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使用者667364761280

    唐肅宗的改革

    1.賣官鬻(yù)爵

    對於當時的唐肅宗來說,即便他能想辦法把江南的稅收運到西北來,但這也需要一段時間。通常情況下,從徵收稅收到打包運送,再等順利到達目的地,怎麼說也要花個半年時間。在這半年時間裡,憑靈武的這點存量物資和錢財,根本就熬不過。所以這段時間,唐肅宗為了生產自救,就派當時的宰相裴冕,主持了一個古老而傳統的有效措施——賣官鬻爵。

    當時唐帝國的官,並不是只有三品二品這種正兒八經的職事官,還有好多品種的官:比如散官、勳官和爵位,這些官職都有一個共同點,那就是不怎麼管事,屬於一種榮譽官職。

    當然,這些官職雖然看上去不管事,但既然是官,也就意味著能夠享受國家公務員待遇,每年都能夠領到固定糧食和薪水,所以你現在花點錢買官,以後每個月都能得到一筆固定的工資,這樣用不了幾年就能收回成本,接下來就是純賺,因此也算是一筆非常划算的生意。

    但是呢,因為當時大唐連首都長安都弄丟了,連唐肅宗自己都蝸居在偏遠的寧夏,所以從當時的情形看,以後這帝國是姓唐還是姓燕,都還很難說。更何況,當時帝國正兒八經官員們的工資,都是拖欠著,就更不用說這些花錢買官的人,恐怕就更沒有工資發了。

    在這種背景下,市場的反響並不強烈,於是裴冕為了鼓勵大家積極踴躍買官,就只要公開立法強迫大家買官。總而言之,這個官你是買也得買、不買也得買,如果不買,你就等著吧!在政府的威逼利誘之下,那些有錢人只好乖乖掏了腰包。

    2.僧道度牒

    因為賣官鬻爵的主要物件是有錢人,加上政府可以出售的官職也有限,所以導致這筆收入的金額註定不會很大。在這種背景下,宰相裴冕又想出一條爭對普通百姓的搞錢法子,那就是僧道度牒。

    所謂僧道度牒,其實很簡單,就是當時民間有很多百姓,他們為了躲避國家的賦稅和徭役,紛紛剃度當出家人。客觀來說,百姓們的這種行為,對政府來說是不利的,因為大家都出家了,帝國找誰收稅呢?但因為當時以唐肅宗為首的新政府還處於起步階段,所以對此行為也無力阻止。

    在這種背景下,宰相裴冕就想出了一條計策,既然我們阻止不了百姓們的這個行為,那還不如順應這股潮流,鼓勵大家出家。但是,想要出家也是有條件的,那就是必須取得政府頒發的證書,這個證書就叫做“度牒”。

    換句話說,有了這個讀碟,你才能剃度,否則就不能剃度,如果你強行剃度,不僅寺廟不會收留,政府還要把你抓起來。至於這個“度牒”的獲取方式,很簡單,三千文一個,帝國明碼標價,也不貴,只要花錢就能購買。

    總的來說,宰相裴冕想出的“賣官鬻爵”和“僧道度牒”這兩個辦法,雖然上不上臺面,而且很容易讓政府遭到非議,但卻讓唐肅宗度過了眼前的財政危機,不過這種法子終究不可能長久維持,所以在宰相裴冕執行這兩個方案的同時,唐肅宗還派遣第五琦到江南搞錢。

    3.江淮庸調

    在唐肅宗剛繼位後不久,第五琦就主動向唐肅宗上奏道:“現在朝廷正急需用兵,但軍隊強大戰鬥力源自於充足的糧餉供給,而糧餉直接同賦稅掛鉤,賦又多出於江淮一帶,故倘若能授我一職,悉數將東南的錢財化作軍餉,立即支援函谷關、洛陽前線,只待陛下下令。”

    前面提到過,帝國目前唯一可靠的賦稅來源,就只有江南地區,但由於漕運的中斷,導致江南的賦稅和糧食都無法運送到西北。現在第五琦主動請纓,說能把這件事情幹好,唐肅宗自然大喜過望,於是他立馬任命第五琦為監察御史、江淮租庸使,讓他前去江南籌措軍需。

    來到江南的第五琦,很快就進行了兩項改革:一是鑑於帝國原先的漕運線已經中斷,於是他又開闢出“長江——漢江線”,也就是讓漕船從揚州出發,然後逆長江而上到達武昌,再由武昌沿著漢江而上到達漢中,最後再從漢中走陸路送往西北。

    這樣一來,帝國總算有了新的漕運線,問題是,這條漕運線的總長度,要比原先的漕運線長出整整一倍多,而且還包含一段崎嶇坎坷的陸路,其運送所花費的成本,已經超過糧食本身所帶來的價值,實屬得不償失。

    在這種背景下,第五琦又進行了第二項改革,那就是“以江淮租庸市輕貨”。其中,“租庸”是指唐帝國的稅收制度——租庸調,租即田租,每年要納粟二石。庸則是勞役,每年替政府服勞役二十日。至於“輕貨”,指的是絹帛,其實也就是錢,因為絹帛是唐帝國主要的貨幣之一。

    所以,第五琦的這項改革,實際上就是把江南百姓原本每年需要交納的田租(粟米二石)和勞役(免費為政府幹二十日的勞動)全部折算成錢,而且是最輕的錢——絹帛。然後第五琦再將這些絹帛,透過新漕運線運往西北。大家知道,絹帛輕柔且不易損耗,而且還便於運輸,所以其運輸所需要的成本,自然大大降低。

    最終,在第五琦的努力下,江南的這筆稅收,終於在半年後成功運到唐肅宗的手裡。而在這半年時間裡,唐肅宗的新政府,主要就靠裴冕的“賣官鬻爵”和“僧道度牒”這兩個法子搞錢度日。不過等到第五琦的錢運來後,唐肅宗立馬就下令停止了這兩項制度,並免去裴冕的宰相之職,以平息民怨。

    4.率貸

    有了第五琦從江南收來的這筆錢,唐肅宗很快開始組織郭子儀、李光弼等軍方大佬著手收復兩京。公元757年8月,在經過長達半年的艱苦作戰後,唐軍終於成功收復長安和洛陽。

    接下來,唐軍打算趁勢收復河東、河西、河南等失地,並且全國各地的軍隊也都熱情高漲,爭先恐後的鬧著要去打安慶緒,問題是,第五琦從江南收來的這筆錢,卻已經見底了。

    於是帝國很快又想到一個新的好辦法,唐肅宗任命監察御史康雲間為淮度支使,讓他到江淮一帶搞錢。康雲間來到江淮後,立馬就主持了一個大專案,叫做“率貸”。

    所謂率貸,簡單點說就是對富戶按其財產的比率強制舉債。當時,康雲間來到江淮地區後,就把江淮地區的有錢人都劃了個清單,然後他再以政府的名義找這些人借錢,總而言之,現在北方軍民正在流血犧牲,咱們這些身處在和平地帶的百姓,也要貢獻出自己的一份力量。

    再總而言之,國家也能體諒你們的不容易,所以不要你們無償捐款,只是找你們借錢,至於要借的錢也不多,也就你們名下所有財產的20%而已,等到將來打敗安史叛軍,國家會把借的這些錢,連本帶利還給你們。

    從某種意義上說,這個所謂的“率貸”,其實有點類似於我們現在所說的國債,只不過它不是自願購買,而且強制性購買,並且所謂的“連本帶利”歸還,也只是口頭上說說而已,所以它實際上變成為一種對富人的強制徵稅。

    不過,因為這筆稅主要是針對有錢人,而且名義上也是借,將來會連本帶利還的,所以江淮地區的廣大底層百姓,他們並不會因此有很大的反感,也不會因此弄得民怨沸騰。在這種背景下,康雲間的這項工作很快就順利完成,唐肅宗的錢袋子又再次鼓了起來。

    三、唐肅宗的兩項經濟改革

    公元758年正月,唐軍在收復長安和洛陽的基礎上,又將河東、河西和河南等失地也全部收復,唐玄宗也從四川重新回到長安,為慶祝這一盛事,唐肅宗特意把這一年的年號改為乾元,即天道伊始之意,寓意著大唐新的開始。

    對於唐肅宗而言,此時的唐帝國可謂是百廢待興,既要供養各路大軍和眾多吃財政飯的官員,還要修復和重建各種基礎設施;關鍵是,帝國政府還打算在關中再重新組建一支軍隊,作為自己的嫡系軍隊;但這一切,都需要錢,而且是大量的錢。那麼,又該去哪裡弄錢呢?

    之前裴冕的“賣官鬻爵”和“僧道度牒”,還是康雲間的“率貸”制度,顯然都無法再繼續使用。因為,這些都是上不了檯面的方法,而且還都是殺雞取卵的做法。

    最簡單而言,賣官鬻爵雖然能讓帝國在短時間獲得大筆收入,但它卻缺乏可持續性。更重要的是,大家願意買官,絕不是為了一個空頭銜,而是衝著背後的高額薪水、不用交稅,以及如果獲得實際職務,還可以利用手中權力獲取更多的好處,所以這筆收入,本質就是寅吃卯糧。

    至於“僧道度牒”和“率貸”,說句不好聽點,就是對統治轄區的百姓們進行合法搶奪,它們一個是搜刮廣大平民百姓的財富,一個是搶奪有錢商人和地主的財產。這種玩法,偶爾搞個一二次還好,要是一而再、再而三地玩,必然會導致百姓們相繼破產,結果就是自己把自己的命根子給斷了。

    至於第五琦的“以江淮租庸市輕貨”制度,雖然明顯要優於上面三個,問題是,這項制度也不過是對帝國徵稅的微調,隨著戰爭的不斷持續,大量的耕地荒廢和人口銳減,加上地方軍方大佬的截留,憑第五琦的這點稅收,顯然也無力解決帝國的龐大需求。

    因此,帝國政府也知道,上面這些法子都只能是臨時方案、是不可持續的,帝國必須建立起新的、可持續的固定收入模式。因此,尋求可持續發展之道,就是帝國政府經濟領域團隊的頭號任務,而此時的帝國政府,在經過仔細的尋找和實踐,最終摸索出兩條可行的道路。

    1.諸道重稅商賈以充軍,凡千錢以上者有稅

    所謂的“諸道重稅商賈以充軍,凡千錢以上者有稅”,簡單點解釋就是在各大道路上對來往的商人徵收重稅,以補充軍需;同時商人交易物品的金額只要超過千錢,一律都要交稅。再通俗點說,就是專門爭對商人徵收的過路費和商品交易稅。

    雖然,這個稅是被唐肅宗整出來的,但要真說起來,它和唐玄宗還有點淵源:當時唐玄宗在跑到四川后,剛開始吃著天府之國的存量物資,還可以勉強度日,可沒幾個月,唐玄宗也遇到了唐肅宗的問題——沒錢了。該怎麼辦呢?

    唐玄宗的團隊很快因地制宜採取了一個措施——收過路費。當時的四川是麻的主要產地,但卻相對缺鹽,所以商人們就會把四川產的麻,透過長江運到江南去換鹽,這個貿易在當時非常發達。於是乎,唐玄宗就派人在三峽一線的各個主要路口,設立關卡,對來往商人收過路費貼補家用。

    後來唐玄宗回到長安後,唐肅宗立即命人對唐玄宗在四川的收錢經驗,進行了細緻的調研,然後在此基礎上做了新的改革:那就是不僅要對商人收取過路費,還要對商人交易的物品進行徵稅,總而言之,只要物品的交易金額達到千錢,就要徵收交易稅。

    不過,在具體實踐的過程中,帝國政府很快就發現了問題:一方面政府派人去各地設卡,這需要很大的人力成本和管理成本,更重要的是,它所需要花費的監控成本太高,而且也很難監控。

    最簡單而言,一個關卡,究竟有多少商人從這裡過,這是不可量化的東西;同樣,在一個市場上,商人們的交易額究竟是多少,以當時的資訊水平下,中央顯然也很難獲取準確資訊。在這種背景下,很容易造成商人給收稅的一點好處,大家一起糊弄中央,最後大錢進個人腰包,小錢上報國家。

    另一方面,當時貿易發達最發達的地區和重要的道路交通要衝,大都集中在黃淮、江淮、江南和河東等地區。這些地方,卻又大都處在地方節度使的控制之下,帝國如果派人去它們的地盤收這種過路費和商品交易稅,很難得到他們的全力配合,甚至還會讓某些商人透過和軍頭合作,然後打著軍需物資的旗號,堂而皇之地不納稅,最後只是白白便宜這些軍頭。

    在這種背景下,帝國政府就逐步轉變了新思路,把由中央政府直接徵收的過路費和商品交易稅,轉變為由地方節度使直接徵收。不過,地方節度使想要合法徵收這兩個稅,必須每年向中央政府交納定額的稅收。這也就相當於地方節度使出錢找中央購買徵收過路費和商品交易稅的許可證,然後他們才可以名正言順在自己轄區徵收這兩種稅,用以填補自己的財政。

    這樣一番改革後,帝國政府每年都可以從地方收取一大筆固定的稅收,而且還不需要花費太多的成本,可謂一箭雙鵰。當然,這個過程也不是一蹴而就,因為中央肯定是希望地方每年所交的定額稅越高越好,而地方則希望越低越好,所以中間雙方免不了各種鬥爭,甚至還出現過兵戎相見的慘烈的博弈,但最終雙發還是逐漸博弈出一個大家都能接受的界限。

    2.第五琦的榷鹽法

    在魏晉之後的數百年裡,食鹽大都是由民間私人經營,但在安史之亂後,為彌補地方財政,平原太守顏真卿最先在河北東部衡水、滄州一帶將食鹽納入官營。後來第五琦借鑑顏真卿的方案,向唐肅宗提出了以國家名義接管和推行食鹽改革的辦法,即榷鹽法。套用我們現在的話來說,就是食鹽專賣制度。

    從某種意義上說,第五琦的食鹽專賣和顏真卿的做法是一脈相承的,簡單說,就是“民產、官收、官運、官銷”。首先,政府在產鹽的地區,收編原有以產鹽為業的民戶,同時再就近劃分一批新民戶,免除他們的租庸調等常規稅收,讓他們專門從事產鹽工作,這批人統一叫做“亭戶”。

    接著,政府在產鹽的地方,再專門設立直屬中央的鹽監,專門負責收購“亭戶”們所生產的食鹽,然後再統一運輸到全國各地進行銷售。其中,鹽監收購食鹽的價格和銷售食鹽的價格,統一都由中央政府指定,不允許擅自調價;同時,這些“亭戶”們也只能把所生產的食鹽賣給政府的鹽監,不能賣給其他個人。

    套用我們現在的話來說,這個鹽監,就相當於是一家直屬於中央管轄的超大型國企,它一方面按照官方指定的價格統一收購“亭戶”們所生產的食鹽;另一方面再按照官方指定的價格將食鹽賣到全國各地,其中所賺取的利潤,全部上交國庫。

    因為,食鹽是民眾絕不可少的必需品,所以第五琦食鹽專賣制度的創立,為帝國帶來了舉足輕重的大筆稅收。據統計,食鹽專賣僅僅推行了1年,便為帝國增加了40萬貫的財政收入,對於緩解財政危機起了很大作用。從某種意義上說,第五琦的食鹽改革,堪稱是唐帝國接下來一百多年來的根基所在。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轉身永不回頭的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