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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MLA2020

    顏色和形狀與光的本質沒有關係,而是人類神經系統對不同波長的光訊號在大腦意識中的反饋。人類所認識的物體特徵,其實都是客觀感知和主觀意識混合以後的產物。

  • 2 # 穿插游擊隊

    光的本質是電磁波。而光的顏色實際上就是不同頻率,也就是不同能量的電磁波。

    人眼能感受到具有不同能量的電磁波,是因為不同頻率的電磁波會不同程度地刺激人眼中的視錐細胞,給大腦不同的感受。而給這些“感受”進行命名分類,就稱作為“顏色”。同一個人,左右眼看相同物體,也可能是有色差的,這是正常的。所以說顏色的本質不是看到的物質或是光本身的屬性,而是人的感受,只不過說這種感受主要是由進入眼睛的光的屬性影響的;而正常人的真實感受都在這個“主要感受”上下小範圍波動。

  • 3 # 綠約風影

    無線電訊號通過頻率發射可被接受裝置解調出來,即與接收裝置產生的同頻共振,從而把各不同頻率訊號分離出來,生命觀察世界也應是把不同頻率光線同相關細胞型別共振而分離出來,生命或有這個效能,光線本質就是振波,只振頻高了直線傳播性就強了。

  • 4 # j菸嘴

    當光線進入眼睛感光神經就被刺激通過神經訊號的方式傳遞到大腦視覺分析區域產生影象形狀以及顏色,在這個過程中大腦的記憶會與你看到的訊號一同出現大腦使用記憶來分析你看到到底是什麼!假如你的記憶重來都沒有出現過那樣的東西,你就會對這種事物覺得非常陌生然而又會通過記憶試圖去分析與之相像的事物來加以肯定!而光的本質是無線電波被以能量的方式釋放到時空當中!也可以說事物中的能量被釋放的一樣現象!

  • 5 # 明學23

    回答這個問題,我希望大家仔細體會,分辯清楚這個問題,對於我們辨別真偽,提高科學認知水平,有極其重要的意義。

    當我們用眼睛看到一個物體。物體的形狀,大小,整體構形等這些都是真實的,是客觀物件真實的存在形式。但是物體的顏色是非真實的,是主觀的幻覺,是眼睛與客體發出光相互作用而形成的主觀的感覺。同理,聲音,味覺,觸覺均為虛幻的感覺,並非客觀的實際。科學探索的目的,就是了解與還原客觀物件真實的原來的本來面目。為此我們必須從我們的思維中擯棄那些虛幻的感覺,只有這樣,我們才能不執著於那些虛幻,才能使我們的思維與大自然的思維相契合。

  • 6 # 彭曉韜

    謝邀!光的本質就是變化的電磁場!人眼可看到物體形狀和顏色是因為人眼祝網膜可分辨光的方向和頻率,並將其轉換成不同的電訊號傳遞到大腦,大腦按受到訊號後就會形成相應的物體形態及顏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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