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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YHS12225993395

    俗話說馬上天下馬下治。法家理論偏頗,在一定成度上用雷霆手段可以取得極大成就。但這種手段不能常用,它的副作用極大。在政治上它只是劍走偏鋒。如果長期用,失敗是必然的。但法家理論在特殊時期內有很好作用。以法治國也必須以德為根本,不教而誅,時久必敗。

  • 2 # danyboy

    首先,請思考一個問題:

    戰國時期,不只是秦國,包括魏國、楚國、趙國等都進行了法家性質的變法,為什麼唯獨只有秦國迅速崛起,併吞並六國?

    這就需要理解法家的本質。法家本質上是一種管理學,法家並不像儒家、道家,沒有強烈的形而上的內容,也沒有關於個體價值(如儒家的君子、聖人,道家的聖人、真人)的論斷。法家當然也會引經據典,也擅長說理,但法家真正的落腳點是對人的管理,具體來說,就是:法、術、勢,三個維度。

    因此,同樣推行法家性質的改革,也就是同樣進行內部的管理機制改革,但秦國能夠以極為嚴厲的方式推進、落實改革,而其他國家並不能做到。此外,秦國當時的地理位置優越,軍隊出關進行征伐,很容易撤回來,撤回來又易守難攻。這些其他的因素,也促成了秦國的統一。

    總之,秦國透過法家推行了管理機制改革,把國家變成了一臺戰爭機器,從而可以迅速戰勝六國,實現統一。

    第二,法家為什麼又“沒落”了呢?

    這種“沒落”的印象其實並不準確。

    眾所周知,繼承秦朝的漢朝雖然文化上是楚文化的延續,但在運作上大量繼承了秦朝的體制,包括:郡縣制(郡國並行制)、中央官制、軍事體制等,近幾十年出土的文獻已經證明,漢朝初期的法律基本上延續了秦朝,變化很小。

    這說明什麼?

    說明一方面,法家的很多內容(即上述所舉的例子),都已經融入到漢朝的管理體制中了,已經成為了帝國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了。

    而另一方面,像秦國那種純粹的戰爭機器的做法,也不適應已經穩定下來的漢朝,所以法家的另一部分內容,例如極端嚴格的落實懲處機制等,也就不需要了。

    綜上,不能簡單的說法家“沒落”,而是有如下三個結論:

    1、法家是管理學,管理學不是哲學,談不上沒落不沒落,只有應用上是否嚴格;

    2、法家的許多做法,在漢朝及以後的王朝中,已經永遠嵌入了統治模式中,不能說沒落;

    3、法家在戰國時期的一些極端主張,可以把秦國打造為戰爭機器,從而統一六國,但在漢朝大一統帝國形成後,這些極端主張就沒有必要使用了。

  • 3 # 巴山夜雨涮鍋

    謝邀。令大秦崛起和統一天下的法家在後世並沒有沒落,只是與儒家融合,共同成為封建帝王的統治之道。

    法家的思想整體來說,就是以律法和刑法來約束天下人,從而提升國家效率,增強國力。商鞅在秦國採取的變法,可以說是法家最激烈的一種,完全將秦華人變成了幾百萬臺耕地和殺人的機器,走上了軍國主義的路子。這種極端的法家雖然確實可以很大程度提升國力,但是過於剛性。因此商鞅在世時就遭到了反噬,被秦惠文王五馬分屍。而秦國在統一後也得不到天下人認可,很快敗亡。

    但法家並非僅有這麼剛硬的一面。實際上,某種意義上,法家和儒家有一定共通之處,都是主張對人的行為進行約束。只不過法家強調法規、法律,而儒家強調禮儀、道德。戰國時儒家的兩大代表人物,性善論是孟子,性惡論就是荀子。荀子既然主張人性本惡,那麼光靠道德修養是無效的,必要的法律法規是不可少的。所以荀子的思路其實與法家有所接近,被稱為“儒法”。他的學生李斯後來更是成為秦始皇的丞相。

    (荀子)

    (李斯)

    等到秦國滅亡後,漢朝繼承其遺產。漢初因為國家經歷多年戰火,滿目瘡痍,漢高祖、呂后、文帝、景帝採用道家治國,減少干擾。但到了漢武帝時候,民生已經恢復,有必要加強中央統治。這時候,漢武帝採用董仲舒的“罷黜百家,獨尊儒術”。雖然說是以儒家為尊,但實際上漢武帝是儒法並舉,以法家約束行為,以儒家弘揚道德。從這一刻開始,儒法其實已經合流。之後二千年的封建社會中,帝王基本都是秉持這種原則,來保證統治穩定長久。

    (董仲舒)

  • 4 # 丁昭彬

    中國如果兩千年前就以法治國,那中國就一直是世界的中心了。假仁假義更能愚民。封建專制也讓統治階層凌駕於平民之上,享盡榮光。現代中國要想再次偉大,成為世界矚目的中心,非法治不能成功。

  • 5 # 歷史咖啡

    回答這個問題就要先梳理清楚法家的幾個流派,後世消亡的主要是李悝、商鞅的派別,其他流派一直都存在的。試解答如下:

    一,法家的幾個流派

    近代「諸子學」的創立者是章太炎,他認為諸子皆出自西周王官,而「法家者流,蓋出自理官」。諸子王官說,是《漢書*藝文志》的綱領性意見,幾乎沒有人懷疑。法家大致有三種,一種以李悝、吳起、商鞅為代表;一種以管仲、子產為代表;一種以申不害、慎到、韓非為代表。

    這三種法家,最正統的是管仲、子產。他們的特點是崇尚因勢利導的改革,不搞大破大立,可以說他們才有西周理官的那種審慎和智慧。西周理官,相當於後世的監察官(不是掌管刑名的司寇)。理官的職責是用「法」來監察各個等級的貴族。它始終都是傳統王政的一個抓手,極盡權變,而又不失原則。所以章太炎說「法家者,所謂政治家也」。

    第二種法家是黃老思想的延伸,以申不害、慎到、韓非為代表。他們從形名之術開始,結合黃老思想,轉而成為政治家。因為周人並不推崇上古的黃帝,所以黃老思想在戰國時期才重新復興。這個派別可以說是完全的新派,並無西周傳統的支援。

    第三種是李悝、商鞅、吳起。他們有一種過分誇大監察權和司法權的傾向,後來發展成了「總體戰」法西斯一流的東西,這個傾向還源自儒家的子夏學派。

    二,商鞅的思想源流

    從歷史起源和文獻記載可知,商鞅從公叔痤那裡得到了李悝《法經》的一些內容。而李悝、吳起很可能受到了儒家子夏學派的影響,即「西河學派」。子夏是孔子嚴厲批評過的弟子之一,孔子告誡子夏不要瞎搞兩件事:一是不要亂搞【章句】;二是「勿為小人儒」。

    以孔子溫和的性格,是很少這樣嚴厲批評弟子的。很可惜,孔子的直覺是對的。子夏很快就倒向了法家思想(管仲一派),希望用國家利器來推動孔子思想的實現。這首先就催生了吳起這樣的改革家,後來又催生了空前絕後的商鞅變法。

    商鞅的思想比李悝、吳起更進一步。他綜合使用監察權和司法權,對全社會進行了一場翻天覆地的改革,建立起「一斷於法」的治理體系。對這套法制的評價是個超級課題,這裡不做展開了。必須指出的是,另外兩種法家都沒有「總體」思想,應該是子夏學派的全面復古理想,給了商鞅以靈感。

    三,後世流傳

    由於秦政在後世遭到全面否定,避談商鞅就成了二千年的政治正確,就算王安石、張居正也不敢公開為秦翻案。因此,李悝、商鞅的思想幾乎沒有人敢公開討論。但秦國的律法卻基本延續下來。儒家從西漢開始對秦法進行改革,援禮入法,形成了獨特的司法觀念和法律體系,即春秋決獄,它介於判例法和成文法之間,被近代人稱為「中華法系」。

    所以,商鞅一派的總體戰思想和「一斷於法」的觀念基本上被後世否定了。但它的實際法制成就卻延續了二千年。

    管仲、子產流派由於門檻太高,說不上繼承,後世計程車人都在學習他們。至於黃老申韓一派,他們的法制成就不僅沒有傳下來,而且後人根本不太瞭解他們的作為,例如申不害的法治,當時有極高的評價,今人卻不知道細節了。但他們的「術、勢」、「名、實」及冷酷嚴峻的思想,卻成了權謀宗師,幾乎每個中國成年人都懂一點。

    法家源流即如上述。值得一提的是,從章太炎開創「諸子學」以來,諸子百家在晚清民國紛紛復興,各有著名的代言人,部分軍閥也區域性推行過「新法家」、「新墨家」思想。如今俱往矣。

  • 6 # 朵朵佬爺

    秦法實則為專制法,法的核心是皇權至上,東方六國實際上巳拋棄了皇權至上理念,熱衷於自由競爭,法律也沒秦法嚴苛,秦軍完全是殺人機器,毫無人道可言,稱之為虎狼之師,如同日本鬼子,只有比秦軍更兇殘才能打敗他們,項羽做到了,打敗了秦軍,但項羽又變成了秦軍,最終被代表仁義的劉邦滅了,歷史又走上了正軌,這叫否定之否定。

  • 7 # 歷史很妙

    在小編看來,在論述這個問題之前,我們必須先來了解一下法家及法家的基本主張.法家是春秋戰國時期“諸子百家”之一,在漢書中又被列為“九流”之一。在中國,它成熟較晚,但論其思想源頭可追溯到夏商時期的理官,即“法家者流,蓋出自理官”。其起源於春秋戰國時期的三晉大地(法家代表人物大都來源於三晉之地)。法家是中國歷史上提倡以法制為核心思想的重要學派,以富國強兵為己任。法家不是純粹的理論家,而是積極入世的行動派,它的思想也是著眼於法律的實際效用。那麼它主張些什麼呢?在我看來,主要包括以下幾點:第一,極其重視法律,主張用嚴刑酷法來加強君主的統治。第二,法家反對保守的復古思想,主張銳意革新。第三,主張最高統治者兼用法、術、勢三者相結合的方式。第四,主張加強君主專制權力,建立一箇中央集權的統一國家等等。

    那麼,秦國為什麼可以用法家而並六國呢?首先,秦國統一天下並非一朝一夕的事情,它是靠經過從秦孝公到秦始皇上百年逐漸積累出來的絕對實力來實現的。要解釋法家在秦國統一天下巨大作用拿商鞅變法來說就再合適不過了。頒佈法律,制定連坐法,這使秦國建立了較為嚴密的法律體系,建立起了基層管理體制。獎勵軍功,嚴禁私鬥,這就為秦國大量引進和重用其他國家的優秀人才創造了有利條件。重農抑商,獎勵耕織,有利於秦國經濟的發展,對秦國的富國強兵起到了巨大的積極作用。

    總而言之,,此次變法為秦一統天下奠下了重要基礎。當然,秦統一天下也少不了其它的有利條件,比如:秦國地理位置優越,東邊高聳潼谷關,“一夫當關,萬夫莫開”使其遠離當時聞名天下的戰國七雄的其它嗷嗷待哺的六匹餓狼之口。百姓久經戰亂,對和平、統一的極度渴望等等。所以說,秦統一天下在一定程度上是民之所向、大勢所趨。最後來說,為什麼秦朝用法家會二世而亡呢?在我看來其根本原最後來說,為什麼秦朝用法家會二世而亡呢?在我看來其根本原因在於將法家學說用到了極致,卻沒有注意到主張斷絕親親尊尊之恩,完全無視人與人之間的親情在維護統治及社會穩定方面的作用的法家學說已不能完全適應大一統後的時代背景了。同時,昏君,大興土木,大量的軍事活動,嚴密而細苛的秦律等等無一不加劇這秦朝的滅亡。

    總而言之,法家的學說,在爭於氣力的戰國時代應運而生,對各國專制政體的發展產生了巨大的推動作用,在各國推行富國強兵,從事統一戰爭的過程之中,為各國統治者提供了強有力的思想武器,但正如上文所說,它斷絕親親尊尊之恩,有著不可忽略的重大缺陷,因而,只能是不可長久的“一時之計”。秦國統一戰爭的成功與秦王朝的短命而亡,都足以說明法家理論作為一種政治學說,實際上是能產生正反兩面作用的雙刃劍。

  • 8 # 河東來

    法家在當時相當於軍事帝國主義的道家,只要遇到有戰爭天賦的帝王,就容易如魚得水,相得益彰。

    周王朝是一個政教合一的體系,這個宗教很特殊,是以宗教內部的老三儒家作為宗教的信仰基礎,所以叫儒教。

    這個宗教的信仰核心是“帝”或者“王”,按造字的意思就是“大神”或者“神”的意思。

    這個宗教的祭司階層是“巫”,後來發展為道家,從事宗教神權控制。

    這個宗教的實幹階層是“祝”,後來發展為儒家,道家相當於裁判者或醫生,儒家相當於書記員或護士,而“帝王”相當於裁判長或醫院院長。

    本來道家的人員是基本維持在一定水平的,一個諸侯國的“帝”、“巫”、“祝”都是保持在合理範圍的,但由於諸侯兼併加劇,很多諸侯國國君(帝)、國師(巫)、國相(祝)資格繼承人越來越多淪為失業人士,他們除了會管人又不精通其他行業,故此為了與傳統道家相競爭,他們主動放棄了訓御帝王的職責,自己變為“官”,反過來他們又將儒家壓制為“吏”,這樣就形成了帝王領導下的官吏管理體系,他們這種非傳統道家,就被稱之為法家。

    所謂法家的理想國度,就是一個勝出的帝王性質的大神帶領著一群淪為“官”的小神,建立的政教合一的新型帝國,也就是一個更徹底,更純粹的神國。

    這種集權專制,對統治者的要求相當高,如果統治者力有不逮,就極容易造成帝王的輔助者專權,趙高就是一個顯著的例子。

    漢承秦制,本來有所改良,他們又使傳統道家人士回到了權力的廟堂,但他們為了防止道(法)家專權的出現,就發展出了後宮專權進行預防。

    但後宮專權的結果導致了一代強人漢武帝的絕地反彈,為了防止道(法)家專權,他聯合被壓迫的儒家搞了著名的“罷黜百家,獨尊儒術”,將道家(包括法家)直接拉下神壇,以杜絕道(法)家專權,使其走入民間,形成道教,又創立了“殺母留子”制度,以根本杜絕後宮專權。

    這樣,法家就連同他產生根源的道家,一同走入民間,成為了中國民間信仰的一部分,在遠離中原的四川巴地,形成了中國三大宗教之一的道教,徹底實現了政教的分離。

  • 9 # YHS12225993395

    俗話說馬上天下馬下治。法家理論偏頗,在一定成度上用雷霆手段可以取得極大成就。但這種手段不能常用,它的副作用極大。在政治上它只是劍走偏鋒。如果長期用,失敗是必然的。但法家理論在特殊時期內有很好作用。以法治國也必須以德為根本,不教而誅,時久必敗。

  • 10 # danyboy

    首先,請思考一個問題:

    戰國時期,不只是秦國,包括魏國、楚國、趙國等都進行了法家性質的變法,為什麼唯獨只有秦國迅速崛起,併吞並六國?

    這就需要理解法家的本質。法家本質上是一種管理學,法家並不像儒家、道家,沒有強烈的形而上的內容,也沒有關於個體價值(如儒家的君子、聖人,道家的聖人、真人)的論斷。法家當然也會引經據典,也擅長說理,但法家真正的落腳點是對人的管理,具體來說,就是:法、術、勢,三個維度。

    因此,同樣推行法家性質的改革,也就是同樣進行內部的管理機制改革,但秦國能夠以極為嚴厲的方式推進、落實改革,而其他國家並不能做到。此外,秦國當時的地理位置優越,軍隊出關進行征伐,很容易撤回來,撤回來又易守難攻。這些其他的因素,也促成了秦國的統一。

    總之,秦國透過法家推行了管理機制改革,把國家變成了一臺戰爭機器,從而可以迅速戰勝六國,實現統一。

    第二,法家為什麼又“沒落”了呢?

    這種“沒落”的印象其實並不準確。

    眾所周知,繼承秦朝的漢朝雖然文化上是楚文化的延續,但在運作上大量繼承了秦朝的體制,包括:郡縣制(郡國並行制)、中央官制、軍事體制等,近幾十年出土的文獻已經證明,漢朝初期的法律基本上延續了秦朝,變化很小。

    這說明什麼?

    說明一方面,法家的很多內容(即上述所舉的例子),都已經融入到漢朝的管理體制中了,已經成為了帝國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了。

    而另一方面,像秦國那種純粹的戰爭機器的做法,也不適應已經穩定下來的漢朝,所以法家的另一部分內容,例如極端嚴格的落實懲處機制等,也就不需要了。

    綜上,不能簡單的說法家“沒落”,而是有如下三個結論:

    1、法家是管理學,管理學不是哲學,談不上沒落不沒落,只有應用上是否嚴格;

    2、法家的許多做法,在漢朝及以後的王朝中,已經永遠嵌入了統治模式中,不能說沒落;

    3、法家在戰國時期的一些極端主張,可以把秦國打造為戰爭機器,從而統一六國,但在漢朝大一統帝國形成後,這些極端主張就沒有必要使用了。

  • 11 # 巴山夜雨涮鍋

    謝邀。令大秦崛起和統一天下的法家在後世並沒有沒落,只是與儒家融合,共同成為封建帝王的統治之道。

    法家的思想整體來說,就是以律法和刑法來約束天下人,從而提升國家效率,增強國力。商鞅在秦國採取的變法,可以說是法家最激烈的一種,完全將秦華人變成了幾百萬臺耕地和殺人的機器,走上了軍國主義的路子。這種極端的法家雖然確實可以很大程度提升國力,但是過於剛性。因此商鞅在世時就遭到了反噬,被秦惠文王五馬分屍。而秦國在統一後也得不到天下人認可,很快敗亡。

    但法家並非僅有這麼剛硬的一面。實際上,某種意義上,法家和儒家有一定共通之處,都是主張對人的行為進行約束。只不過法家強調法規、法律,而儒家強調禮儀、道德。戰國時儒家的兩大代表人物,性善論是孟子,性惡論就是荀子。荀子既然主張人性本惡,那麼光靠道德修養是無效的,必要的法律法規是不可少的。所以荀子的思路其實與法家有所接近,被稱為“儒法”。他的學生李斯後來更是成為秦始皇的丞相。

    (荀子)

    (李斯)

    等到秦國滅亡後,漢朝繼承其遺產。漢初因為國家經歷多年戰火,滿目瘡痍,漢高祖、呂后、文帝、景帝採用道家治國,減少干擾。但到了漢武帝時候,民生已經恢復,有必要加強中央統治。這時候,漢武帝採用董仲舒的“罷黜百家,獨尊儒術”。雖然說是以儒家為尊,但實際上漢武帝是儒法並舉,以法家約束行為,以儒家弘揚道德。從這一刻開始,儒法其實已經合流。之後二千年的封建社會中,帝王基本都是秉持這種原則,來保證統治穩定長久。

    (董仲舒)

  • 12 # 丁昭彬

    中國如果兩千年前就以法治國,那中國就一直是世界的中心了。假仁假義更能愚民。封建專制也讓統治階層凌駕於平民之上,享盡榮光。現代中國要想再次偉大,成為世界矚目的中心,非法治不能成功。

  • 13 # 歷史咖啡

    回答這個問題就要先梳理清楚法家的幾個流派,後世消亡的主要是李悝、商鞅的派別,其他流派一直都存在的。試解答如下:

    一,法家的幾個流派

    近代「諸子學」的創立者是章太炎,他認為諸子皆出自西周王官,而「法家者流,蓋出自理官」。諸子王官說,是《漢書*藝文志》的綱領性意見,幾乎沒有人懷疑。法家大致有三種,一種以李悝、吳起、商鞅為代表;一種以管仲、子產為代表;一種以申不害、慎到、韓非為代表。

    這三種法家,最正統的是管仲、子產。他們的特點是崇尚因勢利導的改革,不搞大破大立,可以說他們才有西周理官的那種審慎和智慧。西周理官,相當於後世的監察官(不是掌管刑名的司寇)。理官的職責是用「法」來監察各個等級的貴族。它始終都是傳統王政的一個抓手,極盡權變,而又不失原則。所以章太炎說「法家者,所謂政治家也」。

    第二種法家是黃老思想的延伸,以申不害、慎到、韓非為代表。他們從形名之術開始,結合黃老思想,轉而成為政治家。因為周人並不推崇上古的黃帝,所以黃老思想在戰國時期才重新復興。這個派別可以說是完全的新派,並無西周傳統的支援。

    第三種是李悝、商鞅、吳起。他們有一種過分誇大監察權和司法權的傾向,後來發展成了「總體戰」法西斯一流的東西,這個傾向還源自儒家的子夏學派。

    二,商鞅的思想源流

    從歷史起源和文獻記載可知,商鞅從公叔痤那裡得到了李悝《法經》的一些內容。而李悝、吳起很可能受到了儒家子夏學派的影響,即「西河學派」。子夏是孔子嚴厲批評過的弟子之一,孔子告誡子夏不要瞎搞兩件事:一是不要亂搞【章句】;二是「勿為小人儒」。

    以孔子溫和的性格,是很少這樣嚴厲批評弟子的。很可惜,孔子的直覺是對的。子夏很快就倒向了法家思想(管仲一派),希望用國家利器來推動孔子思想的實現。這首先就催生了吳起這樣的改革家,後來又催生了空前絕後的商鞅變法。

    商鞅的思想比李悝、吳起更進一步。他綜合使用監察權和司法權,對全社會進行了一場翻天覆地的改革,建立起「一斷於法」的治理體系。對這套法制的評價是個超級課題,這裡不做展開了。必須指出的是,另外兩種法家都沒有「總體」思想,應該是子夏學派的全面復古理想,給了商鞅以靈感。

    三,後世流傳

    由於秦政在後世遭到全面否定,避談商鞅就成了二千年的政治正確,就算王安石、張居正也不敢公開為秦翻案。因此,李悝、商鞅的思想幾乎沒有人敢公開討論。但秦國的律法卻基本延續下來。儒家從西漢開始對秦法進行改革,援禮入法,形成了獨特的司法觀念和法律體系,即春秋決獄,它介於判例法和成文法之間,被近代人稱為「中華法系」。

    所以,商鞅一派的總體戰思想和「一斷於法」的觀念基本上被後世否定了。但它的實際法制成就卻延續了二千年。

    管仲、子產流派由於門檻太高,說不上繼承,後世計程車人都在學習他們。至於黃老申韓一派,他們的法制成就不僅沒有傳下來,而且後人根本不太瞭解他們的作為,例如申不害的法治,當時有極高的評價,今人卻不知道細節了。但他們的「術、勢」、「名、實」及冷酷嚴峻的思想,卻成了權謀宗師,幾乎每個中國成年人都懂一點。

    法家源流即如上述。值得一提的是,從章太炎開創「諸子學」以來,諸子百家在晚清民國紛紛復興,各有著名的代言人,部分軍閥也區域性推行過「新法家」、「新墨家」思想。如今俱往矣。

  • 14 # 朵朵佬爺

    秦法實則為專制法,法的核心是皇權至上,東方六國實際上巳拋棄了皇權至上理念,熱衷於自由競爭,法律也沒秦法嚴苛,秦軍完全是殺人機器,毫無人道可言,稱之為虎狼之師,如同日本鬼子,只有比秦軍更兇殘才能打敗他們,項羽做到了,打敗了秦軍,但項羽又變成了秦軍,最終被代表仁義的劉邦滅了,歷史又走上了正軌,這叫否定之否定。

  • 15 # 歷史很妙

    在小編看來,在論述這個問題之前,我們必須先來了解一下法家及法家的基本主張.法家是春秋戰國時期“諸子百家”之一,在漢書中又被列為“九流”之一。在中國,它成熟較晚,但論其思想源頭可追溯到夏商時期的理官,即“法家者流,蓋出自理官”。其起源於春秋戰國時期的三晉大地(法家代表人物大都來源於三晉之地)。法家是中國歷史上提倡以法制為核心思想的重要學派,以富國強兵為己任。法家不是純粹的理論家,而是積極入世的行動派,它的思想也是著眼於法律的實際效用。那麼它主張些什麼呢?在我看來,主要包括以下幾點:第一,極其重視法律,主張用嚴刑酷法來加強君主的統治。第二,法家反對保守的復古思想,主張銳意革新。第三,主張最高統治者兼用法、術、勢三者相結合的方式。第四,主張加強君主專制權力,建立一箇中央集權的統一國家等等。

    那麼,秦國為什麼可以用法家而並六國呢?首先,秦國統一天下並非一朝一夕的事情,它是靠經過從秦孝公到秦始皇上百年逐漸積累出來的絕對實力來實現的。要解釋法家在秦國統一天下巨大作用拿商鞅變法來說就再合適不過了。頒佈法律,制定連坐法,這使秦國建立了較為嚴密的法律體系,建立起了基層管理體制。獎勵軍功,嚴禁私鬥,這就為秦國大量引進和重用其他國家的優秀人才創造了有利條件。重農抑商,獎勵耕織,有利於秦國經濟的發展,對秦國的富國強兵起到了巨大的積極作用。

    總而言之,,此次變法為秦一統天下奠下了重要基礎。當然,秦統一天下也少不了其它的有利條件,比如:秦國地理位置優越,東邊高聳潼谷關,“一夫當關,萬夫莫開”使其遠離當時聞名天下的戰國七雄的其它嗷嗷待哺的六匹餓狼之口。百姓久經戰亂,對和平、統一的極度渴望等等。所以說,秦統一天下在一定程度上是民之所向、大勢所趨。最後來說,為什麼秦朝用法家會二世而亡呢?在我看來其根本原最後來說,為什麼秦朝用法家會二世而亡呢?在我看來其根本原因在於將法家學說用到了極致,卻沒有注意到主張斷絕親親尊尊之恩,完全無視人與人之間的親情在維護統治及社會穩定方面的作用的法家學說已不能完全適應大一統後的時代背景了。同時,昏君,大興土木,大量的軍事活動,嚴密而細苛的秦律等等無一不加劇這秦朝的滅亡。

    總而言之,法家的學說,在爭於氣力的戰國時代應運而生,對各國專制政體的發展產生了巨大的推動作用,在各國推行富國強兵,從事統一戰爭的過程之中,為各國統治者提供了強有力的思想武器,但正如上文所說,它斷絕親親尊尊之恩,有著不可忽略的重大缺陷,因而,只能是不可長久的“一時之計”。秦國統一戰爭的成功與秦王朝的短命而亡,都足以說明法家理論作為一種政治學說,實際上是能產生正反兩面作用的雙刃劍。

  • 16 # 河東來

    法家在當時相當於軍事帝國主義的道家,只要遇到有戰爭天賦的帝王,就容易如魚得水,相得益彰。

    周王朝是一個政教合一的體系,這個宗教很特殊,是以宗教內部的老三儒家作為宗教的信仰基礎,所以叫儒教。

    這個宗教的信仰核心是“帝”或者“王”,按造字的意思就是“大神”或者“神”的意思。

    這個宗教的祭司階層是“巫”,後來發展為道家,從事宗教神權控制。

    這個宗教的實幹階層是“祝”,後來發展為儒家,道家相當於裁判者或醫生,儒家相當於書記員或護士,而“帝王”相當於裁判長或醫院院長。

    本來道家的人員是基本維持在一定水平的,一個諸侯國的“帝”、“巫”、“祝”都是保持在合理範圍的,但由於諸侯兼併加劇,很多諸侯國國君(帝)、國師(巫)、國相(祝)資格繼承人越來越多淪為失業人士,他們除了會管人又不精通其他行業,故此為了與傳統道家相競爭,他們主動放棄了訓御帝王的職責,自己變為“官”,反過來他們又將儒家壓制為“吏”,這樣就形成了帝王領導下的官吏管理體系,他們這種非傳統道家,就被稱之為法家。

    所謂法家的理想國度,就是一個勝出的帝王性質的大神帶領著一群淪為“官”的小神,建立的政教合一的新型帝國,也就是一個更徹底,更純粹的神國。

    這種集權專制,對統治者的要求相當高,如果統治者力有不逮,就極容易造成帝王的輔助者專權,趙高就是一個顯著的例子。

    漢承秦制,本來有所改良,他們又使傳統道家人士回到了權力的廟堂,但他們為了防止道(法)家專權的出現,就發展出了後宮專權進行預防。

    但後宮專權的結果導致了一代強人漢武帝的絕地反彈,為了防止道(法)家專權,他聯合被壓迫的儒家搞了著名的“罷黜百家,獨尊儒術”,將道家(包括法家)直接拉下神壇,以杜絕道(法)家專權,使其走入民間,形成道教,又創立了“殺母留子”制度,以根本杜絕後宮專權。

    這樣,法家就連同他產生根源的道家,一同走入民間,成為了中國民間信仰的一部分,在遠離中原的四川巴地,形成了中國三大宗教之一的道教,徹底實現了政教的分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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