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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我是一個存在483

    司馬光砸缸,要是事情發生在當今,會是怎樣呢?

    首先,一熊孩子被落入缸中溺水,那麼熊孩子家長有可能會找缸的主人要賠償。理由是你家的缸為什麼不蓋好蓋子,為什麼沒有標識牌,“此缸中有水,禁止攀爬,小心溺水等等”!

    另外,如果司馬光砸缸的時候,不小心砸傷了或碰到了熊孩子,司馬光家估計也要賠償費用,法官估計會以這樣的判詞“救人不是你的事,你為什麼要去救”!來要求司馬家賠錢。

    還有和熊孩子一起玩的小夥伴,如果熊孩子溺水死了,那些個家庭估計都要賠償,參照一起喝酒出事賠償案例。

    缸中的水被熊孩子汙染了,熊孩子家還得重新把水給調滿。嚴重點來個禁止在飲用水源地游泳,違者罰款。

    最後,司馬光砸缸了,缸主人還要司馬光家賠償缸的費用。同時缸中的水沒了,萬一期間發生了什麼火災事故,沒有水滅火,司馬光可就慘了,不僅要賠償,估計還得坐牢,罪名是破壞消防設施,導致火勢失控。

  • 2 # 祖籍河南的安徽人

    按道理是誰受益誰賠償,但又往往是事與願違,這就需要法律法規、新聞媒體、政府相關部門、社會民間團體共同解決好善後工作,還好心人一個公道,弘揚正義。

  • 3 # 法律的真實世界

    首先看缸多少錢。如果缸不貴的話,如果缸的主人因此拉住司馬光不放,然後讓他賠償,會遭社會笑話的。一般不會要求賠。

    如果缸非常貴重,從刑法上看,表面上符合故意毀壞財物罪的行為要件,但是,司馬光砸缸的行為屬於緊急避險,阻卻違法性,不存在違法行為,不會被定性為犯罪。而民事賠償方面,則由掉進缸的那個小孩子或其監護人(即受益人)來賠償砸缸造成的損失。

    當然,上述分析只是就實體法律分析。從程式角度看,光認定“司馬光砸缸救人”的事實就會有很多不同看法,有看法會符合客觀事實,這對司馬光有利。有的看法會背離事實,這就對司馬光不利,例如最近的見義勇為被刑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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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 # 我的誰9102

    按當下社會處理的情形:當然是司馬光自己賠啊?你而且是追問你為啥砸爛我家的缸啊?你要救人就救去?幹嘛手這重砸爛缸呢?

  • 5 # 旺旺拉拉隊

    生命第一位,為了救人砸缸在法律上是不負責任的,不需要賠償。而警察會根據你家水缸違法擺放位子,賠償掉缸裡的人。

  • 6 # 斷劍66336482

    問對人了。咱研究過漢律。那時簡單,誰都不用賠。但司馬光他爸,得派人把地下打掃乾淨。被救的那孩子家長,得跪下磕頭謝恩。

  • 7 # 荊山一狼2

    謝謝邀請,這是一個有意思的問題。如果在當下,可能會出現兩個問題,一是溺水孩子家長向缸主人索賠。二是缸主人向司馬光家長索賠缸。先說第一個問題。缸就是用來盛水的,缸主人在缸裡注水沒有過錯。缸放在自己家院子裡,屬於私人場所,並非公共場所,也得營業場所,缸主人對其他人不承擔保護責任,溺水孩子家長監護不力,危險教育不到位,導致孩子淘氣溺水,家長應當承擔全部責任,缸主人不承擔責任。第二個問題。缸是私有財產,司馬光為救溺水孩子砸破了缸,缸主人並無過錯不應該受到損失,完全可以追償。誰受益誰賠償實際損失。應該由溺水孩子家長賠償。

  • 8 # 特殊防衛

    司馬光砸缸,砸壞的缸應該由當朝的朝庭賠。因為司馬光砸缸被當朝記入了史冊,流芳百世。所以似蚊子放屁的缸錢朝庭自會承擔了。

  • 9 # 寄暇學宮

    包拯鐵面無私,斷案無數,被人譽之為“包青天”。故此,很多人都會找包拯來斷案。

    這一日,包拯在衙門剛剛沏好一杯茶,手中《大宋快訊》剛剛看了幾行,便聽到有人擊鼓鳴冤前來報案。

    前來報案的人是一個老者,說有人把他家的缸給砸破了。

    包拯立刻下令把與案情有關的所有人員全部傳喚到衙門,立刻開始審理該案。

    缸的主人說:“是司馬光用石頭把我的缸給砸破的。這個缸可是我們全家唯一的一口缸,我們全家吃水全靠它了,以後我們可怎麼活呀!”說完嚎啕大哭。

    聽審的那一幫群眾趕緊放下手中的瓜,陪著一起落淚。

    包拯趕緊道:“老丈不要悲傷,本官一定會給你主持公道!”說罷,立刻傳喚司馬光上堂。

    司馬光走上堂前,立而不跪。

    包拯大怒:“你是何人?見到本官因何不跪?”

    司馬光道:“我爸是司馬池!”

    師爺公孫策一聽,趕緊貼近包拯耳邊說:“此人叫司馬光,他爹是司馬池。司馬池自稱是晉朝安平王司馬孚的後代,是涑水望族。現任永寧主簿,兼侍御史知雜事,更三司副使。”

    包拯聽完仔細看了看司馬光,神色凜然好似成年人一般。心中暗想:“《宋史》中說司馬光七歲便‘凜然如成人’,今日一見果然不假。”

    公孫策說的那幾個官名,包拯也沒弄明白倒底是什麼官。

    於是便問司馬光道:“你有老丈人嗎?你老丈人是皇帝嗎?陳世美我都給鍘了,馬上給我跪下!”

    包拯剛說完,兩邊衙役拿著棍子杵地一起呼喊,司馬光心想好漢不吃眼前虧,立刻就跪倒在地。

    包拯問道:“你為什麼要砸破別人的缸?”

    司馬光道:“我們小夥伴在一起玩,結果我的一個小夥伴掉缸裡了,快淹死了。要不是我急中生智,拿石頭把缸砸破了,他就被淹死了!我是救人,我沒錯。”

    包拯立刻命人把那塊石頭呈上,那塊石頭造型奇特,只是在砸了缸之後,有些地方有些破損。

    缸的主人一見立刻嚎啕大哭:“這塊石頭造型奇特,能賣到一千兩。原本是想把他賣了,供我的孩子讀書用的。現在被司馬光砸壞了,我兒子的前程也被毀了。我可怎麼活呀。”

    聽審的那一幫群眾再次放下手中的瓜,陪著一起落淚。

    包拯繼續傳喚被救的孩子,結果被救的孩子沒來。他的母親上堂說:“我的孩子因為受驚嚇了,神志有點不清,來不了。”

    包拯繼續傳喚一起玩耍的孩子。

    結果那幫孩子有的說當時沒注意,不知道發生了什麼事;有的孩子說當時在家學習,根本就沒和他們在一起。

    只有一個看似憨憨的孩子不管怎麼問,都說不知道。

    包拯問:“你怎麼老是說不知道?”

    那孩子說:“我媽媽說,不管別人怎麼問,我都說不知道。”

    包拯問來問去也沒有什麼結果。

    經過和公孫策等人商議之後,包拯宣判結果:“司馬光救人的精神值得表揚,我們到時候給你發個獎狀。至於被損壞的器物嘛,當然是由被救的那個孩子家來……”

    包拯話還沒說完,被救孩子的母親立刻嚎啕大哭:“我的孩子到現在還神志不清,你們竟然叫我們賠錢,你們都有沒有同情心啊!”

    聽審的那一幫群眾又一次放下手中的瓜,陪著一起落淚。

    包拯見此情景,立刻改口:“鑑於被救孩子家庭困難,無力賠償。司馬光乃名門望族,就好事做到底,被損壞的器物由……”

    包拯話還沒說完,缸的主人立刻說道:“大人,我的那塊石頭,剛剛有人出價一萬兩要買。必須要他照這個價來賠!”

    缸的主人剛說完,上來一個人說:“大人,我是他們的里正。我們租了老漢的缸以作防火之用,每月要給他一千兩呢。”

    包拯聽完叫公孫策算了一下,然後宣判:“缸十兩,租缸一千兩,石頭一萬兩。司馬光共計賠償一萬一千一十兩。”

    司馬光砸缸一事結束之後不久,有人出資將此事寫成故事,到處流傳。司馬光因此名聲大噪。

    自此,每年到了某一天,所有書院的學生再也沒有扶老太太過馬路的了,到處是一片砸缸的聲音。

    缸的主人和幾個賣缸的在屋裡一起喝著酒,聽到那砸缸的聲音,心裡那個美啊!

    司馬光雖然賠了不少錢,但是賺了個好名聲,心裡多少有個安慰。

    但是過了沒有多久,司馬光又被傳喚到衙門。

    司馬光到了衙門一看,被救孩子和他的母親也在大堂上跪著。

    包拯大喝一聲:“司馬光,老實交代,你是怎麼把那孩子推到缸裡的!”

  • 10 # 鳳凰涅槃雙魚座

    見義勇為基金會賠啊

    什 嘛

    還未成立該組織

    嘻嘻嘻

    缸主人只好自認倒黴嘍

    什 嘛

    由負責看護缸的人員賠

    那也未嘗不可哇

    誰教他未加固防護欄

    竟讓頑童爬進去

    倘釀成了重大傷亡事故

    嘿嘿嘿

    砸缸滴可再非為什麼司馬氏

    極可能孩子的滿門人

    把爾等所有缸全砸光

    若非要司馬光來賠吶

    哼哼哼

    是死是活天註定

    一切隨其自然吧

    但願別叫俺攤上被索賠的命

    這年頭

    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那律師們的嘴可利索著呢

    你木有不可推卸的施救義務

    然負有無可抵賴的賠償責任

    當個看客剛剛好

    掏出手機拍下來

    頻髮網絡裡面去

    還能混個響名頭了不是

    當然 當然

    否則耶

    警察要滿世界裡追拿你

    告你個傳播負面訊息罪

    這可不比被淹著了好受些

    最穩妥滴應對方式是

    碰巧趕上此類似情形

    千萬把臉一扭 務必把眼一閉

    吹個愛您一萬年的口哨躲開去

    莫將得罪人的各種嫌疑背身上

    對誰且都咬緊牙關發毒誓

    與俺沒關係

    咱真一點兒都弗曉得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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