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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內蒙小二哥

    1、納入物業管理範圍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因開發建設單位原因未按時交給物業買受人的住宅,物業服務費用由開發建設單位全額交納。

      2、已辦理交房手續但業主未居住的、居住後又空置且時間在半年以上的物業,經物業服務企業核實後,物業服務收費按應收標準的70%交納。

      3、新房在房屋裝修期間,並不屬於房屋空置,因此不屬於上面情況2,物業服務費用應按規定標準全額繳納。

  • 2 # 星迴歲末

    基於你所提問題,我想應該是拿到鑰匙第二年了,第一年所有領鑰匙的業主都得交物業費,不然開發商不給你鑰匙。業主是物業所有權人,交納物業服務費是業主最基本的義務。所以房屋交付使用後所發生的物業服務費用,由業主承擔,但房屋交付後一年內無人入住的,空置期間由業主按百分之七十的比例承擔物業服務費用。但是僅限於第一年,第二年後將繼續全額交付。

    1 . 業主支付物業管理費用的義務,直接源於物業管理合同的約定。物業費的繳納是以物業合同生效為前提條件的。物業管理公司依照合同履行義務,提供的服務是一種公共性服務,一個小區不會因為某一個人或幾個人不在此居住,管理成本就會減少。

    2 . 雖然個別業主沒有實際在小區內居住,但是物業管理公司對於小區內的保潔、保安、綠化、房屋及公共設施裝置的維修、保養等日常管理工作已經展開,並未因你不住而減少工作量和費用支出。

    3 . 如果業主以沒有居住而未享受物業服務企業已經提供的服務或者無需接受相關物業服務,提出物業費抗辯的,法院都不會予以支援。

    4 . 物業管理公司基於合同履行義務,業主們同樣也應依據合同履行支付管理費的義務。物業管理公司的服務不會因為個別業主沒有實際居住就停止,因此無論業主是否實際居住,從辦理入住手續之後就應如期交付物業管理費。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業主可以不交物業費

    1 . 因為房屋質量問題還未交房,物業費是由開發商繳納。

    2 . 將房屋出租,租賃合同中註明了物業費有租住戶繳納的。

    3 . 物業公司未履行合同的服務責任的,全體業主可以拒交,但要有有力的證據。

    4 . 物業公司擅自擴大收費範圍、提高收費標準、重複收費的,業主可拒交。

    5 . 公共設施維修養護、公共衛生方面存在瑕疵。

    6 . 建築質量存在問題,物業公司未盡維修義務。如房屋漏水,經向物業公司報修後未能解決。

    7 . 行使管理責任不到位。如未及時有效制止違章搭建、拆除承重牆等違法行為。

    8 . 未能履行安全保障義務。如財物被偷,車輛被盜、被劃;在小區內受到第三人侵犯等。

    9 . 物業公司未公佈賬目,侵害業主知情權。

    10 . 物業公司人員濫用職權。如非法闖入業主住宅,違法對業主實施停電、停水、停氣等行為。

    11 . 物業公司超越其職權,如擅自利用小區公共場地、設施牟取不當利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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