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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出鞘龍泉劍

    提問題的人:從你的標題就可以看出你根本就沒認真讀、也根本沒讀懂《水滸傳》!

    孫二孃夫妻為什麼會投奔二龍山?是因為他們與武松是結義的江湖弟兄,官府會很容易就能掌握這一切,到時就會受牽連。

    再者,武松是二龍山的三掌櫃,魯智深也與他們相識,他們前去投奔肯定會被收留的。

    這些在小說中是有交待的,提問題的人,難道你沒讀到?

  • 2 # 布衣之徐

    個人好惡的“嫉惡如仇”,江湖義氣才是第一位的

    中國古代的江湖好漢,是不受儒家禮教和君君臣臣這些東西所束縛的,在這個圈子看來,江湖義氣、無拘無束,怎麼舒服,怎麼來才是最重要的。

    人在江湖走,哪有不溼鞋。

    魯達、武松這些人,有一個共同特點,都有一定武功底子,但一直混跡於武職底層,對社會正義的好惡,本著最樸素的個人好惡,往往這些人好打抱不平,容易衝動,所謂的“嫉惡如仇”,後果就是“濫殺”。

    比如,魯智深替一對父女打抱不平,並不是在當時的社會規範內來解決問題,而是把自己擺在執法者的位置上,直接打殺之,這其實就是濫殺,雖然,鎮關西本身就一惡霸,並不無辜,但也並不應該被魯智深就這樣解決掉。

    這些混跡在江湖邊緣的所謂“好漢”,最後的歸宿,只能是被當時的正常社會所不容,只能佔山為王,以打家劫舍為生。

    江湖就是強龍壓地頭,適者才能生存。

    孫二孃,張青本來就生活在底層,開的也是黑店,雖然本身有著基本的好惡,但生存下去才是第一位的,人來客往,不可能判斷好人壞人,只能見財劫財,人肉包子就是黑店客人的歸宿,所以,既然開了黑店,那“濫殺”就只能一條不歸路。

    江湖並不能一分為二,魯智深等和孫二孃等的江湖是一致的。

    走入江湖的各色人等,意氣相投是第一位的,嫉惡如仇,那只是個人好惡而已。

    所以,不管是魯智深,還是孫二孃,都是因為各種原因的濫殺才會流落江湖,而江湖沒有善惡,只有義氣,只有分工合作,打家劫舍,只有生存下去一個目的。

    當然,最後這些人集中在梁山,做大了山頭,有和官兵周旋的能力,有被招降的條件,這才被民間百姓,給與了“好漢”的稱號。

  • 3 # 踏歌走馬

    因為人多力量大啊,做山賊土匪的誰都希望自己勢力強壯,單人匹馬成不了氣候,只有壯大了,才可以為所欲為。

    魯智深可以算得上水滸傳裡面為數不多的好人了,就是神經比較粗大,沒什麼心眼,也就是頭腦簡單,四肢發達,別人說什麼他不經思考都相信。

    說他嫉惡如仇不太對,他做事都是憑自己本心做的,怎麼舒服怎麼來,做了和尚,他還喝酒吃肉。

    孫二孃不簡單,至於他丈夫張青,也不如她,孫二孃的父親就是一個土匪,乾的就是見不得光的買賣,孫二孃是女承父業,一身的本事也得她爹真傳。

    我們可以這樣理解,孫二孃的本性已經爛透了,可以說已經沒有一點人性了,這種人千刀萬剮都不為過,怎麼弄死她都不冤。

    也幸好有他丈夫張青給她兜著底,說了三不殺,不然魯智深也得變成人肉包子,也幸好被張青給救了,說明張青還有點人性。

    然後魯智深就相信了孫二孃和張青的話,什麼三不殺,合著其他人就得該死,就得被你們做成人肉包子啊,魯智深被兩人一通忽悠,和張青結拜了,這還說什麼,古代對於把兄弟看的很重的。

    魯智深也是個大老粗,輕易就信了,他最該做的就是一刀一個把這對失了人性的夫妻給剁了。

    魯智深上了二龍山,佔山為王,既然做了土匪山大王,那肯定是希望自己勢力越大越好啊。

    最後上梁山的時候,那也是希望跟著自己的人多好啊,自己的人多了,在梁山才更容易站住腳,可以說各取所需吧。

    對於魯智深來說,只要看對眼了,管你什麼人,哪怕你是吃人肉的,也可以成為朋友,看你不順眼,哪怕一個眼神不對,也能把人殺了,沒什麼嫉惡如仇,全憑自己喜惡。

  • 4 # 上頭派掌門

    大致有以下四點:第一、張青對魯智深有救命之恩,孫二孃是個女流之輩,且是張青的渾家。開黑店,賣人肉包子,是張青夫婦的謀生之道,“三不殺”政策有鋤強扶弱之志,也有對江湖好漢的青睞。魯智深是條好漢,他的嫉惡如仇也在一定程度上契合了”三不殺”。再者說,孫二孃畢竟是個女人,雖有點“渾”,但有好漢之風。

    第二、張青夫婦是二龍山基業的真正奠基人,且幫助過魯智深。落難的魯智深,形單影隻地在江湖上漂泊,為了生存,單打二龍山,後來成了二龍山的大頭領。他和張青夫婦成了一路人,上梁山前又成了一家人,自然要帶著他們一塊上梁山。

    第三、魯智深確實是個嫉惡如仇的人,但他也是個隨緣隨性的人。他是個好人,有菩薩心腸,見不得世間不公,然而他又是個明心見性的智者,天下事他知道,天下人他也瞭解。魯智深從沒想過要當道德模範,見義勇為首先要“見”,張青夫婦並未給魯智深機會。

    第四、《水滸傳》這本小說的殺氣很重,殺甚至成了好漢和懦夫的分界線。魯智深自然也不能“免俗”,他是個軍官,在戰場上是不能考慮善惡正邪之事的,在生活中也不可能像儒生那樣勤勉克己。

  • 5 # 李輝歷史

    一,從魯智深的性格特點分析:路見不平,拔刀相助。不計較個人得失。豪爽義氣。拳打鎮關西,幫助金翠蓮,救林沖,打周通,救劉太公女兒;也曾為了救一位畫家的女兒,和九紋龍史進,孤身行刺賀太守。

    二,母夜叉孫二孃雖做人肉包子,但三不殺,即:不殺犯人,不殺妓女,不殺僧道。因為犯人中常有好人,妓女一生不容易,而僧道很苦,享受不到什麼。這些都和魯智深的性格特點吻合的。

    三,魯智深嫉惡如仇的,孫二孃談不上濫殺無辜,且脾氣相投,魯智深欣賞張青和孫二孃的義氣,魯智深因在十字坡張青救起後,又在十字坡住了四五天,對張青和孫二孃有了瞭解。

  • 6 # 文化百說

    《水滸傳》中最吸引人的地方就是它把中國古代市井、江湖、廟堂等不同階層糅合在一起,相互交織,形成一個龐大的、錯綜複雜的關係網。比如魯智深,他明明嫉惡如仇,卻偏偏又不殺惡名遠揚的孫二孃,為何?這其中的原委曲折,還得細細到來。

    說到孫二孃,那不得不提另外一個人,他就是孫二孃的丈夫:張青,人稱”菜園子“。在中國古代封建社會里,女性的地位一般比較低,她們自主的權力不多,且受禮儀道德的約束,都是妻隨夫顯,母憑子貴。所以呢,魯智深不殺孫二孃的第一個原因就是看在張青的面子上,起初魯智深途經十里坡,被孫二孃用藥麻翻,孫二孃見其一身好肉,正待捆綁宰殺,幸好張青趕到,及時阻止了孫二孃的莽撞行為。張青把魯智深弄醒後,先是誠懇道歉,再表達心中敬重之情,最後見魯智深無路可去,就推薦他到二龍山投靠鄧龍,暫作歇腳之處,事情才告一段落。

    由此可見,張青不是一個莽撞之人,他很會做人,深諳江湖規矩。我們平常所謂的”江湖“,它是一個很危險且很微妙的地方,所有的愛恨情仇都在裡面上演,像由愛生恨、由恨轉愛之類的劇情時有發生,我們很難去解釋清楚,因為它說不清的。但是它有兩個極端,就是”事情發生“和”事情未發生“,而處在這兩者之間的所有過渡狀態,只要你及時收手,沒有太過分,都是可以原諒,我們也會把它當作未發生看待,有句俗語說的好:”苦海無涯,回頭是岸“。但是還要清楚一點,那就是:“人在江湖,生不由己”,因為江湖它如同一張巨網,裡面所有的人都不是簡單的一對一關係,而是盤根交錯,四通八達。你孫二孃得罪了魯智深,以魯智深的性格肯定是要討回來的,但張青他對魯智深有恩,在江湖人脈好,所以,魯智深也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給張青點薄面。俗話說”打狗還有得看主人“,魯智深粗中有細,這種”未發生“之事,他還是可以容忍的。

    我們說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而江湖是什麼?是鋤強扶弱,還是為民除害?不全都是,江湖還有更深一層的含義,有人的地方就有利益,有人的地方就有情義,任何”路見不平,拔刀相助“的背後,都與”錢“和”義“有著千絲萬縷的關係。孫二孃不僅害過魯智深,她還對武松也下手過呢,只是事情未發生,而且孫二孃後來對武松也是格外地關心和照顧,可能是欣賞武松吧,所以,武松也不與她計較,兩人還是相處得挺好的。

    “濫殺無辜”一詞在《水滸傳》裡略顯蒼白,並不是什麼大事情,因為小說主要就是宣揚反抗、叛逆精神。書中只要是落草為寇,進入梁山的,誰手裡沒有幾個無辜的生命,林沖的投名狀不也是殺一個無辜的商人,所以,以五十步笑百步,這是好漢所不齒的,魯智深亦如是。

  • 7 # 步武堂

    說起來,孫二孃夫婦與二龍山上的武松和魯智深還都有些“緣分”,當然,這個緣分是因為孫二孃賣人肉包子才有的,這兩位好漢都差一點成了孫二孃的“黃牛腱子肉”和“包子餡”。但從本質上,武松和孫二孃的關係與魯智深和孫二孃的關係的性質完全不一樣。

    孫二孃號稱“母夜叉”,這個綽號大體上就是說這個女人基本上不是個正常人,她就是一個“凶神惡煞”的“吃人的惡鬼”。並且這個女人的長相和身材按照現在的標準來看,用“女漢子”來形容顯然都有侷限性。並且是心狠手黑,視人命如草芥。

    孫二孃在十字坡開了一家包子鋪,但是她買的包子是人肉餡的,人肉就是那些到她的店裡吃飯打尖的來往客人。按照孫二孃的標準是:長得要粗壯,腰裡的盤纏要足,這是最理想的“包子餡”,大概的路數就是看準物件,然後用藥麻翻,劫了盤纏,然後就“整塊的好肉當做黃牛腱子,其他地方的肉就剁剁當包子餡”。

    這個包子鋪就是一個恐怖的“人肉”屠宰場。孫二孃夫婦可以說是整個水泊梁山當中最沒有人性,最兇殘,最醜惡的人渣夫婦。有人覺得孫二孃夫婦還沒有真的“天良喪盡”,至少還有“三不殺”的底線,其實這就是那個“蔫壞”的,欺軟怕硬的菜園子張青編出來唬武松的瞎話罷了。

    所謂的“三不殺”,除了“妓女不殺”之外,其他兩條基本上是為武松和魯智深“量身定做”的:魯智深是“僧人”,武松是“犯人”,但實際上,一個本該是英雄好漢的不知名的頭陀就成了孫二孃的腱子肉和包子餡,不然武松“扮作頭陀”的那一身行頭和身份讀碟哪來的?就是武松本人,“犯人”的身份也沒耽誤孫二孃下手,只要不是武松機敏,武松的塊頭夠孫二孃賣好幾天的上等腱子肉和包子餡。

    武松和孫二孃的關係好的和親兄弟一樣,讓很多人感到疑惑:莫非彼此動心了?其實這純屬瞎猜,孫二孃的所謂姿色,覺得多數男人的感覺是“扎心”還差不多。

    武松是一個對“是非”不是太關心的人,他判斷事物和人的好壞標準是“恩怨”。孫二孃和張青是個什麼人不重要,重要的是“對我好”。只要對我好的人,都是好人。孫二孃儘管打算把武松當成腱子肉賣了,但是從張青那一跪開始,就什麼事都沒了,一個頭磕下去就是好兄弟,孫二孃就是好嫂子。可以想象如果有機會武松極有可能幫著他的好嫂子辦點找“腱子肉和包子餡”的事兒呢!我們從武松在孟州城幫著施恩搶回快活林就可以略見一斑。

    而魯智深和孫二孃的關係就完全不同,事實上,張青在魯智深被孫二孃麻翻準備當成腱子肉和包子餡的關鍵時刻阻止了孫二孃,並不是什麼“救命之恩”,應該算是放了魯智深一馬。這個“放一馬”和“救一命”有本質不同 。所以魯智深對孫二孃夫婦的感情絕對不能和武松相比,魯智深當然會感激孫二孃“放他一馬,刀下留人”,但是我相信在心底裡魯智深是看不起甚至是厭惡這兩個“極品”人渣。

    在魯智深在十字坡被孫二孃麻翻的時候,正是魯智深走投無路的時候,魯智深因為“打抱不平”從一個提轄變成了一個和尚,因為“兩肋插刀”連一個正常的和尚都當不成,但是魯智深的心地永遠是乾淨的,正因為如此,孫二孃才會得手。在武松面前孫二孃就失了手,主要是武松的江湖經驗救了他。

    另外,魯智深上二龍山也算是孫二孃夫婦給他指的路,魯智深還是要認賬的,在魯智深上二龍山落草之後,便算是徹底的成了“江湖好漢”,江湖規矩還是要遵守的。

    嫉惡如仇,打抱不平的魯智深,在二龍山之後基本上對所謂的“正義”和“仗義”看的很透,這也是他最終真正的“皈依佛門”的根本原因。

    哀莫過於心死。

  • 8 # 倚夕陽笑黃昏

    麻辣說水滸,給你不一樣讀書心得。

    常言說,貓有貓道,狗有狗道,物以類聚,獸以群分。人在江湖亦是如此,口口相傳間,“俠名”遠播於海內外,比如我們說到的宋江,江湖人稱孝義黑三郎及時雨,可是水滸開篇來看,未見他接濟過哪位江湖人士,只曾經幫過一個街上潑皮唐牛兒;再者說,宋江逃難之時,屢屢被擒,在每每將要被殺之即,一報名號,往往非常好使,山賊水寇趕緊納頭就拜,口稱大哥。

    這就是江湖,這就是所謂的“神交”。

    孫二孃夫婦在大樹十字坡也是聲名在外的“主”,就連押解武松的差人就曾聽說過,“大樹十字坡,客人誰敢過”,都是犯事之人,都有共同愛好,武松與孫二孃夫婦不打不相識,自有惺惺相惜之意,更何況早已流浪江湖的魯達呢?在狹隘的哥們意氣面前,其他的道義什麼的都是撤淡。自然是同道中人,那就來吧。

    看看梁山上那108位所謂的好漢吧,屈指數數,能擔得起好漢的能有幾位?盜竊賊石遷?殺人如麻的李逵?好色之徒王英?等等。那為什麼梁山願意收呢,因為他們同是江湖中人,同是一個階層的人,同是為了一個“義”字------。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如何看待孫宇晨456萬美元拍下巴菲特天價午餐?有錢人的錢都這麼多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