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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風又淨

    家庭是社會的基本細胞,是人性、人生理想的啟蒙教育所,是未成年人生活時間最長、最重要的外部環境。家長與子女關係密切,接觸多,對子女的影響也最大。因此,家庭是影響未成年人心理和行為健康發展的重要因素之一,在預防和減少未成年人犯罪問題上,家庭是一條必不可少的重要防線。隨著社會環境變遷和經濟急劇轉變,家庭也面對相應的壓力和考驗,在角色和功能方面也起了重大的變化。除了結構的轉變及功能的削弱外,問題家庭也日益增加,極易成為青少年違法犯罪的誘因。本文擬從家庭問題的變化、問題家庭的負面影響等方面,作一些探討,突出家庭在預防青少年違法犯罪方面的重要作用。

      一、問題家庭的變化。

      所謂“問題家庭”,主要是指在家庭結構、家庭氣氛、家長教育方式和教育態度、家長本人修養與作風等方面存在著嚴重缺陷的家庭。

      過去,我們一般將違法犯罪青少年的家庭描述為溺愛型、粗暴型、貧困型等。但隨著社會發展,家庭結構和功能發生了很大變化,以往的歸類並不能涵蓋或解釋青少年違法犯罪的家庭原因,如許多家庭收入狀況良好、父母文化程度較高而孩子最終卻走上了犯罪道路,這與以往論述並不相符。當前,問題家庭的變化主要表現在以下幾方面:

      1、家庭生產功能得到強化。

      進入社會轉型時期以來,中國呈現出一派城鄉勞動力積極開展多種經營、經商務工的生氣勃勃的社會景象,許多家庭擺脫了貧困,開始走上了富裕道路。與此同時,隨著經濟結構的調整,社會競爭更加激烈,下崗多、就業難衝擊著不少家庭,家庭的趨利行為、謀生要求得到加強,這就帶來兩方面的問題。其一,家長們一門心思撲在生產創收上,必然沒有更多的精力和時間去照顧、教育孩子。其二,許多十三四歲的少男少女甚至年齡更小的小孩本應坐在教室裡接受學校教育,卻由於一些家長的短視行為而讓他們混雜於勞動大軍之中,或跟著做工經商的父母四處遷徒流動。當前未成年人違法犯罪現象的增多,莫不與一些家庭過於追求實現生產功能,弱化對子女的教育有直接或間接的影響。

      2、家庭教育走入誤區。

      由於當前社會競爭激烈,為了自己的孩子將來能夠生活的更好一些,出人頭地,光宗耀祖,“不甘平庸”的父母使出渾身解數,對孩子的學習表現出近乎“瘋狂”的財力和精力投放,使現在家庭教育往往容易走入兩個誤區:在生活上給予孩子無微不至的關心呵護,要啥給啥,既使是“天上的星星”,父母也會給他摘,具有放任、溺愛的一面;而在心理上將孩子視作可以任意處置的私有財產,從不將孩子看作是有獨立人格的平等主體,要求孩子絕對地服從自己,希望子女按照他們為其設計的發展藍圖去成長,望子成龍,望女成鳳,只重視智力知識的學習掌握,而忽視孩子性格品性、道德情操的培養、教育,具有專制獨裁的一面。

      3、殘缺家庭增多。

      目前,家庭結構趨於小型化,在城鎮,三口之家已非常普遍,傳統家庭的幫助、保護和監督功能正在弱化。現代生活的衝擊,離婚現象較為普遍,單身家庭數量上升。而城市人群是由不同觀念,不同背景,不同利益的人遷徙聚合的,人際關係比較淡薄,社群控制力十分微弱。家庭破裂對個人行為約束極少限制。這對於生長於家庭中的兒童和青少年來說,必然使他們不能得到正常的父愛和母愛,得不到良好的家庭教育,影響他們的健康成長。

      4、家庭環境受到不良影響。

      由於社會發展極快,傳統家庭生活、道德觀念日益受到挑戰和衝擊。這種挑戰和衝擊,既有來自於社會的,意識形態的,也有來自家長的個人素質。如在物質生活上,有的家長無休止地滿足孩子超常的物質欲求;有的家長甚至不顧自身的經濟條件,與人攀比,自己節衣縮食也要滿足孩子在物質上的虛榮心。凡此種種,容易使孩子形成放棄奮鬥、貪圖享受,不知節儉的不良性格,給他們走正確的人生道路埋下隱患。在文化生活方面,有的家長終日坐在麻將桌前,有的甚至麈戰通宵,有的則是參與聚眾賭博;有的家長則出沒於歌廳舞廳,沉湎於三步四步;有的家長外出忙於酒肉朋友聚會,陶醉於推杯換盞之中。還有的家長甚至領著孩子一道參加不健康的娛樂活動。這些不良家庭環境對孩子起著潛移默化的影響。

      二、問題家庭與青少年違法犯罪關係。

      家庭是青少年性格、人格教育、發展的第一場所。在家庭裡,青少年學到了最初的社會生活知識和生活技能、道德規範、行為習慣等。研究證明,青少年的早期生活經驗,將深刻地影響其整個一生。在家庭諸要素中,家庭結構、家庭教育方式和教育態度、父母的文化和思想道德素質、家庭居住環境等等都對青少年的成長起著很大的作用。如果在這些要素中出現問題,那麼無疑對青少年健康成長的不利影響將是深遠的,極易成為誘發青少年違法犯罪的誘因。據深圳市調查,在違法犯罪青少年中,有30.5%的家庭結構不全;19%的父母有違法犯罪行為和不良嗜好;近90%的外來家庭居住條件較差。這表明,問題家庭與青少年違法犯罪有著極甚密切的關係。

      1、殘缺家庭對青少年違法犯罪的影響。

      家庭是基於婚姻關係和血緣關係而產生的社會組織。婚姻是產生家庭的前提,家庭是締結婚姻的結果,在家庭關係中,夫妻關係,父母與子女關係,都是家庭的重要組成部分,而夫妻關係是家庭存在的基礎。一旦由於各種原因失去夫妻的一方或雙方時,便意味家庭結構的完整性遭到破壞,形成殘缺家庭。殘缺家庭表現形式為(1)由離婚、配偶一方死亡而造成的單親家庭。(2)由婚外情、分居、配偶一方出走等問題形成的“隱性”的殘缺家庭。(3)由於種種原因,造成孩子由祖父母、外祖母撫養的“隔代”家庭。殘缺家庭對青少年的成長有許多不利影響。由於父母離異致使子女失去家庭的溫暖,感情受到嚴重創傷,導致性格變異,心理壓抑,甚至離家出走,過早進入社會,加之發育尚未成熟,認識水平低,辨別是非能力差,近朱近墨皆易染,誤入歧途,走上違法犯罪道路。

      2、家庭教育失當對青少年違法犯罪的影響。

      家庭教育失當有這幾種型別:(1)自由放任型。即父母不履行教育子女的義務,對子女聽之任之,不管不問,放任自流。這種家庭教育方式容易使家庭成員之間關係冷漠、疏遠、互不關心,使孩子形成扭曲的心態,性格內向、怪癖、冷漠、自私。一旦受外界刺激,易產生偏激行為而導致違法犯罪。(2)嬌縱溺愛型。父母以孩子為中心,視如掌上明珠,一味滿足子女在物質、精神、生活的任何需求,造成“親情過剩”。久而久之,則養成子女的嬌橫、任性、貪圖享樂、唯我獨尊等不良習性,一旦惡性膨脹,遇到外界的誘因,便導致違法犯罪。(3)粗暴生硬型。這種教育方式表現為家庭對子女的期望值過高,但又缺乏科學的、正確的教育方式。當子女達不到自己的期望時,往往“恨鐵不成鋼”,採用粗暴方法對待子女,深信“不打不成才”。這種教育方法,使子女身心遭到創傷,產生變態心理。如震驚全國的浙江金華17歲的高二學生徐力殺死母親慘案,就是徐力母親親子關係的扭曲。為了讓孩子出人頭地,提高學習成績,徐母對孩子打罵已經成了“家常便飯”,從小學就開始進行這種“鞭策”。徐力是在對長期處在“精神窒息”的家庭進行突發性、報復性的歇斯底里的掙扎。

      3、不良的家庭環境對青少年違法犯罪的影響。

      家庭環境一般包括生活條件、家庭結構、家庭關係、家庭行為等因素。家庭環境是一個人生活和成長的首要環境,家庭環境如何,直接決定和影響著子女的健康成長和發展。因此,良好的家庭環境,會孕育子女健全的人格,給子女的健康成長提供一個必要的良好的條件。而不良的家庭環境則會導致子女的人格向變態的方向發展,往往是造成子女違法犯罪的主要客觀因素。不良的家庭環境主要表現為:

      (1)家庭關係的對抗性。家庭關係的對抗性是指家庭成員之間相互指責、相互攻擊的對立情緒。這種情況主要發生在父母離婚前或父母脾氣暴躁、文化程度較低的家庭。這種家庭經常充斥著吵罵、指責、揭短、廝打,孩子沒有歡樂、享受不到父愛母愛和家庭的溫馨,子女為逃避這種不祥和家庭氣氛,極易離家出走,流落街頭,一旦受到不良因素的影響,就會走上犯罪的道路。

      (2)家長行為有失風範。主要指家長文化素質、道德水準低下,行為不檢點、不文明或具有不良嗜好,甚至有違法犯罪記錄。父母是子女的第一任老師,其一言一行、思想水平、道德水準、生活作風,都在其子女的注視之中,起著直接的示範作用。如果父母本身不過硬,道德素質敗壞,常常會誘發子女產生不良行為,形成不健康心理,而且年齡越小,其個性受父母的影響越大。

      (3)不良的家居環境。家居環境主要指家庭居住的環境和條件,包括周邊人員的職業道德素質、治安管理、文明程度等社會環境。如當前城市外來流動人口多且來自比較貧困的農村,這些人文化水平低,找工作難度大,即使找到工作也常常處於不穩定狀態,生存的壓力和自身較差的素質,使他們中的一部分人走上違法犯罪道路。而這些人一般都居住在出租屋、工棚或其他臨時住所,其子女也跟隨居住於此,耳濡目染,很容易學壞。

      三、改善問題家庭的途徑。

      新頒佈的《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規定家庭在預防未成年人不良行為中的主要責任有9條,以及不履行這些職責應承擔的法律責任,這說明對孩子的教育已不只是道德的要求,更是每個父母應盡的法律責任。筆者認為,改善問題家庭是預防和減少青少年違法犯罪的重要措施之一。必須著重抓好以下幾個環節。

      1、正確進行家庭教育。

      古人云:“養不教,父之過”,正確的家庭教育是未成年人健康成長的必要條件。只養不教,是父母的失職;教之不善,是父母的罪過。馬克思曾經有言:家長的行業就是教育子女。家庭教育,主要是對子女的思想品德、遵紀守法、不良行為的教育和糾正。第一,要引導孩子從小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進行愛國主義、集體主義、社會主義的教育,做一個對社會有用之才。第二,要對孩子進行法制教育,讓孩子從小懂得什麼事可以做,什麼行為是違法犯罪行為,做一個學法、守法、遵法的人。第三,要引導孩子從小樹立責任感,在家庭,懂得孝順父母,關心他人;在社會,懂得對工作負責,敬崗愛業,樂於奉獻;成立家庭,懂得愛護配偶與子女,做一個健全人格的人。第四,要引導孩子從小樹立健康的人格,進行情感、奉獻、責任、關心、寬容等優秀品德的教育。教育最重要的任務是培養具有全面文明素養的人,讓孩子學會做人、學會做事、學會求知,讓孩子懂得尊重和善待生命,懂得遵守規則和秩序,懂得對自己行為的後果負責。

      2、模範地影響子女。

      家庭教育的好壞,很大程度上取決於家長的素質。家長自身的文化素質、道德修養不高、自身行為不端,都會為未成年人提供錯誤的行為參照模式,影響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長。在家庭裡,父母應當努力完成“三大主體角色”,即成為合格父母、合格教師和合格主人。為了子女而無私地生活的父母,這就是合格父母。父母還應當同時是合格老師,不僅能夠教導子女正確的道德價值觀,並且能夠以身作則,成為子女的第一道德榜樣。父母同時也應當是合格主人,對整個國家及家庭所有成員的生活與未來持有強烈的責任感,從而引導他們走向正確的人生方向。

      3、強化家庭管理。

      未成年人優良品德的形成,良好行為方式的培養,不僅需要父母正確的引導、教育,更需要家長嚴格、科學的管理。大量調查表明,未成年人的不良行為有很大一部分是在缺乏家庭管理,特別是缺乏正確家庭管理的情況下形成的。從預防未成年人不良行為的角度講,家庭管理應當採取多種管教方式;常見的有:(1)鼓勵。當自己的未成年子女表現好時,應及時給予表揚,必要時送一些小禮物以獎勵他們發揚長處,並鼓勵他們在今後的學習、生活中繼續努力。(2)交談。父母應與自己的子女“打成一片”,做子女的朋友,而不能人為地製造地位不平等的障礙。(3)權威。恩威並施對子女奉行的價值觀念會產生重大的影響,父母要不斷提高自身的素質,能夠回答和解決子女提出的各種問題及正確地管理自己的家庭,要有使子女信服的能力。(4)限制。對子女的不良行為要進行管制約束,為他們的健康成長提供一個良好的環境。(5)糾正和制止。對子女的任何越軌行為要及時制止和有效地進行糾正,不能姑息遷就,包庇護短,更不能縱容,不讓批評,不讓處理。應採取批評、教育、訓斥的方法,曉之以理,動之以情,明之以害。

      4、營造充滿溫馨、友愛的親情家庭。

      提倡平等、民主、和睦、友愛的家庭關係,注重家庭的親密度。未成年人父母要互敬互愛,互諒互讓,保持恩愛的夫妻關係。父母與長輩之間要互相尊重,與鄰里之間要和平共處,互相幫助。父母對子女要平等對待,多一份體貼,少一些訓斥;多一份愛護,少一些冷漠;多一點理解,少一些專橫,做子女的良師益友。

      家庭是預防青少年違法犯罪的第一道防線,也是社會安寧穩定的橋頭堡。因此,必須重視問題家庭,注意從各個方面積極改善問題家庭,為青少年的健康成長營造幸福的港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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