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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寒食東風77252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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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臣前燕
因為定期基準利率是由人行(國家)制定的,銀行只可以在這個基礎上進行一些上浮利率,這也避免銀行業進行惡意競爭,所以自然利率就不會有多高。
而理財是由銀行跟一些機構合作或者由行內專業人士負責打理某個專案所成立的一項產品,自然需要募集資金比較龐大,而理財利率為了吸引這大量資金,就由專業人士評估制定出來的。
理財產品並非都是高風險,也分類,但最主要一點我們都知道,高風險高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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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洛邑財經
這問題特業餘,銀行作為一家企業首要任務就是盈利,就是賺取收入,而在銀行的所有業務當中,存款在銀行的資產負債表內是計入負債業務的,也就是說,存款不做其他投資的話是沒有利潤收入的(除了上繳央行的20%的準備金有可憐的利息外),存款產生利潤的途徑必須是投放出去賺取存貸款的利差收入,或者以同業拆解等其他形式投放出去。
理財產品則不同,理財是銀行的表外業務,銀行發行理財產品除了是給一些專案募集資金外,對銀行來說最主要的作用是賺取中間業務收入,這部分收入是銀行除了利差之外最大的收入增長點。因為《商業銀行中間業務統計制度》中並沒有將理財收入納入其中,所以很少有銀行公佈理財的中間業務收入,而根據以前有過的調研報告稱,建行在2011年時發行的4000多款理財,中間收入就已經達到了79億元。而在銀行中收中,理財業務的收入佔到了13.2%,非常可觀。
在銀行的理財產品能夠創造中收,主要是依靠產品的管理費、銷售費和託管費,雖然最近幾年受到新規的影響,理財的規模有所下降,但是理財收入仍然是銀行非常重視的一塊。
根據之前公佈的一些資訊,舉幾個例子,還是在2011年某些銀行披露的資料來看,招行是股份制銀行理財收入最高的銀行,當時實現個人理財產品銷售20635億元,受託理財收入14.21億元;公司理財產品銷售8690億元,實現受託理財收入4.22億元。再比如光大銀行,2011年全年理財產品交易量累計1.11萬億,實現理財中間業務收入10.07億元。
其他的就不多對比了,雖然從投資者的角度講,存款和理財好像是一個自相矛盾的產品體系,如果只是為了達到攬儲的目的,提高存款利率就可以了,不需要去專門發行高收益的理財,但是銀行的目的並不單單為了吸收資產,更多的是為了賺錢,而僅僅的去吸收存款是創造不了收益的,除了維持必要的利差收入,中間業務收入現在逐漸發展成為銀行的主要增長點,而理財作為一項傳統業務,是中間業務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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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互金直通車
這個問題很有意思。存款和理財,對使用者來說差不多,對銀行來說完全是兩回事。就像商店裡賣菸酒,煙是專賣的,酒可以放開賣,道理好像差不多。
銀行存款是銀行的專營業務,存款和貸款利率國家都有嚴格的規定,銀行只能在規定範圍內吸收存款和發放貸款,否則就會受到處罰。所以說銀行存款好比菸草專賣,價格都是限定的,到哪裡都差不多。
雖然現在銀行大都實行浮動利率,但是和市場化利率還是有差別的。即便是利率全部市場化之後,存款利率也不是銀行自己隨便說了算的,仍然需要報備審批,否則存款保險基金不會給你保障。
銀行理財則不同,它屬於資管類業務,雖然也受監管,但是和銀行存款的專營要求完全不一樣。除了銀行,保險公司、證券公司、投資公司都可以發行理財產品。所以說理財好比賣酒,所有商店只要有資質都能賣。
理財產品不承諾保本保收益後,銀行也在想辦法如何吸引投資者,有些理財產品的收益率和存款利率都差不多了,還不保本,對投資者吸引力就不大了,所以前一段時間結構性存款比較火。
總之,銀行是無法用存款取代理財的,必須雙管齊下,但是兩者有時候有一定的替代效應,必須做好平衡。
個人觀點,僅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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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鑫財經
因為性質不同。
打個比方,有一個炒股很厲害的朋友,向你借錢去炒股,那麼關於這筆錢的性質和收益風險,通常有兩種處理方式,第一種,算借款,就是不論他掙錢還是虧錢,也不論掙的多少,都需要向你支付每年5%的利息:第二種,算投資或者入股,就是如果掙錢了按照比例分給你利潤,如果虧錢了你按比例承擔虧損。
你會選哪個?
一種是固定收益,收益較小,風險較小,另一種風險較大,但是收益可能也更大。
而銀行存款和銀行理財,也是這樣的關係,銀行存款是一種借貸關係,就是銀行向你借錢,到期支付固定利息;而銀行理財產品是代客理財,也就是風險由你承擔(保本保息的產品除外),銀行只是收取管理費和超額利潤(實際收益大於預期收益的部分按比例),基金產品也是這樣。
所以,一個是借款放貸,一個是代客理財,而這性質不一樣,一味的提高存款利率,不賺錢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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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首席投資官
對於儲戶來說,買理財產品還是存定期存款區別不大,都是把錢固定在一個地方一段時間,到期後拿回本金和利息,區別只是風險和收益大大不同。
但對於銀行來說,理財產品和定期存款差別就大了,用理財產品來融資除了專款專用,還轉移了風險。
先說儲蓄,當儲戶把錢存在銀行時,屬於儲戶和銀行之間的商業關係,錢給了銀行,銀行在行業規範和法規的約束下可以自由支配這筆錢,到期後由銀行還本付息。錢給誰用,不給誰用,由銀行來決定,風險也由銀行來承擔。按照誰承擔風險誰獲利的原則,銀行賺取存貸利差就順理成章了。
再說理財產品,理財產品的投向已經提前明確了,風險也就大致可以判斷,儲戶購買理財產品時就決定了承擔這個風險,所以用資方違約時儲戶需要自行承擔虧損,因此利息會高一些。銀行在其中只是一箇中介的作用,賺個中介費而已。
所以是否要提高存款利率和賣不賣理財產品完全是兩碼事,兩者並沒有什麼直接的聯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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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毒舌財經
你以為銀行不想提高利率?就是限制太多提不了,所以只能繞道選擇理財產品。
首先、銀行利率不是想提就可以提最近幾年銀行的存款競爭也非常激烈,再加上各種理財渠道的分流,銀行存款越來越不好吸收,各大銀行為了競爭更多的存款,也都是在想方設法把利率提上去,比如目前有很多小銀行5年期的存款利率就達到了5%左右,這已經是很高的一個水平了。
但是存款利率不是想提上去就可以提上去。
其中一個原因是銀行受到銀行業利率工作自律公約的影響,雖然從2015年開始央行就開始逐漸放開存款利率的限制,但是除了央行之外,銀行還受到銀行業利率工作自律公約的影響,目前很多銀行存款利率上浮都有一定的限制,比如大額存單利率,國有大行、股份行和城商行、農商行的大額存單利率浮動上限由之前的1.4倍、1.42倍、1.45倍分別上調至1.5倍、1.52倍、1.55倍,上升幅度較大,但還是不能上浮太高。
另外一個原因是銀行還會受到FTP(內部資金轉移定價)的影響,目前大部分銀行都採用FTP,也就是總行給出一個存款和貸款利率定價,各個支行存款以這個定價標準把存款轉移給總行資金管理中心,然後支行透過利差來獲得本支行的利潤。
比如某行3年期的FTP是4.5%,假如某支行以3.5%的利率吸收客戶的存款,那該支行的利潤空間就是4.5%-3.5%=1%;假如該支行以5%的利率吸收存款,那該支行的利潤空間就是4.5%-5%=-0.5%,也就是該支行支虧本的。
所以各大支行在吸收存款的時候就不敢太任性,隨便提高存款的利率,任性就沒錢賺了!
其次、賣理財產品可以繞開監管,從而達到擴張的目的除了上面我們所說的原因,銀行對理財產品追捧的重要原因就是規避監管。
銀行有表內業務和表外業務,表內業務就是通常的存款、貸款業務,這個表內業務監管非常嚴格,對資金的流向都是監控的清清楚楚,所以銀行不敢違規,只能老老實實的按監管辦事情。
但是老老實實的按表內業務來做,那銀行就不能迅速擴張,利潤就少,因為銀行表內業務有各種考核,比如表內監管、流動性風險監管和MPA考核。
其中有一個考核是最讓銀行頭疼的,那就是資本充足率。
資本充足率是一個銀行的資本總額對其風險加權資產的比率,這個是衡量銀行抗風險能力的最核心指標,目的是在銀行存款人以及其他債權人在遭遇損失之前,銀行有足夠的資本進行償還。
而根據《巴塞爾協議III》,銀行的資本充足率必須超過8%,這就大大限制了銀行的發展,因為因為擴大信貸規模之後,對應的資本必須同時增加,而短期之內銀行的資本不可能出現大幅上升,所以很多銀行就開始繞道表內監管,轉而尋找通道融資,也包括理財。
現在有些理財產品表面是銀行在代理某個平臺的產品,自己只是收取一定的佣金,其實該專案有可能就是銀行變相的信貸專案。
比如銀行找到一個信貸專案,但是因為受到資本充足率考核的影響,銀行不能以貸款的方式直接放出去,這時候資銀行就會找另一個協作銀行,由該協作銀行出面作為甲方,與信託公司或資產管理公司簽署一份協議,將該信貸專案打包成為信託方案或資管方案;其次,該協作銀行將信託資管的受益權轉讓給那家銀行,有時候該型別還會再增加一個遠期受益權轉讓協議加一份免責函作為抽屜協議。這樣銀行就完成了經過非信貸資金來給信貸專案放貸的目的,從而在不增加資本金的前提下實現擴張的目的。
不過類似這種變相繞過監管的放貸方式也被監管重點盯上,所以現在監管都要求很多銀行理財產品迴歸表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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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三人聚眾
這種想法就好如大清帝國的自給自足,或改革開放之前的大一統金融模式,抹殺了金融的多樣性,也就抹殺了經濟發展前程。
自給自足自然好,但並不是最有效的,比如要中國生產鑽石這可能嗎?貿易可以促使社會分工更為明確,從而節省生產成本的同時提高生產效益。
而大一統的金融模式,央行抹殺多樣性的金融產品,然後一手抓,個人貸款或者存款都與央行直接交涉,這樣的辦事效率高嗎?可持續發展嗎?
銀行存款作為銀行的表內業務,需要繳納存款準備金、存款保險金、計提減值損失和風險資本等,資金的投資也較為單一,基本也就提供貸款。存款人與銀行是債權債務關係,銀行需要在規定的期限向存款人支付固定的本金和利息,對存款人來說相應的風險極小。
銀行賣的理財產品有自產自銷產品和代銷第三方產品,代銷第三方產品就不提了,銀行理財作為銀行的表外業務,它的利潤點來自於中間業務,而非來自負債業務和資產業務。即投資者與銀行(管理人)是信託關係,投資風險由投資者自行承擔,相較於存款投資者需要承擔更大的風險。
同時理財產品的投資多樣化,投資銀行同業存款只是其眾多投資標的中的一種,不同風險型別的銀行理財產品投資標的多種多樣,可以是各種證券(包括各種債券和股票),也可以是不動產(比如商業出租)等。
如果銀行的理財產品可以用銀行存款來替代,那麼債券和股票等同樣可以用銀行存款來替代,那麼跟回到改革開放之前的大一統金融模式就沒有什麼區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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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大南山伯爵
銀行利率和銀行選擇賣理財產品,這兩件事不存在必然的聯絡。銀行利率是受國家管控的,有指導意見不可隨意提高。而大部分理財產品銀行只是中介的角色,自由度更高。
1.銀行存款利率不是想定多少就定多少的。中國銀行受銀保監會監管,對於利率的設定目前只實現了半市場化定價。意思是銀行可以在監管設定的範圍內,自己定利率,超過這個範圍則不允許。
2.理財市場銀行的角色就是中介。在銀行理財市場,銀行對理財產品的定價自由度更高些,並不像銀行存款有一個框定的範圍,更多的定價來自於供需關係。
在理財市場,銀行的角色和房地產市場二手房中介的角色是一樣一樣的。房產中介左手找房源,右手找客戶,收居間費。銀行則左手找理財專案,右手找客戶,同樣收的是居間費。至於為什麼理財產品不提高收益率到10%,那是因為理財產品本身風險決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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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白刃行走
存款利率是固定的,理財產品是不固定的。
1)利率性質不同
2)用途不同
存款利率標明的是到期利率,而理財產品的利率通常是可動利率或者是預期利率。這是二者之間最本質的差別。也就是說,只要銀行沒有倒閉,甚至說銀行倒閉,那麼這些存款的利息都是要支付的,但是對於理財產品則不一樣,如果投資收益不佳,那麼利率可能會降低,甚至會出現本金虧損。
從用途上來說,銀行的存款通常使用用途十分廣泛,可以是購買資產,可以房貸,也可以支援中小企業等等,在存款存續期間,這個變化是非常多的。但是對於理財產品來說,一般投資的大體方向是確定的,使用用途是確定的。比方說一個理財產品是用於購買債券的,那麼這部分資金就不能夠用來進行股權投資和買賣,或者是以房貸的形式進行發放。但是如果是以存款的形式,那麼銀行的責任就是到期支付利息,至於怎麼用,沒有嚴格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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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利率,就意味著提高成本,利率高了,還貸也要多還,不管是個人還是企業,這一塊成本將大大增加,嚴重者可能就此破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