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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積善人家

    我們稱之為西方國家,或者說英國和美國地廣人稀,哪有我們中國這麼多人發展電子商務或者說發展網路購物,那必須要有一定的人流量,沒有人你做什麼都做不出來。

  • 2 # 東國朝聖者

    其實是想發展發展不了。換句話說,就是”既得利益”太多。總有人以為科技發達很牛。當然,科技發達有科技發達牛的地方。作用發達有作用發達牛的地方。義大利先進戰機自己不用,賣給外國換飯吃。為什麼?他怎麼不能卡外國脖子?因為人要先吃飯。自己市場吃空了,外國在養他。他敢卡外國脖子,還想不想吃飯了?這就是應用和二次創新的優勢。蘇聯曾經用幾十艘潛艇軍艦歡可樂。

    這科技玩到了這個地步。真不如土。

    歐美的優勢是創造,好不好,當然好。中國也要拼命追趕這個優勢。但總有人藉此攻擊儒家,攻擊中國歷史。我以前說過,儒家文化的優勢是二次創新和製造利用。日本如果體量大一點,完全可以接下全世界的製造業。在相同技術裝備下,儒家文化的表現是最好的。。中國雖然儒家氣不如日本,但是體量還是足夠的。科技當然好。但是以為高科技一定包打別人,錯了。

  • 3 # 孫澈虛

    跟中國特定的歷史環境有關係,中國的網路時代起步較晚,所謂時勢造英雄,中國電商發展的那些年,網路對大多數華人來說還是比較新鮮的事物,網民絕大多數是年輕人,對於網購這種新潮的東西,年輕人願意積極嘗試,即使被騙也樂此不疲。這些年輕的消費群體支撐了中國電商初步的發展壯大。第三方支付平臺的出現,解決了絕大多數的網購詐騙問題,網購沒有了後顧之憂,加之價格便宜,讓網購群體進一步加大,中年人也漸漸加入網購大軍。

    發達國家的網路成熟較早,湯姆漢克斯,梅格瑞恩主演的反應網路時代生活的電影《網路情緣》是在98年,那時美國的網際網路早已深入普通人的生活了。網民也比較成熟,各個年齡段的都有,年輕網民不佔人數上的絕對優勢。出現較晚的購物網站激發不起為數眾多中年甚至是老年網民的購買慾望。人成熟了以後,對於新事物的反應總是慢半拍的,他們喜歡按照自己熟悉的方式行事,既然能在超市購買,何必再去學習如何網購。網路普及早的國家網購人口比例普遍不太高。一開始缺少能夠帶動消費潮流的群體支援,他們的電商起步早,啟動卻比較慢。

  • 4 # 高祥

    電商英國沒發展起來是因為他們人口太少了。中國電子商務發展比較晚,但是時期正好,年輕人都想嘗試結果就成就了馬雲。

  • 5 # 吉月文

    電子商務模式其實並不稀奇。最早可以追溯到郵購。這實際上就是現代電子商務最早的雛形。如果是上了年紀的,現在應該對於郵購這樣一種購物模式還有一定的印象。年輕人恐怕不太瞭解了。

    郵購其實和電子商務模式差不多。從事郵購業務的機構一般會在印刷品,也就是報紙或者雜誌上面釋出廣告。顧客根據廣告上面的購買方法,將指定的金額透過郵政匯款,支付給商店,商店在收到貨款以後,透過郵寄的方式將商品寄給顧客。電子商務只是在形式上對這種模式進行了一定的改變,第一就是將傳播渠道從印刷品改成了網路,第二就是付款模式從郵政匯款變成了網上支付。電子商務模式很明顯,就是郵購的升級改造而已。

    不過在當時的社會條件下郵購的缺陷還是非常明顯的。第一郵購的購物週期非常長,一般需要半個月以上,一兩個月都是正常的。第二,郵購的風險比較大。單向的匯款,如果遇到騙子,就很難追回。第三,長週期和高風險下使得郵購的商品範圍就非常小。一般只能限於低價值,易儲存同時又存在著市場分佈不均的商品。只有書籍比較符合這個標準。所以當時郵購的主要銷售商品就是書籍。有趣的是電子商務同樣是繼承了郵購的特點,所以普遍也是用書籍開啟市場的。

    而進一步的說,在大部分國家其實都沒有能夠解決,前兩個問題自然也就不能解決第3個問題。中國的快遞行業是與電子商務相互促進中發展起來的,因此兩者具有非常好的配合性,反觀西方發達國家快遞行業最早是為商業信函配套發展的,所以對於電子商務的配合做的就遠不如中國,所以第1個問題解決的不夠好。發展中國家的情況就更糟糕。馬雲推出支付寶解決了第2個問題。這才使得中國的電商能夠快速的發展。

    郵購這樣一種商業模式確實是英國最早出現的,這是因為英國是世界上第1個進行近代郵政改革的國家,從而為郵購的發展奠定了基礎。

    下面看西方發達國家是否提倡。應該說所有西方國家其實都是想發展電子商務的。但是能否發展起來則是另外一回事情。從現在的情況來看,除了美國以外,其他國家並沒有發展出成熟的電子商務。

    主要原因還是市場規模導致的。電子商務需要市場規模的支撐才能降低成本。而日本和歐洲國家就只因為市場規模太小,沒有辦法支撐起大規模的電子商務企業,所以在這一領域發展就非常的緩慢。歐洲共同市場雖然在商品流通上面做的不錯,但是要構建一個真正意義上的共同市場,還有待努力。中美是世界上最大的兩個消費市場,所以才能撐起巨型的電子商務企業。

    那麼電子商務好不好?是不是應該提倡,這顯然又是另外一個問題。

    社會發展趨勢來看,電子商務的正面價值遠大於其對社會帶來的破壞性危害。不能否認電子商務的發展確實衝擊了很多傳統行業,但是這種破壞性損害的同時又帶來了新的社會活力,其正面意義顯然大於負面影響。從長遠來看,電子商務為整個社會帶來了巨大的消費福利,創造了傳統商業模式所不能創造的社會影響力。在傳統模式下,很多商品不能下沉到基層,也就是三四線乃至農村市場。現在透過電子商務模式大量的商品能夠下沉到基層市場,這就擴大了市場半徑,從而也就增加了對商品的需求,對於消費者來說也是一種福利改善,在購買商品所耗費的時間成本以及經濟成本上面都有了大幅的下降。

    對於新疆,西藏等這樣的偏遠地區來說,同樣也是一種巨大的福利改善,雖然他們長期被排斥在包郵範圍之外,但是在電子商務發展以前,他們需要付出更多的成本進行商品的採購。所以從不能買到現在多出一點運費就可以買到,實際上也是一個巨大的進步。

    至於成為主流,現在還沒有做到這一點。電子商務在全社會的零售品消費額裡邊所佔據的比例目前也沒有超過50%,所以談不上主流。

  • 6 # 使用者曉峰

    直接瞭然,零距離以上。是真實用產品發明生產的保護勞動價值。生產一棵蔥,不需第二人。我們全球行業能省去一半左右(360行)。

  • 7 # 光明啟

    一,歐美髮達國家不喜歡電子商務及支付,感覺資金不安全。

    二,電商將減少人們的外出上街,失去愜意。同時觀景、休閒散步、飲食均失去,萎縮了其他消費。

  • 8 # 李厚何

    這是有原因的。

    北美是全球電子商務開展較早的國家。1994年,網際網路開始進入公眾視野,幾乎與此同時,在北美就有無數人開始熱議電子商務,並著手進行相關嘗試。但由於電子安全協議成熟較晚,早期的“電子商務”實際上只不過一個“線上展櫃”,成交仍然線上下透過傳統方式進行,這種“線上看貨,碰面成交”的方法不存在第三方支付問題,自然也無所謂電商監管。至今仍有一些北美人熱衷這種交易方法,尤以估值差異較大的商品,如舊書、珍藏影碟、手工藝品等居多。

    1998年,HTTPS等電子安全協議進入成熟實用階段,加上大量風險投資進入IT產業,電子商務一時間成為北美最炙手可熱的“燒錢產業”。當時的電子商務主流,是所謂“純電子商務”,即本身不從事傳統店鋪經營,所有經營活動均在線上的專業電子商務公司,如當時名噪一時的線上食品電商公司Webvan,就是一個無店鋪B2C線上交易的早期典範,客戶線上選購所需食品,透過專設的“電子錢包”付款,然後坐等送貨。

    這類電子商務已經出現了第三方支付問題,所採取的手法則類似昔日的“Q幣”,即客戶先開設“電子錢包”賬戶,再向“電子錢包”存錢,並透過這個“電子錢包”付款購物,這些“電子錢包”有的要求實名制,有的則不要求,驗證方式則五花八門,包括密碼、關鍵詞詢問、電話鎖定……其監管和資信、責任,則由“電子錢包”經營者擔負。

    然而“電子錢包”付款手續繁瑣,且不同的電子商務公司,採用的“電子錢包”系統也不一樣,給客戶帶來諸多不便,當IT燒錢熱退潮,這些“純電子商務”公司紛紛倒閉,“電子錢包”體系也隨之沒落,如今已很少有電商企業採取這種吃力不討好的第三方支付方式了。

    21世紀初,當“純電子商務”死傷一片之際,一些傳統零售業公司卻敏銳地意識到電子商務的潛力,這些公司有現成的物流、配送和倉儲體系,資信和支付體系也較成熟,只需搭建一個線上平臺,就可以實現實體銷售網路和線上銷售網路的“雙飛”,於是被戲稱為“水泥加磚塊”的附屬電商企業悄然崛起,與之相伴的,則是新型第三方支付系統——嵌入式國際貿易支付工具的興起。

    嵌入式國際貿易支付工具(如最常見的PayPal)的特點,是即時支付、即時到賬,註冊免費,不設月租費或其它最低消費額度,且採用通用平臺,可直接透過北美髮達的信用卡服務網路和個人資信體系,確保支付和交易的安全,解決了電子商務發展的最大瓶頸:客戶與商家的相互信任問題,和交易與支付的安全問題,顧客和商家完全不必相互熟悉或信任,只消信任PayPal即可,支付的誠信由PayPal負責,買賣方的任何違約,都會透過北美髮達的個人資信體系,給責任方帶來巨大的壓力和現實的損失,如無法申請貸款,保費提高,甚至被拒絕參與若干金融交易。

    一般而言,掛靠式網店的費用包括商品線上登入費(IF)、線上平臺成交費(FVF)和PayPal交易手續費。以ebay為例,IF的費用約為20%,即每登入一件1美元的商品,成交後都要支付0.20美元,即便取消交易這筆費用也會產生;FVF的費用為25美元以下5.25%;25-1000美元3.25%,1000美元以上1.5%;PayPal交易手續費則根據交易是否跨國、網店月交易量大小等有所不同,一般為0.30美元/筆的基數,外加實際交易額的3%-4%不等的費率。此外,和普通商店購物一樣,網店交易還需代扣聯邦貨勞稅,大多數美國的州和幾乎全部加拿大的省還需繳納省稅,或繳納統一銷售稅。

    那麼,這種第三方支付究竟是“實名制”還是“虛名制”?

    由於PayPal等平臺要和信用卡支付體系掛鉤,而信用卡或借記卡都是實名制,所以從支付角度看,客戶是“實名制”的,但這個“實名”是針對中立的支付平臺而言,對於網店銷售方,則客戶仍然可以選擇“虛名”,這樣一來,既確保了支付交易的安全,也在最大程度上確保了客戶的隱私,因為“實名”的物件實際上早已“實名化”了。對於電商而言,則避免了需為客戶個人資料負責的麻煩,也無需對客戶身份、資信一一把關、核實,因為這些都由支付平臺和嵌入式資信系統擔負起來。

    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這樣的第三方服務自然也是要花錢的。一般而言,掛靠式網店的費用包括商品線上登入費(IF)、線上平臺成交費(FVF)和PayPal交易手續費。以ebay為例,IF的費用約為20%,即每登入一件1美元的商品,成交後都要支付0.20美元,即便取消交易這筆費用也會產生;FVF的費用為25美元以下5.25%;25-1000美元3.25%,1000美元以上1.5%;PayPal交易手續費則根據交易是否跨國、網店月交易量大小等有所不同,一般為0.30美元/筆的基數,外加實際交易額的3%-4%不等的費率。此外,和普通商店購物一樣,網店交易還需代扣聯邦貨勞稅,大多數美國的州和幾乎全部加拿大的省還需繳納省稅,或繳納統一銷售稅。不過這些代價換來的,是購銷雙方的輕鬆與安全,這應該算是筆劃算的買賣。

    此後又興起了諸如“蘋果支付”之類的電子支付體系,但信用卡體系實在太強大了,而北美人又普遍重視個人隱私保護,對隨隨便便授權給第三方,讓他們對自己的個人資訊“動手動腳”,是非常不能接受的——其結果就是讓電子商務最大的助推器——方便的電子支付體系始終不成氣候,即便異軍突起的亞馬遜和美國線上,主要支付方式也是信用卡和PayPal,甚至在很多情況下,北美的電子商務會變成“電子選購、活人見面一手交錢一手交貨”,或委託沃爾瑪之類實體店代收代付的“半電子商務”。

    此外,北美快遞系統又貴又慢,一個包裹從中國寄到美國或加拿大隻需要3-4天,但從溫哥華機場送到溫哥華某人的家中,也許需要一週甚至更長時間(我曾經從溫哥華往國內寄過一份合同,結果對方一直收不到,3個月後我回國親自上門去籤,剛簽完那份“快遞合同”終於送到了),北美兩地之間也同樣如此(如果是官方郵局,雙休日人家還休息……),這也讓“剁手族”興趣大減。

    而中國則歪打正著——遲遲不成氣候的信用卡體系,反倒便宜了微信、支付寶等線上支付系統的異軍突起和後來居上,且華人在電商初起階段對“個人隱私問題”也沒有太重視,一個北美人不一定敢籤的“個人隱私授權”,在許多中國“剁手族”那裡不過是動動手指頭的事。加上快遞業的發達,電商在北美兩度擱淺、一度遇阻的兩大難題,在中國都鬼使神差地輕鬆越過,電商“風景這邊獨好”,也就不足為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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