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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使用者82514207112

    馬克斯·韋伯與卡爾·馬克思和愛米爾·涂爾幹被並列為現代社會學的三大奠基人,儘管他在當時主要被視為是歷史學家和經濟學家。涂爾幹遵循著孔德的方式,以社會學的實證主義進行研究。而韋伯以及他的同僚維爾納·松巴特(也是德國社會學最知名的代表人物)採納的則是反實證主義的路線,這些著作開始了反實證主義在社會科學界的革命,強調社會科學與自然科學在本質上的差異,因為他們認為人類的社會行為過於複雜,不可能用傳統自然科學的方式加以研究。

      韋伯的早期著作通常與工業社會學有關,但他最知名的貢獻是他後來在宗教社會學和政治社會學上的研究。韋伯在《新教倫理與資本主義精神》中開始了他的研究,文中他顯示出某些禁慾的新教教派—尤其是卡爾文教派,教義逐漸轉變為爭取理性的經濟獲利,以此表達他們受到上帝的祝福。韋伯主張,受到這種理性教義基礎扶助的資本主義很快便會發展的越來越龐大,並且與原先的宗教產生矛盾,到最後宗教便會無可避免的被拋棄。韋伯在後來的作品裡繼續研究這樣的現象,尤其是在他對官僚制和對於政治權威的分類上。在這些著作中他隱約了這種社會的理性化是無可避免的趨勢。

      宗教社會學

      韋伯在宗教社會學上的研究開始於名為《新教倫理與資本主義精神》的論文,並且繼續在《中國的宗教:儒教與道教》以及《印度的宗教:印度教與佛教的社會學》、《古猶太教》裡進行探索。他對於其它宗教的研究則由於他在1920年的突然去世而中斷,使他無法繼續在《古猶太教》之後的一系列研究—包括了計劃中對於詩篇、塔木德猶太人、以及早期基督教和伊斯蘭教的研究。他所完成的那三個主要研究都關注於宗教對於經濟活動的影響、社會階層與宗教理想間的關係、以及西方文明的獨特特徵。

      《新教倫理與資本主義精神》

      在《新教倫理與資本主義精神》中,韋伯提出了一個知名的論點:“那就是新教徒的生活倫理思想影響了資本主義的發展。一般宗教的傳統往往排斥世俗的事務,尤其是經濟成就上的追求,但為什麼這種觀念沒有發生在新教裡發生呢?”韋伯在這篇論文裡解釋了這個悖論。

      韋伯將“資本主義的精神”定義為一種擁護追求經濟利益的理想。韋伯指出,若是隻考慮到個人對於私利的追求時,這樣的精神並非只限於西方文化, 但是這樣的個人——英雄般的企業家——並不能自行建立一個新的經濟秩序(資本主義)。韋伯發現這些個人必須擁有的共同傾向還包括了試圖以最小的努力賺取最大的利潤,而隱藏在這個傾向背後的觀念,便是認為工作是一種罪惡、也是一種應該避免的負擔,尤其是當工作超過正常的份量時。“為了達成這 樣的生活方式而自然吸納了資本主義的特質,能夠以此支配他人”韋伯如此寫道:“這種精神必定是來自某種地方,不會是來自單獨的個人,而是來自整個團體的生活方式”。

      他的目標是為了找出東西方文化發展差距的主要原因。不過與當時許多遵循社會達爾文主義的思想家不同的是,韋伯最初並沒有打算衡量和評斷東西方兩者的優劣;他希望專注於研究並解釋西方文化特殊之處。在他的研究分析裡,韋伯指出卡爾文主義(或者更廣泛的—基督教)宗教理想的影響成為歐洲和美國的社會變革以及經濟體系發展的主要原因,但他也指出這並非促成發展唯一的因素。其它重要的因素還包括了理性主義對於科學的追求、加上數學的科學統計、法律學、以及對於政府行政理性的系統化、和經濟上的企業。最後,依據韋伯的看法,宗教社會學的研究只不過是探索一個階段的變革,亦即那些讓西方文明突出於其它文明之外的重要特徵。

      《中國的宗教:儒教與道教》

      《中國的宗教:儒教與道教》是韋伯在宗教社會學上的第二本主要著作。韋伯專注於探索中國社會里那些和西歐不同的地方—尤其是與清教徒的對照,他並且提出了一個問題:“為什麼資本主義沒有在中國發展呢?”韋伯專注於早期的中國歷史,尤其是諸子百家和戰國,在這個時期主要的中國思想學派(儒教與道教)開始突顯而出。

      韋伯指出儒教對於許多民間教派的信仰展現相當寬容的態度,而從沒有試著將他們統一為單獨的宗教教義。與一般形而上學的宗教教義不同的是,儒教教導人們要順著這個世界進行調整和修正。“高等”的人們(知識分子)應該避免追求財富(雖然沒有貶低財富本身),也因此,中國變成了一個擔任公務員比商人擁有更高社會地位和更高利益的國家。

      韋伯主張,雖然有一些對資本主義經濟發展有利的因素存在(長期的和平、運河的改善、人口增長、取得土地的自由、遷徙至出生地以外的自由、以及選擇執業的自由),然而這些有利因素都無法抵銷其它因素的負面影響(大多數來自宗教):

      ① 技術的改革在宗教的基礎上被反對,因為那可能會擾亂對於祖先的崇敬、進而招致壞運氣,而調整自身適應這個世界的現狀則被視為是更好的選擇。

      ②對於土地的賣出經常被禁止、或者被限制的相當困難

      ④那些親戚關係也妨礙了城市特殊階級的發展,並且阻撓了朝向完善法律制度、法規、和律師階級崛起的發展。

      依據韋伯的說法,儒教和新教代表了兩種廣泛但彼此排斥的理性化,兩者都試著依據某種終極的宗教信仰設計人類生活。兩者都鼓勵節制和自我控制、也都能 與財富的累積相併存。然而,儒教的目標是取得並儲存“一種文化的地位”並且以之作為手段來適應這個世界,強調教育、自我完善、禮貌、以及家庭倫理。相反的 新教則以那些手段來創造一個“上帝的工具”,創造一個能夠服侍上帝和造世主的人。這樣強烈的信仰和熱情的行動則被儒教的美學價值觀念所排斥。因此,韋伯主張這種在精神上的差異便是導致資本主義在西方文明發展繁榮、卻遲遲沒有在中國出現的原因。

      《印度的宗教:印度教與佛教的社會學》

      《印度的宗教:印度教與佛教的社會學》是韋伯在宗教社會學上的第三本主要著作。在這本書中他檢驗了印度社會的架構,對照了正統的印度教教義與非正統的佛教教義,以及其它民間信仰的影響,最後並研究這些宗教思想對於印度社會在現世上的道德觀的影響。

      印度的社會體制是由種姓制度的概念所形塑,直接連結了宗教思想與社會上的階級分隔的關係。韋伯描述這種種姓制度是由婆羅門(僧侶)、剎帝利(戰士)、吠舍(商人)、首陀羅(勞工)所組成。接著他指出種姓制度在印度的散佈是因為歷史上的征服侵略所造成,某些部落遭到了邊緣化、種族制度也因此越來越根深蒂固。

      韋伯特別專注於對婆羅門階級的研究,並分析他們為何能夠佔據印度社會的最高階級位置長達數個世紀。在研究了佛法概念的影響後,韋伯總結認為印度社會的道德觀多元傾向,與儒教和基督教普世而統一的道德觀不相同。如同中國一樣,他注意到種姓制度也妨礙了印度都市獨特階級的發展。

      在研究的總結裡,韋伯將他對於印度社會學和宗教的研究與之前對中國的研究綜合起來。他注意到這些宗教都將人類生命的意義解釋為超脫世俗的或是神秘性的經驗,這些社會的知識分子通常傾向於厭惡政治,而社會架構往往被區分為受過教育與否的兩種階級,那些受過教育的知識分子作為先知或智者的榜樣,而未受教育的大眾則停留在日常生活的庸俗裡並且相信迷信的民間巫術。在亞洲社會,如同基督教彌賽亞一般、能夠不分受過教育與否皆給予救贖和指引的救世主並不存在。韋伯主張,正是因為彌賽亞救世主起源於近東國家,使得他們與亞洲大陸的主要宗教產生差異,西方國家也因此免於陷入中國和印度的道路。韋伯在他下一本著作《古猶太教》進一步證實了這個論點。

      《古猶太教》

      《古猶太教》是韋伯對於宗教社會學的第四本著作,韋伯試著解釋“各種情況的結合”導致了早期東方和西方文明的差距。尤其是將西方基督教的世俗禁慾主義與印度發展出的神秘冥思信仰相對照時,這種差異顯得特別明顯。韋伯注意到一些基督教的觀點帶有徵服和改變世界的理想,而不加以逃避之。這種基督教的基本特徵(當與遠東的宗教相對照時)則是源於古代猶太人的先知。當韋伯述及他研究古猶太教的原因時,他寫道任何在現代歐洲文明傳統下成長的人都會自然的以一連串的假設來解決遇到的歷史問題,這對他而言是不可避免而且也相當合理的。這些問題將可以找出在各種情況的結合下,西方文化的獨特之處、以及其普遍的獨特文化涵義。

      韋伯分析了中東貝都因人、城邦、牧人和農夫、和他們之間的互動和衝突,以及以色列聯合王國的興起和衰落。聯合王國的時期就彷佛曆史中的一個插曲,將出埃及記以來的聯邦時期與以色列人在迦南的殖民時期一分為二。這種時期的區分和宗教的歷史有極大關係,由於猶太教的基本教義是在以色列聯邦時期形成的,它們在聯合王朝衰敗後成為了先知概念的基礎,並在後來對西方文明產生了極大的影響。

      韋伯討論了早期以色列的聯邦架構、以色列人與耶和華的 獨特關係、外國宗教的影響、宗教狂熱的形式、以及猶太教祭司們對抗宗教狂熱和偶像崇拜的鬥爭。他接著描述了王國的分裂、聖經的先知們在社會方面的態度、蠱 惑人心的政客、宗教迷信和政治,以及先知們的道德觀。韋伯注意到猶太教不只是基督教和伊斯蘭教的始祖,同時也是現代西方世界崛起的關鍵因素,因為它影響了古希臘和古羅馬的文化。

      政治社會學

      在政治和政府的社會學上,韋伯最重要的貢獻之一便是一篇名為《政治作為一種職業》(Politik als Beruf)的論文。在這篇論文裡韋伯提出了對國家的定義:亦即國家是一個“擁有合法使用暴力的壟斷地位”的實體,這個定義成為西方社會科學的重要基礎。在這篇論文裡韋伯主張,政治應該被視為是任何會影響到控制暴力的權力分配的活動。政治也因此是純粹來自於權力。

      韋伯提出了三種正式的政治支配和權威的形式:魅力型支配(家族和宗教)、傳統權威(宗主、父權、封建制度)、以及官僚型支配(現代的法律和國家、官僚)。韋伯主張歷史上的統治者與被統治者間的關係多少包含了這樣的成分。 他認為魅力型權威的不穩定性必然導致其被迫轉變為“常規的”權威形式,也就是傳統或者官僚型支配。同樣的,他也注意到在純粹的傳統型支配裡,對於支配者的 抵抗到達一定程度時便會產生“傳統的革命”。因此韋伯也暗示了社會會逐漸朝向一個理性合法的權威架構發展,並且利用官僚的架構制度。儘管韋伯龐雜的著作中暗示這種社會的理性化是不可避免的趨勢,他自己十分小心避免進化論與目的論的邏輯。

      韋伯在三種正當支配之外,還曾經提出義大利的城市共和政治是一種非正當的支配,可見他的支配型別學仍有模糊之處。他對民主政治魅力型領袖與官僚鐵籠之間互動的悲觀,也對後世的民主理論,特別是熊彼得的精英政治學說,產生了極大的影響。韋伯對魏瑪民主的看法似乎預見了納粹的興起。

      經濟史學

      從經濟學家的觀點來看,馬克斯·韋伯代表的是德國的經濟歷史學派“最年輕的一代”。他對於經濟學最重要的貢獻是他的知名著作《新教倫理與資本主義精神》,這本書經典的對照了宗教在經濟發展上產生的影響。韋伯的研究領域也與他的同僚維爾納·松巴特相同,宋巴特則將資本主義的崛起歸功於猶太教的影響。韋伯對於經濟學的其它主要貢獻(整體上也是對於社會科學的貢獻)還包括了他在方法學上的研究:他對於解釋社會學(Verstehen;此詞來自德語,意為理解)的理論和反實證主義(又稱為人文主義社會學)。

      解釋社會學的原則是社會學主要的研究範例之一,支持者和批評者都相當多。這種研究方式主張社會學、經濟學、和歷史學等社會科學的研究永遠不能徹底的歸納和記載,因為研究者必須一直有著概念上的認知才能加以探索之,韋伯將這種條件稱為“理想形式”(Ideal Type)。這種理想可以這樣子歸納:一個理想的形式是由許多現象提供的某些特徵和成分所組成,但它卻不會與任何特定的現象有著完全一樣的特徵。韋伯的理想形式成為他對社會科學最重要的貢獻之一。

      韋伯承認這種“理想形式”是一種抽象的產物,但他主張任何想要了解特定社會現象的人都必須有這種理想形式,因為與物理的現象不同的是,社會科學還牽涉到複雜萬分的人類行為,而這隻有可能以理想形式的方法來加以解釋。理想形式的概念,加上他的反實證主義的立論,可以被視為是他對“理性的經濟人”的方法論假設的辯護。

      韋伯並且公式化了社會階層的三大要件理論,主張社會階級、社會地位、和團體(或政黨)在概念上是不同的要件。

      1. 社會階級是以在經濟上與市場的互動所決定的(物主、承租人、員工等等)。

      2. 社會地位是以非經濟的成分如榮譽、聲望和宗教構成。

      3. 政黨則指一個人與政治界的聯絡。

      而這三種要件都會影響到韋伯稱為“生涯機會”的結果。

      韋伯對經濟學還有其它一些貢獻:包括了經過認真研究的羅馬農業歷史,和他在《經濟和社會》一書裡述及的唯心主義及唯物主義兩者對於資本主義歷史的影響,韋伯也在書中呈現了對於馬克思主義的一些批評。最後,他在《經濟與歷史》(Wirtschaftsgeschichte)中的仔細研究則可以被視為是經濟歷史學派最傑出的作品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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