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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跛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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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氣定神閑
群居群宿,不太好,尤其是以後可能有人會在乎你當初的行為,雖然什麼事也不會發生,說出去不太好聽,容易引起遐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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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Guboyu
現在許多年輕人都是如此,缺錢,這就是原來的互助組,沒啥不行,看習慣,假如,你不習慣很別人同房,那就自己,能將就、願意將就、可以將就,為什麼不省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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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老趙的自留地
沒啥不合理,只要不動歪心思,就沒問題。講個我的親身經歷吧。
2001年,我們七個同志暑假結伴去旅遊,其中3男4女,有兩個還沒結婚。我們是自由行,又沒開車,到了地方就找賓館。
有一天,天很晚了,我們才到達廬山腳下。於是,便去找住的地方。
跑了好多家旅社賓館都是客滿。最後,找到了一家農家樂型別的旅店,一樓有三個房間,不過都沒有木門,只掛著竹簾子,共用一個洗手間。看來是給家庭用的。
太晚了,沒辦法,我們只得住下。四個女的住兩間,我們三個男的住一間,其中一個人打地鋪。
洗漱完了,其中一個大姐警告我們:喝點酒,不準亂跑。記住,去洗手間後別跑錯房間!
逗得我們哈哈大笑。
我們躺下,扯了一會閒篇,很快就打起了呼嚕。
至今想起那段旅遊的經歷,心裡還很溫暖。
無論多少人一起住宿,只要心無雜念,就一切安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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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豆芽菜的姐夫
沒結婚時也這樣玩過,而且很多次,女孩子羽絨服都穿過,一張床也擠過,但那都是從小玩到大親朋鄰居,各自父母看到了也是一笑了之,成年後就很少了,七八個男男女女好朋友喝酒吹牛鬥嘴喝多了橫七豎八在朋友家裡也有過。但賓館酒店從沒有過。這個沒有合理不合理,只要坦坦蕩蕩也沒什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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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ky資深搬運工
個人覺得,不合理且不合法的是多人@@,但是多名男女在一間房裡整夜玩遊戲丶聊天、打牌丶喝酒卻是再正常不過了,特殊情況下的過夜睡覺(自己睡自己的)也正常(比如酒店房間不夠或其他情況)。總之,做為成年人,每個人都有判斷是非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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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沉默的英雄
單身狀態下和異性朋友多人出去玩,晚上大家在一個房間過夜,這是要分很多種情況的。
第一種就是你們大家在一起吃喝完了之後呢,就在同一個房間裡面過夜,規規矩矩的大家各睡各的,那這種情況是完全可。
第二種情況就是你們一夥人晚上在這個房間裡面去玩成年人的遊戲,那這種情況就是屬於非法的,一旦被公安局查獲或是有人舉報,那你們可就是吃不了兜著走的。
一般來說一大群的男女朋友們出去玩,到了晚上,如果要是房間不夠在一起,正常的休息,大家各睡一邊,那這種情況呢,其實是沒有什麼大不了的,不過千萬要把持住自己,千萬不要發生那種多人在一起什麼什麼的事情,否則的話那就麻煩大了。但是我相信這種多人在一個房間裡面過夜的情況,一旦發生什麼事情,它是具有所謂的感染性的,如果大家都是各睡各的,那麼彼此都會相安無事,如果有一方和異性做起什麼事情來,那旁邊的人看起來之後有可能會受到情緒。感染,於是就演變成了多人大戰混戰,那就那就是違法違反道德的。
出門去旅遊,聚會是一件美好的事情,只要大家遵紀守法,無論是什麼情況都沒有關係的,願大家度過一個美好的聚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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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徒河者
沒有合理不合理,只有合適不合適!
多人外出,夜間在外過夜,人多混居,不亂來,就沒什麼不合適!混居,亂搞,不但不合適,而且不合法!
若問合理不合理?請問,合的是什麼理,不合的又是什麼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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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冬日暖978
你說的這種情況是屬於男女群居,就像參與傳銷的人們的男女群居一樣。如果是這樣,那就不要先說是否合理,還是應該先說是否合法。
因為特殊情況男女在一起過夜,並沒有發生不正常的兩性關係問題,這種情況並不存在不合理或不合法的問題。過去農村生產隊社員打夜戰,經常出現男女在一起休息的事。
像你說的“單身狀態下出去玩兒,然後在一個房間一起過夜”,這並不屬於特殊情況,因此也很難保證不發生男女關係問題。
如果是這樣 那就出現了不合理甚至不合法的問題。
所謂的不合理,就在於多人群居,有人發生兩性關係,勢必會被別人發現。即便是雙方情願也有失文明。這當然屬於不合理的範疇。至於合法不合法,這也很難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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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千闕
只要彼此協商好了是可以的。目前很多旅行社或酒店已經不會問異性朋友到底是情侶關係還是朋友關係,畢竟是否住一間房間完全是幾個人自己的事情,完全跟別人沒關係。 如果是帶有賣淫嫖娼性質的就要另當別論了,這樣會把賓館變成窩點,不但你們犯法,老闆也跟著會出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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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Ltwj
前幾年爬華山,山頂旅館是十個人上下鋪男女混住的,兩對四川夫妻,三個江蘇哥們,我,還有兩個四川女大學生,所有人看完日落吃點東西躺下都不想動了,還有一個哥們躺下日落都沒看,他老婆一直給他揉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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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認為,異性如果只是"朋友"而非戀人,更不是夫妻,又沒有什麼特殊情況,輕易在一個房間過夜,多少有點不夠自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