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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史海小白丁

    可以從兩個方面來解釋這種現象,這種情況的出現,並非偶然。從官員角度分析,自然跟官員利益切身相關,一為財,二位權。

    一、先說財,也就是收入:

    所謂千里做官只為財。清朝官員俸祿承襲明朝,主要依靠俸祿、祿米、公費等款項。其中俸祿佔多數。

    順治年間,為提倡滿漢平等,官員俸祿,一律按品級劃分,級別越高,俸祿越高。不過,清朝對官員規定的俸祿非常微薄。一品官員一年俸祿180兩,二品官員一年俸祿155兩。根本不夠花費。這種低薪,必然造成官員無法遏制的腐敗。

    到了雍正時期,為防止腐敗,朝廷開創了養廉銀製度。地方官可以領到一筆數額豐厚的養廉銀。養廉銀數額比原本官員規定俸祿多出數十倍,乃至上百倍。一個總督的養廉銀,可以達到上萬兩白銀。

    但是,同一時期大多數京官是沒有養廉銀的,京官中只有戶部官員才有資格領取養廉銀。其餘官員,必須達到部院堂官級別,如尚書職位,才可以領取份原本規定俸祿相同數額的俸祿、祿米,等於是雙倍工資的待遇。乾隆年後,朝廷雖然允許京官中,不論品級,都可領取雙倍工資的待遇,但仍有一些限制。如果是京官中,那些屬於額外名單或者是候補官員的,一律不得領取雙倍工資。

    此外,京官一年四季的人情往來又很多,這些往來中,禮品宴席、吉喪婚嫁等,都是一筆不小的開支。對於大部分官員來說,想要在仕途上繼續紮根,便不敢拒絕這些往來。不僅是這些同僚高官要照顧好,那些衙門裡的僕役轎伕,也得照例打點,逢年過節,還需要犒賞一番。

    所以,在清朝這種畸形的官場上,很多京官,甚至要借債度日。相比而言,地方官的日子,就顯得寬裕很多。所以從收入來說,很多人不願意出任京官。

    二、再說權力

    所謂天高皇帝遠,清朝的京官佔整個朝廷官員的一半,所以,京城有的是大官。做京官,就要小心翼翼,稍有不慎,就可能會得罪人。

    而地方官就不一樣了,天高皇帝遠,地方官員有很大權力。普通京官,只能坐兩人抬的小轎,否則就是僭越,會受到言官彈劾。而地方官出巡,可要威風的多,銅鑼開道、衙役淨街,還有長長的儀仗,風光無限。在地方上,你就是一言九鼎之人,知縣就是那個縣的天,同為七品,權力的感知度與京官是不同的。

    因此,從財、權兩方面考慮,明清兩朝多有京官爭著去當地方官。

  • 2 # 小白哥講歷史

    個人認為,明清兩朝多有京官爭著去當地方官,應該主要有以下原因:1正所謂伴君如伴虎,長期在皇帝身邊,不知道什麼時候就會成為刀下鬼,可能還要連累家族,不如外放當官,山高皇帝遠。2京城中人才濟濟,不利於個人施展才華,不利於透過奮鬥得到提升,因為競爭激烈。3京官外放,到地方後更容易取得成績,也更利於獲得財富,正所謂“三年清知府,十萬雪花銀”。4遠離朝堂上的爾虞我詐,避免不必要的麻煩,以免引火燒身。以上就是個人關於京官想要外放的原因分析,不足之處,敬請指正!

  • 3 # 鳳之綠咬鵑

    古代京官被貶、被謫遷大多是趕出京城去地方上做小官,沒聽說過某某京官做得好所以弄到地方做知縣的。升遷都遷往京城,遷到天子腳下,廟堂之中,沒聽說過升遷到偏遠地區當父母官的。可見京官在古代是優於地方官的。那為什麼很多京官還爭著去地方做官呢?私以為有以下可能:

    一、這個官員不喜歡和皇帝以及京城遍地的達官貴人打交道,因為項上人頭可能隨時不保,心驚膽戰,如履薄冰,心理壓力太大,能力有限。為了安穩著想,更願意去地方。這樣的人做政績比做人情更容易。天高皇帝遠,逍遙似神仙,快活又自在。

    二、此人是真的人民父母官,願意在一線解決民生疾苦,體察民情,積累經驗,查詢證據,以待有朝一日天子面前為民請命。造福一方百姓。

    三、一心到地方撈錢的貪官,君不知“三年清知府,十萬雪花銀”,連稍微清廉點的官員三年下來都能混個十萬兩銀子,高出正常年收入幾百倍。可見地方的民脂民膏直接一手獲得比居高位層層截流要多得多了。如此拼死的撈取,目的也是有朝一日回京城混個更大的官。

  • 4 # 石頭諞歷史

    明清兩朝的官場在中國封建王朝歷朝歷代中可以說是有其明顯特色的。

    明朝在朱元璋後由於害怕武將勢大,重文輕武,以至於文官的地位比武將要高得多,所以讀書做官便成了好多人改變人生,實現抱負的一種途徑。朱元璋制定的人才選拔制度就是有名的八股文,而清朝也沿襲了這種制度。但是這種制度的缺陷就是隻注重文章的好壞,不注重人品的優劣,所以這種選官制度是一種畸形的方式。所選出來的官員良莠不齊。其中難免有為了發財而去做官的人。雖然也有一一些正人君子確實是想有一番作為的,但這種人在我看來還是佔少數的。

    既然做官是為了發財,所以就要隱秘一些,要離皇帝,離皇城越遠越好。這樣就可以在所執政的土地上為所欲為了。可以說是想幹什麼幹什麼。因此,坐官都希望外放。只有外放,山高皇帝遠了,才能放開手腳大肆斂財。

    明清兩朝在京為官是得不到什麼油水的,而且還每年還要對在京官員進行年考,就是相當於對一年來得為官做一次稽核吧。年考過了還好,過不了不免被通報批評,官員嘛,都是要面子的,誰願意被批評,被點名啊,這多丟人啊。被批評被點名,以後該怎麼在天子腳下皇城之中混呢?所以,一些官員就索性申請去地方為官,但家境好的就不在乎這些了,花點錢打點打點。也就過去了,但在京為官的能有幾個家境好的,這些人都是來賺錢的,留在京城就是碰運氣,偶遇貴人,然後憑著貴人平步青雲的,能有幾個有錢的主。所以沒錢的居多,既然這樣就去做地方官吧,在地方上,雖然說沒有在京的機會,偶遇,但最起碼不會在為年終考核而擔心,為生計而擔心。所以都一股腦嗯往地方上跑。

    據記載曾國藩初入翰林院時,一窮二白。一個月根本沒有多少工資,養家餬口都是難事。況且家裡還有僕人。可憐的曾國藩首先就是向家裡支取,後來可能也不好意思了,所以就開始借。這種現象說明了一點,在京為官不容易,京城的物價太高了。一般官員還真不容易在京城活的瀟灑滋潤。在京城你得有個府邸吧,這是門面,但京城啊那能隨隨便便就有個府邸呢,得有銀子,就算府邸解決了,但也得有幾個看家護院的,這些人都得吃穿還得給工資,也得銀子,看家護院的有了得有幾個僕人來打點日常生活吧,也得銀子,僕人有了出行得一頂轎子吧,有了了轎子就得有抬轎的,這也得銀子。所以在京為官開銷大了去了。得了吧算了吧,京城不適合我,我只有去哪個山溝溝才走活路,我還是走吧,因此一大批的在京官員都爭先恐後的往地方上奔湧而去。因為只有到地方才能當一個土皇帝,才能有錢,才能有生財之道。才能過的滋潤。這種現象在明清是很常見的,因為當時的社會背景,社會現實,社會制度是不完善,不成熟的,所以才衍生出了這種不在京城為官,要去地方當官的現象。

    明清後期,貪汙腐敗嚴重,賣官鬻爵層出不窮,為官的為了更進一步,就要去行賄,要去行賄,就得有銀子,銀子從哪來。而且還得是大量的來還要來得快,只有在地方為官銀子才能來得又快有多啊。所以就都搶著去地方為官,你呆在京城,誰會給你銀子啊,除非你是了不起大官。所以,都去地方為官好得到更多的銀子,然後用這些銀子再去行賄使自己能做更大的官,做了更大的官,就回有比自己小一級的官員會給自己送銀子。所以,在地方為官只是一個個人為官的平臺而已。去地方為官是為了做更大的官。

  • 5 # 媚之夭夭

    俗話說人往高處走,可為何明清兩朝多有京官爭著去當地方官呢?

    這個問題,主要是當朝制度造成的!從明朝開始重視地方官了!包括:

    1"放權給他去管轄區內。

    2"待遇的提高。

    3.在京城開支大。

    4.在京城也就是皇上眼皮下,一舉一動皇上都知道壓力大。

    5.山高皇帝遠,地方官就是土皇帝!

    為什麼這樣說呢?

    一,明朝時的改革,重視地方官!

    因為明朝建立後,親眼看到前朝由於不重視地方官,不關心民間疾苦,導致政局動盪,在京城做官的大都是用謊話去忽悠皇上,就是下面亂七八糟了,仍是摁住不上報,終於發生了農民聲勢浩大的起義!

    正是為了防止重蹈舊轍,明朝就進行了改革!開始重視地方官,包括收入和權力!還有直接向皇上密奏之權!

    這樣一來,有能力的就想去做地方官,既可以一展抱負辦實事,又幹出政績得到重用!

    清朝見明朝這方面做得好,也效仿!特別是清朝雍正皇帝的時候更甚!像李衛,像田文鏡……

    二,在京城,開支消費大!還在皇上眼皮下,無論是公私都得小心!壓力大!

    在京城,日常的開支非常大!

    如果單靠朝庭那份俸祿,京城消費那麼高,很多廉政官員都是捉襟見肘!加上在京城少不了要結交達官貴人,又是送禮送物,還是離不開錢!這樣本身開支就緊張,再加上這些真的是不堪重負!

    而且,在皇上眼皮下辦事,稍有差池就有人馬上稟報上去了!這樣的如履薄冰,讓很多官員苦不堪言!

    這樣壓力之大,就讓很多京官爭著去做地方官了!

    三,地方官權力大!因為山高皇帝遠!自己就是土皇帝!

    遠離京城的地方官,沒有在京城的處處制肘!

    地方官就是當地最大權力的官!山高皇帝遠,地方官就成為了當地的土皇帝!

    既然是土皇帝,其權力地位自然不在話下!

    而且,處在朝庭之外,不要刻意去結交達官顯貴,既節省了開支,又不涉及政務黨派之爭!

    總結:正是這樣多方面的有利因素,才導致很多京官爭著去做地方官!畢竟,將在外,君命有時有所不受,也說得過去!

  • 6 # 史道驛站x

    明清兩朝是中國歷史上,最後兩個大一統的封建王朝,存在的時間都在270年左右,明朝是由明太祖朱元璋建立的漢人統治王朝,清朝則是由皇太極建立的滿人統治王朝,入關後的第一位皇帝是順治帝福臨。明清王朝建立後,就必須要有人幹活,於是需要選拔官員。

    明清時期京官和地方官是如何選拔的?是不是官員有自主選擇的權力呢?要回答這個問題,我們還是先來了解一下,明清官員的選拔制度,官員的選拔是有一定的程式和規章的,明朝採用科舉與薦舉兩種方式來選拔官員。清王朝在入關以前是沒有科舉考試的,1644年定都北京後,清朝採納范文程的建議,開始實行科舉考試。

    明太祖朱元璋雖然自己沒有什麼文化,可他懂得人才的重要性。1370年,朱元璋頒佈了透過科舉,擇優選士的詔書,不透過科舉考試,不得做官。當年就開了鄉試,次年舉行會試,朱元璋還親自出題,當時錄取了120多人,由於明朝建立不久,官員空缺太多,1371年開始,各地舉人都免考會試,直接授官。

    紙上得來終覺淺,這些舉人雖然有一定的才學,但實際工作能力還不是很強。1373年,朱元璋決定暫停科舉,透過推薦選拔有才能的人,口子一開,很多人就徇私舞弊,推薦的人參次不齊,魚目混珠。朱元璋一看,這樣不行啊,還是要考試。1382年,恢復科舉考試,1384年,採取科舉、薦舉並用的選拔方式。到了明成祖朱棣時期,以科舉為主,薦舉基本上就沒有了。

    1644年,清朝建立後,在范文程的建議下,實行科舉考試。科舉考試由此成了清朝選拔官員的主要方式,不過在清朝,還特設了制科,主要有:博學鴻詞科、經濟特科、孝廉方正科等。特科簡單的理解就是,你特有才也可以做官,李白那樣會寫詩就可以。你有錢也行,像沈萬三、胡雪巖那樣的也行,說到底就是政府賣官,再就是你特孝順,口碑好也可以做官,不過還是以科舉制度選拔官員為主。

    官員的任命,都是由朝廷安排的,在明清時期除了狀元、榜眼、探花直接留在京城成為京官外,其他的人基本上外派到地方任職,能做個七品知縣就相當不錯了,也是一方地方父母官,在當地也能呼風喚雨,權力很大。做京官就是天天能看到比自己更大的官,有動力,有激情,也有鬥志,關於京官好,還是地方官好,這個誰也說不好。

    不過在明清時期,倒是有很多京官想到地方去任職,這又是為何呢?不過說實話,想去地方任職,也不是想去哪裡就去哪裡,更不是想去就去的事,對於這個情況,我個人認為不外乎如下三個原因:

    第一、伴君如伴虎,京官雖然經常能見到皇帝和比自己更大的官,但天天在上司面前晃悠,升遷的機會多,受打擊的機會也多,這就要看自己會不會來事,京城派系之間權力爭鬥非常激烈,不站隊,就沒有靠山,站隊又有風險,一旦站錯了隊,丟官不說,有時連小命都不保。所以不少京官寧可去地方任職,那樣山高皇帝遠,清淨。

    第二、清高,有不少官員,還是很清高的,總覺得自己不願與那些貪官汙吏同流合汙,如海瑞,于謙等,看不慣朝廷的爭鬥,於是想去地方上為老百姓做些實事,當然這些人都是歷史上留下好口碑的人。

    第三、斂財,明清時期不像宋朝,官員的俸祿並不高,在京城做官,不是大員,日子並不好過,而且還要遭白眼。到了地方任職,那怕是個小小縣令,也是一縣的老大,斂財相對容易,日子過得舒坦,家、國、天下那就不管了,當然在地方上向上升遷的機會小很多。

    我想還有很多原因,讓明清時期的京官爭著去地方任職。雖說明清懲治腐敗比較嚴厲,但貪汙受賄的事情並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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