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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冼容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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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贛鄱農事
謝邀!其實象這種問題在農村種植過程中時有發生。就拿我本人就遇到過類似的問題,同村村民也遇到過。我的問題是水稻種子不對季,造成1畝多田棵粒無收。但是這兩個問題的性質是一樣的,如果說造成損失怎樣劃分責任?這個我就不好說。我是一個農民,不是法津介人事,對此類問題的法制還不是十分了解,但我還是想說說個人對此問題的一些看法。
就拿我遇到的問題為例,當時人家種的水稻都要收割,而我購買的水稻品種還是處於抽穗期。同樣的育苗,插播時間,整整相差40~50天。想想看在秋季相差這麼長時間,溫差這麼多大,能有收成嗎?因此,在我透過與種子店協議後,種子店答應賠償一半損失。
針對此問題我個人認為,最好先與店主協商解決。如果損失太大,而賣方又不配合的情況下,我的建議是最好走法律途徑最好。但如果損失不大,我覺得還是儘量透過各種解決辦法來調解,畢竟走法律途徑比較麻煩。
己上回答是根據本人經歷過的問題,做出的講述,希望對你有用。同時也歡迎朋友們留言,說出們更好的看法。最後提醒,我們在種植過程中,需要購買化肥,農藥,種子等農資產品時,一定要到正規的銷售點購買。不要輕意聽信他人的推銷,以免帶來不必要的損失。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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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主荔偉哥
先不說責任吧!
說一下我們做農業的使用控梢藥不能盲目的聽信他人呀,特別是調控生長的藥!一有不慎全軍覆沒。像你說的產生了藥害相當於賠上了一年的產量了!我建議你以後用這型別的新藥,自己心裡沒底的要找幾棵來先試用一下,沒問題再大面積使用,一般控檔藥是不打葉子背面的!切記!另外你打藥的手法也很關鍵,噴溼程度也影響。
你想讓他擔責有點難嘍…除非你是按藥瓶注的用量來開藥!如果是聽他說的口說也無憑!
圖一,是湛江朋友的荔枝樹在10月18號控梢時重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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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天清澀等煙雨
這個很難分清責任,可以說用量不對,時間不對,自己的果樹就要自己用心打理,啥都聽賣藥的是不行的,可以先用幾顆樹做實驗,感覺可以了再大面積使用,做好工作記錄,這都是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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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奮鬥小青年小明
說到控捎,果農在農資店推薦下使用農資店的控捎藥,農資店是要負責任的。
為什麼這麼說?
因為我們這裡發生過這樣類似情況,一個種植了12畝砂糖橘的果農,砂糖橘果樹剛掛果,果農就去找農資店老闆諮詢採購保花保果的農藥肥料。
在農資店的老闆的推薦下,購買了這家農資店的藥和肥料。
回去之後,果農就使用了該農資店出售的產品,然後就出事了,使用完該店的產品之後,砂糖橘花果全部落完。
什麼意思呢?
就是說這12畝果園今年顆粒無收,就因為使用了那家農資店的產品。
所以呢,問題就來了。果農今年剛收果,本來以為今年算是熬出頭,結果全泡湯了。果農就去索賠,農資店也承認過失。
最後雙方達成協議是這樣的農資店賠償果園損失20萬,明年果園收果權交給農資店老闆娘。後年再還給果農。
雙方達成協議。
所以說,農資店推薦的農藥肥料產品農資店是有責任的,不然幹嘛要賠償20萬。
至於責任分成是怎麼樣的,這個不好說,具體的也說不清楚,只能說雙方都有責任。
如果果農不選擇在這家農資店購買產品,那麼那麼就不會發生這樣去事情。
也可以說農資店推薦出現過失,應該負責任。
這件事情可以看出,農資店推薦產品失誤,導致果樹藥害發生,農資店是要責任的,但是並不是負全責,而是負主要責任,只能說果農也有過失。
所以,在這裡也提醒各位果園果農朋友,尤其是掛果的果樹,用藥一定要要非常謹慎,避免像上面這樣情況的出現,雙方都是巨大的損失。
總結:為了避免藥害的發生,以及糾紛的產生,我們在購買和使用藥物的時候,需要謹慎小心,最好先,做個小範圍實驗,這樣最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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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科學三農
關於這個問題,作為農業服務者,本人遇到這樣的情況已經習以為常了。遇到很多這樣的案例,比如有的是農戶在行情不好的情況下,就會去陌生的農資店購買農藥,自己加大藥量打或者故意配其他東西,打到柑橘葉片出現燒葉,製造是購買的農藥出藥害的假象,目的當然是(你懂的)。
而有的出現藥害,確實是農資店出售不正規的農藥導致的,但也有的是農戶自己的使用方法不對導致的。
就像在柑橘區,去年鬧得沸沸揚揚的礦物油綠穎燒果事件,最後的結論是農戶用藥不當導致的,與廠家、零售店無關。
那麼遇到藥害情況該如何定責任呢?1、先確定該農藥是不是正規農藥,是否三證齊全(三證是啥,自己搜尋下),無三證則是違規農藥。如果農藥正規,再根據第二條進行判斷;如果農藥不正規,那麼自己就有理了,可以先跟零售店老闆協商,如果協商未果,可以到農業局進行求助。
2、是否是按照零售店推薦的劑量及注意事項進行使用,如不能跟什麼藥劑混配,溫度超過多少不能打等等。如果自己使用方法不當,那就不能怪零售店了。
3、如果不清楚自己有沒有嚴格按照說明書進行使用,那麼可以再用之前用過的劑量打一次,看是否也出現藥害,如果出現就是零售店的責任,如果沒有那就是自己的責任了。
總之,以上就是初步的判定方法。說實話,零售店通常也不會不敢賣假藥,畢竟需要做長久生意,誰也不願意出藥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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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荔浦青山
果農朋友需要農藥化肥時,一般都會到自己認識的店面老闆或一直提供技術扶持的農資店購買。在購買農藥化肥過程中,對種植技術比較自信的果農朋友,一般都會自己選擇自己熟悉的、最需要的農藥化肥。要是自己拿不定主意或不太懂種植技術的,一般都會請技術扶持的農資店老闆幫忙配藥。但是,不管果農朋友以哪一種方式購買農藥,農資店老闆總會在適當的時間裡,向果農朋友推薦一番自己店裡現有的同類農藥化肥。
一、農資店老闆接到自己推薦的控梢藥產生藥害的電話,應及時到這家果農朋友的果園察看,先不管是哪方承擔主要責任的事,就要同時帶上一定量可以緩解藥害的藥劑到果農朋友的果園供其使用(緩解藥劑的費用,依具體情況來協商)。
現場拍下一定量受害果樹的照片或影片做物證。接著請受到損失的果農朋友與自己一起到也購買這款控梢藥的果農朋友家瞭解情況,若這幾家果農朋友的果園在噴控梢後也出現一樣的藥害情況,在排除是其他因素引起的藥害前提下,即可認定是控梢藥的質量出現問題。
劃分責任:
農資店老闆對果農朋友負主要責任,賠償金額應以農資老闆、受損失的果農朋友協商而定(當年果實、秋梢受損或者只損失某一種的),同時,農資店老闆應及時將具體情況向供應商或廠家反應,以便事後農資店老闆向供應商或廠家發出讓其賠償自己的損失的書面檔案。
二、農資店老闆不可能只向一個人推薦這種控梢藥,若是另外幾家果農朋友在噴這款控梢藥後,果樹沒有出現藥害。或這幾個果農朋友還沒有噴控梢藥的情況下,農資店老闆可以向其他果農朋友借用一小區域的果園,現場按控梢藥的使用說明噴藥。老闆、受損失的果農朋友與提供試驗場所的果農朋友一起察看果樹的結果,此時當以試驗區的結果為主要依據。
劃分責任:
在排除其他因素的前提下,試驗區域的果樹沒有產生藥害即可排除控梢藥質量問題。此時,受損失的果農朋友應承擔主要責任,農資店老闆可以友情提供技術扶持及優惠價的緩解藥害的藥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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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原生態鄉村
在農業生產中,農民免不了要從當地農資店採購農藥、化肥等農資來用於農業生產,這其中因為種種原因造成了藥害或其他較嚴重的問題,作為農民來說,應該怎樣挽回損失呢?嚴格按技術操作規程,科學嚴謹地進行農業生產,確保各個環節順利進行奪取農業豐收。
隨著國家法制化程序的加快,假冒偽劣氾濫的時代逐步遠去!在工商行政部門以及農業執法部門的雙管之下,農資店從開辦到具體經營已經正規多了。其銷售的產品,特別是農藥類的產品,要有正規渠道,產品的生產廠家、聯絡方式以及各方面都會要按要求才可以上架銷售。
從另一個角度來說,提供這些農藥類的廠家,同樣更要有完善健全的合法資質,多證合一的機構程式碼證,生產經營許可證,農藥類特許經營許可證等等證照必須齊全!每生產的農藥類單品,從實驗室研究出合成配方,經多次或多年的試驗資料報專業機構評定,獲取產品的一應合法上市手續,到產品初樣送檢,獲得產品合格證。諸多環節,N多手續!所以,一個正規合格的農藥產品合法上市是不容易的。
據我判斷,如今敢於鋌而走險的經營者已經不多了,因此,對於題中情況我認為要從自身著手,進行科學合理的用藥!
因為如果所使用的農藥上述法律手續不存在問題的話,再去追究其他方的責任的可能性就較小了。所以,農民在使用農藥時,在認準正規渠道的同時,關鍵是要採用正確科學的用藥規程。
這些規程措施包括:
1.選對農藥的品種,例如哪個要給水稻田除草,你選擇的不是除草劑,而是草甘膦,雖然草是滅了,同時水稻植株也翹辮子了,難道你說產生了藥害去追究他人責任嗎?
2.掌握農藥使用濃度。很多時候產生藥害的重要原因是沒有掌握好濃度。過高的藥物濃度可以讓植物細胞大量失水,其生物學原理是滲透機理。這可以從諮詢農資店的專業人士或者詳細閱讀農藥使用說明書獲悉。一定避免想當然的經驗做法,因為一些哪怕是常見的農藥品種,在更新換代之後,其濃度或有效含量都可能發生改變,特別是隨著農藥製造技術的改進,濃縮型的高效農藥越來越多。
3.選對用藥的時間。有時溫度對施用農藥有較大影響,有的需要在高溫下效果更好,如除草就是這種情況;有的則需要避開高溫,像題中這種控梢的藥我估計就不宜在大晴天的中午用藥,畢竟這樣的藥的原理是作物吸收後透過有效成分抑制營養生長,如果溫度過高,作物的光合作用和呼吸作用更強,就像人運動時,毛細血管全部舒張狀態,這時植物對農藥的吸收速度和量都會更大,而農藥的使用指導必定不是極端情況,所以這個時候就很難掌握到作物的有效農藥吸收量。如果超量吸收了,本身農藥的作用是抑制生長的,作用過大就會轉變成全面影響植株機體,出現萎蔫甚至死亡,產生藥害!
4.謹慎將農藥混用或新增輔助劑。這其實在農藥用藥說明裡都應該有提醒,不少農民主要是憑經驗想當然的時候就容易出問題。不是所有農藥都可以混用,也不是輔助劑就一定能增進用藥效果,有時就能引起藥害!
如果因為操作規程出了問題,就需要儘快採用正確的對症措施及時減輕或解除藥害。這些措施比如噴施專門的解毒劑,灌水,採用遮陽網覆蓋減少植株光合作用等等,具體需要由農業技術部門來指導進行。
如遇農資店銷售假冒偽劣而引起農民用藥藥害,則可以拿起法律武器進行維權。雖然這個話好說,但是要真正定性,對於農民不見得是件容易的事!所以我在上面用了大篇幅來解讀農民怎樣從自身角度來避免用藥出現問題,畢竟現在敢於無證無照經營或售賣假冒偽劣的很少了,而一旦出現了這樣的問題,要分清責任不僅費時費力,還不見得有何結果。當然,這個可能性是完全有的,接下來也探討下怎樣在遇到確屬於農資店的問題的時候,農民怎樣來挽回損失。
第一,產生藥害後直接到農資店質疑,要其出示一切合法手續。
如果農資店在開辦手續、農藥特許經營以及所銷售農藥的生產許可等合法手續不全,那麼恭喜你,不論是不是這個農藥的問題,你都可以要他承擔全部或部分責任!如果對方不主動承擔或協商不成,你大可以向工商行政部門或農業執法部門舉報申訴!他必將面臨更大的處罰!
第二,如果自己對農藥嚴重懷疑,則可以將該農藥再買一點,儲存好購買票據等證據,直接將農藥送專業機構檢驗!
如果檢驗結果真出現問題了,那這個農藥生產廠家就脫不了干係!你維權時不僅可以針對農資銷售的店家,也可以直接針對廠家。透過有管轄權的工商行政部門、農業執法部門直至起訴到法院。這樣的途徑基本上能夠讓產生的藥害找到責任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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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奶瓶談柑桔
而有的出現藥害,確實是農資店出售不正規的農藥導致的,但也有的是農戶自己的使用方法不對導致的。
就像在柑橘區,去年鬧得沸沸揚揚的礦物油綠穎燒果事件,最後的結論是農戶用藥不當導致的,與廠家、零售店無關。
那麼遇到藥害情況該如何定責任呢?
1、先確定該農藥是不是正規農藥,是否三證齊全(三證是啥,自己搜尋下),無三證則是違規農藥。如果農藥正規,再根據第二條進行判斷;如果農藥不正規,那麼自己就有理了,可以先跟零售店老闆協商,如果協商未果,可以到農業局進行求助。
2、是否是按照零售店推薦的劑量及注意事項進行使用,如不能跟什麼藥劑混配,溫度超過多少不能打等等。如果自己使用方法不當,那就不能怪零售店了。
3、如果不清楚自己有沒有嚴格按照說明書進行使用,那麼可以再用之前用過的劑量打一次,看是否也出現藥害,如果出現就是零售店的責任,如果沒有那就是自己的責任了。
總之,以上就是初步的判定方法。說實話,零售店通常也不會不敢賣假藥,畢竟需要做長久生意,誰也不願意出藥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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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這種問題來說,是很難得到回報的,為什麼因為一句話可以推脫,不按分量施用,或是用別人店的藥運用,為什麼因為現在很多學者都會有多方農資推廣,用藥也不規一,如規一的話成本也極高,,也是現在常發生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