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張8991

    點贊,如果有更好的方案,可以改革,就算沒有很好的方案,國家也應該立法,還群眾一個公正廉明,和諧的小區環境,現在有些物業公司就是沒有監督制約機制,像霸王條款,不經業主同意任意增加更改條目,捆綁式收費,越權式管理,收費沒有透明度,不以服務為目的,以想方設法多收費為主,如果一個小區,(1)水有供水公司直管包括二次供壓這樣有利於業主監督透明,(2)電力移交電業局,有利於公正性和方便查詢。(3)電梯移交品牌管理的電梯維護公司,不應該是個別物業公司私自給業主啟停電梯造成業主不便。(4)至於供暖,燃氣,有相關企業負責。(5)消防工程,則有消防部門定期管理檢查。小區監控管理,秩序維護,安保,衛生,和居委會上傳下達有關內容由物業管理處管理,以及公示,這樣不但物業在小區人員可以減負治理比較順手物業按平方收費,至於車位按天按次收取全月不超過30元,全自動化,辦卡式收費,如果停的次數少天數少費用降低,(因為好多小區車位不夠,保安門衛也很辛苦,看管車輛,秩序維護,保護小區財產安全,所以這些費用歸物業公司也是情有可原,對沒車的業主也是公平的),說到這雖然有好多沒實現,但是如何另小區更加和諧,文明,秩序,降低了費用,而且公正透明,沒有壓抑感,是所有業主共同的心聲!

  • 2 # 函40

    我認為我這個地方,就是沒有物業的典型地方,我所在是一個四線城市的開發區,轄區內因為拆遷修了很多安置房,現在安置房最大的問題就是物業問題,剛開始安置房是有政府啟動資金過度的,現在五年了,過渡金用完了,老百姓大部分都不願意交物業費,甚至是2角/平米都沒人交。

    現在物業因為收不到物業費已經基本撤走,安置房無物業的問題開始逐步凸顯。總結了下,大家來看看這些問題,還願不願意要物業。

    第一,垃圾沒人清理,長期小區髒亂差。

    第二,小區公共設施無人管,路燈,監控全成廢鐵。

    第三,小區無保安值守,盜竊猖獗,警察來了因為沒監控和線索,基本就是登記了事,破案几率幾乎為0

    第四,小區停車位無人管理,發展成後來,就成了先到先得,誰先佔到就是誰的,老實的人基本沒有車位可用。

    第五,小區亂停亂放堵塞消防通道,有一個老婆婆家裡面發火災,消防車進不去,後來好不容易火滅了,老婆婆重傷。

    第六,小區綠化,基本已經成荒地,甚至被有些老百姓推掉改成車位。

    第七,本地人賠償的房子現在本地人自己都不願意住了,拿來租給租客,自己去住商品房,導致小區人員混雜,都成了某些違法人員的溫床了,老百姓俗稱的賊窩子。

    暫時只想到這麼多。

    那些還在試問小區可不可以不要物業的人,來看看這些不要物業的小區現在的樣子!不要覺得華人素質高了,可以搞什麼自治了,買得起房不代表素質就高,小學文化的有錢人多了去了!

    地點我就不爆了。

    關於大家反映的黑物業,我認為是存在的,但不嚴重,為啥?因為開個物業公司沒啥門檻,工商局註冊就能成立,我認為解決黑物業,只要加大政府監管,加大准入難度,分級管理,我認為是很好治理的,只不過很多地方壓根就不管。

    另外我認為比黑物業更嚴重的問題是交房之後到業委會成立之前,開發商委託的物業公司存在問題更大,為啥?很多物業公司說白了就是開發商自己旗下的或者是熟人的公司,表面上是為業主服務,實際上是開發商的代言人,而且基本已成行業慣例,這樣的物業肯定偏向開發商,而不是從業主的集體利益出發。我認為zf部門是有必要整治這種開發商物業的裙帶關係的,畢竟業主更需要一個能代表業主利益的物業,而不是繼續被開發商吸血。

  • 3 # 使用者66725737851

    必須取締黑社會惡勢力,違反國務院建設部工商局:禁止搭車銷售,物權法,安全生產法,電力法,居民法的,交易慣例的,亂像的,實則是開發商的售後服務=沒有任何專業資質的前期物業管理。其停水停電,設杆不讓業主進小區,甚至辱罵毆打業主,重複亂收費。

    偷稅漏稅,擷取瓜分違法出售國家人防(車位)維修費,水電氣暖等各服務單位公款(企業虧損,業主暖氣不熱,公攤費),業主70年產權各項維修費,其超出當地一般民眾經濟收入所能承受的水平 。

    設施出了問題(不排除惡意破壞的可能性)又不動用物業費,讓業主另行集資。

    開發商把購房款中的介面費交各服務單位,各項服務費業主直接交到全市各服務單位賬戶,欠費自動停止服務。

    既然三供一業市場經濟改革,物業推向市場雙向選擇。

    開發商提供入住率,既成立業委會前,開發商承擔物業費,業委會執行業主大會決定:是自管,或聘用物業公司。網上有相當多的,艱苦奮鬥業主自管還分紅的成功案例。

    拒絕做利益鏈的終身房奴,供養利益鏈的七大姑八大姨。

  • 4 # 使用者6003192308839

    經濟社會講的是現實。物業收費要合適。服務也是收費的,沒人義務幹。要經過業主大會同意,傷確。不能單方說了算!

  • 5 # 思念63983222

    現在小區根本不需要物業,只要一個清潔工就可以,物業只收費,又不做什麼,現在物業費又高,農村小區物業根本沒管事,而且物業費又高,特別農村小區,建議起銷物業費或者不需要物業。

  • 6 # 快樂人生40783

    物業早就應該取締,否則民無安日!那些口口聲聲說物業不能取締的各種理由都是絞辯。小區自治充分發揮身體健康的退休人員來管理小區都比物業強!

  • 7 # 使用者414126066476

    業主是孫子,物業是老爺,物業始終擺不正自身位置,總想高高在上,別忘了你只是業主聘的一個官家而已,你是為業主服務的,只不過是一個保姆身份,不要把自己當主人。

  • 8 # 一個巴掌拍不響962

    把付給物業公司的錢反補給社群有社群組織、招聘、管理人員!沒毛病吧?我們的老舊小區根本就沒有物業費,垃圾費現在已經被囊括進水費裡了。實際上也沒有多少事物管理(環境、衛生保潔、照明、電梯維護、車輛車位管理、安保),一個管理員(代財會)日常就是環境衛生、安保。

  • 9 # 天長地久

    強烈呼籲政府取消物業公司,這些人十惡不赦,罪大惡極,給社會製造矛盾,只講利益,不給服務,變著戲法地收刮老百姓的血汗錢,名目繁多,有的人說,離開了物業不行,那是沒斷奶的人,是極小部分,

    或者是物業人員,或者是有利益關係的人,現在不也還有很多小區沒有物業,人家不過了嗎?可以自治,或街道社群管呀。

  • 10 # 古月明珠1

    自己掏錢買的房子讓物業公司強行亂收費亂攤派費用,不交超出收費標準以外的費用,就斷水斷電,讓業主無法生活,這樣的物業還是取消了好。物業公司出現與房地產開發商利益相關,很多物業公司的背後與政府部門相關管理領導撐腰和利益關係。沒有物業行業他們的灰色收入就斷了,所以現在取消物業較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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