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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坐在七樓釣小魚

    我相信人間有真愛。

    繼女身體有病,繼父把她帶回家照顧,就一定有什麼不可告人的事嗎?不一定。想想這個女孩,6歲的時候,跟著母親來到繼父家裡,12歲時,她又被親生母親拋棄。一個男人應該怎麼辦,把這個女孩扔到大街上嗎?對於這樣一個可憐的孩子,一個男人不可以動惻隱之心嗎?我想,即使是路人,也會表示同情吧,何況是繼父。從6歲開始就朝夕相處,就是一條狗,也會有感情吧,何況是人。

    一樣米養百樣人。人有好有壞。有的人為了別人可以犧牲自己,包括生命;有的人為了自己可以犧牲別人,包括生命。這個54歲的男人,是哪一種人,不可妄下結論。要注意觀察瞭解。

    沒有血緣關係的父女兩人,會不會超脫男女關係,真誠地相互關心、愛護和幫助?我認為是完全可能的。人是動物,但又高於動物,因為人間講究道義和良知。人如果沒有道義,不講良知,即使是親生父女也會幹出禽獸之事;如果有道義,講品格,即使是素不相識的男女,也會相敬如賓。

    所以,有些事情不要僅憑自己的經驗隨便下結論,也許真相跟你想的不一樣。

  • 2 # 瓦歌

    老男人的花言巧語少不了的,不然,繼女和他煲電話也是有所投的。這麼大的女孩主動聯絡他,從外地飛回來有這麼親嗎?你們住在一起,圖的是什麼!如果我的判斷不錯,你們一個圖錢,一個圖色。你們就公開結婚吧!你們沒血親,可以結婚。和外地女人離婚也是正當的。不要自己騙自己了!

  • 3 # 心若止水146104610

    父愛如山,毋庸置疑。

    人們之所以對男子的行為產生質疑,是因為小女孩並非親生。這是用世俗的眼光去審視人間親情,完全是一種偏見。

    根據敘述,男人與小女孩共同生活了六年。六年來,男人肯定是視繼女如同己出,呵護有加、關懷備至,女孩盡情享受著曾經缺失的父愛,快樂幸福。正是因為這深深的父女情,才讓他們沒有放棄、疏遠對方。

    當女孩有病有災之時,男人主動伸出援手,承擔起一個父親的責任,值得肯定與讚賞。

  • 4 # 張勳德

    繼女也是女兒,享有撫養權和繼承權,女兒被親母拋棄,繼父帶回家同住主要是照顧,這裡用同居不恰當。他們雖然沒血緣,但有親情,繼父是單身,就會遭到非議嗎?先是養人救人,不因為是單身就不救人。相信世間好人多。

  • 5 # 袁緣94

    不要把人看的向你所想的那種人,只要看你想向的那種人,說明你是那種人,繼父養女昊兩代人,那就是父女,雖沒血源關係但有父女情份,這樣才是真正的人,壞人當然有,還好人多,不要把人往壞想這不正確。

  • 6 # 冷麵浪君

    有什麼可生氣的,雖然是繼父,但做出了親生父親所做的事情,應該表揚和敬佩,瞎想啥呢 ,別把好心當成驢肝肺了,也別想那些齷齪的事情,想歪的人才最危險。

  • 7 # chenjiahe88888

    如果發生了真愛,結成夫妻,天經地義!矛盾的普遍性中有特殊性,我們不能把特殊矛盾視為不可思議而把普遍矛盾當作司空見慣而不怪,這是人們因循守舊思維老化腐朽沒落的表現。看過《三國演義》不會忘記劉備失去夫人後,吳國派大將呂蒙做媒,把18歲的孫權妹妹孫小姐介紹給當時已5O多歲的劉備。劉備當時也是一般人思維,說他已5O多歲了能做孫小姐父親了不合適。呂蒙說,人生圖的是風雨知音,你怎能在年齒上分大小?!這才有民間俚語:“劉備招親,假則成真”。人的心理有一種對從未見過的東西持懷疑否定的態度,就像自己的面板壞死必須移植自己的面板,移植別人的就排斥一樣。本身這位54歲漢子是繼父,不存在血緣關係,沒有不合適的。至於存在代溝男的要先走,丟下女的可憐。不存在!男的西去了女的還可以重新組合家庭,日子照樣幸福。人生變化無窮,我們不能只認可司空見慣的,而對新鮮事物一律釆取排斥態度是不科學的。

  • 8 # 和小老

    特殊問題加特定環境在一起,生活可讓人改變一切,當真情關懷下產生愛情,在法律正許條件中獲得親情,無理由反對他們,平常人做平常事,合情合理,支援你們。

  • 9 # 76小孩兒

    和前女友相處時,她的孩子你們共同撫養,可以稱為你們的孩子,你們沒有婚姻只因他媽媽是你的女友,你做為朋友幫忙而以。因為孩子小需要監護人照料。從法律角度看,你和她母親以分手多年,她以成年有她母親在,和你啥關係都不是。你以自己沒孩子,就你的條件收養一個23歲的有自己母親的女孩,法律也不會同意。你的動機善良,要幫他也可以,但同居一處讓人費解。可以聯絡她媽媽出面照顧,或者徵得現在女友同意和你共同照顧。就免去了讓外人誤解。

  • 10 # 頭牛奇異故事

    有病屬於特殊情況啊總得有人照顧要不怎麼辦呢,他不入地獄誰入地獄都是他們的宿怨生什麼氣啊,雖她們怎麼治吧老天自有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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