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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品評者

    我自己有車,出門經常開車,在之前對於“禮讓”持中性態度,不反對也不完全贊同。

    現在很多人反對,是因為“禮讓”造成了很多問題的出現,有因為“禮讓”發生追尾及其他交通事故,有因為行人的素質以“禮讓”戲弄司機,使一些人反感。前者是習慣問題,大家都有禮讓的習慣了,問題就會減少。後者是素質問題,華人素質有待提高,但是不能因為別人素質低下,而我們就不講“禮讓”

    中華文明五千年,而文明的核心是中國是一個禮儀之邦。中華“仁 義 禮 智 信”,“禮”字為中。我們“禮讓”更符合我們中華文明的傳承和發揚。

    對於“禮讓”使我最為深刻的是在去年的一次歐洲行。西方國家是最早施行機動車“禮讓”行人的國家,現在他們已經將“禮讓”行人做的非常習以為常了。

    當我們走在街道上穿越公路時,不管有沒有斑馬線,他們都會減速、停車讓行,非常習慣。印象最深的是我們的大巴車停在高速服務區,我們下車活動,透過一條小公路,一輛私家車正好通行,我們退回來讓行,而他這時已經自然的停止一旁,等待我們通行。當看到我們退了回去,司機微笑著像我們擺手,示意我們通行。

    回國後,我更加贊同“禮讓”行人。即使別人沒有禮讓,我還是毅然的堅持禮讓。

  • 2 # 貝勒爺196478214

    天朝已進入老齡時代,誰家都有老人過馬路的時候,更有妻子孩子過馬路的時候,為了別人家,為了自已家,汽車都必須的禮讓行人。別以為自己有輛車開就了不起,就裝逼,很多數家庭有車以不是什麼新鮮事物了!

  • 3 # 橄欖葉3116

    本來就不該有的東西,交通訊號燈還有道路標識都是用來引導行人跟車輛通行的,小學生都知道紅燈停綠燈行,這麼大的人了能不明白這點事!禮讓來禮讓去只會縱容更多的人過馬路不遵守交通規則!碰瓷兒的也變多了!淨瞎搞

  • 4 # 陸地2683

    單從字面理解我覺得不應該叫停,並且還要大力宣傳。至於寫到交通法規裡面,並且進行處罰,這個應該應該進行更進一步的技術設施的提升。比如,在中國,大部分人過馬路時喜歡看到車輛通過後再過馬路,覺得這樣更安全。而這樣就會造成車輛透過時的困惑,過,將會被處罰,不過,雙方對峙,影響通行效率。還有個別人,在透過馬路時,根本不進行觀望,這種透過方式,無異於在碰瓷,誰能保證每一個司機都能做到減速透過?所以這樣的行為也不值得鼓勵。當然還有的行人過馬路時沒有集體意識,十幾個人過馬路,居然能保持兩到三米的間隔,透過效率極其低。看到這裡,大家都覺得司機很委屈。我們再看行人,過馬路走斑馬線,應該車讓人,結果現在卻是有監控讓行,沒監控就不讓。特別是沒監控的地方,一輛接一輛的車,根本沒有頭。有人總喜歡拿我們和國外比,其實他們都沒有考慮中國的國情,人口多,交通參與者多,交通路況落後,設施少設施陳舊。所以,我們應該在宣傳禮讓的同時,更應該加快交通設施的建設。至於是否叫停,我覺得對當下的交通亂況沒啥關係。畢竟,警察叔叔會有那麼多的法律條文來創收,停不停的也沒啥用。我只奉勸所有的交通參與者,小心小心再小心,生命只有一次!

  • 5 # 使用者59600885863

    現在私家車多了,仇視開行人了,以前是仇富,現在炫富!唉!

    耽誤你點時間,減少交通事故,何樂而不為呢!你的時間比別人的生命重要嗎?

    當然,行人也要提高素質,不要闖紅燈,過馬路不看手機,快速透過!(老弱病殘)除外!

  • 6 # 釣中之道

    一味的去強調讓行人。應該在禮讓行人的過程中。讓行人也有一些責任感,在規範汽車的過程中也要規範行人的行為。行人闖紅燈,也要為自己的行為全權負責。

  • 7 # 老小夥閔同學

    作為一名行人也作為一名司機,禮讓行人肯定是一個拍腦門的錯誤決定。首先說一個我平時最堵的斑馬線——沃爾瑪門口斑馬線。這個沃爾瑪出入口的左右兩側50-100米各有一個紅綠燈路口,以前很多行人會繞行到紅綠燈路口通行。但主行車道暢通。自從行車讓行人後,沃爾瑪門口就成了重災區,雙方向都能堵,下班高峰期更是有過一個斑馬線堵了快兩小時的壯舉!加上交警部門會悄悄立個三腳架放個攝像機,導致很多司機只要看到路兩邊有人就不敢過,哪怕行人讓車先過車都不敢動。第二,從安全形度上講,車讓人更是扯淡!開車是件精神高度集中的活兒,在各種注意行駛安全的情況下,還要再去注意每個斑馬線兩邊是否有人,還要去預估那人要不要過馬路?而過馬路的行人更是把生命沒有交給法規,沒有交給紅綠燈,而是交給了司機是否有注意到他!這不是扯淡嗎!?看看最近發生的這麼多事故命案,都是行人以為車會讓他,而司機要麼以為行人不走,要麼沒有看到行人。釀成了那麼多慘劇!第三,有法律漏洞。行車讓人,如何叫讓?多遠要讓?行人如果走又不走,司機怎麼辦?這都是法律漏洞,但結果都要司機承擔,這明顯不公平。去年有個司機被耍了幾次,然後自己在人行道來回行走影響了交通,結果被拘留了。請問他犯了什麼罪,他去買東西,忘了帶錢,又去取錢,又去買東西,又忘了幾個沒買,又回去買,等等等等,你能說他犯罪嗎?這都是漏洞!所以這個拍腦門的決定看似很人性化,實則非常扯淡!

  • 8 # 窗上冰花

    就不該有這樣的規定。華人本就素質差,沒有規矩意識,以前過馬路就很隨意,自從有了禮讓行人後,過馬路更是隨心所欲,三三兩兩的,邊走邊看手機,打打鬧鬧,根本不考慮安全,更不會考慮開車人的感受 ,好像馬路就是他家的一樣 ,更有一些無德人士,故意造成機動車無辜被扣分的情況。支援儘快廢止這條規定!

  • 9 # 寇一

    有紅綠燈的路口不能禮讓,紅燈停綠燈行,這是一個常識,一個與法律法規一樣需要遵守的準則,如果非要禮讓那麼就是讓大家都去違法,該走的不能走卻非要去禮讓不應該走的,失去了規矩,沒有了規矩不成方圓。

    在沒有紅綠燈的路口,必須要慢行禮讓,這是文明與素質的體現!

  • 10 # FritzLafayette

    我不清楚其它國家,但在英聯邦國家車讓人是法規必須遵守,唯一不同的是華人口多,而且在這個問題上政府沒有引導只是推行,勢必會引起新的矛盾,我個人認為車讓人必須納入法規,而作為行人也必須遵守法規在指定區域行走,一旦超出法規範圍的行為都可視為違法行為,作為一個衡量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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