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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向陽花開7290

    我也來回答!

    要弄清楚“商鞅死了,為什麼新法繼續推行”這個問題,首先我們需要清楚為什麼會出現商鞅變法。

    商鞅變法出現在秦孝公時期,秦孝公繼位初期,土地狹小貧瘠、國庫空虛、國民極度貧窮。秦孝公接任之後第一要務便是休戰,變法圖強,所謂變則強不變則亡。秦孝公求賢若渴,到處招賢納士,於是商鞅登上了歷史舞臺。

    那麼第二個問題:商鞅變法給秦國帶來哪些變化呢?商鞅變法為了使秦國富國強兵,建立統一的封建帝國,先後推行了兩次以“農戰”和“法治”為中心的變法活動。商鞅變法是中國歷史上一場比較深刻的社會變革,有力地打擊了舊的世卿世祿制和舊的生產關係,使落後的秦國一躍而為壓倒山東六國的一等強國,併為後來秦始皇統一中國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那麼,商鞅給秦國做出了巨大貢獻,為什麼會被車裂呢?因為公元前338年,變法強有力的支持者秦孝公去世了,秦惠文王繼位。變法侵犯了貴族們的利益,因之遭到他們的強烈反對陷害,沒有了秦孝公那樣的全權支援,商鞅有口難辯,只得逃亡。最後,商鞅在秦軍追捕中斃命,只落得個“車裂”的下場。

    難能可貴的是,商鞅死後,變法並沒有去貴族所願廢除,而是得到繼續推行。究其原因,秦國因改革強大了,統治者一邊享用著改革果實,一邊為了平息既得利益者的怒氣而把改革者五馬分屍,中國曆代改革者的命運大抵如此。雖然商鞅死了,但是新法商鞅變法確實使秦國發展壯大,逐步恢復了昔日的實力,且領先與眾諸侯。秦朝的繼任者對商鞅之法有著深刻認識,反對商鞅之法的權臣不過是秦王的踏腳石,結果了商鞅後就扔到了。商鞅變法涉及面之廣、時間之長古今罕有。商鞅死時,變法最廣大受益者還存活在世,他們是最大受益者,老百姓會堅決擁護新法。就像現在改革,老百姓積極支援一樣,誰受益,誰維護。誰讓多數人受益,多數人就會維護誰,古今不變,得民心者得天下。

  • 2 # 馬期門讀歷史

    原因一,秦惠文王處死商鞅並不是因為反對新法,是因為新法實施期間,當時為太子的惠文王有違反的行為,被商鞅處罰,這也是商鞅對新法的一種宣傳,證明“王子犯法,與庶民同罪”,從此,惠文王對商鞅懷恨在心,秦孝公一死,惠文王展開報復。商鞅被殺是因為私人恩怨,並不是反對改革。

    原因二,秦惠文王獲得了實際的好處。商鞅變法實質是加強君主專制,在這種體制下,君主有至高無上的權力,與改革之前比,舊貴族沒有了牽制王權的能力,當秦國君主會十分有成就感,一旦獲得這種控制感和成就感,當然不會輕易放棄,從某種意義上說,是商鞅成就了惠文王。公元前325年,他能稱王,就是商鞅變法打下的基礎。

    原因三,秦國因商鞅變法強大起來,成為戰國七雄中最強大的國家,整個國家變成一個大的軍營,國事蒸蒸日上,惠文王統治時期也開疆拓土,深受其利,北掃義渠,西平巴蜀,東佔河西,南下商於。成為被六國害怕的“虎狼之國”。

    原因四,商鞅變法打擊了舊貴族,舊貴族反對他,同時因為獎勵耕戰,也出現了以戰功起家的新貴族,新貴族成為秦國強大的實力,是他們保證了商鞅死後秦國自然堅持新法。

  • 3 # 虞淵隅谷

    在商鞅變法之前,和中原大國比較起來,秦國僅僅是一個處在西方之地的蠻夷國家。

    在地緣上來講,秦國地處西北一隅之地,雖然也屬於華夏文明的一部分,但極具地域特色,長期以來一直處於較為封閉的獨立發展過程中。

    這種封閉與獨立既有優勢又有劣勢,而不管是優勢還是劣勢,最終都轉化成了變法的趨勢。

    秦國地域廣闊,不但有大量適於耕種卻還沒有開墾的土地,更有著中原諸侯國沒有的戰略縱深。秦國的農業經濟非常落後,有著很大的提升空間。秦國政治粗糙,宗法制一直不完備,貴族勢力較中原諸國弱得多。秦國社會落後,戎狄習氣嚴重,父子無別,男女混淆,民風彪悍,好勇鬥狠。

    秦國只有實行變法革新,才能在惡劣的條件下生存壯大。

    商鞅在秦國變法二十年,同秦國的舊勢力積怨頗深。即使因商鞅變法得到利益的新勢力,也並不感激商鞅,反而因為商鞅的法律過於苛刻,對商鞅也心存怨恨。

    因此無論是損失利益的舊勢力,還是既得利益的新勢力,秦國上下到處是商鞅的敵人。只有秦孝公一人在庇護著商鞅。

    在秦孝公死後,商鞅就被秦惠文王處以車裂之刑。

    秦惠文王和公子虔在變法過程中或許是舊貴族利益的代表,但是當商鞅變法取得成功,秦國國力飛速發展之後,他們也看到了變法的好處。尤其是秦惠文王,他也願意做一個強國的國君,而不願意自己的國家積貧積弱。他上臺之後,已經由奴隸主階級利益的代表轉化為地主階級利益的代表。

    從而使秦惠文王與新法的矛盾,轉化為新興地主階級內部爭權奪利的矛盾,轉化為與商鞅的個人矛盾。他對商鞅切齒痛恨,卻並不想在秦國恢復舊有的制度。

    這個將商鞅在肉體上消滅的人,卻成了將商鞅的靈魂發揚光大的人。

  • 4 # 月皎

    《史記》中評價商鞅變法的社會效果,稱之為“行之十年,秦民大悅”,單從這個民眾支援率來看,這就是商鞅死後新法能夠繼續在秦國推行的重要因素之一。

    更具體地回答這個問題,需要了解一下商鞅變法前的秦國所處歷史背景、新法的內容、商鞅變法後秦國的發展變化等方面的內容。

    商鞅變法前的秦國所處歷史背景

    秦國到了秦孝公時,正處於內憂外患的困境中。內部的困境,《韓非子》中記載為“君臣廢法而服私,是以國亂兵弱而主卑。”就是說一國之君沒有了號召力,一國之兵沒有了戰鬥力。外部的的憂患,來自於東邊其他諸侯國的紛紛強大,比如相鄰的魏國透過變法實現富國強兵後,其他各諸侯國紛紛效仿,開始了兼併爭霸之路。

    此時處於西陲偏僻地帶的秦國,因為農業發展的相對不發達、戰鬥力不強,不被東邊的中原諸侯國放在眼裡,常被三晉攻奪河西之地。以此態勢發展,秦國如果不變法,在兼併戰爭愈演愈烈的戰國時代,就面臨更加嚴重的國家危機。

    商鞅變法的內容

    商鞅變法的內容,大體包括重農重兵、軍功爵制、刑賞並用、重刑輕賞,透過這些內容,也可以看出秦國內部需要改革的根本所在:商鞅提出重農重兵,就是出於對秦國原有的農業管理不科學、國庫不富裕、農戶勞動不積極提出來的,他的改革目的,是為了提高農民的勞動積極性,先讓農民吃飽飯,再讓國家糧庫充實起來。具體措施是,抑制經商,鼓勵農民開墾荒地,鼓勵大家庭分家單過,如果兒子結婚了還不分家,就要加重賦稅額度。

    軍功爵制是針對原有貴族的世襲官祿提出來的。就是說當官沒有終身制和世襲制了,普通士兵如果在戰場上立了功,照樣可以獲得官位、獎勵,比如在戰場上能取敵方一名甲士首級者,賜爵一級,賜田一頃、宅一畝。

    刑賞並用是為了增強君王集權的威信度。“連坐”是商鞅發明的群眾監督方法,將民眾以“伍”“什”為單位進行管理,一人犯罪,其他各家也跟著倒黴。

    還有實行的郡縣制,就是把原來的宗室血緣式管理徹底消除,而是建立了效率更高的君王——郡——縣——鄉——裡——村的層級管理系統,秦王發號施令,能非常快速地向下落實。

    商鞅變法後秦國的發展變化

    一個最明顯的變化,就是秦國戰鬥力猛然就上來了。從商鞅變法到秦始皇即位前,據不完全統計,秦國與其他六國交戰65次,其中全New SantaFe到了58次,斬首一百多萬,攻取城池147座。人們提起秦國虎狼之師,都為之色變。

    再一個是社會秩序大為好轉,人們的法制觀念大為增強。商鞅改變了“刑不上大夫”的舊規,就連太子的老師犯了罪,他也照常以法懲治,官方的公信力增強了,人們的犯罪成本增加了,社會秩序好到什麼程度呢?司馬遷稱之為“道不拾遺,山無盜賊,家給人足,民勇於公戰,怯於私鬥,鄉邑大治。”

    還有就是促進了生產力發展,透過鼓勵農戶墾耕,解放生產力,推動了奴隸制社會向封建制社會的轉型,創立了符合新興地主階級利益的新型生產關係。小農經濟的發展,從根本上確立了土地私有制,這也是“家給人足”的關鍵因素。

    從商鞅變法的背景和變法對秦國的作用可以看出,新法的實施,符合秦國的發展需要,所以在秦孝公時代能夠得以推行。雖然在推行過程中,遇到了舊有貴族勢力的阻撓,但隨著變法的深入,原有一部分舊有勢力,被變法中產生的新興勢力所代替,這些新興勢力是新法的受益者,必然會支援新法。

    同時,新即位的秦惠文王雖然出於私怨和舊貴族的壓力而殺死商鞅,但新君也不能無視變法所帶來的國家發展,出於國家利益考慮,秦惠文王也不可能廢除已經運轉良好的新法,而倒退到秦國的舊有制度中。

  • 5 # 情繫蒼生心懷故土

    首先要弄明白商鞅變法前的情況,當時正出於周朝末期的戰國時期,當時秦朝很弱小,國庫空虛,土地都掌握在大奴隸主手裡,還經常受到周圍國家的攻打和蠶食。為了改變這種狀況,新繼位的秦孝公下令招賢,以變使秦國富強起來,這時商鞅自衛國入秦,並提出了廢井田、重農桑、獎軍功、實行統一度量和建立縣制等一整套變法求新的發展策略,都是年輕人,一拍即合,無論是人還是提出的方法都深得秦孝公的信任,所以任商鞅為左庶長,由他主持變法!

    後來支援商鞅變法的秦孝公去世,繼位的秦惠王聽信了公子虔的話,認為商鞅打算謀反,本來商鞅變法時就拿當時身為太子的惠王開過刀,把他兩個師傅的鼻子都削了,現在老賬新賬一起算,立馬派人把商鞅抓了起來,還以謀反的極刑五馬分屍對商鞅車裂而死!

    雖然殺死了商鞅,但是商鞅變法的各種制度早已深入人心,國家變得富強了,軍隊戰鬥力也直線上升!所以秦惠王覺得商鞅我可以不用你的人,但你變法的制度和效果還是好的,所以延續了下來,這也為以後秦朝統一六國打下了基礎!

  • 6 # 唯有別時今不忘

    公元前356年,商鞅在秦孝公的支援下開始變法,法令規定:1.國家承認土地私有,允許只有買賣。

    2.獎勵頸戰,生產糧食布帛多的人可免除徭役;根據軍功大小授予爵位和田宅,廢除沒有軍功的舊貴族的特權。

    3.建立縣制,由國軍直接派官吏治理。

    意義(作用):經過商鞅變法,秦國的經濟得到了發展,軍隊的戰鬥力不斷加強,發展成為戰國後期最強大的封建國家,為統一全國奠定了基礎。

  • 7 # 沐陽文史

    隨著秦孝公的英年早逝,商鞅的人生也幾近末路,最終逃脫不了變法者被殺的宿命。但相較於戰國時代其他各國的變法,如南韓的申不害變法、楚國的吳起變法等,商鞅變法卻並未人亡政息,而是代代相傳,從而奠定了秦國橫掃天下統一六國的根基。

    一、商鞅之死的原因

    探究商鞅死後為什麼新法繼續在秦國推行?就要解析商鞅為何而死,其死又與新法有多大的關聯。概括來說,商鞅之死的原因來自三個方面:

    第一,秦國國君新老交替,繼位的秦惠文王急需建立自身的權威,而此時的商鞅則因變法之名外昭顯於六國,內掌權於朝野,儼然是秦國的象徵,這對於有所抱負的秦惠文王是絕對無法忍受的。

    第二,舊貴族勢力的怨恨報復,企圖恢復原有的地位。商鞅變法在秦國曆時二十餘年,改革措施涉及社會各方面,如廢除世卿世祿制度更是遭到舊貴族的強烈反對。在新舊勢力較量時,商鞅運用鐵腕手段強力推行法治,哪怕太子犯法也要處罰其師。導致大量貴族被處罰,因而對商鞅多聚集怨恨。

    第三,社會民眾的怨恨。商鞅變法前秦國私鬥盛行,並於戎狄習俗相似。變法以暴力手段強力推行變法移風易俗,而棄用詩書禮儀之教,使民眾懾於嚴刑峻法而遵守。更採什伍連坐之法加強對民眾的控制,諸多措施使民眾融入國家龐大的戰爭機器。

    綜合上述三個原因,其中舊貴族勢力的怨恨最深,秦惠文王只是對個人權力的需要,社會民眾的怨恨最次。商鞅之死實際上是秦王與舊貴族勢力聯合下的各取所需。

    二、商鞅變法適應了時代發展的要求

    商鞅變法順應了戰國時代的歷史發展潮流,商鞅死時,變法措施與效果已深入人心,得到社會除原有舊貴族外各個階層的支援。

    商鞅變法的效果是著有成效的。秦孝公繼位之初,秦國在魏國的攻略之下,不僅喪失了原有的河西之地與險關屏障,土地狹小貧瘠,而且國庫空虛,國民極度貧窮,隨時面臨著亡國之危風雨飄搖。只能在“赳赳老秦,共赴國難”的呼號中頑強抵抗艱難度日。孝公有感於斯,向天下廣發求賢令,不惜列土封疆共治秦國。後商鞅及秦,開始變法二十年,變法完成後,秦國一舉收復河西之地,並走向了攻城略地的統一天下之路。

    秦國的商鞅變法,相較於東方六國變法,時間最晚,卻也學習了變法的經驗。其仿效魏國的李悝變法,並增加連坐法法律,輕罪用重刑,在戰時用嚴刑峻法在秦國快速實現變法。廢除世卿世祿制度,獎勵耕戰,嚴禁私鬥,促進了國家經濟的快速發展和對外戰爭的勝利,並且由此產生了一批新興貴族,他們因為變法而收益,也將努力維護新法的實施。廢井田開阡陌,廢分封行郡縣,加強了君主的中央集權,也由此會得到國君的支援。

    商鞅變法是成功的,不會因商君之死而廢止。但因戰時用嚴刑峻法強力推行變法,也給原有社會造成巨大的裂痕,而隨著商鞅的死去,原有舊貴族的沒落,變法也內容也融進了秦國發展的血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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