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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深圳周律師

    “小股東”控制公司的方法有很多種:比如大股東的投票權與分紅權分離(據說騰訊的最大股東MIH只有分紅權,沒有投票權),一致行動人協議,一票否決權,透過有限合夥控制,AB股(比如京東)等等。可以用一種或組合用,最終達到控制公司的目的。當然,對於商業教父級別的人物而言,比如任正非、馬雲等,有時候他們的存在就是一種控制。

    一般情況下,大股東之所以會讓渡自己的投票權,通常是因為看好創始團隊,自己只想純粹的進行財務投資。阿里巴巴的投資者孫正義投資阿里巴巴就是這樣。

  • 2 # 商業筆記—童老師

    騰訊、阿里、百度等等……創始人都不是大股東,但是在美國上市可以運用AB股,準確來說同股不同權,阿里的公司章程加了一個附加條件 馬雲股份百分之1可以擁有百分之八十的投票權,中國是不允許AB股的,這也是為什麼很多企業去國外上市,2018在香港已經可以使用AB股,如果想要上市的話還是港股比較不錯,近幾年港股非常火的。

  • 3 # 我是夢想實現家

    騰訊、阿里、百度,京東,創始人都不是大股東,都在美國上市。因為美國可以運用AB股,準確來說同股不同權,中國上海和深圳是不允許AB股的。這次中國將要成立科創板,也是有這方面的改革。

  • 4 # 古月卿

    這個問題實際上與最終控制人,實際控制人,第一大股東有關。首先我們要清楚這三者的區別,終極控制人是指在公司中擁有最終控制權且不被任何人所控制的股東,實際控制人是透過投資關係,協議或其他安排能夠實際控制公司的人,最大股東是在公司股票中佔比最大的人。對於騰訊而言,在04年公司上市的時候就與其最大股東南非MlH簽訂了一致行動協議約定。MlH完全信任馬化騰並放棄投票權只享受分紅。

    其實在國內除了騰訊之外還有很多公司的控制人也不是其最大股東,馬雲佔股阿里巴巴11.70%,柳傳志佔股聯想0.28%,劉強東佔股京東16.2%,他們佔股很少卻都牢牢控制著公司。他們有的與股東簽署特定協議有的創立獨特製度保證自己的控制權,前者以騰訊、聯想為例,後者以阿里巴巴為例。馬雲為了控制公司而創立了合夥人制度,其主要特點為:1.合夥人享有企業經營所得並對經營虧損共同承擔責任;2.合夥企業的普通合夥人有權參與企業經營管理,有限合夥人無權參與企業經營管理,投資人一般為有限合夥人;3.合夥人的組成規模可大可小。阿里巴巴共有36位合夥人其中大多數是馬雲帶出來的,馬雲本人更是永久合夥人。這就保證了在投票時永遠是阿里團隊永遠是馬雲說了算。

    在筆者看來在現在這個時代,公司的創始人不僅要有高超的經營管理能力,更要懂得股權,懂得股權的人則能永遠的控制公司,帶著公司越做越大。而不懂得股權的人呢?萬科遭“野蠻人”入侵,空空狐創始人股權從90%變成10%並喪失公司控制權。公司做大後創始人被架空的例子很多很多,因此對於每一個創業者來說了解股權知識同樣是必要的。

  • 5 # 縱橫之術

    因為上市之初就會有協議,合夥人制度和AB股,及使股比例很小,依然可以佔有公司大部分的投票權!哪怕擁有公司百分之百的股權,沒有大部分的投票權你就沒有話語權!

  • 6 # 登峰不造極

    這麼跟你說,投資人投資企業,主要看重老大能夠把企業做好,業績增長,股價上漲,除非投資人認為比創始人牛,如果這麼牛為啥不自己建立企業。這個一方面,一方面是Ab股否決投資人話語權,最後就是章程合同了。

  • 7 # 睿思天下

    馬化騰只持有騰訊8.6%的股權,並不是大股東,那麼為什麼馬化騰能夠控制騰訊呢。這是因為董事會成員的安排,以及馬化騰的創始人的威望、業績所確定的。

    馬化騰是騰訊第二大股東

    根據騰訊公司的年報顯示,截至2018年12月31日,騰訊創始人、CEO馬化騰持股為8.61%,為第二大股東;以騰訊當前市值4634億美元計算,馬化騰所持股權價值近400億美元。而第一大股東是南非的MIH公司,當年MIH公司是從盈科數碼和騰訊創世人團隊購入的股票,歷經很多年,目前仍然佔據騰訊公司大股東地位,股票比例為31.1%

    馬化騰控制了騰訊董事會

    從騰訊董事會人員情況來看,董事長是馬化騰,執行董事是劉熾平,兼任Quattroporte,非執行董事有Jacobus Petrus (Koos) Bekker ,Charles St Leger Searle,這兩位是MIH集團派來的董事,還有四個獨立非執行董事,李東生,TCL董事長,Iain Ferguson Bruce,畢馬威會計事務所合夥人, Ian Charles Stone,電訊專家,楊紹信,政協12屆委員,香港外管局諮詢委員會委員。

    大家可以看出來,在董事會中間,大股東MIH只有兩個成員,而且均為非執行董事。在這樣的董事會格局中,MIH可以享有建議權和知情權,但是實際上是沒有多少決策權的。

    從董事會人員安排來看,馬化騰雖然是持有8.6%的股權,但是還是在董事會中擁有著絕對的話語權,並且對於騰訊公司擁有著絕對的權威和決策權的。

    馬化騰控制騰訊對所有股東都有利

    騰訊公司,正是在馬化騰率領的團隊奮力拼搏之下,才取得了如此優秀的業績。大股東MIH公司可以說從騰訊公司市值的飛漲紅獲益匪淺,因此,從長期的合作角度和利益角度來看,MIH公司顯然對於馬化騰為首的騰訊管理層非常滿意。

    因此,從當前角度來說,騰訊公司依然在快速發展,這是非常需要馬化騰來謀劃好未來騰訊公司發展的大局的,因此,讓馬化騰擁有很強的控制力,肯定對於騰訊未來發展特別有好處,也有利於所有的股東。

    綜上所述,馬化騰能夠絕對控制騰訊,就是因為騰訊董事會人員的合理安排,MIH只有兩個董事會成員,話語權不大。而且馬化騰領導下的騰訊讓MIH獲得了鉅額的利潤。因此,馬化騰擁有控制權對於所有股東都是有利的。

    感謝閱讀!

  • 8 # 快龜科技

    我們拿個例子來說明白這個問題。

    創業期:

    小馬是一名廚師,想開一個飯店,於是集合了一群小夥伴開了一家騰訊飯店。因為經營不善,飯店想借一筆錢改重新裝修,做廣告,來改善飯店經營情況。找了很多城裡有錢人,人家都看不上騰訊飯店的小生意。

    後來一個叫MIH的南非哥們,因為喜歡吃中國菜,看好飯店的將來,決定入股。但是因為不經常在中國。又不懂廚藝,所以只保留分紅權,不做飯店的管理,可以說對小馬團隊非常信任了。

    後來飯店越來越大,就準備上市了。非洲哥們說,前面乾的不錯,咱們重打鼓,另開張,股份一人一半。但是投票權,和管理權還是你們的。

    上市後:

    雖然控股被稀釋,但是MIH與小馬原來的小夥伴,一直擁有40%以上的持股比例。所以仍然享有對公司最大的控制權。

    這個故事說明,非洲的哥們還是挺靠譜的。

  • 9 # 使用者848448062228196

    大多數科技企業的創始人都利用雙重股權結構,用以在持有股權較少的情況下保證自己的控制權。雙重股權結構(Dual-class share structure),也稱 AB 股權結構,這種架構將公司的股票劃分為低表決權股(A 股)和高表決權股(B股),其中 A 股是發行流通的,任何人(如普通股東、投資者)都能持有;而 B股則不對外發行,或者一經出售便自動轉為 A 股(但 A 股是無法轉為 B 股的),通常只由公司創始人或公司高層管理人員持有。

    一、背景

    人才和龐大的資金支援是騰訊這類科技公司發展的兩大要素。資金通常由各類風險基金或產業資本提供,而人才是科技公司發展不可或缺的巨大推力,在特定創始人的領導下不僅形成了特定的企業文化和價值觀,而且他們與公司緊密結合,是科技公司最為寶貴的無形資產。投資人深知這一點,通常也願意讓渡自己的投票權。在這樣的背景下雙重股權結構應運而生。

    2004 年,Google 公司的創始人拉里·佩奇、謝爾蓋·布林成功說服了 Google的股東和員工,以雙重股權結構上市,開創了網際網路公司設定雙重股權結構的先河。

    部分雙重股權結構公司及其 AB 股表決權比例

    注:阿里的合夥人制度的實質是,透過合夥人對董事的提名權的控制,達到控制公司的目的。

    二、騰訊的股權安排

    截至2018年12月31日,馬化騰持股8.61%,為第二大股東,騰訊最大股東依然為南非媒體和投資公司Naspers,持股為31.1%。

    騰訊沒有明確表示設定雙重股權結構,然而據報道:“南非 MIH 集團對於馬化騰給予充分信任,一開始就放棄了所持股份的投票權,因此馬化騰持有騰訊的股份比例雖然不高,但公司的具體經營管理主要還是由他和幾位聯合創始人來負責。”他們之間達成了怎樣的協議我們不得而知,但可以肯定:騰訊的股票實際上分為了有表決權和無表決權的兩種。可以認為馬化騰和MIH在小範圍內實施雙重股權結構。這是馬化騰能控制騰訊的根本原因。

  • 10 # 匯法風險預警

    大多數科技企業的創始人都利用雙重股權結構,用以在持有股權較少的情況下保證自己的控制權。雙重股權結構(Dual-class share structure),也稱 AB 股權結構,這種架構將公司的股票劃分為低表決權股(A 股)和高表決權股(B股),其中 A 股是發行流通的,任何人(如普通股東、投資者)都能持有;而 B股則不對外發行,或者一經出售便自動轉為 A 股(但 A 股是無法轉為 B 股的),通常只由公司創始人或公司高層管理人員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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