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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BV瘋言瘋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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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滄海拾遺錄
有道是人為財死,鳥為食亡。在古代社會中,追逐財富是司空見慣之事,許多人囤積了大量硬通貨,以備不時之需。在和平年代,愛財如命倒沒有什麼太要緊的,但等到了戰亂年代,保住自家性命才是根本,可是大禍臨頭,仍然有要錢不要命的主。這種人各個社會階層皆有,能被流傳下來的大多是有頭有臉的權勢人物。下面就簡要地講一講其中的幾位奇葩人物。
在明朝滅亡前夕,就藩於帝國各地坐享榮華富貴的藩王們不願積極支援朝廷出兵剿滅起義軍和抵禦邊關軍情,甚至在李自成、張獻忠把戰火燒到自家封地門口時,還是本著要錢不要命的風格,捂緊錢袋子,寧可全宗被滅,財富上繳起義軍,也不願意拿出來充作軍餉,上演了一幕幕讓人啼笑皆非的鬧劇。
楚王拿御賜椅子充軍餉明朝楚王一系共傳九代,第一代楚王是朱元璋第六子朱楨,洪武三年封楚王,洪武十四年(1381年)就藩武昌,傳至明朝末年,已是第九代楚王朱華奎。崇禎十六年(1643年),湖北重鎮武昌處在危險的境地之中,西有李自成大兵壓境,而張獻忠則從武昌東面發起進攻。武昌城內一片混亂,缺兵少餉。當武昌官員將領來到楚王府,請求楚王借幾十萬兩白銀用作軍餉時,楚王不願意拿出銀子,又感到不好意思,命下人搬出一把裹金的椅子,對著眾人說:“此可佐軍,他無有!”原來,這是一把朱元璋在分封第一代楚王朱楨時賜給朱楨的交椅,雖然來歷很尊貴,但是這把椅子對於官兵來說並沒有大作用,而且官員們也不可能真的把這把有著重要意義的椅子拿走。
借不到軍餉的官員們十分失望,走出王府後痛哭流涕,因為他們知道沒有軍餉的話,武昌城是肯定保不住的。果然,沒多久,城內的官兵們就打開了城門,投降了農民軍。張獻忠進城之後,活捉了楚王朱華奎。而且,張獻忠還取得了楚王府兩百餘年積攢的財寶,張獻忠“盡取宮中金銀各百萬,輦載數百車不盡。”張獻忠拿了楚王的金銀財寶之後,深感楚王的為富不仁,於是將朱華奎囚入竹籠,“活沉西湖”,並縱火燒燬楚王府。
蜀王拿宮殿充軍餉在各藩王中,歷代蜀王多有“賢王”之稱,但蜀王也憑藉政治勢力,佔有大量土地,積聚了驚人的財富。據史料記載,萬曆年間,蜀王府莊田已經佔有都江堰灌溉的11個州縣土地的7/10。當大西軍進川時,面臨滅國之災,末代蜀王朱至澍不汲取楚王的前車之鑑,居然說自己沒有積蓄,僅有承遠殿可以賣了充餉。結果城中守將皆不願用命抵抗。張獻忠順利攻下成都,改成都為西京,建立大西政權。朱至澍和王妃投井而死,
金銀財寶固然重要,但也要有命去享受。在生死存亡之際,性命與錢財孰輕孰重,應當一目瞭然。可悲的是,在這關鍵時刻,總是會有那麼一些不按常理出牌的人,寧要錢不要命,其下場大多是人財兩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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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使用者一生追逐
乾隆王朝的和中堂。
曹洪:
三國時期武將,曹操的堂弟,數次捨命救曹操,儘管武力和統帥能力不如他人,但深得曹操信賴。此外,曹洪斂財有術,財富位居諸將之首
韋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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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小97mm
國外:
葛朗臺《歐也妮-葛朗臺》——巴爾扎克(法)
夏洛克《威尼斯商人》——莎士比亞(英)
阿巴貢《吝嗇鬼》——莫里哀(法)
潑留希金《死魂靈》——果戈裡(俄)
中國:
李梅亭《圍城》——錢鍾書(當代)
盧至《一文錢》——徐復祚(明)
監河侯《莊子-外物》
嚴監生《儒林外史》——吳敬梓(清)
這些文獻都有記載這一些愛財不要命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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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使用者1886384666459500
愛財不要命的人,其實並不多。
何謂愛財?
財,財產或者資產。
在古代,最大的資產就是土地,尤其在中國歷史上,當你成為了“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濱,莫非王臣”的那個王,你就是最大的財主了。這種風氣當下依舊,中外皆有。
所以如沈萬三、和珅一般,家財萬貫富可敵國,只是笑話而已,家財萬貫千真萬確,富可敵國卻是真真正正的冷笑話,說什麼富可敵國,落井下石還差不多。
財產從歸屬權來講,有屬於自己的財產,還有不屬於自己的財產。愛惜自己的財產,如葛朗臺、潑留希金、嚴監生之流,了不起算得上惜財如命。
依我看,沈萬三會賺錢、也會花錢,但是猜不透朱元璋的心思,以致滅頂之災。可是,朱元璋的心思,沈萬三猜不透,那些跟隨他出生入死、身經百戰的左膀右臂,又有幾人能夠猜透。所以,沈萬三對財看得開,而且是很看得開,不在今天的佇列裡。
只是在我看來惜財如命的葛朗臺們也層次頗低,這些守財奴根本夠不上愛財不要命。很簡單,葛朗臺、潑留希金的行為只是吝嗇的過頭了,他們在做這些舉動的時候,並未受到生命威脅,對嗎?包括嚴監生,彌留之際,還想省些蠟燭,無非是節儉使然,雖死猶不改也。
這幾位,愛惜的都是自己的財產,和愛惜不是自己的財產的人比,要規矩多了,後者不僅僅是愛,而且貪。
葛朗臺們是愛財如命,而和珅們是以命吸財,境界高下,一目瞭然。自然是和珅們更接近愛財不要命。
遺憾的是,當今社會和珅依然不少,人性的弱點,亙古不變。
愛財不要命的第一個層次:惜財如命;第二個層次:以命吸財。
但是葛朗臺也好,和珅也好,都不能完美詮釋所謂的愛財不要命,真真正正在我心目中愛財不要命的人:項羽。
項羽十分愛財,打下來的土地是他的,沒打下來的土地也是他的。這性格就符合愛財不要命的兩個要素:以天下為財、不是我的也要,氣魄大、夠貪婪。
項羽乾的就是刀頭舔血的工作,稍有不慎就會一命歸西。
說白了,造反就是以生命換財產的事兒,成則為王敗則歸零、歸零都算好的結局了,說不定會變負數。
如此局面,項羽會小氣嗎?堂堂西楚霸王,什麼世面沒見過,他會惜財如命嗎?
項羽不會小氣、也不會惜財如命,他會為財不要命!不信,看看戰神韓信是怎樣評價項羽的:
至使人有功當封爵者,印刓敝,忍不能予。
韓信這樣講,有幾個背景需要說明:第一、韓信是頂尖的人才,毋需證明;第二、韓信最先投奔的不是劉邦,而是項羽;第三、項羽捏印的時候,群雄並起,雖然大家尊項羽為老大,但是實際上很多領土還在其他人手裡,天下本來就不是項羽的,結果項羽太認真了,以為有沒有打下來,都已經是自己的囊中之物了;第四、既然別人願意遵您為老大,也想打下一片天下,謀蔭獲封,卻遲遲拿不到確權或授權,為啥?印刻好了,項羽有捏著玩的習慣,方印都捏成圓印了,還不捨得給。
捏吧捏吧,韓信等的不耐煩,去了劉邦那裡,這天下最能打的兩個人,本來站一邊兒的,現在成了死對頭,關鍵是,項羽還打不過韓信。
所以我說,項羽才是愛財不要命,這是愛財的最高境界:以財去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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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冰凍小胖子丶
在中華民族幾千年的歷史長河中,形形色色的人都會出現在歷史舞臺上,有愛江山不愛美人的,有愛美人不愛江山的(如項羽、漢宣帝劉詢等)。這些都可以理解,畢竟這是個人愛好,理想。在常人看來這些與一個人的性命比起來都是微不足道的可以摒棄的。然而,泱泱大中華就是有那麼些人為了自己的喜好(如金錢,愛人等),可以不要性命的例子也是大有人在的。下面說說我所知道,聽說過的要錢“不要命”的那些“奇葩”。
朱至澍,蜀恭王朱奉銓長子,明太祖朱元璋的十世孫。在萬曆時期封為蜀王,在明代各藩王中蜀王是最富有的。他用在四川搜刮的民脂民膏,下面臣子送多少金銀珠寶他就收多少,把王府建造的富麗堂皇整日沉迷在酒色之中。對四川軍政事務不管不問。1644年,當張獻忠準備進攻四川時,其屬下官員建議他發放庫銀,糧食用於招兵買馬,加強戰備,守護四川時他卻說:“現在形勢危急,正式爾等報效朝廷的好時機,莫要找我。朝廷規定,藩王只可監察,不可干預地方政務,不可養兵。”以此為藉口拒絕可,官員們的請求。(據說朱至澍當時的財富可以武裝起來一隻10萬人的精銳部隊)。而當時蜀中連年戰亂,國庫要以空虛。而當其弟弟內江王,在形勢緊迫下來提出同樣的要求時,朱至澍以同樣的藉口拒絕了內江王的請求。而後幾個月,由於四川的守備不足,張獻忠攻克了四川,蜀王投井自盡。張獻忠從蜀王府庫中搜出金銀幾百萬兩。
五代後唐莊宗的皇后劉金貴,也可以說是因為愛惜自己的錢財而沒有了性命。劉金貴出身低微,但是長得美貌多姿,當上皇后以後,也是大權在握,甚至朝中官員的升降很多都由她做主。因而,很多人會給劉皇后送禮,劉皇后也欣然接受。久而久之,其財富也是越積累越多。但是,當後唐有難,面臨滅國的危險是,她卻拒絕拿出金銀,幫助李存勖鎮壓兵變,導致李存勖亡國。而她自己在逃到太原後也被迫自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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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樂樂呵呵挺開心
前幾天為了回答“五石散”的問題,我看了一些魏晉時期的書,還真發現一位號稱沒有最摳,只有更摳的人物—王戎,魏晉時期大名鼎鼎的“竹林七賢”之一。竹林七賢像
這位仁兄家財萬貫田產無數,按道理應該是過著揮金如土,紙醉金迷的日子才對。但他似乎對花錢這個事兒沒有一點興趣,甚至為了省下幾個小錢,連小小的牙籤都要自己親手做。《世說新語》中記載的九條關於吝嗇鬼的八卦,王戎一個人就佔了好幾條,可見其摳門程度在當時就已經很出名。最小的那位就是王戎
下面我給大家夥兒分享幾個小故事:
故事一:“王戎有好李,賣之,恐人得其種,恆鑽其核。”
他家有棵李子樹結的果實又大又甜,一般人大概想的是自己吃或者送親朋,可王戎乾脆摘了李子拿出去售賣。王戎家真差錢兒嗎?要知道他本人位列公卿,拿著高薪,家底雄厚。更有意思的是,他怕買李子的人用李子核覆制了他家的好樹,於是不厭其煩地“鑽其核而後出售”,被世人傳為笑談。
故事二:“王戎儉吝,其從子婚,與一單衣,後更責之。”
王戎有個侄子要結婚,隨份子這個事兒可要了老王的命了,他最後忍痛送了侄子一件單衣。侄子知道叔叔摳門,也沒說什麼。誰知道老王過了幾天又登門了。侄子以為叔叔良心發現,覺得單衣太輕了,要補賀禮,連忙把叔叔迎進來,還很客氣地對老王說:“叔叔,咱們都是一家人,送單衣挺好的嘛,不必見外。”結果侄兒會錯了意,老王張口就是:“你能不能把那件單衣還我呀?”原來人家是跑來索要單衣的,真讓人無語。
故事三:“王戎女適裴頠,貸錢數萬,女歸,戎色不說,女遽還錢,乃釋然。”
王戎女兒當年出嫁時王戎借錢置辦了一筆嫁妝(這老王真夠可以的,自己有錢不用,非得借別人的),更奇葩的是他把這筆債務轉到了小兩口頭上。婚後小兩口可能太忙了,忘了還有這檔子事兒,老王可記著呢,於是每當女兒女婿來他家,他就擺臉子給小兩口看。一來一去幾回小兩口才反應過來,趕快去把債還了,這下老王才笑逐顏開。
我當時看到這些段子都快笑瘋了,我估計王戎這一輩子也沒其他樂趣了,在他腦子裡能想到的最浪漫的事,可能就是和他媳婦兒坐在搖椅裡扒拉算盤珠子數錢了。大名鼎鼎的王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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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莊周怪史
福王朱常洵是個典型的要錢不要命。明朝末年河南災害嚴重民不聊生,這位倒好只顧自己的享受,絲毫不顧百姓死活加倍壓榨,百姓苦不堪言。崇禎十四年,李自成都打到到家門口了,朱常洵還不肯給來增援洛陽的明軍發響。結果守軍開門放起義軍進城被李自成做成了“福鹿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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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愛才不要命”這個題目,我腦子裡第一個蹦出來的人是宋朝的萬曆皇帝,一生最愛數錢,但是想想不對,這個萬曆皇帝還“惜命”的很。第二個就是和珅,想想也不對,到了和珅那種身份和地位,就算不想貪也是不可能的了,他還不算“找死”。第三個我就想到了下面這位!
沈萬三,原名沈富,字仲榮,生育1328年,今浙江湖州人,元末清初商人,鉅富,富可敵國!(言簡意賅的簡介。)
沈萬三是做貿易生意的,也就是“投機倒把”賺了錢,然後和其弟弟置辦田地,購置房產,然後出租,賺錢繼續搞貿易,辦田產,成就了驚人的財富。
歷史和傳說中對他記載最多的就是出資修建南京城牆的一部分,然後有點得意忘形,忘乎所以,當時的朱元璋還沒有稱帝,結果被觸了黴頭,一激動就把沈萬三給收拾了一頓。因此,這段歷史在《明史·列傳第一 后妃一》記載了:“吳興富民沈秀(即沈萬三)者,助築都城三之一”。
導致沈萬三大難的是他的一個不明智的行為,“出資犒軍”!可見此人也就是個有錢人,完全沒有政治頭腦。
《明史·列傳第一 后妃一》中記載了此事:“又請犒軍。帝怒曰:‘匹夫犒天子軍,亂民也,宜誅。’後諫曰:‘妾聞法者,誅不法也,非以誅不祥。民富敵國,民自不祥。不祥之民,天將災之,陛下何誅焉!’乃釋秀,戍雲南。”簡單點說就是,沈萬三要出錢犒勞朱元璋的軍隊,朱元璋感覺不舒服,把他發配雲南了。
“伴君如伴虎”,看來沈萬三沒有理解這句話的真正含義,有錢,一下子顯擺大勁兒了,典型的“有錢不要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