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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射命丸文Offici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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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殘客居
爆打醫生,然後對他說:我錯了!
他如果說,我有精神病,下次繼續打,反正不用付法律責任。
他如果說,我沒有精神病,媽的,打的就是你,庸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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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穆赫蘭道123
這是一個偽命題。不管你如何證明自己是不是精神病人,你都不會當成正常人看待。精神病人無法給自己下診斷。決定權不在你手裡,而在醫生手裡。有可能這個醫生本身就是瘋子;也有可能這個醫生看你不爽,給你定個精神病,在服藥物過程中,你是個正常人也會變成精神病人。這是權利和個人意志的對立。當然,你可以透過賄賂,透過關係去改變現狀,但是恐怕會很難。
所以,這個案例從另一方面說,權利需要監督,不管是醫生的,律師的,檢察院的,警察等的,因為沒有人是十全十美的,做的決定是絕對無私及公正的,如果權利沒有制約和監督,很容易會造成權利濫用和錯誤經常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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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美銘德傢俱
聽醫生的話,趕緊吃藥。如果我沒病醫生就是有病,醫生有病上崗是社會有病,社會有病的根源還是我們自己有病。個人的問題和大多數分不清黑白對錯美醜的人比起來那就是被孤獨了就是有病的。有病還不趕緊吃藥,你就是真病。社會不可能有病,林大了,鳥雜的情況多了,更何況花花草草還和有不同。突然間別人看你不順眼了,那肯定是你有問題了,有問題就慢慢治療,聽醫生的,沒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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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長青醫生
目前精神疾病的診斷還沒有像其他軀體疾病一樣,有特異的檢驗指標,影像學異常和病理。基本還是靠問診來診斷。不過要診斷精神疾病,也不是完全沒有標準,首先要了解醫生給你診斷的哪種精神病,然後去查詢關於這種精神疾病教科書和專業指南上的診斷標準是什麼樣的,一般診斷標準包含兩方面的內容,一方面是精神症狀,另一方面是持續時間。
比如精神分裂症的診斷標準:有幻覺、妄想等特徵性症狀,斷斷續續至少六個月,而且最近一個月之內症狀是持續的。如果醫生給你診斷精神分裂症,而你確信自己並沒有幻覺和妄想,但是醫生病歷上寫了你各種幻覺和妄想症,就可以作為否定自己診斷的證據。不過一般精神分裂症病人不會否定自己的妄想和幻覺,所以如果你確信自己沒有,而病歷上有,那就可以認定醫生是在誣陷你,而不是你處於精神分裂症不自覺的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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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使用者53478629267
因為是半人半鬼的社會,所以並不需要證明什麼!你看到的人也許是鬼!你看到的鬼也許是人,就看你長了一雙什麼樣的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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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開心253461231
首先醫生不能百分百是正確,其二有精神分裂病症有時突然發病自己是不會知道的,如果自認是正常要如何證明呢,那第一要不亂髮脾氣,醫生問話要認真對答,不衝動要有耐心,因為醫生會問你一加一等多少,但千萬不能吃神經病藥,是藥三分毒,我以前第一次喝白酒第三天清醒我被關在精神病醫院一個月,那種感觸我最清楚。南無阿彌陀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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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宣貓
你這問題真奇葩,沒有錢誰會無緣無故給你鑑定,如果有人陷害我,那說明我很有錢,告訴大夫你放我出去,我必有重酬,我就不信他不動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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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靜靜的創業生活記
就現在的社會,醫生都不能保證是絕對正常的,怎麼能相信他們的診斷了。被誣陷就打官司,走法律途徑就行,其它任何方式都沒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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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三旬遊戲
如果有一天你被醫生鑑定為精神病可你確定自己是正常的,你會怎麼證明自己?
這個命題實際上有一定的矛盾性,看過《天才在左瘋子在右》的大部分讀者都會很清楚,在精神病的世界觀裡,他自己才是正常的而其他人才是不正常的!
目前醫療手段所鑑定的精神病,多半是因為患者有了一定的暴力傾向和自殘行為才會被人重視,並且送到精神病院進行強制治療。如果有天我被醫生鑑定為精神病的話,那麼顯然我可能會存在以上兩種行為,如果沒有以上兩種比較嚴重的行為的話,一般人是不會得到精神病鑑定機會的。
精神病實際上在目前看來大部分都是思想異於常人,也就是與正常的社會規則格格不入,才會被人們鑑定為精神病,而想證明自己是正常的,最簡單的方法就是不要暴力抗拒治療手段,該吃藥吃藥﹑該吃吃該睡睡,按照常人的思維去應對應有的測試手段,把自己那些異於常人的思想統統掩蓋起來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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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管用的一招
我:“醫生 我家裡沒錢 看不起病”
醫生:“cnm 沒錢還來看病? gun”
真以為心理醫院白給你看病?
還有人說仇人報復 說的好像你的仇人把你送進去不花錢一樣
這種方法完全o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