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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圍爐煮酒話春秋

    日本裕仁天皇作為日本侵略戰爭的罪魁禍首,不但沒有被處死,甚至都沒有接受審判。

    1945年8月14日裕仁天皇釋出《終戰詔書》宣佈無條件投降之後,戰爭隨即結束。不久之後,遠東軍事法庭便在在日本東京開始審判日本戰犯。在此次審判當中確定了七名甲級戰犯並被判處死刑,他們分別是:

    東條英機、松井石根、武藤章、坂垣徵四郎、廣田弘毅、木村兵太郎、土肥原賢二。

    另外還有16名被判處無期徒刑的乙級戰犯和若干名被判處徒刑的丙級戰犯。但是在所有的名單當中,我們卻沒有發現發動侵華戰爭的罪魁禍首裕仁天皇。裕仁天皇不但沒有接受審判,反而是繼續擔任天皇,並舒舒服服地過著快樂自在的日子。

    在遠東軍事法庭成立之初,包括中國國名政府在內的眾多國家代表,以及當時的審判長澳洲人威廉,甚至連日本國內的許多有識之士都要求對裕仁天皇進行審判。但是事情的發展並沒有像人們想象的那樣進行,而是隨著一件事情發生之後就不了了之。

    我們知道,在整個接受日本投降和隨後的戰犯審判當中,美華人佔據了主導作用,當時駐紮在日本的盟軍總司令美華人麥克阿瑟更是一個說一不二的人物。

    1945年9月27日,裕仁以天皇之尊,親自來到麥克阿瑟的駐地拜見了這位權勢人物。裕仁天皇和麥克阿瑟聊了很久,但是至於他們聊了什麼,由於沒有第三人在場,也沒有語音記錄,我們無從得知。

    但是在見面之後,麥克阿瑟說裕仁天皇是個很有素養的人,透過這次會面改變了對天皇的印象。並且在他寫給時任美國總統杜魯門的報告中稱,我們不能審判裕仁天皇,因為他在日本有這特殊的地位和想象力,保留裕仁有利於我們統治日本。並且杜魯門採納了麥克阿瑟的建議。

    由於美華人對裕仁的縱容,裕仁就這樣與麥克阿瑟進行了一個神秘的會面之後,逃脫了所有的制裁。

    我們現在來研究裕仁天皇逃脫審判的原因,很有可能是裕仁與麥克阿瑟達成了某種協議,讓美華人感到滿意。以美華人當時在日本的地位,所有來自外界的反對都化為了無用功。裕仁這個對我們中國來說最大的“仇人”終究還是逃過了法律的制裁。

  • 2 # 西軍電1990

    我們從以下幾個方面來分析這個問題:一、日本戰敗以前的天皇制度

    日本天皇制是世界歷史上最長的君主制度,古代日本模仿中國唐朝的律制,建立起以天皇為首的中央集權的國家制度,但在成立於12世紀初的幕府時代後不久天皇大權旁落,擁有兵權的幕府將軍掌握大權,天皇成為名義上的統治者。19世紀中葉,西方列強開始侵略亞洲,日本國內同時出現了經濟困難、社會動盪,1868年,年輕而又野心勃勃的明治天皇即位,宣佈了《五條御誓文》國策,民族主義者、軍閥、貴族、普通民眾受其鼓舞,紛紛匯聚到明治天皇的身邊,特別是1889年確立日本君主立憲制的憲法中,第一條就明確了天皇是國家最高統治者,擁有“總攬政治權”和“神聖不可侵犯”,天皇的具體權力包括對議會的權力、可以以敕令代替法律、是海陸軍的最高統帥、可以宣戰、媾和以及締約。至此,天皇的權力達到了頂峰。

    二戰時期日本的天皇是昭和天皇裕仁,其不但是批准對中國的侵略戰爭,進行具體的戰爭指導,造成中國軍民大量被殺害的罪魁禍首,還應對偷襲珍珠港和發動太平洋戰爭負直接的責任。

    二、日本投降是無條件的麼?

    1945年7月26日,美國、中國和英國發表了《促令日本投降之波茨坦公告》(簡稱《波茨坦公告》),敦促日本立即無條件投降,日本斷然拒絕。8月6日和9日,美國分別在日本的廣島和長崎投放了原子彈。同在9日,蘇聯對日宣戰,出兵中國東北。日本內閣、軍部在9日緊急召開會議,討論是否接受《波茨坦公告》。會議上爭論激烈,以外相東鄉為首的一派主張在儲存天皇制的前提下接受《波茨坦公告》,而軍部的強硬派(陸相阿南惟幾、參謀總長梅津美治郎等人)則堅持必須附加3個條件,即由日本自行處理戰犯;日軍自主解除武裝;盟軍不得進佔日本本土,否則,他們將進行本土決戰。在關鍵時刻,裕仁天皇主持召開了兩次御前會議,要求內閣儘快作出決定,實現停戰投降。10日早晨6時,日本釋出乞降照會,照會稱“日本政府準備接受”《波茨坦公告》,“……但應取得如下諒解,即上述宣言並不包括任何有損於陛下作為最高統治者之特權的要求。”

    8月11日,美國以戰勝國集體的名義向日本發出復照:“自投降之時刻起,日本天皇及日本政府統治國家之權力,即需聽從盟國最高司令官”,“日本天皇必須授權並保證日本政府及日本帝國大本營能簽字於必需之投降條款……。從這個照會里我們可以明白地看出美國的真實目的,第一,日本投降後,其統治權必須服從盟國最高司令官,即麥克阿瑟,背後就是美國;第二,承認了天皇在當時的日本仍具有最高影響力,實質上是接受了日本提出的有條件投降。15日,日本宣佈投降。

    (昭和天皇裕仁照片。)

    三、美國,尤其是麥克阿瑟對保留天皇制度的思想的最終形成

    以美帝的巨大實力,打敗日本軍國主義不難,打敗以後,在不改變其主權的前提下,如何改造這個體制呢?

    美帝這個紙老虎,可是先從紙上做起的啊。

    美國在二戰結束前一年就開始研究日本的,1944年6月,受美國政府委託,著名文化學者本尼迪克特對日本進行研究,旨在指導美國如何管制戰敗後的日本。本尼迪克特的經典名作《菊與刀》中寫道:“天皇是日本現代國家神道的核心,如果我們向天皇的神道進行挑戰並予以摧毀,那麼日本帝國的整個社會結構就會坍塌。”“沒有什麼比用言辭侮辱天皇,或者攻擊天皇更會刺激日本人,並激起他們計程車氣了。”“縱然日本戰敗,所有的日本人仍會繼續尊崇天皇。”

    在菲律賓和日本鬼子打過仗的、跑的賊溜的麥克阿瑟是領教過皇軍厲害的。

    現如今,當上了駐日盟軍最高司令、五星上將的他是怎麼說的?

    他說道:“一個天皇勝過20個機械化師的戰鬥力量。”

    靠,嚇人吧,一個倭國國王能頂20個師。

    錢學森那麼偉大的科學家,才頂5個師。

    美帝也害怕了,怎麼辦?

    摸石頭過河,一步一步來吧。

    1、修改憲法,讓天皇變成“印章”

    1945年8月29日,美國政府在給麥克阿瑟的一份檔案中聲稱:美國的首要目的是“確保日本今後不再成為美國的威脅”;進一步的是“天皇和日本政府的權力應從屬於最高統帥”。美國的目的很顯然,就是透過日本的政府形式對日本實行“間接統治”,把日本置於美國的獨家控制下,使日本長期臣服於美國,進而為美國控制整個亞太地區的長遠戰略服務。

    1945年9月27日,裕仁天皇親自拜見盟軍總司令麥克阿瑟,並表示:“我對因為日本推行戰爭而發生的一切問題和事件負有直接責任,關於我自己的命運,閣下無論怎麼判決都沒有問題,總之,我要負全部責任。”天皇的表態,使麥克阿瑟感動並確信:“他(裕仁)在振興日本精神方面起著重要作用,而他的真誠合作和影響,對佔領的成功是大有干係的。”隨後,麥克阿瑟在給杜魯門總統的電報中也表示:“如果對裕仁天皇公審處決,必將使全日本國民信仰的支柱徹底崩潰,甚至在日本全國引起反對盟國的瘋狂騷亂和暴動”。這就明白的告知國內:日本天皇不但要保留,而且不能被指控(遑論判死),也就是無罪。作為美國在日本的最高統帥,其意見的權威性可想而知。

    1945年10月,麥克阿瑟以美國佔領當局的名義兩次向日本提出,必須從根本上對日本舊的《帝國憲法》進行修改。他規定了修改憲法的3項原則:1、保留天皇制,但權力必須受到憲法的限制;2、放棄戰爭和戰爭準備;3、廢除一切封建制度。11月,新的日本憲法問世,它規定戰後的日本政治體制由以前天皇獨攬統治權的君主立憲制,改為以天皇為象徵的議會內閣制,採取三權分立的原則。

    2、自我否定,讓天皇自己“做人”

    1945年12月,盟軍總司令部在麥克阿瑟的授意下,草擬讓天皇否定神格的宣告,命令當時的內閣以此為基礎起草了《關於建設新日本之詔書》(又名《人間宣言》),1946年元旦,在盟軍敦促下,裕仁天皇以人的名義佈告天下。

    在《宣言》中,裕仁強調天皇與國民間的關係不是來自於神話,也不是來自於天皇是“現世神”、日本民族優於其它民族等虛構觀念,所謂天皇的“人格宣言”,就是讓天皇親口說出“我是人不是神”。

    為了營造裕仁天皇“我是人不是神”的形象,以此向國民謝罪,並獲取國民的同情和信賴,經盟軍高層授意,在美軍的“保護”和監督下,裕仁天皇開始了全國範圍內曠日持久的“巡幸”活動,裕仁所到之處都出現了熱烈歡迎天皇的動人情景。美國駐軍當局由此也認識到由於天皇“巡幸”獲得了意想不到的成功,不用說逮捕天皇追究其戰爭責任,就連天皇出庭作證的事情都得到了制止,這就是說,“巡幸”的成功是制止追問天皇戰爭責任的關鍵步驟。

    至此,美國成功完成了依照美國模式對日本進行的民主化改造,同時又設法保全住了能夠維繫其戰略改造的工具――日本天皇。由於歷史上的天皇在日本的特殊地位及對日本民眾的影響,保留天皇有利於幫助盟國佔領控制日本,根據麥克阿瑟的建議,並考慮到政治上的需要,遠東國際軍事法庭審判員以表決的形式作出了裁決:凡涉及到日本天皇的各類起訴,均不予受理。

  • 3 # 馮瑋

    這是一個需要對相關情況真正瞭解,才能正確回答的問題。

    1945年8月8日,美、蘇、英、法四國簽署了 《歐洲國際軍事法庭憲章》,並決定由四國各指派一名法官和一名預備法官組成國際軍事法庭,對歐洲軸心國主要戰爭責任者進行審判,史稱“紐倫堡審判”。1946年1月,遠東盟軍統帥麥克阿瑟根據同盟國授權,公佈了由同盟國國際檢察局制定的《遠東國際軍事法庭憲章》,對日本戰爭主要責任人進行審判。史稱“東京審判”。但是,東京審判和紐倫堡審判有兩個明顯區別:第一,遠東國際軍事法庭的設立過程沒有美蘇英法“合議機制”,而是被置於美國的操控之下,不僅首席檢察官約瑟夫·基南是美華人,而且檢察院書紀局成員都是美華人。第二,雖然兩個法庭的審判都是按照反人道罪、破壞和平罪、違反戰爭法規罪三項罪名,進行起訴和審理,但《歐洲國際軍事法庭憲章》第七條規定“國家元首”不屬免責物件,而《遠東國際軍事法庭憲章》沒有這一條。

    對是否追究日本天皇裕仁戰爭責任,遠東委員會各成員國的意見明顯對立。

    駐日盟軍總司令麥克阿瑟堅決反對追究天皇的戰爭責任。按照麥克阿瑟的看法,利用日本國民對天皇的敬愛心理的佔領政策,比之耗費大量資金、派大批軍隊長期駐留日本,無疑是上策。

    澳洲堅決主張追究天皇裕仁的戰爭責任。時任昆士蘭州最高法院院長、後任東京審判審判長的威廉·衛勃,於1945年3月提出了《關於1941年-1944年日本人的殘虐行為和違反戰爭法規的報告》主張起訴天皇。同年8月11日,澳洲政府以衛勃的這份報告為依據,向聯合國提出:“對日本的侵略行為和戰爭犯罪,天皇難辭其責。”

    獲悉澳洲提出起訴天皇的決定後,英國於8月17日向澳洲發去急電,提出,“我們認為,視天皇為戰犯,是重大政治錯誤。我們希望以天皇的地位作為統制日本人的手段,以及控制人員和其他資源的手段。因此,按照我們的看法,起訴昭和天皇是很不明智的”。

    1945年6月中國軍令部擬定的戰犯名單,列在首位的就是天皇裕仁。10月2日,中國國民參政會向最高國防委員會遞交了強烈要求追究天皇戰爭責任和廢除天皇制的提案。委員會將此提案轉致行政院。最終,行政院外交部和司法行政部提出瞭如下共同意見:是否將天皇列為戰犯,由於和麥克阿瑟的佔領政策有密切關係,因此將留待與美國進行磋商、對犯罪事實進行調查後再作決定。12月,中國國民政府根據美國的意見,正式決定不起訴天皇。

    1946年2月5日,澳洲檢察官曼斯費爾德向法庭遞交了將天皇列在第七位的戰犯名單,並對為何將天皇裕仁列入名單作了說明:“天皇裕仁作為個人,無疑具有和平的願望和自由主義思想。但是,按照日本帝國憲法的規定,宣戰、媾和、締結條約的權力歸天皇所有。因此,在認可發動侵略戰爭時,天皇負有作為戰犯的個人責任。”

    蘇聯對美國主導東京審判甚為不滿,故意推遲派出代表團。致力於在東歐擴張的蘇聯,為了獲得美國對其勢力範圍的承認,決定採取避免和美國發生衝突的方針。1946年3月20日,莫洛托夫外長指令即將成行的蘇聯代表團:“我們不將被告中是否包括天皇作為問題。但是,如果其他國家的代表提出將天皇列入戰犯名單的提案,當予以支援。”

    在1946年4月8日在東京召開的辦案檢察官會議上,已經根據美國的意見,做出了不起訴天皇的決定。會議記錄顯示:“討論結果,考慮到檢察之外的各種情況,與會者一致認為,起訴天皇是錯誤的,同意戰犯不包括日本天皇。”蘇聯和印度檢察官沒有參加這個會議。

    總之,由於美國的庇護,相關國家沒有對此提出異議,因此天皇裕仁沒有被列入戰犯嫌疑犯名單受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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