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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大兵叔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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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唐先明75443043
“被七丶八個人圍毆,該報仇嗎?”
依我之見一一必須首先搞清楚與“七八個人圍毆”的法律性質,才能判斷你是否應當去“報仇”。
為什麼說必須搞清“圍毆”的性質呢?下面擬從刑事法理層面作簡要分析:
一,如果被毆打者是在中丶小學的在校學生,平常學習認真努力丶遵校規班紀丶尊重老師團結同學,從來不惹生非,屬於“好學生”。而現實生活中,確實中小學有一邦不學習丶為非作歹丶勾結校外違法犯罪人員經常在校園內外,破壞學校內正常秩序丶實施毆打丶侮辱丶搶劫丶猥褻等嚴重的犯罪活動。對這些嚴重的暴力犯罪一一
1,學校無能無力保護自己的學校,無力保護可憐的丶懦弱的丶遵紀守法的師生:
2,政府中維護社會治安的公安機關多次出警仍然無力從根本解決“流氓罪”(原刑法)中社會上的違法犯罪者嚴重破壞學校犯罪的行為,無力從根本上依法保護校園的師生安全;
在此情此形下,如果校園又再次出現“七丶八個(社會流氓)圍毆在校園外正常學習丶活動的的善良無幸無絲毫過錯誤的師生的話。
依我之見:該被圍毆的師生,應當當場行使《刑法》第二十條三款之規定的“無限正當防衛權”,使用無限防衛手段,如奮力反擊正在使用暴力危害師生生命安全的暴徒,直至他們停止危及師生生生命安全的“不法行為”,否則,被危害生命安全的師生有權持續反擊,甚至最終剝奪不法侵害生命都是法律賦予行使無限防衛權的師生們的正常權利。同時,在行使無限防衛權時要特別注意判斷對方“圍毆”行為是否有剝奪師生的生命故意,判斷對方圍毆行為是否是正在進行。只要符合上述兩點就可以行使對圍毆暴徒的無限防衛權。
可能有人會說“七丶八人圍毆你,法律就只是尋釁滋事,你怎麼可以行使“無限防衛權”打使人家?”
依我之見:尋釁滋事犯罪中隨意歐打他人就包含隨意無節制毆打他人,甚至剝奪了善良守法公民生命,法律定性時對尋釁滋事毆打他人致人死亡按故意殺人罪論處的規定。所以,尋釁滋事犯罪中就包括了毆打他人按故意殺人論的意涵。當然,前提必須是被圍毆的師生遵紀守法丶無任何過錯。
二,如果“被七丶八個人圍毆”是事出有因:
比如被“圍歐者”系另一黑惡勢力或團伙成員,為爭奪地盤,雙方相約在某時某地聚眾鬥毆,而尋致在聚眾鬥毆中,出現了“七丶八個人圍毆一人”的情形,依法無論是七丶八個圍毆是違法的,而本案例所述“被圍毆”的這一個所謂的“受害人”也屬於違法的。在此情形下,如果本案例所述的“被圍毆”的所謂“受害人”打算另找時間和地點,再次去挑戰“報仇”於對方,這種“報仇”行為依法應認定為“尋釁滋事”的違法或犯罪行為,或“聚眾鬥毆”或“故意傷害”的違法或犯罪行為,這種“報仇”的違法或犯罪行為肯定會受到刑法的嚴厲懲罰。
以上意見僅供參考,不當之處請見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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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月光如血涼似冰
事情是這樣,他家那裡是城中村,我去舅子廣告店吃飯。車停在他家房子邊上。他老父親把我車牌拆了,當時我過去開車發現車牌照沒了,瞭解了下是老人拆的,老人反而氣焰囂張地說拆了就拆了沒啥了不起,還罵了幾句,當時他家親戚鄰居就圍著我,我一急踹了老人一腳老人踹退了下。從始至終我一句話未說,隨後我開車走了,快到家派出所打電話叫我去處理,老人說他原諒我了。下午4點多,舅子打電話給妻子說他兒子趕回來帶了七八個人在舅子店裡坐了著,要砍了我。隨後我一人去舅子那,進店被圍毆,隨後應該是他兒子最忠心的跟班抄鐵凳叫我跪下,當時我考慮到舅子山裡人開店不容易,二話沒說跪下了,從始至終我未吭聲。那時我不是不敢弄,是我知道我一弄我將失去我的一切,包括我3歲的女兒。最後跪了半小時,他父親裝作不知道跑來把我扶起來。最後叫我請他兒子和幾個打手吃飯,我沒說話走了。(怎麼可能還請吃飯,我甩手就走)臨走老人的兒子說意思是別來尋仇,他在哪都能弄死我,當時我在心裡冷笑了下。如今我覺得時機快到了,有點壓不住屈辱了,他要是到我手裡不會再有任何機會活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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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你迷人的哥哥
應當依據具體情節區分是治安案件還是刑事案件,然後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或者刑法定罪處罰。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四十三條 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並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並處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
(一)結夥毆打、傷害他人的;
(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14週歲的人或者60週歲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一次毆打、傷害多人的。
根據《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條【聚眾鬥毆罪】聚眾鬥毆的,對首要分子和其他積極參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首要分子和其他積極參加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眾鬥毆的;
(二)聚眾鬥毆人數多,規模大,社會影響惡劣的;
(三)在公共場所或者交通要道聚眾鬥毆,造成社會秩序嚴重混亂的;
(四)持械聚眾鬥毆的。
聚眾鬥毆,致人重傷、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百三十二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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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美甜心寶貝6
如果你有一幫天不怕地不怕可以隨時為你效勞拼命的兄弟,我建議你去用相同的方法把他們揍一頓,以牙還牙,因為尊嚴不可侵犯,當然,後果是不可控的,有可能會造成嚴重後果從而吃幾年免費的飯也有可能,這是武的,文的就是想辦法讓他們吃不上飯,卸掉他們的經濟來源,或者逐個讓他們都完蛋,因為如果你一心只想報仇,那你滿腦子都會有懲罰別人的方法,但如果孤身一人,只能靠自己,那我勸你還是沉住氣,別硬碰硬,因為他們人多勢眾,你被打一次就會有第二次,受到傷害,你無法反擊,那就養精蓄銳,反思自己,為何會受到如此對待,如果你做錯了什麼,捱揍一頓就當補償,如果沒有,人在做天在看,你不去報仇,總有一天這些人也會遭到懲罰,你又何必為這些不值得人去置氣呢,因為生活還有更重要的事要去做,就當鬆鬆筋骨,然後給他們禮拜了下好了,總有一天他們是要還的,你的家人比他們更重要,或者你實在氣不過,你可以選擇報警,沒有什麼是伸張正義的警察叔叔不能解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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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1526052265被褐翁
你是真有錯還是被欺侮的,你要真有錯,活該!接受教訓就算了!
如果你是被欺侮成這個樣子,是漢子你就別怕死,學一學歷史上聶政和專諸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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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徐強55
男兒跪天跪地跪父母憑什麼給他們下跪士可殺不可辱反抗必須反抗。先跑,跑不了就打,打不過就拼命。拼命抓住一個很摳眼,一口咬住頸部動脈使勁撕咬一定咬斷動脈,打死不鬆口除非警察來讓你鬆口才鬆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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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皓媽課堂
報仇是應該的,但報仇前先保護好自己。
1.要確定不再被打。因為什麼打你,是校園霸凌,還是什麼事故糾紛,還會不會再打你,再來幾個人,你怎麼辦。
2.有沒有證據,能不能報警。私下鬥毆是違法的,自己私下報仇也是違法的,不是網友都說可以報仇,你報仇把人打傷就能免責的。還是要報警,驗傷,正規途徑解決問題。
3.身邊人多商量,一起解決問題。別自己瞎想,多問問親人朋友意見。如果是學生經歷的是校園霸凌,一定和家長溝通,交給家長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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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秉燈評說
已經被七八個人群毆,這事實你已經無法改變。你唯一能做的就是選擇報警,通過法律來懲治他們,刑法幫你報仇!前兩天我隔壁鄰村,有二貨平時總是驕橫跋扈。同村有一老實人和他一起幹活,他老欺負這老實人。這一回老實人頂了他兩句,他便扇了老實人兩個嘴巴子,導致耳膜破裂。老實人報警派出所來人處理,拘留三天。賠付老實人二萬八千元醫藥費。這代價可大了,平均一個嘴巴子一萬四,估計這貨是要悔恨到終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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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廣西鄉村覃斌
被七八個人歐打而且被強迫下跪,該不該報仇的問題,我個人認為該報仇,但得找對方法。
首先,被人家七八個人打,我們是該不該還手,一拳難敵四手何況那麼多人,有的朋友就會人為這樣做很慫,被打不敢還手,至少要抓一個猛打,這是莽夫的做法。
儘量的給他們製造麻煩。這就是最好的報仇,現在法治社會,打贏坐牢,打輸住院,所以我們得學會用法律來保護自己。
回覆列表
首先要明確下來,為什麼會有這麼多人一起毆打你?
比如是你正常走在路上,突然遇到有七八個人突然毆打你,這個時候,當然是要進行有效地保護和反擊的。看到很多新聞,有人走在路上,突然被一群人毆打,等打完以後發現打錯了,原來這幫人是和打算要毆打的有過節,恰好有人路過,被當成是受害者了,於是上去打錯了。
這幫人涉嫌尋釁滋事罪和故意傷害罪。
在這種情況下,你要“報仇”,只能當場報仇,即這一大幫人毆打你的時候,你有效反擊的行為,將會被認定為正當防衛。但是不能在對方已經停止毆打的時候,你趁著對方不備,拿起刀或者其他凶器進行打擊對方。這樣就會你就會因為防衛過當涉嫌故意傷害罪了。
當然,如果是你違法在先,比如正在盜竊被人發現,你為了逃脫和被害人打了起來,這時候路過群眾看不下去,不約而同的上前毆打起了你,那你還能“報仇”嗎,這反而是路過群眾的見義勇為行為。
當然,打人是不對的,尤其是以故意傷害對方對對方進行毆打,輕則造成輕傷等一般傷害,重則會導致被毆打者出現重傷乃至死亡的結果,這樣打人者也會付出很沉重的代價。
被一群人毆打併逼迫下跪的情形,往往在校園暴力中比較常見,打你和下跪都是傷害侮辱行為,這種情況其實就是被打了,然後再找一幫人打回去“報仇”,無論是不是校園暴力行為,都要受到嚴厲的懲處。所以,不要想著“報仇”,而是及時向派出所報警,依法處理,而不要私力救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