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步發電機失磁後,進入非同步執行。相當於一個滑差為s的非同步發電機,一方面向系統送出有功功率,另一方面自系統吸收大量的無功功率用於勵磁,發電機的無功功率表指示負值,功率因數表指示進相。 發電機失磁後,電磁功率減小,在轉子上出現轉矩不平衡,促使發電機加速,轉子被加速至超出同步轉速執行,以致最後失步。 非同步執行時,發電機從系統吸收大量的無功功率,所以發電機電壓以及附近使用者處的電壓將要下降。 汽輪發電機短時內處在這種情況下作非同步執行是容許的,不會使發電機受到損傷。當勵磁恢復後,汽輪發電機又可平穩拉入同步。但是長時間非同步執行是不容許的,會引起定子和鐵心端部過熱,轉子繞組也因感應電流產生相當大的熱量,引起發熱和損傷, 一般規定,汽輪發電機的非同步執行時間為15~30min。 不同的系統無功功率儲備、機組型別各不相同,有的發電機允許非同步執行,有的則不允許非同步執行,因此處理的方式也不同。 對於100MW汽輪機組,經大量失磁執行試驗表明,在30s內將發電機的P減至額定值的50%可繼續執行15min;若將P減至額定值的40%可繼續執行30min。但對Q儲備不足的電力系統,考慮電力系統電壓水平和系統穩定,不允許某些容量的汽輪發電機非同步執行。 1)系統有足夠無功電源儲備。應能確認發電機失磁後能保證電壓不低於額定值的90%,才能保證系統的穩定。 2)定子電流不超過發電機執行規程所規定的數值,一般不超過額定值的1.1倍。 3)定子端部各構件的溫度不超過允許值。 4)外冷式發電機的轉子損耗不超過額定勵磁損耗,內冷式發電機的轉子損耗不超過0.5倍額定勵磁損耗。 對於調相機和水輪發電機,無論系統無功功率儲備如何,均不允許非同步執行。因調相機本身是無功電源,失去勵磁就失去了無功調節的作用。而水輪發電機其轉子為凸極轉子,失磁後,轉子上感應的電流很小,產生的非同步轉矩小,故輸出有功功率也小,非同步執行便無實際意義。 不允許發電機非同步執行的處理: 1)根據表計和訊號顯示,儘快判明失磁原因。 2)失磁機組可利用失磁保護帶時限動作於跳閘。若失磁保護未動作,應立即手動將機組與系統解列。 3)若失磁機組的勵磁可切換至備用勵磁,且其餘部分仍正常,在機組解列後可迅速切換至備用勵磁,然後將機組重新併網。 4)在進行上述處理的同時,應儘量增加其他未失磁機組的勵磁電流,以提高系統電壓穩定能力。 5)嚴密監視失磁機組的高壓廠用母線電壓,在條件允許且必要時,可切換至備用電源供電,以保證該機組廠用電的可靠性。 允許發電機非同步執行的處理: 1)發電機失磁後,若發電機為過載,在規定時間內,將有功功率減至允許值(減少對系統和廠用電的影響);若發電機為輕載,則不必減有功功率;在允許執行時間內查詢機組失磁的原因。 2)增加其他機組的勵磁電流,維持系統電壓。 3)監視失磁機組定子電流應不超過1.1倍額定電流,定子電壓應不低於0.9倍額定電壓,並同時監視定子端部溫度。 4)在允許執行時間內,設法迅速恢復勵磁電流。如AVR不能正常工作,應切換至備用勵磁裝置。 5)如果在允許繼續執行的時間內不能恢復勵磁,應將失磁發電機的有功功率轉移至其他機組,然後解列。
同步發電機失磁後,進入非同步執行。相當於一個滑差為s的非同步發電機,一方面向系統送出有功功率,另一方面自系統吸收大量的無功功率用於勵磁,發電機的無功功率表指示負值,功率因數表指示進相。 發電機失磁後,電磁功率減小,在轉子上出現轉矩不平衡,促使發電機加速,轉子被加速至超出同步轉速執行,以致最後失步。 非同步執行時,發電機從系統吸收大量的無功功率,所以發電機電壓以及附近使用者處的電壓將要下降。 汽輪發電機短時內處在這種情況下作非同步執行是容許的,不會使發電機受到損傷。當勵磁恢復後,汽輪發電機又可平穩拉入同步。但是長時間非同步執行是不容許的,會引起定子和鐵心端部過熱,轉子繞組也因感應電流產生相當大的熱量,引起發熱和損傷, 一般規定,汽輪發電機的非同步執行時間為15~30min。 不同的系統無功功率儲備、機組型別各不相同,有的發電機允許非同步執行,有的則不允許非同步執行,因此處理的方式也不同。 對於100MW汽輪機組,經大量失磁執行試驗表明,在30s內將發電機的P減至額定值的50%可繼續執行15min;若將P減至額定值的40%可繼續執行30min。但對Q儲備不足的電力系統,考慮電力系統電壓水平和系統穩定,不允許某些容量的汽輪發電機非同步執行。 1)系統有足夠無功電源儲備。應能確認發電機失磁後能保證電壓不低於額定值的90%,才能保證系統的穩定。 2)定子電流不超過發電機執行規程所規定的數值,一般不超過額定值的1.1倍。 3)定子端部各構件的溫度不超過允許值。 4)外冷式發電機的轉子損耗不超過額定勵磁損耗,內冷式發電機的轉子損耗不超過0.5倍額定勵磁損耗。 對於調相機和水輪發電機,無論系統無功功率儲備如何,均不允許非同步執行。因調相機本身是無功電源,失去勵磁就失去了無功調節的作用。而水輪發電機其轉子為凸極轉子,失磁後,轉子上感應的電流很小,產生的非同步轉矩小,故輸出有功功率也小,非同步執行便無實際意義。 不允許發電機非同步執行的處理: 1)根據表計和訊號顯示,儘快判明失磁原因。 2)失磁機組可利用失磁保護帶時限動作於跳閘。若失磁保護未動作,應立即手動將機組與系統解列。 3)若失磁機組的勵磁可切換至備用勵磁,且其餘部分仍正常,在機組解列後可迅速切換至備用勵磁,然後將機組重新併網。 4)在進行上述處理的同時,應儘量增加其他未失磁機組的勵磁電流,以提高系統電壓穩定能力。 5)嚴密監視失磁機組的高壓廠用母線電壓,在條件允許且必要時,可切換至備用電源供電,以保證該機組廠用電的可靠性。 允許發電機非同步執行的處理: 1)發電機失磁後,若發電機為過載,在規定時間內,將有功功率減至允許值(減少對系統和廠用電的影響);若發電機為輕載,則不必減有功功率;在允許執行時間內查詢機組失磁的原因。 2)增加其他機組的勵磁電流,維持系統電壓。 3)監視失磁機組定子電流應不超過1.1倍額定電流,定子電壓應不低於0.9倍額定電壓,並同時監視定子端部溫度。 4)在允許執行時間內,設法迅速恢復勵磁電流。如AVR不能正常工作,應切換至備用勵磁裝置。 5)如果在允許繼續執行的時間內不能恢復勵磁,應將失磁發電機的有功功率轉移至其他機組,然後解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