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業,是指利用裝置、工具、場所、資訊或技能為社會提供服務的業務。
稅目的徵收範圍包括:代理業、旅店業、飲食業、旅遊業、倉儲業、租賃業、廣告業、其他服務業。
(一)代理業
代理業,是指代委託人辦理受託事項的業務,包括代購代銷貨物、代辦進出口、介紹服務、其他代理服務。
1、代購代銷貨物,是指受託購買貨物或銷售貨物,按實購或實銷額進行結算並收取手續費的業務。
2、代辦進出口,是指受託辦理商品或勞務進出口的業務。
3、介紹服務,是指中介人介紹雙方商談交易或其他事項的業務。
4、其他代理服務,是指受託辦理上列事項以外的其他事項的業務。
金融經紀業、郵政部門的報刊發行業務,不按本稅目徵稅。
(二)旅店業
旅店業,是指提供住宿服務的業務。
(三)飲食業
飲食業,是指透過同時提供飲食和飲食場所的方式為顧客提供飲食消費服務的業務。
飯館、餐廳及其他飲食服務場所,為顧客在就餐的同時進行的自娛自樂形式的歌舞活動所提供的服務,按“娛樂業”稅目徵稅。
(四)旅遊業
旅遊業,是指為旅遊者安排食宿、交通工具和提供導遊等旅遊服務的業務。
(五)倉儲業
倉儲業,是指利用倉庫、貨場或其他場所代客貯放、保管貨物的業務。
(六)租賃業
租賃業,是指在約定的時間內將場地、房屋、物品、裝置或設施等轉讓他人使用的業務。
服務業,是指利用裝置、工具、場所、資訊或技能為社會提供服務的業務。
稅目的徵收範圍包括:代理業、旅店業、飲食業、旅遊業、倉儲業、租賃業、廣告業、其他服務業。
(一)代理業
代理業,是指代委託人辦理受託事項的業務,包括代購代銷貨物、代辦進出口、介紹服務、其他代理服務。
1、代購代銷貨物,是指受託購買貨物或銷售貨物,按實購或實銷額進行結算並收取手續費的業務。
2、代辦進出口,是指受託辦理商品或勞務進出口的業務。
3、介紹服務,是指中介人介紹雙方商談交易或其他事項的業務。
4、其他代理服務,是指受託辦理上列事項以外的其他事項的業務。
金融經紀業、郵政部門的報刊發行業務,不按本稅目徵稅。
(二)旅店業
旅店業,是指提供住宿服務的業務。
(三)飲食業
飲食業,是指透過同時提供飲食和飲食場所的方式為顧客提供飲食消費服務的業務。
飯館、餐廳及其他飲食服務場所,為顧客在就餐的同時進行的自娛自樂形式的歌舞活動所提供的服務,按“娛樂業”稅目徵稅。
(四)旅遊業
旅遊業,是指為旅遊者安排食宿、交通工具和提供導遊等旅遊服務的業務。
(五)倉儲業
倉儲業,是指利用倉庫、貨場或其他場所代客貯放、保管貨物的業務。
(六)租賃業
租賃業,是指在約定的時間內將場地、房屋、物品、裝置或設施等轉讓他人使用的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