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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諮詢師張東明

    需要說明的是,這是並存的幾個不同理論。

    “一千個人就有一千個哈姆雷特”。對與錯,有賴於你自己判斷。

    數字容易給人留下深刻印象,因此以數字命名的法則和定律廣泛存在於我們的工作和生活。

    在品牌戰略領域,有三個數字比較知名,他們就是:2(二元定律)、3(3法則)和7(7定律)。

    一、二元法則

    二元法則是定位大師艾·里斯(Al Ries)與傑克·特勞特(Jack Trout)在《22條商規》中提出的觀點。

    二元法則是說在任何一個領域,最終都只會有兩個品牌主導市場。

    例子很多,比如:

    在可樂領域,是可口可樂和百事可樂之間的戰爭。

    在飛機領域,是波音和空中客車PK(麥道與波音合併)。

    在搜尋領域,是百度和google的爭奪……

    實際上,在一個新的市場類別出現的初期,消費者的選擇階梯上可能有很多梯階,也就是有很多的品牌大量存在,可供消費者選擇。除了第一品牌,在階梯上佔據第二或者第三位置的產品的銷售情況可能看起來也非常誘人。銷售額不斷上升,新的顧客不斷加入自己的客戶群。

    但從長遠來看,隨著市場的發展,最終消費者選擇階梯上將只有兩個主要的梯階。並且,排名第一的品牌的市場份額將降低,排名第二的市場份額會增加,形成並駕齊驅的對持局面。而其他品牌要麼被收購兼併,要麼成為面對細分市場(小眾)的專家品牌。

    二、3法則

    3法則是美國知名學者傑格迪什·謝斯(Jagdish Sheth)和拉金德什·西索迪亞(Rajendra Sisodia)在《企業定位法則》(原書名為“三法則”,The rule of three: surviving and thriving in competitive markets)一書中提出的觀點。

    和二元法則不同,“3法則”認為,一個行業最終都會形成三巨頭鼎立的局面,另外還有許多的專家型企業來填補很小的細分市場。

    可以列舉的例子也不少,比如:

    當今世界的三巨頭:美國、俄羅斯和中國,還有德國、日本、印度等強國。

    豪華汽車三巨頭:寶馬、賓士和奧迪,還有保時捷、法拉利、勞斯萊斯等細分品牌。

    手機三巨頭:蘋果、三星和華為,此外還有小米、美圖......

    為什麼會出現這種情況呢?為什麼是3個而不是4個或者更多呢?或者說為什麼不是兩個或者一個呢?

    這是因為,三足鼎立說比較容易保持相對平衡的穩固結構。在大多數市場中,如果存在3家企業,那麼其中兩家企業聯合起來就可以強大到足以阻止第三方可能會產生的掠奪企圖。正是這種威懾防止了進攻的發生,因為可能會成為‘受害者’的企業總是會尋求第三方的幫助來平衡雙方的力量對比。

    而一旦市場中只有兩家企業,其結果往往是:要麼為了一統天下而相互進攻,要麼為了利益而沆瀣一氣形成壟斷,最終都會損害消費者的利益。

    三、7定律

    著名的心理學家喬治·米勒George Miller發現,人們的記憶(無論是短暫記憶或長期記憶)都和數字“7”有關。

    簡而言之,人們記住事物的數量不超過7。也就是說,消費者的選擇階梯上最多隻有7個位置,比如手機品牌,你記住的可能是iphone、三星、華為、小米、vivo、oppo......還有誰?你常瀏覽點購物網站可能是天貓、京東、蘇寧易購、亞馬遜、唯品會、噹噹......剩下的好像要仔細想想。

    而且,如果一個事物被提及7次或以上,基本上也就在你的腦海中長期記下來了。對於品牌營銷傳播而言,你的傳播應該至少到達受眾7次才能被記住。

    二元法則、3法則和7定律都有其道理。但就象物理學中的牛頓三大定律與相對論一樣,一切法則和定律都有其適用範圍,不可盲目迷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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