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可以具體的說出.你對哪方面的厭惡嗎?
這樣比較容易幫助你.
一、心理健康的含義
關於心理健康,國內外許多學者對此有過論述,但至今尚無一個公認的定義。在區別心理健康與不健康、正常與異常的標準方面,在刻畫心理健康者與不健康者的行為特徵方面,還存在一些分歧。其原因主要是因為研究者確立心理健康的標準不同。劃分心理健康與否的依據可以歸納為以下幾類:
(一)統計常模
根據人的心理特質在人群中的分佈狀態來劃分的。假設人的各項心理特質(如智力、樂群性等)的測量值在人群中是成正態分佈的,一個人的某項心理特質的測量值如果處於平均數附近,則他在這一方面就是健康的、正常的;相反,如果處於分佈的某一端,偏離常模,則他在這一方面就是不健康的、異常的。
(二)社會規範
根據人的行為是否符合社會規範的要求來劃分。假如一個人的行為符合所處的社會規範的要求,得到社會的認可、贊同,則被判斷為健康的、正常的;相反,如果其行為偏離常軌,得不到所處社會的認可,則被判斷為不健康的、異常的。
(三)生活適應
根據人是否適應社會生活來劃分健康與否。假如一個人生活適應良好,則認為他是健康的、正常的衝目反,如果他不適應社會生活,經常給社會或他人造成危害,則他就是不健康的、異常的。
(四)心理成熟狀況
根據人的心理成熟程度來劃分。假如一個人身心兩方面成熟程度與同齡人相當,則認為他心理健康;相反,如果他心理成熟程度遠低於同齡人,則認為他是不健康的、異常的。
綜合國內外研究者對心理健康的論述,可以歸納出心理健康的6條標準。
1.對現實的真實知覺
健康的人在認識與解釋周圍發生的事物時,能持客觀、公正的態度,能真實地看待各種事物,而不把他們看成是自己所希望的東西。對他人內心活動有較敏銳的覺察力,不會總是誤解他人的言行,很少有錯誤的知覺。
2.情緒上的安全感與自我接納
健康的人對生活中所遭受的不可避免的衝突和挫折能正確對待,具有必要的忍耐力;注意自我形象,能現實地評價自己的長處和短處,並能接納自己;在對事盡力、對人盡心過程中體驗自我價值;不過分掩飾自己,不刻意取悅於人,以保持自己適度的自尊。
3.自我調控能力
健康的人有控制自己行為的能力,必要時能遏制自己非理性的衝動;有調節自己心理衝突的能力;有成長的意願,能有效地調動自己的身心力量,在有關領域實現較高水平的目標。
4.與人建立親密關係的能力
健康的人有正確的人際交往態度和有效的人際溝通技能,關心他人,與人為善,團結合作;不為滿足自己的需要而苛求於人;人際關係適宜,有知心朋友,有親密的家人。
5.人格結構的穩定與協調
健康的人參與豐富多彩的活動,其各項心理機能健全,並有較高的整合水平。例如,理想自我與現實自我的差距適度,認識與情感協調,行動手段與目標相適應。
6.生活熱情與工作有效率
健康的人熱愛生活,樂於工作。有從經驗中學習的能力,解決問題的能力,工作較有成效;有獨立謀生的能力與意願;能在學習、工作、娛樂、享受活動的協調中追求生活的充實.。
在理解與把握心理健康標準時,應該考慮以下幾點:
(1)判斷一個人心理健康狀況應兼顧個體內部與對外良好適應兩個方面。從內部來說,心理健康的人各項心理技能健全,人格結構完整,能用正當手段滿足自己的基本需要;從對外關係來說,心理健康的人能適應周圍環境,有較強的人際交往能力。
(2)心理健康概念具有相對性。不妨把心理健康與心理疾病視為人類精神生活的兩個極端,大多數人實際都位於這兩個極端的中間的某一個位置。因此心理健康就有高低層次之分。低層次的心理健康主要指沒有心理疾病;而高層次的心理健康不僅指沒有心理疾病,而且意味著能夠充分發揮個人潛能,發展建設性的人際關係,從事具有社會價值的創造,追求高層次需要的滿足。
(3)心理健康既是一種狀態,也是一種過程。心理健康不是無失敗、無衝突、無焦慮、無痛苦的,而是能在這些境遇下作有效的自我調整,且能保持良好的工作狀態,心境輕鬆愉快。
二、生活壓力與心理健康
心理學上所說的"壓力"通常有三種含義:一是指現實存在的具有威脅性的刺激,即壓力源;二是指人對壓力事件的反應,即壓力反應;三是指由威脅性刺激帶來的一種被壓迫的主觀感受,壓力感。壓力有永續性與暫時性之分,當壓力變成一種持續存在的感受時,就叫做生活壓力。並不是任何具有威脅性的刺激事件都能引起人的壓力感受。在對壓力源的反應中,存在著顯著的個別差異,關鍵在當事人如何根據自己的經驗對刺激事件作認知評價。只有當事人確信該事件涉及個人康寧而自己對於處理該事件又沒有把握時,才會產生壓力感。壓力的來源是各種各樣的,它既可由外界事件引起,也可由主體內部事件引起。重要的壓力來源有:
1.災難性事件
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冰雹等;人為災害如戰爭;災難性事件如車禍;人身災禍如遭搶劫,這些超出人正常痛苦範圍的災難事件,都會引起人的長期壓力反應。
2. 生活改變
並非只有重大的生活改變才會造成壓力,日常生活瑣事的纏繞累積也會對人的身心造成不良影響,如與同學發生爭吵、工作不如人意、丟失課堂筆記、受到他人不切合實際的批評等。
3. 日常困擾
4.心理衝突
未解決的衝突是壓力的另一來源。衝突指兩種需要或動機相互對立時所造成的心理困境。從衝突表現的形式來看,有雙趨衝突、雙避衝突、趨避衝突、多重趨避衝突;從衝突的內容上看,有"獨立對依賴"的衝突、"親密對隔離"的衝突、"合作對競爭"的衝突、"衝動表達對道德標準"的衝突。
(二)人對生活壓力的應對方式
壓力情境會使人產生焦慮反應。此時,當事人會採取一系列措施來處理壓力情境,以減輕不適感,這一處理過程叫應對。採取有效的應對方式,不僅可以減少身心所受的傷害,而且可以使人增長生活經驗,使壓力產生催人奮進的積極影響。應對通常有兩種方式:著重於問題的應對與著重於情緒的應對。
1.著重於問題的應對
採用這種應對方式的目的在於直接處理產生焦慮的情境,或者克服它,或者回避它。例如,一個打算報考理科的高中生近幾次物理考試成績都不及格,他或者找出自己物理知識的缺陷所在,進行有重點的複習;或者決定參加暑期物理補習班;或者決定改報高校文科專業,這些都是著重於問題應對的方法。
2.著重於情緒的應對
著重於情緒的應對,側重於減輕焦慮,減少壓力情境對自己的威脅。具體方法既可以是行為上的,如外出旅遊幾天暫時忘掉令人煩心的問題,或者找個知心朋友談談以求得情感的支援;也可以是認知上的,即透過重新評估壓力事件,改變認識從而緩解情緒反應。例如,上述那個物理考試不及格的學生,可以借"一兩次物理考試不及格並不說明問題"、"一科成績偏低不值得擔心"的想法進行質辯,減少壓力事件的威脅。而當對壓力事件的評估具有歪曲現實的性質時,當事人實際已經在採用自我防衛機制來減少焦慮,維護自尊。自我防衛機制多是潛意識的,它並不能真正改變壓力情境,而只能幫助當事人暫時度過難關,多含有自欺欺人的成分。
在上述兩種應對方式中,就多數情況而言,著重於問題的應對是比較健康的應對方式。但並不是所有問題都解決得了。在遭遇過於強大的壓力而個人又無力控制壓力情境的情況下,當事人可以先採用著重情緒的應對來緩解情緒,儲存希望,以便使人能恢復精力,從而更有效地處理現實問題。所以,在日常生活中,人們常常是兩種應對方式並用。
三、中學生常見的心理障礙及成因
(一)焦慮症
焦慮症是以與客觀威脅不相適應的焦慮反應為特徵的神經症。正常人在面臨壓力情境時,也會出現焦慮反應,但他的焦慮是與客觀情境的威脅程度相適合的。焦慮症的特徵是:當事人在心理體驗方面感到緊張不安,擔心害怕,極度過敏,難於做決定;在軀體症狀方面,心跳加快,過度出汗,手足發抖,肌肉持續緊張,尿頻尿急,有睡眠障礙。中學生常見的焦慮反應是考試焦慮。其表現是:隨著考試臨近,心情極度緊張;考試時不能集中注意,知覺範圍變窄,思維刻板,出現慌亂,時刻擔心失敗,無法發揮正常水平。
學生焦慮症產生的原因是:學校統考、升學的壓力,使學生缺乏內在的自尊心;學業上多次失敗的創傷經驗;家長對子女過高的期望;學生過分爭強好勝;對自己不切實際的過高要求。這一症狀可採用肌肉放鬆、系統脫敏法,對於緩解焦慮反應有較好效果。
(二)強迫症
強迫症包括強迫觀念和強迫行為,這兩種症狀往往共同存在人身上。強迫觀念指當事人身不由己地思考他不想考慮的事物。強迫動作指當事人反覆去做他不想做的事情,如果不做,他就會感到極端焦慮。反覆洗手、反覆檢查門是否上鎖、生活中執行繁瑣的固定程式等,都是典型的強迫症狀。大多數人都有過強迫觀念,但只有當它干擾了人們正常的適應時,才是神經症的表現。
對強迫症的一種解釋是:強迫觀念與強迫動作是人們無意識地免除不安全感、焦慮痛苦的一種替代方式。例如,當一個人對某種場景產生極度的焦慮時,強迫觀念使他的頭腦中填滿無意義的瑣碎觀念,他就可以藉此免除焦慮反應的襲擊。強迫症可能還與一個人的人格特徵有關。有些強迫症患者在思維和行為上也是刻板、少變通。一般認為,治療強迫症比較困難。一個有益的建議是:對於強迫觀念不要作無用的控制,要順其自然。
(三)恐懼症
恐懼症是對特定的無實在危害的事物或場景的非理性的懼怕。恐懼症可分為單純恐懼症(對一件具體的東西、動物或情境的恐懼)、廣場恐懼症(害怕大片的水域、空蕩蕩的街道)和社交恐懼症。中學生中社交恐懼症多見。患有性交恐懼症的人,害怕在社交場合講話(如在會場上講演),擔心自己會因雙手發抖、臉紅、聲音發顫、口吃而暴露自己的焦慮。覺得自己說話不自然,因而不敢抬頭,不敢正視對方眼睛。治療恐懼症可用系統脫敏法。
(四)抑鬱症
抑鬱症是以心境低落為特徵的神經症。主要表現為:一是情緒消極、悲傷、頹廢;二是消極的認知傾向(自卑感、無能感);三是低水平動機(被動、缺少熱情);四是軀體上的疲勞、失眠、食慾不振。
造成抑鬱症的因素是長期存在精神壓力,生活中缺少強化,多次不愉快經歷以及當事人性格上的脆弱性。大多數抑鬱患者能夠經過治療或不經治療而逐漸恢復正常,但有復發的可能。心理治療要注意給當事人以情感支援、鼓勵;認知行為療法對矯治抑鬱性神經症有較好效果;抗抑鬱藥物可用以緩解症狀。
(五)人格異常
人格異常是長期固定的適應不良的行為模式。人格異常者社會化過程不完善,性格怪異,思想奇特,情感不成熟,難以與人合作,人際關係不好。其中相當一部分人缺少過失感、犯罪感,無責任心,行為嚴重妨礙他人。人格異常是個體先天素質與後天教養的產物。早期失去父母的愛,或是受到溺愛而缺乏懲戒,是對人格異常形成的解釋。
此外,還有一種程度較輕的人格異常,可稱為人格缺陷。其現為自卑、怯儒、孤僻、依賴、敏感多疑、敵對、嫉妒、退縮、消極,一些表現多數帶有"內向性"行為的特徵。它對於學生人格的健全發展,可能造成深遠的消極影響,應引起教師的高度重視。
(六)性偏差
性偏差是指個體性行為表現上有異常現象,如青少年性發育過程中出現的過度手淫、迷戀黃色書刊、對性問題過分關注、早戀、不正當性遊戲、輕度性別認知困難等適應不良。一般不屬於性心理障礙。但對這些不良適應行為,應給予有效的干預。
(七)進食障礙
進食障礙指神經性慶食。由於節食不當而引起嚴重的體重失常。凡是由於患者厭惡進食而導致正常體重驟然下降25%者,即被視作慶食症的症狀。神經性厭食症多發生於女生(女生比男生多20倍),其症狀是對食物極端厭惡,甚至恐懼,四肢無力,女生也可能出現閉經。由於家庭不斷施加壓力,當事人有可能變得脾氣暴躁。神經性厭食可採用行為矯治予以矯正。
(八)睡眠障礙
睡眠障礙指失眠、夜驚、夢魘等。失眠可能由於壓力事件、腦力或體力勞動過度引起,也可能是神經症的伴生物。夜驚可能與兒童發育階段精神功能暫時失調有關。夢魘與學生日間情緒壓力有關。睡眠障礙可採用肌肉鬆弛法治療。
你可以具體的說出.你對哪方面的厭惡嗎?
這樣比較容易幫助你.
一、心理健康的含義
關於心理健康,國內外許多學者對此有過論述,但至今尚無一個公認的定義。在區別心理健康與不健康、正常與異常的標準方面,在刻畫心理健康者與不健康者的行為特徵方面,還存在一些分歧。其原因主要是因為研究者確立心理健康的標準不同。劃分心理健康與否的依據可以歸納為以下幾類:
(一)統計常模
根據人的心理特質在人群中的分佈狀態來劃分的。假設人的各項心理特質(如智力、樂群性等)的測量值在人群中是成正態分佈的,一個人的某項心理特質的測量值如果處於平均數附近,則他在這一方面就是健康的、正常的;相反,如果處於分佈的某一端,偏離常模,則他在這一方面就是不健康的、異常的。
(二)社會規範
根據人的行為是否符合社會規範的要求來劃分。假如一個人的行為符合所處的社會規範的要求,得到社會的認可、贊同,則被判斷為健康的、正常的;相反,如果其行為偏離常軌,得不到所處社會的認可,則被判斷為不健康的、異常的。
(三)生活適應
根據人是否適應社會生活來劃分健康與否。假如一個人生活適應良好,則認為他是健康的、正常的衝目反,如果他不適應社會生活,經常給社會或他人造成危害,則他就是不健康的、異常的。
(四)心理成熟狀況
根據人的心理成熟程度來劃分。假如一個人身心兩方面成熟程度與同齡人相當,則認為他心理健康;相反,如果他心理成熟程度遠低於同齡人,則認為他是不健康的、異常的。
綜合國內外研究者對心理健康的論述,可以歸納出心理健康的6條標準。
1.對現實的真實知覺
健康的人在認識與解釋周圍發生的事物時,能持客觀、公正的態度,能真實地看待各種事物,而不把他們看成是自己所希望的東西。對他人內心活動有較敏銳的覺察力,不會總是誤解他人的言行,很少有錯誤的知覺。
2.情緒上的安全感與自我接納
健康的人對生活中所遭受的不可避免的衝突和挫折能正確對待,具有必要的忍耐力;注意自我形象,能現實地評價自己的長處和短處,並能接納自己;在對事盡力、對人盡心過程中體驗自我價值;不過分掩飾自己,不刻意取悅於人,以保持自己適度的自尊。
3.自我調控能力
健康的人有控制自己行為的能力,必要時能遏制自己非理性的衝動;有調節自己心理衝突的能力;有成長的意願,能有效地調動自己的身心力量,在有關領域實現較高水平的目標。
4.與人建立親密關係的能力
健康的人有正確的人際交往態度和有效的人際溝通技能,關心他人,與人為善,團結合作;不為滿足自己的需要而苛求於人;人際關係適宜,有知心朋友,有親密的家人。
5.人格結構的穩定與協調
健康的人參與豐富多彩的活動,其各項心理機能健全,並有較高的整合水平。例如,理想自我與現實自我的差距適度,認識與情感協調,行動手段與目標相適應。
6.生活熱情與工作有效率
健康的人熱愛生活,樂於工作。有從經驗中學習的能力,解決問題的能力,工作較有成效;有獨立謀生的能力與意願;能在學習、工作、娛樂、享受活動的協調中追求生活的充實.。
在理解與把握心理健康標準時,應該考慮以下幾點:
(1)判斷一個人心理健康狀況應兼顧個體內部與對外良好適應兩個方面。從內部來說,心理健康的人各項心理技能健全,人格結構完整,能用正當手段滿足自己的基本需要;從對外關係來說,心理健康的人能適應周圍環境,有較強的人際交往能力。
(2)心理健康概念具有相對性。不妨把心理健康與心理疾病視為人類精神生活的兩個極端,大多數人實際都位於這兩個極端的中間的某一個位置。因此心理健康就有高低層次之分。低層次的心理健康主要指沒有心理疾病;而高層次的心理健康不僅指沒有心理疾病,而且意味著能夠充分發揮個人潛能,發展建設性的人際關係,從事具有社會價值的創造,追求高層次需要的滿足。
(3)心理健康既是一種狀態,也是一種過程。心理健康不是無失敗、無衝突、無焦慮、無痛苦的,而是能在這些境遇下作有效的自我調整,且能保持良好的工作狀態,心境輕鬆愉快。
二、生活壓力與心理健康
心理學上所說的"壓力"通常有三種含義:一是指現實存在的具有威脅性的刺激,即壓力源;二是指人對壓力事件的反應,即壓力反應;三是指由威脅性刺激帶來的一種被壓迫的主觀感受,壓力感。壓力有永續性與暫時性之分,當壓力變成一種持續存在的感受時,就叫做生活壓力。並不是任何具有威脅性的刺激事件都能引起人的壓力感受。在對壓力源的反應中,存在著顯著的個別差異,關鍵在當事人如何根據自己的經驗對刺激事件作認知評價。只有當事人確信該事件涉及個人康寧而自己對於處理該事件又沒有把握時,才會產生壓力感。壓力的來源是各種各樣的,它既可由外界事件引起,也可由主體內部事件引起。重要的壓力來源有:
1.災難性事件
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冰雹等;人為災害如戰爭;災難性事件如車禍;人身災禍如遭搶劫,這些超出人正常痛苦範圍的災難事件,都會引起人的長期壓力反應。
2. 生活改變
並非只有重大的生活改變才會造成壓力,日常生活瑣事的纏繞累積也會對人的身心造成不良影響,如與同學發生爭吵、工作不如人意、丟失課堂筆記、受到他人不切合實際的批評等。
3. 日常困擾
並非只有重大的生活改變才會造成壓力,日常生活瑣事的纏繞累積也會對人的身心造成不良影響,如與同學發生爭吵、工作不如人意、丟失課堂筆記、受到他人不切合實際的批評等。
4.心理衝突
未解決的衝突是壓力的另一來源。衝突指兩種需要或動機相互對立時所造成的心理困境。從衝突表現的形式來看,有雙趨衝突、雙避衝突、趨避衝突、多重趨避衝突;從衝突的內容上看,有"獨立對依賴"的衝突、"親密對隔離"的衝突、"合作對競爭"的衝突、"衝動表達對道德標準"的衝突。
(二)人對生活壓力的應對方式
壓力情境會使人產生焦慮反應。此時,當事人會採取一系列措施來處理壓力情境,以減輕不適感,這一處理過程叫應對。採取有效的應對方式,不僅可以減少身心所受的傷害,而且可以使人增長生活經驗,使壓力產生催人奮進的積極影響。應對通常有兩種方式:著重於問題的應對與著重於情緒的應對。
1.著重於問題的應對
採用這種應對方式的目的在於直接處理產生焦慮的情境,或者克服它,或者回避它。例如,一個打算報考理科的高中生近幾次物理考試成績都不及格,他或者找出自己物理知識的缺陷所在,進行有重點的複習;或者決定參加暑期物理補習班;或者決定改報高校文科專業,這些都是著重於問題應對的方法。
2.著重於情緒的應對
著重於情緒的應對,側重於減輕焦慮,減少壓力情境對自己的威脅。具體方法既可以是行為上的,如外出旅遊幾天暫時忘掉令人煩心的問題,或者找個知心朋友談談以求得情感的支援;也可以是認知上的,即透過重新評估壓力事件,改變認識從而緩解情緒反應。例如,上述那個物理考試不及格的學生,可以借"一兩次物理考試不及格並不說明問題"、"一科成績偏低不值得擔心"的想法進行質辯,減少壓力事件的威脅。而當對壓力事件的評估具有歪曲現實的性質時,當事人實際已經在採用自我防衛機制來減少焦慮,維護自尊。自我防衛機制多是潛意識的,它並不能真正改變壓力情境,而只能幫助當事人暫時度過難關,多含有自欺欺人的成分。
在上述兩種應對方式中,就多數情況而言,著重於問題的應對是比較健康的應對方式。但並不是所有問題都解決得了。在遭遇過於強大的壓力而個人又無力控制壓力情境的情況下,當事人可以先採用著重情緒的應對來緩解情緒,儲存希望,以便使人能恢復精力,從而更有效地處理現實問題。所以,在日常生活中,人們常常是兩種應對方式並用。
三、中學生常見的心理障礙及成因
(一)焦慮症
焦慮症是以與客觀威脅不相適應的焦慮反應為特徵的神經症。正常人在面臨壓力情境時,也會出現焦慮反應,但他的焦慮是與客觀情境的威脅程度相適合的。焦慮症的特徵是:當事人在心理體驗方面感到緊張不安,擔心害怕,極度過敏,難於做決定;在軀體症狀方面,心跳加快,過度出汗,手足發抖,肌肉持續緊張,尿頻尿急,有睡眠障礙。中學生常見的焦慮反應是考試焦慮。其表現是:隨著考試臨近,心情極度緊張;考試時不能集中注意,知覺範圍變窄,思維刻板,出現慌亂,時刻擔心失敗,無法發揮正常水平。
學生焦慮症產生的原因是:學校統考、升學的壓力,使學生缺乏內在的自尊心;學業上多次失敗的創傷經驗;家長對子女過高的期望;學生過分爭強好勝;對自己不切實際的過高要求。這一症狀可採用肌肉放鬆、系統脫敏法,對於緩解焦慮反應有較好效果。
(二)強迫症
強迫症包括強迫觀念和強迫行為,這兩種症狀往往共同存在人身上。強迫觀念指當事人身不由己地思考他不想考慮的事物。強迫動作指當事人反覆去做他不想做的事情,如果不做,他就會感到極端焦慮。反覆洗手、反覆檢查門是否上鎖、生活中執行繁瑣的固定程式等,都是典型的強迫症狀。大多數人都有過強迫觀念,但只有當它干擾了人們正常的適應時,才是神經症的表現。
對強迫症的一種解釋是:強迫觀念與強迫動作是人們無意識地免除不安全感、焦慮痛苦的一種替代方式。例如,當一個人對某種場景產生極度的焦慮時,強迫觀念使他的頭腦中填滿無意義的瑣碎觀念,他就可以藉此免除焦慮反應的襲擊。強迫症可能還與一個人的人格特徵有關。有些強迫症患者在思維和行為上也是刻板、少變通。一般認為,治療強迫症比較困難。一個有益的建議是:對於強迫觀念不要作無用的控制,要順其自然。
(三)恐懼症
恐懼症是對特定的無實在危害的事物或場景的非理性的懼怕。恐懼症可分為單純恐懼症(對一件具體的東西、動物或情境的恐懼)、廣場恐懼症(害怕大片的水域、空蕩蕩的街道)和社交恐懼症。中學生中社交恐懼症多見。患有性交恐懼症的人,害怕在社交場合講話(如在會場上講演),擔心自己會因雙手發抖、臉紅、聲音發顫、口吃而暴露自己的焦慮。覺得自己說話不自然,因而不敢抬頭,不敢正視對方眼睛。治療恐懼症可用系統脫敏法。
(四)抑鬱症
抑鬱症是以心境低落為特徵的神經症。主要表現為:一是情緒消極、悲傷、頹廢;二是消極的認知傾向(自卑感、無能感);三是低水平動機(被動、缺少熱情);四是軀體上的疲勞、失眠、食慾不振。
造成抑鬱症的因素是長期存在精神壓力,生活中缺少強化,多次不愉快經歷以及當事人性格上的脆弱性。大多數抑鬱患者能夠經過治療或不經治療而逐漸恢復正常,但有復發的可能。心理治療要注意給當事人以情感支援、鼓勵;認知行為療法對矯治抑鬱性神經症有較好效果;抗抑鬱藥物可用以緩解症狀。
(五)人格異常
人格異常是長期固定的適應不良的行為模式。人格異常者社會化過程不完善,性格怪異,思想奇特,情感不成熟,難以與人合作,人際關係不好。其中相當一部分人缺少過失感、犯罪感,無責任心,行為嚴重妨礙他人。人格異常是個體先天素質與後天教養的產物。早期失去父母的愛,或是受到溺愛而缺乏懲戒,是對人格異常形成的解釋。
此外,還有一種程度較輕的人格異常,可稱為人格缺陷。其現為自卑、怯儒、孤僻、依賴、敏感多疑、敵對、嫉妒、退縮、消極,一些表現多數帶有"內向性"行為的特徵。它對於學生人格的健全發展,可能造成深遠的消極影響,應引起教師的高度重視。
(六)性偏差
性偏差是指個體性行為表現上有異常現象,如青少年性發育過程中出現的過度手淫、迷戀黃色書刊、對性問題過分關注、早戀、不正當性遊戲、輕度性別認知困難等適應不良。一般不屬於性心理障礙。但對這些不良適應行為,應給予有效的干預。
(七)進食障礙
進食障礙指神經性慶食。由於節食不當而引起嚴重的體重失常。凡是由於患者厭惡進食而導致正常體重驟然下降25%者,即被視作慶食症的症狀。神經性厭食症多發生於女生(女生比男生多20倍),其症狀是對食物極端厭惡,甚至恐懼,四肢無力,女生也可能出現閉經。由於家庭不斷施加壓力,當事人有可能變得脾氣暴躁。神經性厭食可採用行為矯治予以矯正。
(八)睡眠障礙
睡眠障礙指失眠、夜驚、夢魘等。失眠可能由於壓力事件、腦力或體力勞動過度引起,也可能是神經症的伴生物。夜驚可能與兒童發育階段精神功能暫時失調有關。夢魘與學生日間情緒壓力有關。睡眠障礙可採用肌肉鬆弛法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