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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貓員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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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香茗史館
後宮想要干政,更多得依靠外戚,而縱觀明朝200餘年,之所以沒有出現後宮、外戚干政的現象,除了朱元璋的遺訓外,我認為還有三大原因,一是高、文、昭三位皇后的深明大義,正是她們的堅持,才沒有打破朱元璋定下的規矩。尤其是昭皇后,她曾自覺放棄了垂簾聽政的機會。二是明朝特殊的選妃制度,明朝後妃大多來自民間,外戚實力有限。三是皇帝的選擇,在與文官集團的爭鬥中,皇帝選擇了宦官,而並非外戚。
朱元璋的遺訓朱元璋在立國之初就留下了後宮不得干政的祖訓,終明一朝,此制度始終未曾打破。因此《明史·外戚》中有“明太祖立國,家法嚴,史臣稱后妃居宮中,不預一發之政,外戚循理謹度,無敢恃寵以病民,漢、唐以來所不及”的記載。
在明朝歷史上,之所以沒有出現後宮、外戚干政的現象,朱元璋立下的遺訓是起了很大作用的,畢竟在古代極重“孝”的情況下,誰也不敢冒險打破祖訓,但我認為更重要的仍然是後代皇帝和后妃能夠始終貫徹。
高、文、昭三後的歷史貢獻這是明朝初期的三位皇后,他們的經歷雖然各不相同,但在堅持“後宮不幹政”和阻止濫封外戚方面,給明朝所有的后妃開了一個好頭。
1、高皇后便是孝慈高皇后,也就是朱元璋的皇后馬秀英。高皇后不僅能力出色,對朱元璋幫助極大,且極受朱元璋的敬重。朱元璋曾為了報答她,提出給她的親戚組人封官加爵,但高皇后卻說,“國家爵祿,宜與賢士大夫共之,不當私妾家。”其深明大義可見一斑,她算是為明朝的歷代皇后開了一個好頭。
2、文皇后則是仁孝文皇后,也就是朱棣的皇后、徐達的女兒徐氏。徐氏的能力不得而知,但身為徐達的女兒,其孃家人可並不一般,尤其是其弟徐增收曾在靖難之役中因幫朱棣而被朱允炆斬殺。但即使如此,她依然克盡本分,表示給外戚封官“非己志”,直到臨終還在勸朱棣“毋驕畜外家”。
3、昭皇后則是誠孝昭皇后,也就是朱高熾的皇后張氏。這位是明朝的第一位太后,朱高熾由於在位不足一年去世,兒子朱瞻基在位十年又去世了,因此明英宗朱祁鎮九歲就即位了。我們知道,歷史上大多數後宮干政都是由於皇帝年幼導致的,由於朱祁鎮年幼,當時的確有大臣請求昭皇后效仿前朝舊制垂簾聽政,但卻被昭皇后以“祖制不可違”拒絕,並將英國公張輔、楊士奇、楊榮、楊溥、胡濙五人作為皇帝的輔臣,她自己雖然關心政事,但卻不輕易干涉。
正是由於明朝的前三位皇后能夠恪守本分,為明朝打下了一個良好的開端,這使得後宮干政這個口子始終未開。
明朝特殊的選妃制度朱元璋在《皇明祖訓》中明確規定凡天子及親王后妃宮人等必須選擇良家女子,“以禮聘娶,不拘處所,勿受大臣進送,恐有奸計,但是娼妓,不許狎近。”這種情況下,明朝皇帝的后妃大多來自民間或底層官員,不與權貴聯姻。
這種特殊的選妃制度,后妃的外戚勢力本就比較弱小,即使受寵能量也極為有限,反過來,正因為外戚勢力較小,所以後妃對皇帝的影響力也極小,想要干政難度太大。
即使如此,為了防止后妃擅權,在明成祖朱棣時期,文皇后徐氏就開始讓貴婦學習《慈孝高皇后傳》、《女戒》、《內訓》等,並作《勸善書》頒行天下,此後后妃學習這些書籍成為定製。這對明朝後妃乃至民間女子的思想形成了極大影響。
皇帝的選擇我們知道,從明朝中後期開始,皇帝和文官集團矛盾極為突出,而為了對抗文官集團,皇帝大肆任用宦官。
正因為明朝的特殊選妃制度,導致外戚實力極為有限,再加上同為外廷,一來皇帝不太放心,二來文官集團對於外戚的防範十分簡單,所以為了對抗龐大的文官集團,外戚能起到的作用十分有限。相比之下,宦官與皇帝更加親近,且是由內廷直接提拔,與外廷無關,因此文官無法阻止其崛起。
所以,在皇帝沒有選擇自己,而文官集團又嚴密防範的情況下,明朝的外戚始終謹小慎微,不敢有任何僭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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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李任之
題主真以為僅靠一個呂后、一個竇太后就能干預漢朝朝政?簡直是太年輕了。
呂后、竇太后之所以能夠干政,前提在於有一個圍繞她們的利益團體,一般都是外戚組成的政治勢力。所以他們才能干政。否則一個誰會把一個老太太說放在眼中的。
明朝後宮無法干政就是因為沒有一個穩固的圍繞皇后或太后的穩固的利益集團。因為明朝的妃子除了大多都是小地主家的女兒,而且明朝對於外戚的防範力度很大,只給虛職,不給實權,外戚要想辦點事掌實權,從皇帝到大臣沒一個人答應。因此明朝始終無法形成穩固的外戚勢力。明朝的后妃自然無法干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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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秋山散人
對於這個問題,我覺得可以用一個例子進行回答。
在中國古代帝制社會,皇權一直是政治行使中的最高權力,與之相生的有許多附屬權力,如後宮,外戚,宦官的權力等。其中以皇后或太后等為代表的後宮專權現象在中國歷史上不勝列舉,但是其中有明一代卻是一個特例,在明朝享國的276年間竟沒有出現同其他朝代相似的後宮專權問題, 其中以明仁宗張皇后之例最為典型,她也為後世無專權現象產生了重大的影響。
專權意為獨攬大權,把持政務,干預朝政,架空皇帝,朝堂大事,獨自一人說了算。中國歷史上,有權臣專權,軍閥專權,宦官專權,也有及其重要的後宮專權,後宮因為靠近權力中心,往往在某些特定的時候會對某一時期的朝政產生及其重大的影響,甚至於對一個朝代的命運起到關鍵的導向作用。後宮權力的根本來源是皇權,後宮本不具有權力也不具有獲得權力的正統性,但因為以下原因會使得後宮產生專權的現象。1.個人受皇帝寵幸,得以靠近權力中心,從而步步走向專權,例如唐高宗李治武皇后,宋真宗趙皇后。2.皇帝孱弱無能,以後宮之勢壓迫皇帝,臨朝聽政,獨攬大權,例如晉惠帝皇后賈南風。3.依靠本家外戚勢力,中外朝裡應外和,得以把控朝堂政治,例如漢初呂太后,竇太后專政。4.皇帝年幼弱小,無力理政,太后垂簾聽政如北魏馮太后,清末慈禧太后。但後宮能專權的最為重要的原因是後宮有條件,有能力,有機會接近最高權力,也就是在一段時期內,權力出現了真空狀態,而後宮在某些條件之下,填補了這個政治權力的真空,從而和皇權相結合,是一段時期皇權的表現,甚至於成為皇權。
明代後宮雖然對政治權力的執行也產生過一定的影響,但從未到達後宮專權把持朝政的地步,後宮的權力從未有過對政治事務產生直接作用和影響,可以說明代很好的防止和避免了後宮專權現象的出現。其中明孝成張皇后是一個典型,張皇后是明仁宗朱高熾的正妻皇后,為人孝謹溫順,深獲成祖及徐皇后喜愛,歷經仁宗,宣宗,英宗三朝,身份從皇后到太后又至太皇太后,經歷了明朝的黃金時期“仁宣之治”,在後宮中一直扮演著極其重要的角色,對這個時期的政治執行也產生了極其重要的影響。以張皇后之資歷,垂簾聽政也並無困難,況且英宗繼位之時就有人提出這個建議“大臣請太后垂簾聽政”,但她卻拒絕,也始終沒有走出幕後走向朝堂親自臨政。所以對於張皇后沒有專權原因的分析,除了她個人的品性外,對明代的這個現象也有一定的啟示性作用。
首先,明初之時太祖介於前朝的後宮專政問題便訂立過《皇明祖訓》,後宮不許問政事“凡皇后止許內治宮中諸等婦女人,宮門外一應事務,毋得干預。”甚至於隔絕了後宮同外界的聯絡“凡宮中遇有疾病,不許喚醫人入內,止是說證取藥;凡宮闈當謹內外,後妃不許群臣謁見。”對於後宮接近權力的機會可以說是完全的禁止。雖然該規定並沒有得到完全的實施,張皇后對於政事也並非不聞不問,但是她更多的是採取的一種勸勉,建議,和告誡的態度,而不是對具體政事的決定,“太后顧曰:百姓戴君,以能安之耳,皇帝宜重念”;“召三楊及國公輔、尚書氵熒諭曰:“卿等老臣,嗣君沖年,幸同心協力,共安社稷”這給予了年輕皇帝極大的自主行政的空間,也給予了老臣極大的信任,而在大臣們請求她垂簾聽政的問題上,她也十分理智,推辭道“毋壞祖宗法。第悉罷一切不急務。”從而拒絕了這個請求。可以說朱元璋的祖制對她還是有約束作用的,明代的後宮也大多沒有過問政事的情況,最多是對於選立太子之事有所參與,卻也沒有絕對的說話權力。張皇后也為後世樹立了一個榜樣,後代的幼小皇帝如萬曆,天啟當朝之時也沒有出現過後宮垂簾聽政的情況。
其次,明代的皇后大多出身不高,家族勢力不強,且往後外戚的勢力也因為各種原因大大的削弱。明代皇后除了成祖徐皇后和英宗的孫皇后外,都是出身低微或者低品級的官員家中,並沒有顯赫的家世,在《皇明祖訓》中對此也有規定“凡天子及親王、後、妃、宮人等,必須選擇良家子女,以禮聘娶,不拘處所;勿受大臣進送,恐有奸計。”張皇后就非顯赫家世出身,他的父親張麒也是沾了她的光才得以謀得官職“洪武二十年以女為燕世子妃,授兵馬副指揮”,所以張皇后本來就沒有外朝的家族勢力可以依附。在她當上皇后之後她的孃家勢力也並沒有被扶持,他父親最後只當上了三品的武官,無權過問政事,他的兩位兄長,雖然都因跟隨成祖征戰有功而被封官,一位被封為伯爵,一位授予千戶,但都是虛職(如左都督掌左府事),從來沒有接近過權力的中心。連張皇后自己也阻止他們掌握權力,“太皇太后召昶兄弟誡諭之,凡朝政弗令預”,就算內閣大學士楊士奇看重張升的才能想提拔他也被張皇后所拒絕“大學士楊士奇稱升賢,宜加委任,終不許”。這是由於科舉制度的完善和官員選拔制度的健全,明代基本隔絕了外戚入朝成為官員的通路,選官都從考中進士翰林院中提拔“明制,科目為盛,卿相皆由此出”,想要掌握朝政更是需要層層選拔進入內閣,外戚讀書走科舉道路的不多,這就隔絕了他們提拔而掌握權力,況且後宮本身就出自寒門,則缺少相應的社會勢力支援。沒有外戚勢力的在外支援,明代的後宮也就缺少對抗其他政治力量的硬實力,在深宮中的他們掌權也變得更加不易。
最後,明代皇權的執行機制是後宮不能形成專權的最重要原因。明太祖朱元璋廢除丞相制度,決策權收於皇帝一人,皇權急劇膨脹,而後設立內閣參與決策,在正統年後內閣權力也相應膨脹,成為“無宰相之名而有宰相之實”,有了“票擬”的決策權,開始統領六部。與之相對應的是宦官的權力膨脹,本來宦官是不能讀書認字的,但明宣宗後改變了這個規定,並設立了太監學堂,增加了太監的權力,內閣的“票擬”需要送給皇帝“批紅”決策,而皇帝又恰恰把這個職責交給了太監,使得太監也分得了一份可以和內閣抗衡的權力。這就是明代的皇權執行狀況,在皇帝無所作為時,皇權也就分給了內閣和太監,保證國家權力的正常執行,這也就是為什麼明代會出現萬曆皇帝三十年不上朝而國家還是正常運轉的情況,在這樣的權力執行體制之中,後宮並沒有空間也並沒有必要去插手朝政。歷時四朝的三楊內閣基本和張皇后為同時期,在外有著內閣幫助皇權進行決策,保證著皇權的正常執行,權力也就不會出現真空期,所以張皇后才能將權力都交給內閣“太后慰勞之,且曰:爾等先朝舊人,勉輔嗣君”。在正統前期,英宗皇帝無力處理朝政時三楊內閣發揮了及其重要的作用,“太后推心任士奇、榮、溥三人,有事遣中使詣閣諮議,然後裁決。”與其說是張皇后把決策的權力放給了內閣,不如說是內閣本身因為自身的發展而積累了足夠的威望和權力,張皇后只是對他們的承認而已“諸大學士歷晉尚書保傅,品位尊崇、地居近密、而綸速言批答,裁決機宜,悉由票擬,閣權之重,倡然漢唐宰輔,特不居垂相之名耳”。在這個時期,也開啟了明代太監專權的第一例,太監王振深得英宗寵信而被提拔為司禮監大太監,在三楊內閣逐漸退出政治舞臺後掌握把持了大權,雖然張皇后對於太監權力是極力的限制與防止“太皇太后顏色頓異,曰:汝侍皇帝起居多不律,今當賜汝死。”甚至想處死王振,而後得以英宗和大臣求情才豁免,在張皇后在時王振還不敢專權禍亂“王振雖寵於帝,終太后世不敢專大政。”但當張皇后死後也就沒什麼可以限制他了。這是因為太監的權力是來源於皇權的,而以後宮的單純的威嚴是對其限制不住的,甚至往後要與其採取合作的態度。在明代,皇權分給了內閣和太監,也就是說他們是皇權在宮內和宮外的載體,這種雙軌制的權力執行使得後宮沒有空間和機會被皇權賦予家國大事之權,在宮內權力被宦官代替,在外朝內閣又排斥著外戚,這種權力的執行也就雙向的遮蔽了後宮專權的可能性。
從張皇后的這個典型例子中,我們可以對明代無後宮專權現象得到一些啟示,這不僅僅是因為張皇后的個人品質以及對後世起的榜樣作用,更有明代傳統祖制,政治體制,以及皇權膨脹後的執行等原因起到的重要作用。體現了明代相權被徹底瓦解以及皇權異常膨脹的情況下,中央權力的執行變得更為穩定,內閣和太監的權力作為皇權的附庸,相互制約,相互牽制使得皇權既保證了其至高無上又能夠相對穩定的執行。在這種情況下,後宮也便失去了專權的一切條件和基礎,也使得明朝成為中國歷史上唯一一個不曾出現後宮專權的王朝。
引用材料:《明史》《明史紀事本末》《明皇祖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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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明朝獨特的選後制度。
和其他朝代不同,明代制度規定,皇后和嬪妃必須從民間選,最多,只能是小官,不能是權貴。這就導致了後宮的妃子們都沒有強大的家族勢力可以依託,因此也就不會出現強有力的後宮。所以,明代的宮廷一直都被文官有效牽制,沒有出現女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