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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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4131小火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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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減刑假釋一點通
有的證人是可以不需要到庭的。
只需要法院詢問證人證言,予以確認,就可以。
對於普通的民事訴訟,證言很無力。
證據才是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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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時代一粟
第一你如果可以聯絡上對方做假證證人,你能讓對方上庭為你作證嗎?
第二如果對方做假證會承認嗎?
法官詢問了又怎樣?你有證據證明對方做假證嗎?如果有直接遞交證據,當庭質證,如果沒有別扯那些沒用的!
打官司打的是證據,不是扯皮,法官依據證據判決,不是誰能扯算誰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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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正能量需要關注
只要你再再審期間申請認為講假話的人申請司法簽定或者有證據證明對方講假話即可。並不需要講假話之人出庭。因為對方證據己固定在卷宗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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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東閣府
質證時,法庭會對證人提供的證據,通過當庭傳喚證人予以質證。如果法庭沒有這麼做,另一方可以當庭向法庭提出,要求其證人出庭質證,以證明其證言或證據是否真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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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快樂羊羊羊
可以申請!但是法庭是否批准是另外一回事。這個假話假證據,達到足以改變判決結果的重要程度時,法庭才會傳喚證人到庭,否則你只能用其他證據證明該證據虛假!
可以是可以,即使法院同意你的申請,但該證人不一定到庭!你有什麼證據說對方的證人是講的假話?如果你有證據證明講的是假話,你提供你的證據給法庭,法院自然不會採信對方的證人證言。不過你為什麼在原審時不提供你的證據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