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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彩雲追月151811810

    這個問題我來回答一下,我的孩子今年19歲,大一新生,去年18歲正是衝刺高考的時候,雖然18歲已經成年了,可以自己養活自己了,但是18歲高中都還沒有讀完,正是衝刺高考的時候你叫他出去賺錢養家也不合理啊,除非初中就不讀了,或是家庭出現變故的除外。18歲的孩子要上大學,或考研或考博,只要沒有畢業就不能賺錢養家,家長就得供孩子上學直到畢業參加工作,這是為人父母的職責和應盡的義務……我的回答就到這裡……謝謝

  • 2 # 龍騰虎躍123

    什麼都不懂的父母才會說這樣的話!18歲剛高考完就讓他去養活全家?打打零工體驗生活沒問題,怎麼讓他養活全家?剛上完高中,他能有什麼技能養活全家?搬磚嗎?剛上完高中還沒有接觸社會就能養活全家,能養活自己都是比較優秀了!再說去上大學的時候,還有很多知識需要學習,能學好知識比早兩年賺錢要重要的多!不要揠苗助長,那樣只會適得其反!

  • 3 # 皛舒

    我個人認為,孩子到了年滿18歲,灌輸獨立、自己養活自己的概念是對的。灌輸“養活全家”的概念是錯誤的,這屬於壓力誤導。

    孩子到了18歲,雖說已經長大成人,但心智還很稚嫩,對社會還沒有深刻的認知。所以,作為父母還是少灌輸理論為好,讓他自己去感知,領悟世事。不能用過來人的經驗去灌輸給孩子。因為,他們根本聽不進去。

    為人父母應當明白:

    第一,孩子成年後,就是獨立的個體了。今後的人生道路,需要他自己去走。父母不可能管他一輩子,總是越俎代庖為孩子做好一切,其實,是對孩子成長的掣肘,有百害而無一益。

    第二,人在成長過程中,吃點苦受點罪,受點委屈和傷害都是在所難免的,應當讓孩子自己去承擔和承受。不能孩子在外面遇到點事,做家長的就帶他出頭。這樣養育出來的孩子很難有出息。

    最後,真心愛孩子,就少嘮叨。很多父母噓寒問暖過多,往往會導致孩子的反感。既然是成年人了,就應當尊重孩的言行,儘量不過於干涉才好。

    對待孩子身教重於言教,這是亙古的真理!

  • 4 # 小郭532

    不是真正讓他們靠自己,但是應該給他們樹立“法律上18週歲”即長大成人,父母的義務結束。但是實際上父母繼續提供你讀書生活的保障,你應該感恩,因為他們的義務結束了。想想現在多少啃老族?特別是家裡條件不好的,好手機好電腦,上班了還要車還要房,房貸還不還!不管父母的死活,我是看不下去的。18歲,家裡的情況都應該如實告知孩子。父母也不應該明明沒有錢,貸款也給孩子買車買房,從不拒絕孩子的要求除非你想永遠照顧一個長不大的孩子!我兒子才6歲,我早就給他灌輸“長大要靠自己”的思想了。現在真正有錢人的孩子一點都不慣的,幾歲就分房睡,洗衣做飯做作業,學特長,自己上學,不覺辛苦。往往那些有一點點錢的,把孩子慣的不行!無論窮富,都不能慣孩子!

  • 5 # 漂流山河

    我覺得父母有必要在孩子18歲的時候向其灌輸“你已18歲了,該養活全家”的思想了。

    這裡並不是說馬上要孩子就開始養家,而且告訴孩子,他已經是成人了,肩上可以扛起責任了,做事不能在像以前一樣,一定要三思而行。

    做人做事,再不可以像孩子的時候,需要爸爸媽媽隨時監督、隨時提醒,而都是靠自覺性。

    18歲,按照正常情況,剛好上大學,大學的學生生涯其實都是半社會式的學習,這個時候,老師不再像以前那樣灌輸式的學習,這時候就是開始在訓練孩子們的自覺性了。只不過它沒有明確提出這個觀點,但是它已經慢慢在讓孩子從學生像成人開始過渡了。

  • 6 # 旮旯裡的神仙洞

    這裡的“養活全家”,我看到更多的是父母希望孩子們18歲能發展出更強的獨立性和責任意識。獨立性代表了個體能夠脫離家庭自己存活,也有關於生活的一切自主能力,責任意識代表了個體不僅需要把自己照顧好,同時也要有一定的能力去承擔家庭的責任、社會的責任和國家的責任,這些都是需要逐漸發展的能力,並不是孩子短時間內就可以具備的。

    獨立意識和責任意識需要從小啟蒙,能力可以在成長中慢慢獲得

    1、其實嬰兒從媽媽的子宮裡出來的那一刻,父母就需要從意識上來看待這個獨立的生命個體了,所以每個個體的獨立意識其實從降生那一刻已經開啟。隨著孩子長到一歲半發展出自我意識後,內在的生命發展就要求孩子能夠開始認識自己是獨立於世界上的一個個體;慢慢隨著可以直立、行走、奔跑、語言、思維、能力等的發育和發展,這些都在為孩子的真正獨立奠定生理基礎;而到了青春期發展出更強的自我意識和獨立性,包括父母口中出現的很多孩子的叛逆行為實質上都是孩子獨立性發展的需求。所以意識層面上的獨立隨著孩子的成長都沒有停止過,只是在獨立的能力方面需要生理、心理、認知等很多基礎條件的達成,至於何時能有獨立的能力就要看這些發展的進度了,而父母在孩子的成長中的參與度也會影響著獨立能力達成的時間。

    2、關於責任意識,從孩子有了自我意識,開始區分你我,你的我的時,也就需要開始慢慢植入關於責任。6歲之前大多表現在孩子的各方面發展任務中,比如規則意識的建立,情緒能力等。如果孩子能夠在上幼兒園之前就懂得自己需要遵守一定的規則,那麼就是對自己負責,對於其他幼兒負責,如果孩子6歲之前能夠識別情緒,也懂得自己遇到各種情緒時該如何正確地表達,那麼孩子自己既不會有情緒崩潰而大哭大鬧傷害身心健康,也會關注到別人的情緒而會安慰,未來就有可能發展出更深層次的情感關懷和自律能力,這對於未來孩子的人際關係、親密關係、職業、成就等都是非常重要的,會體現在不同的關係群體中,比如團隊、比如家庭中,這些都需要孩子能發展出更高的道德意識和能力。

    3、所以獨立意識和責任意識需要從小父母有意識地進行引導。只有當孩子有了意識之後,才會發展出相應的能力,而到了18歲不僅有了需要為自己的人生負責的概念,也會具有為家庭、為社會、為這個國家負責的概念,同時也會透過不斷地努力學習提升讓自己具備各種能力來完成這種高尚情操的實踐。這是一個漫長而有意義的過程,不能一蹴而就。

    “養活全家”需要改成獨立性、責任、感恩等品質能力的要求,而不能成為父母“養兒防老”的老舊思想的表達

    1、讓孩子懂得感恩是必須的,但父母如果抱著養育子女就是為了將來“養兒防老”的目的去的是不科學的。從科學角度講,如果父母的觀念里根深蒂固的有這種老舊思想的話,會在養育子女的過程中無形中體現出功利性:我現在為你付出,你將來就必須要還回來,否則我就白養你了,這種交換的思想會讓親子關係變質,也把父母對於孩子的愛世俗化了,但從孩子的角度講,在孩子還是未成年前,他們是會無條件地愛父母的,所以就會出現不對等,這種不對等會導致很多的教育問題的出現甚至是親子之間深深的隔閡或傷害。

    2、所以從科學的教育角度,父母同樣需要無條件愛孩子,全心為孩子付出,而不求回報,如果能這樣做,孩子將來長大有了孩子也會把這種全身心無私的愛傳遞給下一代,長遠來看,這是種良性發展。但如果父母需要從孩子身上獲得什麼,就會造成關係的拉扯,情感的糾結,事實上我們也能看到很多老年人無法安度晚年,被各種孩子們的事綁架著束縛著,而成人也因為長輩的干涉導致離婚或其他的不好事情發生的,所以單項的付出要比雙向的拉扯牽絆更有益於關係的健康。

    3、同時如果父母能夠無私地付出,養育出來的孩子也不會是白眼狼,他們各方面會發展地更好,更均衡,感恩、責任、擔當這種優秀的品質是必備,而通常那種抱有“養兒防老”思想的家庭最終也很難實現該目的,甚至會有很多的情感糾葛、生活煩惱發生。

    所以教育思想的表達需要化成正確的語言,避免出現初心是好的,但結果卻是適得其反的情況。18歲的孩子應該具有一定的獨立能力了,也應該有對於自己、家庭和社會的責任了,而這些的背後卻是需要孩子從小開始就要在父母有意識地正確引導和機會的創設下讓孩子慢慢練習獲得的,不是心裡想讓孩子成長成什麼樣就能成為的。

    願您被這個世界溫柔以待,幸福一生!

  • 7 # 快樂庭院

    認真思考題主所說的“你已經18歲了,該養活全家”這個表示,如果按照字面意思,我不贊成對18歲的孩子如此強調,現實中,一般18歲的孩子還不具備這種能力。

    如果上學,18歲正是求學階段。

    如果不上學,18歲也走向工作崗位不久。

    且“全家”這個概念很是模糊。如果是父母和18歲的孩子,此時一般父母還不至於需要18歲的孩子養活。如果是他自己的小家,18歲的孩子此時一般還未能結婚成家。

    如果這個表示代表的是一個責任感,那麼我認為這個責任感的滲入是自小已經開始的,而不是在18歲 的時候才開始,此時只需要強化一點的是:18歲了 ,從法律上你已經是一個具有完全行為能力的獨立公民,你對你自己的所有言行要負起責任了,所以你的自由度更大了,責任也當然更大了。

    我想題主表示的是這個意思。

    為什麼現在我們很強調培養孩子的責任感?

    一個很好的理由是現實中在很多孩子身上已經看不到這種責任感了。

    看這次高考中的一些個案:

    某考生在數學開場10分鐘要棄考,不被允許,坐地大哭,這是一種情緒的崩潰,為什麼會出現這種情況?

    數學考題之難,超出了學生的預料範圍。

    心理承受度真的是太過於脆弱,考前崩的太緊,考題的難度成了壓垮考生的最後一根稻草。

    某種意義上講,心理承受度和責任感是相關的看似兩個問題實則是一個內容。

    考生出現這種情況,真的不能責怪他,這不是他個人的過錯,這是他成長過程中多種因素所致,當然他的個性因素也有關。但一個人的個性不是他自己能左右,更多的是其平時生活中責任感和承受能力的忽視。

    責任感不是那麼叮囑幾句就有的。

    1,生活中的細節。

    比如四五歲的小孩吃東西弄了一地垃圾,很多家長是自己收拾了。

    有的家長是讓孩子和自己一起收拾乾淨,這是責任感的培養。

    2,學習中的承擔。

    學生遲到了,有的家長告訴孩子向老師解釋,可是說是堵車,可以說是都怪媽媽出門晚了,反正是沒有孩子的 錯。

    有的家長告訴孩子實話實說,向老師道歉說明原因,並主動接受懲罰。這是責任感的培養。

    3,你的自由越多,意味著你的責任也越大。

    18歲,法律意義上是已經成年,具備了完全行為能力,不需要事事需要你的父母做為你的監護人而代替你做最後的認定,同時也意味著做為家長此時一定要逐步地後退,給孩子更大的成長空間。但並不能說明完全脫離了父母,不需要父母的建議或者支援。

    獨立是一個過程,承擔也是一個過程。

    所以現實中,很多父母對孩子強調責任,可現實中,很多父母看重的是孩子服從父母的意志、按照父母的要求去行事,這真的不能不說是一種矛盾。

    一對父母面對一個二十幾歲的兒子,一方面要求兒子獨立(兒子按照自己認定的方向在努力打拼,沒有按照父母的設定路線),一方面又責怪兒子不結婚讓他們在親朋好友之間失了面子。

    一手推開年過18歲的孩子,另一隻手僅僅拉住年過18歲的孩子不送開。這真是奇怪的家長!

    往深處剖析,其實更多父母更注重的是孩子能努力盡快實現經濟上的獨立。但這過於狹隘了!

    所以在要求孩子獨立之前,做家長的需要好好思考一下,孩子到底怎麼才能是獨立呢?

  • 8 # 蕾蕾283831526

    不是在十八歲說。而是在6一7歲時就要告訴他了。人生有規劃。慢慢地灌輸。不應該覺得過去小不懂事就不去要求。十歲生日就要告訴他,長大了。有的事情要對自己負責了。應該做什麼。不允許做什麼。不是讓他吃一頓生日飯。什麼也沒有收穫。

  • 9 # Nicer個人成長

    我贊同在孩子到了一定年齡後培養他自主獨立的能力,但標題的思想我個人是不太能接受的,依現在的生活條件在一般情況下怎麼會要求一個18歲的人來養活全家呢,正常情況下這個年齡的人還在上學,最多說讓他可以賺取自己的生活費,體驗生活實踐社會經歷,除非你的家庭狀況真的糟糕至極,父母完全沒有社會工作能力,只能讓這個滿18歲的孩子來養活家人,不然你給孩子灌輸這樣的思想只會耽誤孩子的學習成長,影響他以後人生的發展。

  • 10 # 明圖明明圖

    無論孩子多少歲,向其灌輸該養活全家都是對孩子人生的綁架。

    孩子18歲就要養活全家,那麼父母就不工作了,從些就過上養老生活了,那這生個孩子還真是划算,就是生了個長期飯票唄,那麼孩子從18歲開始一生恐怕就是為原生家庭付出了,不會有自己的生活,不會有自己的家庭。

    18歲,標誌著成年,給孩子灌輸獨立、責任的思想是必須的,成年標誌著孩子以後要為自己的行為、自己的人生負責,需要承擔一個成年人應該承擔的責任。但不代表要承擔養活全家的責任。

    外華人對孩子的教育是18歲之後要獨立,但也不是完全不需要家庭的支援。而我們中國,18歲的孩子一般都剛剛進入大學,試問有幾個大學生可以完全不需要家裡的支援自己掙學費,又有多少人畢業後,結婚生子依然要家裡支援。從這個層面講,教孩子獨立是有必要的。

    我們總是說養孩子不圖回報,只要孩子以後幸福就行,這也是大部分父母的想法,做為母親,我會從小教孩子自立、自強,但不管孩子多少歲,我都不會要求孩子養活我,更別說養活全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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