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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歷史經略

    大清同治十二年,也就是1873年的十月份,杭州餘杭縣,有一個買豆腐的小販,叫做葛品連。

    有一天,這個葛品連在路邊吃了點東西,就覺得肚子不舒服,回家後,他媳婦給他吃了藥,沒效,最後弄了一棵人參給他吃。

    壞就壞在這棵人參上,葛品連剛喝了幾口參湯,沒多久,死了。葛品連的老母親聞訊趕來,先是傷心欲絕,哭天抹淚,轉念一想,不對啊,兒子好端端的怎麼會突然死了呢?

    左右一觀察,參湯還擱這呢,旁邊站著長得很漂亮的媳婦,老太太也不是糊塗人,我兒子這不是成了武大郎了嗎?

    於是老太太就跑到衙門告狀去了,餘杭知縣名叫劉錫彤,一聽說這個事情,那還得了,這不是潘金蓮謀殺親夫?於是趕快帶上衙役和仵作就查案去了。

    到了案發現場,仵作一驗屍,的確是中毒,怎麼驗的呢?我們說一點題外話,古代驗屍沒有那麼好的技術,他們就是把銀針放在皂角水裡浸泡,然後用銀針去刺屍體,如果銀針變黑了,那人就可能是中毒而亡。

    一經確認葛品連是中毒死亡,他們自然也都知道潘金蓮的故事,一看葛品連的媳婦,這不就是潘金蓮嗎,帶回去審問吧。

    潘金蓮有了,可《水滸傳》裡不還有西門慶嗎,街坊鄰居處一打聽,這西門大官人也找到了,他就是舉人楊乃武。

    或許各位已經知道了我們今天說的故事,沒錯,就是楊乃武與小白菜案。葛品連的媳婦畢秀姑,因為愛穿白衣綠褲,人們都叫她小白菜。

    “姦夫淫婦”雙雙歸案,審吧,古代審案也就那麼回事,驚堂木一拍,你招不招你招不招,見嚇唬沒用,用刑吧,這一頓亂打,小白菜受不住,招了。

    小白菜交代,的確是她下毒毒死了丈夫,毒藥就是楊乃武給她的,因為二人平時交往甚密,慢慢有了姦情,所以決定毒死葛品連,供詞和街坊鄰居說的一模一樣。

    這不就是明擺著的《水滸傳》裡潘金蓮與西門慶的故事嗎?接著就對楊乃武也用了刑,打完,楊乃武也招了,他是到街上錢掌櫃藥鋪裡買的砒霜,然後交給小白菜,毒死了葛品連。

    好了,人證物證俱在,姦夫淫婦也都招了,證據確鑿,這縣老爺就定了案:楊乃武與小白菜通姦,因奸生恨,進而謀害了葛品連。

    楊乃武與小白菜招了供,餘杭知縣就把案件報到了杭州知府那裡,杭州知府一看,人證物證供詞都沒有問題,也認同了劉錫彤的判法。

    這楊乃武是有老婆的,他老婆當然不可能看著他就這樣死,於是跑到知府那裡去上訪,沒辦法,案件只能駁回餘杭縣重審。

    縣衙審來審去,就是這麼個簡單的案件,完全沒有問題,於是又上報,楊乃武的老婆又上訪,就這樣駁回重審,審完上報,折騰來折騰去,依然是維持原判,最後這個案件上報到京城裡去了。

    楊乃武的老婆和他姐姐就帶著訴狀到了京城裡的都察院上訴,案子又從京城裡駁回地方重新審查,可惜最後的結果還是一樣。

    這時候,楊乃武有一個朋友胡以同,這個胡以同在大富商胡雪巖家裡做家庭教師,在一次宴會上,上京赴任的翰林院官員夏同善也在,胡以同就藉機說出了楊乃武的案件。

    這個胡雪巖是個急公好義的人,聽說之後就決定幫助楊乃武,出銀子,找關係,給了夏同善很多錢,讓他幫忙打點關係。

    這個夏同善到了北京以後,把案情跟當時的戶部侍郎翁同龢一說,翁同龢覺得疑點很多。翁同龢當時是光緒皇帝的老師,有了這個關係,案件自然就報到了兩宮皇太后那裡。

    兩宮皇太后發出懿旨,要求重申此案,由於驚動了皇太后,所以這次的主審官員不敢嚴刑逼供,楊乃武小白菜就翻供了。

    1873年發生的案子,一直拖到了1876年,案件移交到了刑部,一干人犯、人證物證等全部押解到京,由刑部,都察院,大理寺三司會審。

    結果自然是推翻了原來的判決,楊乃武小白菜是冤枉的,最後,把葛品連的屍體也運到了京城,1877年9月在海慧寺當場開棺驗屍,最後證實葛品連是病死的,並沒有中毒。

    這個案件到了這裡就結束了,為什麼說它是“四大奇案”之首呢?

    首先,這個案件反覆的駁回,反覆的審查,依然維持原判,最後翻案了。

    其次,一個地方案件透過人的關係網,層層上遞,最後捅到了皇太后那裡,中間只要任何一個人搭不上話,楊乃武小白菜就死定了。

    最後,皇太后剛好需要借這個案子來平衡朝中的勢力,壓制曾國藩,因為這個案件受到牽連的官員100多人,大多為曾國藩的湘系軍閥。

    總之,楊乃武小白菜案終於平反了,一干涉案官員革職的革職,流放的流放。

  • 2 # shi太狼的情感日常

    一、事件始末

    關於楊乃武與小白菜一案,有兩種說法。

    第一種說法,楊乃武是餘杭士子,參加鄉試中了舉人,他曾經聯絡士人上書舉發了餘杭知縣劉錫彤濫收錢糧斂髒貪墨,導致劉錫彤對他心生怨恨。

    而小白菜是楊家房客葛小大的妻子,本名畢秀姑,她是葛家的童養媳,曾經在楊家做傭人,期間和楊乃武互生情愫,只是礙於禮義名分才各自婚娶。

    劉錫彤的兒子劉子和見色起意,用迷藥姦汙了小白菜,後來又把她丈夫毒死。

    劉錫彤為了保住兒子性命,同時也為了洩私憤,決定把這件事安到楊乃武的頭上。

    於是他把楊乃武騙到縣衙,用嚴刑逼供的方式給他安上了“謀夫奪婦”的罪名,並且定了死罪。

    楊乃武和他的姐姐楊淑英,妻子詹氏多次上訴,歷時兩年,前後經過幾十次堂審,卻被劉錫彤上下打點疏通賄賂,依然沒有獲得改判。詹氏反而因為上告而被羈押。

    幸好楊乃武的同科舉人汪士屏聽到了這個訊息,聯合士紳上書到刑部為楊乃武辯冤,刑部侍郎夏同善上書朝廷,請得諭旨命令浙江三大憲會審。

    楊淑英為了救弟弟去省城探監,找到小白菜求她據實翻供,可浙江巡撫楊昌浚為了保住自己和眾多參審官員的面子和官帽,蓄意抗命,不準小白菜翻供,並把這個結果奏了上去。

    沒想到,這一舉動徹底激起了浙江士紳的公憤,在他們的支援下,楊淑英到獄中讓楊乃武寫下了冤狀,自己冒死進京,滾釘板告狀。

    光緒皇帝的生父醇親王痛恨楊昌浚的行為,決議替楊乃武伸冤。

    就在楊乃武和小白菜即將被執行死刑的前一刻,終於等來了“平冤”的訊息,冤情得以昭雪。

    第二種說法,楊乃武是浙江餘杭縣的鄉紳,於同治十二年考中舉人,他平時愛管閒事,喜歡抱打不平,為此還頂撞過官府,這也為他以後的身陷囹圄埋下了隱患。

    小白菜本名畢秀姑,由於她相貌長得俏麗,又喜歡穿白衣綠褲,人送綽號小白菜,和丈夫葛品連在楊乃武家的一間房子裡租住。

    平日裡小白菜不出家門,又喜歡學習,楊乃武就經常教小白菜讀書認字,教她讀經,還“同桌而食”。他們這種“過密”的行為讓街坊鄰里傳出了“羊(楊)吃白菜”之類的閒話。

    同治十二年十月初,楊乃武去餘姚辦事。

    十月初九,小白菜的丈夫葛品連清晨起來突然害病,剛開始的時候以為是普通的上火,吃了點藥,結果病情更加嚴重。後來又以為是痧症,吃了各種中藥都不管用,最終在當天下午重病身亡,死時畏寒發抖,喉中痰響,口吐白沫,死後口鼻又有血水流出。

    葛品連的義母馮許氏懷疑他是中毒身亡,把這告訴了葛品連的母親沈喻氏。於是沈喻氏就把這個案子上報給了餘杭縣衙,請求驗屍。

    餘杭知縣劉錫彤本來就對楊乃武有怨恨之心,聽了這個訊息立即親自帶著仵作前去驗屍。

    當時正是中午時分,死者葛品連皮色淡青,肚腹有浮皮疹皰。仵作沈祥見口鼻記憶體血水流入眼耳,竟然在屍格上填了“七竅流血”。接著他又用銀針探入死者咽喉,發現銀針變黑,於是斷定死者是服毒致死。

    劉錫彤先是誤聽了坊間的傳聞,又見仵作下了中毒致死的結論,再加上對楊乃武的怨恨之情,他立即把小白菜帶回了縣衙,並透過嚴刑拷打取得了小白菜的“口供”。

    口供中說,十月初五,楊乃武買到砒霜交給了小白菜,讓她趁機毒死葛品連,十月初九,葛品連有病,她就把砒霜倒如藥湯中,導致葛品連服藥後中毒身亡。

    劉錫同得到小白菜的招供後如獲至寶,馬上傳訊楊乃武,不料楊乃武來到縣衙,矢口否認自己跟這個案件有任何關聯,聲稱自己十月初赴杭州辦理中舉手續,初三去岳母家辦事,初六才回家,沒有任何的作案時間和作案動機。

    劉錫同認定了楊乃武有罪,可又礙於他舉人的身份沒辦法嚴刑逼供,於是就向杭州府呈報了公文,請求解除楊乃武的舉人出身。可就在他呈送公文,衙役剛走掉的同時,求功心切的劉錫同於當天晚上就嚴刑拷打楊乃武,卻依然沒有得到想要的結果。

    可即便如此,劉錫同仍然以楊乃武與小白菜通姦共謀害死葛品連定案之論呈送杭州府,請求二審定案。

    杭州知府陳魯聽信了知縣劉錫彤的話,這時正好革除楊乃武舉人的請求也批了下來,於是就對楊乃武濫施酷刑。楊乃武被迫按照小白菜的說法招了供。

    陳魯見證據口供都已經齊備,就上報給了浙江巡撫楊昌睿。楊昌睿認為案情確實,依原擬“謀夫奪婦”罪斷結,上報刑部批覆執行。

    楊乃武在獄中寫下了訴狀,由胞姐楊淑英帶出,和楊乃武的妻子詹採鳳一同上京向都察院控告,結果被都察院押送回鄉,第一次京控失敗。後來楊淑英透過楊乃武在杭州的同學吳以同,向兵部右侍郎夏同善訴說了楊乃武的冤案,夏同善答應回京找機會進言。

    九月,楊淑英與詹綵鳳二上北京,夏同善介紹他們遍叩浙籍在京官員30餘人,並向刑部投遞冤狀。夏同善又聯絡軍機大臣翁同龢,把本案內情面陳兩太后。

    與此同時,楊乃武的申訴材料又登在了《申報》上,使全天下都知道了這個案子。

    於是清廷下諭,派禮部侍郎胡瑞瀾(時兼任浙江學政)為欽差,在杭州複審。浙江巡撫揚昌睿調派了寧波知府邊葆誠、嘉興知縣羅子森、候補知縣顧德恆、龔心潼隨同審理。

    剛開始審訊的時候,楊乃武與小白菜就翻供了,卻又被施以重刑。兩人在重刑之下,再次被屈打成招。

    十月十八日,胡瑞瀾將案情上報刑部,刑部詳細研究之後,發現其中情節有很多不合理的地方,奏請朝廷。朝廷又命令令胡瑞瀾重新審理,並且明令不得用刑。這次楊乃武拼死翻供,但由於一個重要證人錢寶生已經病死,所以還是沒有產生定論。

    十二月,浙江士紳吳以同、汪樹屏等三十餘人聯合上告,請求將人犯解進京進行審訊。夏同善等京官也多次在慈禧太后前為此案說話。

    於是朝廷下旨,責令楊昌睿將此案所有卷宗、人犯、證人、連同葛品連的屍棺押運到京。劉錫彤也解任同行。

    光緒二年十二月,刑部大審,都察院、大理寺會審,楊乃武和小白菜推翻原供,稱並無通姦合謀毒死葛品連這件事,原供都是由於遭受酷刑所致。又審問了屍死者親屬及證人,提審門丁沈彩泉、仵作沈祥、愛仁堂藥鋪夥計等人,這些人都供出了實情。

    接著又開棺驗屍,經過仔細查驗發現葛品連確實是病死的,而不是中毒身亡。

    到此為止,這起蒙冤三年多的案件才終於真相大白。

    二、人物結局

    光緒三年二月十六日,清廷下諭,革去了劉錫彤餘杭縣知縣的職務,從重發落,發往黑龍江贖罪。

    杭州知府陳魯、寧波知府邊葆誠、嘉興知縣羅子森、候補知縣顧德恆、龔心潼、錫光草率定案,予以革職。

    侍郎胡瑞瀾、巡撫楊昌睿翫忽人命,也予以革職。

    其他人員也以擬罪,仵作沈祥杖責八十,徒二年;門丁沈彩泉杖責一百,流放三千里;章浚革去訓導之職;葛品連之母沈喻氏杖一百,徒四年;陳湖因監斃、錢寶生病故,免去刑罰。

    至於這起案件的真正受害人,楊乃武和小白菜,卻也並沒有真正獲得解脫。

    楊乃武被判不知避嫌,被杖打一百,舉人身份不予恢復。他因為這件案子傾家蕩產,之後曾經在《申報》做事,後來又回到了餘杭,以種桑養蠶維生度日。民國三年病故,享年74歲。

    小白菜因為與楊乃武同桌共食,被判為“不守婦道”,杖打八十。回到餘杭後,因為親友無靠,衣食無著,入庵做了尼姑,法名慧定。她於民國十九年圓寂,享年75歲。

    三、案件影響

    清代同光年間發生在浙江餘杭縣城的楊乃武與小白菜一案是當時轟動朝野的一件著名公案,被後人稱為“晚清四大冤案”之首。該案審理歷經四年之久,案情複雜、過程曲折。

    咋看之下,似乎是被害人沉冤得雪,大快人心,可若是仔細研究涉案人員的結局,就會發現,這些人裡面其實沒有一個贏家。

    各級官員均被罷免流放,楊乃武和小白菜也是家破人亡,結局慘淡。

    這個案子之所以能夠平冤昭雪,除了楊乃武及其家人的努力之外,最高統治者的支援才是決定結局的真正原因,它的背後實際上隱藏著深刻的、尖銳的官場權利鬥爭。

    當時圍繞著這個案件審理的浙江一干官員,從縣到府到省,全都是曾國藩所統率的湘系軍閥的手下,而當時的歷史背景,正是曾國藩率領自己的湘軍打敗並鎮壓了太平天國的時候,當時的江南一帶,各級的官員基本上都是湘系的軍閥,他們同處湘系,官員之間相互扶持,相互維護。

    對於清朝的最高統治者而言,早就欲除之而後快,早就想找到一個契機來彈壓湘系軍閥的勢力。

    楊乃武、小白菜案件的發生給慈禧太后提供了這樣一個契機,找到了愛新覺羅滿清皇族或者說朝廷,壓制湘系軍閥氣焰的契機,之所以最後100多位官員頂戴花翎全部摘掉,永不續用,實際上有壓制湘系軍閥的目的。

    小小的一個案件,沒有人為受害人伸冤,卻牽扯到朝堂權力政治鬥爭,這也從側面說明了晚清王朝的腐朽昏庸,吏治糜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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