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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九十九卷經

    專制君主在維護專制上是既要裡子又要面子,漢景帝平定七國之亂後,當然也想趁機除去這些諸侯,但也怕擔了不顧同宗親情的名聲,而且平亂中有些宗室表現不錯也要獎賞。

    關鍵,更多分封,其實就是分化了諸侯國力量,使其對中央威脅變小。就是推恩令的非正式預演。

  • 2 # 新海洋之心

    改變了分封規則,不官嫡庶,都參予分權利分地分財產,N代後和貧民差不多了,大的諸侯都沒了,諸侯之亂消於無形。推恩令4兩撥千金。

  • 3 # 我多想再見你一面

    首先要明白一點,漢景帝雖然殺了晁錯,但是其削弱番國的根本目標自始至終沒有改變。只是前期強硬措施引起的反彈,一定程度上也警醒了漢景帝。

    平定“七國之亂”後,漢景帝為了維護統治,的確進行了新的冊封,不過我覺得目的跟漢武帝時期的推恩令差不多,一方面是攜大勝之威,但同時對分封制度的處理一定要在整個劉氏宗族的容忍度內。而且在七王之亂時也有很多諸侯王是站在中央這邊的,如果一刀切繼續削番,那漢朝可能真不存在了。劉啟這人小肚雞腸了一些,比他老子和兒子都不如,但其政治手段絕對是很高超的,其實雍正有點兒像。

    事實上,在七王之亂後,絕大多數諸侯王國僅領有一郡之地,其實際地位已經降為郡級,國與郡基本上趨於一致。諸侯王國領郡由漢高祖時的42郡減為26郡,而中央直轄郡由漢高祖時的15郡增加至44郡,使漢郡總數大大超過諸侯王國郡數。再經過不斷地積累和強化中央的力量,這才有了漢武帝的豐功偉績。即使到了武帝時期,那麼強大的中央政府也一樣遇到了很大的阻力。所以啊,可以說漢文帝到漢武帝用了三代人的力量去削番,削番對當時中央統治無疑是有利的,但是對整個劉氏宗族的傳承是好是壞真說不清。

  • 4 # 南朝居士

    很簡單,賈誼的《治安策》裡說了,“眾建諸侯而少其力”,一個諸侯國實力很大,對中央政府威脅很大,但把他分成四塊、七塊,他實力還有多大?威脅自然小多了,

    比如漢景帝時的吳楚七國之亂,他們是吳王劉濞、楚王劉戊、趙王劉遂、濟南王劉闢光、淄川王劉賢、膠西王劉昂、膠東王劉雄渠,聽起來很厲害吧?七國之亂啊。

    如果是漢初的劉邦時代、劉盈、呂后時代七國之亂,就完全可以把漢朝打翻盤了,但是,景帝時代的七國之亂就有點鬧著玩了,三個月就平定了,不是周亞夫牛,而是這七國已經不是往日的七國了。

    如果沒有分割諸侯國,諸侯王聯合造反了,別說周亞夫了,就是周勃、韓信在世,也不一定能平定。

    在趙王死後,漢文帝憐憫弟弟的死。於是,就封趙幽王的兩個兒子都當了王,趙國就一分為二了。所以趙王劉遂只有趙國的一半。

    齊國本來很大吧?七十餘城,東部第一大國,漢惠帝時期,割城陽郡與呂后之女魯元公主為湯沐邑。高後二年(前186年),又割濟南郡為呂國以封高後之侄呂臺。高後八年(前180年),再割琅琊郡以封宗室營陵侯劉澤為琅琊王。

    後來文帝割齊之濟北郡為濟北國以封東牟侯劉興居為濟北王;又割城陽郡為城陽國以封朱虛侯劉章為城陽王。後來濟北王劉興居反,兵敗身死國除,領地被收回,為濟北郡。

    到文帝十六年,齊國已經分割出了膠東、膠西、濟北、菑川、濟南,與前城陽,已經分成七國。

    上文的七國之亂中的,濟南、淄川、膠西、膠東四國,就是齊國分割出來的,能有多大?

    漢朝同姓諸侯王的削番是在高後、文帝、景帝三代帝王手裡完成的,不然漢武帝哪能那麼容易?

    他們的手法大多都是“眾建諸侯而少其力”,分割諸侯國,分得多且小,這樣一個諸侯國的實力就小了,比如齊國七分、淮南國三分、趙國二分,

    除了分割諸侯國,還有就是諸侯王叛亂後,收回封地,置郡縣,或者諸侯王犯法了,如亂倫、酬金成色不足、不朝等,削減他們封地,逐步蠶食。

    總的來說,眾建諸侯而少其力是主要的辦法,諸侯國雖然越封越多,但實力越來越小,

    七國之亂三月即被平息,七王皆死,參加叛亂的七國,除儲存楚國另立新王外,其餘六國皆被廢除。

    所以,到了漢武帝時期,諸侯國都很閒了,再也翻不起大浪了,漢武帝開始,諸侯王就成了大地主,再也沒有軍隊和諸侯國的治權。

    諸侯王的問題解決了,新的問題又出現了,那就是沒有諸侯王的制約,權臣開始出現了。

  • 5 # 楓沙湖畔一小魚

    劉邦建立漢朝後,就在反思秦朝短命而亡的教訓。他認為秦朝滅亡的重要原因是沒有實行分封制,以致皇帝有難時都沒有諸侯王來救援。於是在繼承秦朝地方制度的基礎上,劉邦也實行了分封制。分封制是以血緣關係為基礎的,血緣這種東西,會隨著時間的推移,越來越淡的。所謂一代親、二代表、三代了,更何況為了爭奪皇帝寶座,哪裡還有什麼親情?這些諸侯國在強大起來後,就會威脅到中央。漢文帝時,賈誼提出“眾建諸侯而少其力”的辦法來解決諸侯王國威脅中央的問題,這不失為一個好辦法,封地總量就那麼多,眾建諸侯,勢必封地就小,王國力量就小,無力對抗中央。但是也有後遺症,就是不利於中央集權。漢景帝時,御史大夫晁錯建議削藩,結果激起“七國之亂”,漢景帝派周亞夫迅速平定了叛亂。漢景帝可能認為還是賈誼的法子好,所以在平定“七國之亂”後,仍然增加諸侯國。但是這種做法沒有徹底解決問題,直到漢武帝時才最終解決。公元前104年,漢武帝接受主父偃的建議,頒佈“推恩令”。以往,根據嫡長子繼承製,諸侯王死後,嫡長子繼承王位,其他兒子什麼都沒有。現在根據“推恩令”,嫡長子繼承王位,其他兒子可以裂土分封為列侯。列侯相當於縣,根據漢朝制度,縣由中央政府管轄。因此“推恩令”頒佈後,王國是越分越小,再也無力對抗中央了。

  • 6 # 奶粉的搬運工

    賈誼的《治安策》裡說了,“眾建諸侯而少其力”,一個諸侯國實力很大,對中央政府威脅很大,但把他分成四塊、七塊,他實力還有多大?威脅自然小多了。漢景帝時,御史大夫晁錯建議削藩,結果激起“七國之亂”,漢景帝派周亞夫迅速平定了叛亂。漢景帝反思了以前的強硬政策,認為還是賈誼的法子好,所以在平定“七國之亂”後,仍然增加諸侯國。漢武帝接受主父偃的建議,頒佈“推恩令”。以往,根據嫡長子繼承製,諸侯王死後,嫡長子繼承王位,其他兒子什麼都沒有。現在根據“推恩令”,嫡長子繼承王位,其他兒子可以裂土分封為列侯。列侯相當於縣,根據漢朝制度,縣由中央政府管轄。因此“推恩令”頒佈後,王國是越分越小,再也無力對抗中央了。徹底解決了分封制後遺症的問題。

  • 7 # 涼州七里

    嗯,這個問題可以用數學來回答。

    請問在總控制範圍不變、中央控制範圍不能縮小的前提下,如何有效削減單個諸侯王的實力?答案自然是拆,大國拆成人心不齊的一眾小國,那麼再去收拾起來就容易了。

    漢初的藩鎮從爆發到解決有個很長的過程。

    首先是分封,漢高祖片面強調了秦二世而亡的原因中缺少宗親分封的因素,一口氣封了一堆同姓王和異姓王,後者是因為其在王朝中的股份而分封。劉邦在去世之前逐一剪除了韓信、彭越異性王之後拉著功臣集團搞了一個“白馬之盟”,大家就“非劉姓不王,非功者不候”的原則歃血為盟,這才依依不捨的去閻王哪裡報道;

    文帝時期,由於功臣集團和同姓王聯手鏟除了諸呂集團,加之問題仁厚,雙方關係進入蜜月期;

    景帝繼位之後,諸侯王勢力的進一步發展已經成為威脅王權的腋肘之患,加之劉啟與吳王劉濞之間的殺子之仇,雙方矛盾逐漸公開化,如何削藩成為頭等大事。

    削藩的指導檔案主要有兩個,但作為歷史上第一次,難免經驗不足。

    故疏者必危,親者必亂,已然之效也。其異姓負強而動者,漢已幸勝之矣,又不易其所以然。同姓襲是跡而動,既有徵矣,其勢盡又復然。殃禍之變未知所移,明帝處之尚不能以安,後世將如之何!--《治安策》

    書中,賈誼一針見血地指出危害西漢王朝政治安定的首要因素,並指出諸侯王的叛亂,並不取決於是疏是親,而是取決於“形勢”,取決於他們力量的強弱,從“形勢”來解釋諸侯王反叛與否。

    賈誼認為手段在於“一曰定禮制,其二曰定地制。”定禮制,就是針對諸侯王在禮制上的僭越,強調必須嚴格區分等級,使諸侯王嚴格按人臣之禮行事,從而維護天子的最高威嚴。定地制即“割地定製”,根據“大都強者先反”的歷史教訓,賈誼提出了“眾建諸侯而少其力”的方針:在原有的諸侯王的封地上分封更多的諸侯,從而分散削弱他們的力量。諸侯王的封地,一代一代分割下去,愈分愈少,直到“地盡而止”,力量也就愈來愈削弱下去了。這就是後來《推恩令》的藍本。

    “今削之亦反,,不削亦反。削之,其反亟,禍小;不削之,其反遲,禍大。”--《削藩策》

    晁錯基於吳王必反、諸侯必反的前提而建議漢景帝先下手為強,亦不失為一種辦法。古往今來大多學者認為晁錯立功心切而操之過急,其實未然,諸侯實力確實有壯大的趨勢,如果不是在“七國之亂”中打趴下一批,後世削藩未見得那麼輕鬆。

    後面的事情大家都知道,為平息諸侯王“清君側”的造反口實,晁錯被當做祭品而“朝服斬於市”,梁王死守宛城,周亞夫堅守滎陽而派兵抄糧道,三個月就平定了“七國之亂”。這是對諸侯王勢力的重大打擊,從此他們不具備與中央直接抗衡的實力。

    然後到了武帝時期,按照賈誼的思路主父偃提出了“推恩令”。

    主父偃說上曰:“古者諸侯不過百里,強弱之形易制。今諸侯或連城數十,地方千里,緩則驕奢,易為淫亂,急則阻其強而合從以逆京師;以法割削之,則逆節萌起;前日晁錯是也。今諸侯子弟或十數,而適嗣代立,餘雖骨肉,無尺地之封,則仁孝之道不宣。--《史記·平津侯主父列傳》

    這一政策的效果堪比靶向治療,表面上“令諸侯得推恩分子弟,以地侯之,彼人人喜得所願”,實質上,是“實分其國。必稍自銷弱矣”。

    春正月,詔曰:“梁王、城陽王親慈同生,願以邑分弟,其許之,諸侯王請與子弟邑者,朕將親覽,使有列位焉。”於是籓國始分,而子弟畢侯矣。--《漢書—武帝紀》

    推恩令其實就是在關於諸侯的爵位繼承這個問題上的整改,按照之前漢朝頒佈的法令,諸侯的爵位只有嫡長子才有資格繼承,諸侯其他的兒子們是得不到任何封地的賞賜的,而推恩令規定是允許諸侯王推“私恩”把王國土地的一部分分給子弟為列侯,由皇帝制定這些侯國的名號。按照漢制,侯國隸屬於郡,地位與縣相當。因此王國析為侯國,就是王國的縮小和朝廷直轄土地的擴大。推恩令下後,王國紛請分邑子弟,“於是藩國始分,而子弟畢侯矣。”朝廷“不行黜陟而藩國自析”。這樣封國越分越小,諸侯勢力大為削弱, “大國不過十餘城,小國不過數十里”。而整個國家範圍內,“漢郡八九十”,而且“形錯諸侯間,犬牙相臨,秉其扼塞地利”,意思是這些郡總是穿插進諸侯國土之間,郡的土地與諸侯國的土地犬牙交錯,使諸侯國不能連成片,並且郡縣總是佔據或扼守著有利地形 。這使得諸侯王國在名義上沒有被進行任何的削藩,以此避免激起諸侯王進行武裝反抗的可能。

    如果認為漢武帝僅僅滿足於將當時的諸侯國的實力限制住的話,那就跟諸侯王一樣上當了。在實施推恩令的同時,漢武帝還巧妙地利用了酎金律作為輔助手段,最終將諸侯國的威脅消除於無形之中。

    酎金是漢時諸侯於宗廟祭祀時隨同酎酒所獻的黃金。漢文帝時規定,每年八月在首都長安祭高祖廟時,諸侯王和列侯都要按封華人口數獻黃金助祭,每千口俸金四兩,餘數超過五百口的也是四兩,由少府驗收。酎金之制即由此產生。另外,在九真、交趾、日南等南方諸地有食邑者,以犀角、玳瑁、象牙、翡翠等代替黃金。諸侯獻酎金時,皇帝親臨受金。所獻黃金如份量或成色不足,王削縣,侯免國。漢武帝劉徹即多次藉檢查獻酎金不足為名削弱和打擊諸侯王及列侯勢力。元鼎五年(前112年),由於列侯無人響應號召從軍赴南越,到九月即藉酎金不如法奪去一百零六名列侯的爵位。此後,也時見坐酎金失律免侯的記載。

    總之,腹黑的劉徹利用推恩令將諸侯王國拆成一堆侯國,又以酎金不足為藉口收拾了一大批毫無還手之力的侯國,遭受池魚之殃的還有歷代分封的功臣侯國。自此,諸侯王再也翻不起什麼大風大浪了。

  • 8 # az2777

    因為景帝兒子多啊,兒子總比侄子、堂侄子、堂堂侄子親吧?分封隨時時間推移血緣越來越遠,相反可以廢除掉疏遠的宗族,封自己的近親為王,畢竟天下就那麼大,不幹掉舊諸侯怎麼立新諸侯,況且諸侯的權利隨著制度的完善已經大為削弱了。

  • 9 # 一個人的歷史

    問題的關鍵在於兩個字“制衡”,一個優秀君主最重要的能力就是制衡,在大臣、外戚、諸侯之間保持相對的平衡,這就是皇位穩固的秘訣之一。很多時候,皇帝就是個裁判,這個裁判員額額額地位取決於他的權威性。如果各方的實力差距太大,就不需要裁判員了,那樣的話,皇位就無法穩固了。漢高祖劉邦誅殺異性諸侯,漢文帝將齊國一分為四,漢景帝的“削藩誅錯”,直到漢武帝採納主父偃的謀略採取“推恩令”的方式最終達到了削弱諸侯對中央的目的,實現了“降王為侯、推恩於眾”的目的。向上追述到周天子分封諸侯,周朝傳承八百年,和諸侯之間沒有形成“一家獨大,強兵滅國”的局面有很大關係,直到商鞅變法之後,隨著秦國的強大,才出現了“華夏一統、盡歸於秦”的局面。春秋過渡到戰國,就是諸侯之間不斷征伐的過程,所謂“春秋五霸”都得尊重周天子,因為這個裁判還有用。平定了“七國之亂”後,漢景帝吸取了削藩操之過急,導致發生“七國之亂”的教訓,採取了相對緩和的策略。改削藩為封王,實際上逐步削弱了諸侯的勢力,不過留給漢景帝劉啟的時間已經不多了,這個任務註定了要由千漢武帝來完成。不過漢景帝為漢武帝時徹底解決諸侯對中央的威脅問題,做出了有益的嘗試並創造了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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