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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水墨鄂州

    康熙七年(1668年),也就是康熙親政的那一年,在為父皇順治所刻的孝陵神功聖德碑上,有心人或許立刻發現,其碑文對順治的評價與當年順治自己的“罪己詔”迥然不同。

    要知道,此前順治在臨終前的“罪己詔”中歷數自己14條錯誤,尤其“偏重漢臣、漸習漢俗”等,令人印象深刻。

    然而,在這次的碑文中,這些所謂的“錯誤”被完全改正。

    在康熙所擬的碑文中,主要強調其父順治“勤學好問,擇滿漢詞臣充經筵日講官”,“於景運門內建直房,令翰林官直宿備顧問,經書史策,手不釋卷,遂知性知天,洞悉至道。……旁及諸子百家。莫不博涉。得其要領。”

    接著,康熙又稱頌父皇“親視太學,釋奠先師,發帑金,崇其廟貌。雖太平,不弛武備,立賢無方。丁亥己亥,再舉會試,間廣額數,以羅人才,科場作弊者從重治罪。”

    在碑文的末尾,“視滿漢如一體,遇文武無重輕”顯然是康熙重點強調的。由此可見,碑文對順治皇帝的評價已經發生了根本性的變化。

    換言之,康熙實際上是在褒揚其父的同時,也對四大臣輔政時期獨崇滿臣、壓抑漢臣的做法提出了批評。

    從這個意義上說,這也是康熙即將主政的一個原則宣告,這意味著四大臣輔政時期的方針政策即將發生重大變化。

    對此碑文內容,當年在順治遺詔中作用甚大的孝莊太后,她又是如何看待呢?

    從心理上說,孝莊太后並不希望苛責於自己的獨生子,但對於順治獨戀董鄂妃以致過早去世一節,孝莊當時恐怕也難難以釋懷。

    不過,既然時過境遷,對於孫子給兒子的翻案行為,想必老太后也不至於過於反感吧。

    再者,順治遺詔很大程度上也反映滿洲重臣的不滿,而在康熙年幼的情況下,孝莊太后對這些人要多有倚重,他們的意見不能不多加俯抑遵從。

    然而,在康熙即將親政時,對於這位有主見的孫子的看法,孝莊也不便過多幹涉,以免影響到其威信的建立。

    再說了,經過這六七年的觀察後,孝莊太后或許也認識到,要治理偌大的中國,沒有漢臣的鼎力支援是完全做不到的。

    由此,孝莊對順治的看法和態度也隨之發生變化,改而贊同康熙的做法了。

    事實上,在順治駕崩之時,康熙年僅八齡,其對父親的瞭解十分有限,而從其經歷來看,玄燁幼年時也沒有得到順治過多的關照。

    但是,對於順治“罪己詔”的來龍去脈,幼年的康熙很可能目睹了其祖母修改其父遺詔的情景;

    或者,即使他沒有親眼目睹,也極有可能從孝莊太后口中聽到過順治遺詔背後的故事,由此對其父的遭遇而感到不平吧!

    歷史上,皇帝命懸一線、即將駕崩之時未能自主表達遺願的案例可謂比比皆是,順治“罪己詔”或許只是其中一例。

    或許出於對父親的同情,或許有鑑於歷史的教訓,康熙晚年時即提前寫好自己的長篇遺詔,其中說了這樣一句話:

    “自昔帝王多以死為忌諱,每觀其遺詔,殊非帝王語氣,並非中心之所欲言,此皆昏瞀之際,覓文臣任意撰擬者。”

    從這個意義上說,康熙五十六年時他頒佈的這道長諭實際上就是康熙自己擬定的遺詔,也是其對自己一生功業的自我評價,而不願假手於人。

    以此而論,康熙或許是因為父親的遭遇而心有慼慼,由此才會在自己的遺詔中有所感嘆吧!

    此外值得一提的是,和父親順治一樣,康熙皇帝也自幼喜好漢學,其在尊孔崇儒、提倡滿漢一體等問題上高度一致,這恐怕是孝莊太后所不能深刻認識的。

    畢竟,孝莊太后的文化水平畢竟有限,而且也沒有得到良好的教育啊。

  • 2 # Zh上善若水W

    大家知道,清朝入關後的第一位皇帝是順治帝。

    對於這位皇帝,大家既熟悉,又陌生。熟悉的是,他和董鄂妃生死相依的感人愛情故事;陌生的是,他的消失又是那麼的神秘、莫測。

    其實,熟讀《清史稿》後,就會了解到順治帝是清史中最敢愛敢恨的一位皇帝,遠遠超過他的那些後世子孫。

    舉個最簡單的例子,順治帝曾經多次因為廢黜皇后的事情,不惜和自己的親生母親孝莊太后撕破臉,並最終實現了自己廢掉皇后的願望。

    言歸正傳,歷代皇帝死後,大多會有留有遺詔,把自己生前所做的事情做個簡單的總結,然後在安排一下自己的身後事兒。

    然而,像順治帝這樣,在遺詔中大篇幅的批評自己的罪過,而且前後多達十四個之多,真是亙古未有的事情。

    首先,順治帝在遺詔中表示,自己沒有遵循祖制,改變了太祖、太宗時期的一些法令,是自己的罪過之一。

    第二,順治帝對於自己的生母孝莊太后,表達了自己的歉意。順治帝對於含辛茹苦把自己拉扯大的母親,深表敬意,但為自己不能再服侍母親而感到歉意(今不幸子道不終,誠悃未遂,是朕之罪一也)。

    第三,順治帝對於自己當年沒有為自己的父皇服孝三年而深深自責,而且還因為自己的英年早逝而讓母親傷心,感到深深的自責(今永違膝下,反令聖母哀痛,是朕之罪一也)。

    第四,順治帝認為自己在照顧皇室宗親方面還不周到,疏遠了一些王公貝勒,也是自己的罪責之一(朕於諸王貝勒,友愛之道未周,是朕之罪一也)。

    第五,順治帝認為自己沒有吸取明朝滅亡的教訓,重用了文臣,尤其是漢人出身的文人,讓滿洲將領有所不滿,影響了整個團隊的團結,是自己的罪責之一(明季失國,多由偏用文臣。朕不以為戒,委任漢官,致滿臣無心任事,精力懈弛,是朕之罪一也)

    第六,順治帝認為自己年輕氣盛、心高氣傲,對於人才要求的過於嚴格,沒有做到人盡其才,是自己的罪責之一(朕夙性好高,於用人之際,務求其德與己侔,未能隨才器使)。

    第七,順治帝承認了自己在用人方面出現了一定的失誤,比如一個叫劉正宗的大臣,自己明知道他人品不行、不合適目前的官職,卻還任用了他很長時間,給國計民生帶來了巨大的損失,是自己的罪責之一(朕於廷臣,明知其不肖,不即罷斥,仍復優容姑息,是朕之罪一也)

    第八,順治表示,自己在位期間,國家尚未正式統一,戰爭花費了鉅額的錢財。但面對國庫告竭,自己宮中的用度不僅沒有絲毫減少,自己反而打起了官員們的主意,減少了他們的俸祿,深感對不起朝廷上下的官員們(國用浩繁,兵餉不足,而宮中之費,未嘗節省。及度支告匱,止議裁減俸祿,以贍軍餉,是朕之罪一也)。

    第九,順治帝在自己命人營建宮室等方面的鋪張浪費,深表歉意,認為也是自己的罪責之一(經營殿宇,務極精工,糜費甚多,乃不自省察,是朕之罪一也)。

    第十,對於自己的第三位皇后——也就是董鄂妃死後所被追封的端敬皇后,順治帝認為自己當初太過感情用事,以至於亂了宮廷的法度,也是自己的罪責之一(朕仰奉慈綸,不能以禮止情,諸事太過,是朕之罪一也)

    第十一,順治帝對於宮廷任用太監一事作了自我檢討——因為在清太祖努爾哈赤和清太宗皇太極時期,當時雖有後宮,但卻並沒有任用太監。

    而自己明知道明朝亡國的一半原因,在於任用太監,卻並沒有予以禁止(祖宗創業,未嘗任用中官。且明朝亡國,亦因委用宦寺。朕明知其弊,不以為戒,是朕之罪一也。)。

    第十二,順治帝對於自己時常沒有按要求上朝處理朝政,而是宅居深宮表示歉意(朕性耽閒靜,常圖安逸,燕處深宮,御朝絕少,是朕之罪一也)。

    第十三,順治帝對於自己心高氣傲、“自恃聰明,不能聽納”的行為表示歉意,認為也是自己的罪責之一(朕每自恃聰明,不能聽納,以致臣工緘默,不肯進言,是朕之罪一也)

    第十四,順治帝對於自己知錯不改,為此犯下的諸多過錯而深表歉意(朕既知有過,未能省改,且過端日積,愆戾愈多,是朕之罪一也。)

    縱觀順治帝在遺詔中給自己判定的十四個罪名,其實有很多是順治帝自己所不能夠左右的,比如太監的設定、朝廷財政的開支、必要的宮廷建設等等。

    而且,順治帝即位時,年僅六歲,很過事情他自己說了也不算,朝廷大權都在多爾袞等人手中,怪不得順治帝——順治帝六歲即位,在位十八年,駕崩時才二十四歲。

    再者,遺詔中的這些口吻,完全不像順治帝自己所說的話,反倒是其他人對於他生前過錯的清算——據後世專家推測,遺詔很有可能是孝莊太后命大臣所寫,算是對自己這個兒子的一種譴責。

    因為,根據很多野史記載,順治帝並沒有在二十四歲那年去世,而且因為董鄂妃的去世而傷心難過,看破了紅塵,出家當了和尚。

    對於這樣的兒皇帝,孝莊太后自然是感到無比的傷心和絕望,才會讓大臣們寫出這樣毫無情感的遺詔——這一點,在電視劇《康熙王朝》中,得到了完美的展現。

    縱觀歷代幾百位皇帝的遺詔,順治帝的遺詔是最具有個性的,把自己批判的最為徹底的。

    如此看來,順治帝所代表的皇權制度絕不能歌頌,而順治帝大權在握時的那種勇於解剖自己、勇於深刻自責的精神,豈但值得肯定,還該發揚光大呢。

  • 3 # 牛頌通鑑

    “罪己詔”是中國古代帝王在國家遭受重大天災地禍、朝廷出現大的問題,由皇帝本人自省自責、檢討過失過錯所釋出的一種口諭或文書,是天子對上天的“悚然兢懼”,認為自己的行為過錯觸怒神袛,有違天道的責任擔當。實為封建社會權力體制自我監督的一個少有的好傳統。

    歷朝皇帝中都有這種引咎自責的詔書,清朝有8位皇帝發過“罪己詔”,是歷朝比例最高的。清朝的順治皇帝確有過“罪己詔”,不是捏造的,是在去世後由朝廷公佈的。

    從內容上看,歷數他當政期間的十四項過錯,倒不像都是他臨終時所說的意思,有些可能是孝莊皇太后的意思,有些則是輔政大臣的意思。

    比如:“不能仰法太祖,漸習漢俗,更張淳樸舊制;未能優待宗皇諸王貝勒,以示展清;不能充分信任為大清國盡忠的滿洲諸臣,以致滿臣天心任事,漢臣掌了更多的事權;賞罰不嚴,吏治鬆懈,見賢不能舉,見不肖而不能退;國用浩繁,兵餉不足,盡宮中之費,浪費不節省;臨朝理政少,與大臣們接見稀疏,上下情誼否塞”等等。

    這些大都是保守的輔政大臣們提出的,有的是孝莊皇太后的意見。其目的是為玄燁的繼位,康熙一朝四大輔臣的確立,做好鋪墊,用了“罪己詔”這種形式,而且從頭至盡用了順治皇帝第一人稱作“罪己”敘述,也為康熙繼位、四大輔臣索尼、蘇克薩哈、遏必隆、鰲拜的特命,提供合法性保證。

    但“罪己詔”中,關於未能盡孝皇太后,未能順從孝莊文皇后圓滿自己的婚姻,以及在“追念賢淑”等事上不能“以禮止情,諸事太過,豈濫不經,是朕之罪”等自責像是順治臨終所言。

    順治皇帝是清朝第一位入關執政的皇帝,學習勤奮,開明有為,有儘快安定天下的抱負,算是一個有成有德之君。在說到自己的過錯時,言辭懇切,文語謙恭,表現出他的至真性情。其痴情真情的程度,很像他後來侄子輩的親戚納蘭性德。

    順治與孝莊文皇后的關係是不融洽的,源於順治六年(1651年)蒙古科爾沁部卓札克圖親王吳克善將女兒送至京師,準備與長大了的順治成婚,入承皇后之位,但年輕的皇帝予以反對。

    此事拖了一年,在孝莊文皇后的堅持下(她也是從蒙古科爾沁草原嫁給皇太極的),至順治八年才舉行了大婚禮。婚後第三年即順治十年的八月,皇帝終於發出對皇后不滿,說帝王婚事,本應按“自古帝王,必立後以資內助。

    然皆慎重遴選,使可母儀天下”,可自己身為帝王卻是在幼年時由睿王多爾袞“因親訂婚,未經選擇。自冊立之始,給予朕志意不協。”而且發出上諭,奏聞孝莊皇太后,將皇后降為靜妃,改居側室。

    事情發生後,宮庭震驚,社會譁然,特別是“因親定婚”一條理由,指向孝莊下嫁多爾袞的傳聞,儘管不違滿洲習俗,卻不為漢族朝野人士所接受。

    如同《紅樓夢》裡賈府的焦大所罵“扒灰的扒灰,養小叔子的養小叔子”,這就傷了孝莊皇太后的心。雖表面上沒做大的反應,但不到一年功夫,就又將她的侄孫女立為皇后,使得順治這個年輕的皇帝也無可奈何,這個廢后立後的折騰,讓母子之間產生了情感衝突,造成了內心的隔閡。

    到了順治十三年,為緩和矛盾,孝莊皇太后又張羅冊立嬪妃事,順治在眾多妃子中卻找不到一個情投意合的人。眾裡尋他千百度,卻無意中對一位滿籍軍人的夫人起了一種火熱愛戀。這位軍人,因此申訴他的夫人時,竟被他的天子打了一個極怪異的耳光。

    這位軍人於是因憤而死,或許竟是自殺而死。皇帝遂將這位軍人的末亡人收入宮中,封為貴妃(《湯若望傳》)。這個被順治瘋狂愛上的女人,就是內大臣鄂碩之女董鄂氏,民間傳說中錯將他與江南名妓董小宛混為一談了。

    其實董鄂氏原嫁給了皇太極第十一子,和碩襄親王博木博果爾,是順治同父異母的弟媳。董鄂氏的前任丈夫死後,順治立她為皇貴妃,實際上還取代了皇后的地位而“首襄內治”。董鄂氏的父親也因此被晉升為伯,死後賜祭立了紀念碑。

    順治對董鄂妃似有病態的寵愛,所生皇子未滿週歲就死了,卻追賜亡子為“和碩榮親王”,而且還寫了一篇《皇清和碩榮親王壙志》,說明他曾想把這個男孩立為皇太子。

    對後來繼立的皇后,在順治十五年正月,又以她對孝莊皇太后照顧不周為理由,進行處罰,“止存皇后之號,冊寶照舊,停其箋奏”。而且未經皇太后同意。

    而對董鄂氏無以復加的寵愛,到了順治十七年董鄂氏病故,表現到了極點,竟破格追封這個貴妃為皇后,加諡號為“孝獻莊和至德寬仁溫惠端敬皇后”。順治“罪己詔”中,所寫的不能“以禮止情,諸事太過,豈濫不經”等,就是指的這些過錯。由此看來順治是應當有這樣一篇“罪己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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