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筆不意馳

    兩個大前提,目的是宣傳。

    第一個是這兩個飛機都是美國的智慧財產權,美國會以“美國最偉大”為目的,在國內大肆宣揚,以提高美國國民的自豪感。這樣在美國之外就不是那麼知名,因為這樣容易被指責為民族主義。

    第二個是這兩個都不是美國的智慧財產權,美國會在全世界大肆宣揚,標榜自己是全世界的中心,大國際主義精神的具體產物。

  • 2 # 梅迪68933759

    武器,不同一般商用方品。在冷戰時期美俄互盜對方軍事科技和策劃對方架機判變,但進入新材料新工藝之後,俄華人徹底不行了,關鍵的東西不會,送給你一件產品都沒用。第二世界各國對軍事武器都有偷盜山寨這種行為已是潛規則,而且高效能武器也沒那個國家會山寨那是自拿命拿錢騙自己去送死,更不會有第三國買。產品不同你要賣到世界各地,而且功能差點無所謂只要有價格優勢總有人會買所以各國都會講智慧財產權,武器發明之初很多種不可能也不會隨便賣買也沒想過要賣,而且也沒有一個國家靠賣武器來維持經濟。所以武器講的是保密性大於一切,產品講智慧財產權大於一切。

  • 3 # 英雄光

    軍事武器當然是有專利,也就是受產權法的保護。比如日本的F-2,F-15j,F-35a等都是由洛克希德,麥道等公司授權交給日本的三菱重工,IHI這樣的企業進行生產的。

    根據協議的內容,日本可以得到,成品的飛機,也可以得到自主生產的權利和生產線。

    所以這也是為什麼上世紀中國要引進蘇27sk的原因之一,因為我們當時的技術造不出蘇27,所以只好引進。

    只有引進以後,我們才可以獲得圖紙,飛機成品,發動機等重要的成品部件。一一拆解之後,才能逆向研究製作工藝等細節內容,從而增強國防工業,增強國防實力。

    但是智慧財產權並不是這個概念,打個比方,俄羅斯不想讓我們仿製蘇27,他害怕我們侵犯智慧財產權。

    那麼,他首先需要將蘇27的完整資料,明明白白的交到中國的智慧財產權庫裡。

    這樣的確可以防止中國仿製蘇27,但是蘇27作為高技術含量的飛機不可能將自身的資訊明明白白的交給中國,這是不可能的。

    所以再製造J11,J16,J15等飛機,我們根本不會侵犯智慧財產權。

    這在某種程度上就是山寨,但是並不受智慧財產權法的保護。

    而題主所問的,F-22和F-35只要製造出來,這樣先進尖端的武器,將智慧財產權留到其他國家備份是極其愚蠢的。

    這樣等於把自身的武器完完全全透露給了其他國家。

    那麼這樣做的話,即使有智慧財產權的保護也是徒勞無功。

  • 4 # 狼煙火燎

    那是因為我們生活在中國,對美國的媒體根本不瞭解,也沒有看過美國的媒體怎麼去宣傳的,我們能夠了解的只是自己的媒體,天天宣傳自主研發,宣傳智慧財產權,其實西方對智慧財產權的保護意識遠強於中國,甚至美國每次觀點多次表達出:殲20就是抄襲F22(雖然兩者外形、氣動完全不同,但美國媒體就是這麼說的)

    在國內轉述的西方媒體觀點中,特別是在殲20還剛剛在試飛階段的時候,美國、日本、歐洲對中國的殲20研發大致有以下幾種觀點交織著(其實還包括我們的臺灣地區):

    1、殲20是一個有著隱身外殼,但沒有內在的偽隱身戰機。

    2、殲20的技術是間諜偷取了F22的技術,否者中國沒有能力研發,這種觀點特別是美國媒體隔三差五就會說一遍,認為中國偷了美國技術,雖然兩款戰機看上去完全不一樣!

    3、殲20即使是隱身戰機,其效能也非常一般,比如發動機還是AL-31(試飛時期),沒有超機動能力,沒有超音速巡航能力等等

    但我們從側面也能看出美國對F22、F35的智慧財產權保護是很注重的,美國更是異常強調科技優勢,甚至美國把科技發展作為了美國的立身之本,比如現在他的F22也不出口,不就是怕洩密了,只是出口低配版的F35,而且出口的F35給盟國是有很多很多限制的,甚至還有監控手段。

    這些年不知道華人有沒有感覺到,美國開始對中國的態度發生了根本性的變化,比如美國的總統不再指責中國的民主問題了,美國總統不再說專政問題了,美國對中國的態度開始從一些虛妄向實際制裁轉變,比如經濟制裁,比如科技制裁等等,美國從哪個異常無比自信的國家,變成開始懷疑自己的科技優勢還能保持多久,甚至很多美國的華裔被美國懷疑是經濟間諜,或者技術間諜等等,這就是變化。

    以前我們的科技不發達,美國覺得領先我們50年科技,甚至對“中國摸著美國過河”非常高興,將中國當成美國的“學生”,也非常寬容。但是近些年這種寬容沒有了,取而代之的認為中國是最大的威脅,而且對中國出現的很多高科技,美華人的第一反應不是中國科技水平的提高,而是我們的科技怎麼又被中國偷去了,這就是美國,這樣的美國你敢說他就不強調智慧財產權?

  • 5 # 一葉楓流

    美國的F22和F35本身只有一個外形算是專利,其餘的主要都是成品部件,產品本身就是受法律保護的。如果設計飛機過程中發明了新東西,自然而然要申請專利。而飛機控制軟體本身就是帶有智慧財產權的。

    所以,美國飛機安裝美國部件,肯定都是美國的智慧財產權。只有採用了別人的東西,為了不讓別人抓住把柄,才說這都是我自己研究的,不是從你那裡來的,是我的智慧財產權。

    比如飛機外形,如何計算反射率,如何確定幾何尺寸和角度。這個你說別人抄襲就無憑無據了。你算1+2=3,我算也不可能等於4啊!

    其實美國有點太操心了,有權利質疑的是俄羅斯人。不過中俄很可能是有交易。別人的東西附帶產權的,買來就是我的。微軟的DOS程式也不是比爾蓋茨編寫的,也是他買的。誰能智慧財產權說不是微軟的?

    中國靠自己獨立研究能設計出殲20確實有難度。名不見經傳的長跑運動員成績迅速提高,肯定不是吃了中華鱉精。可憐王八們為此遭受塗炭。不過戰鬥機都是保密的,我用沒用你的技術我也不會告訴你。你的重要地方都是保密的。你嚴格保密的東西我怎麼可能知道呢?你說我用間諜搞的情報。你的間諜水平也是首屈一指的,怎麼搞不走我的秘密?別說你不搞諜報活動。說這種話的人自己都不信。

  • 6 # 紅龍軍團長

    從法律角度看,軍品也是有智慧財產權的。對軍品智慧財產權的保護,不侷限於經濟領域,涉及到軍事、政治等更高層面,反應了國與國之間的合作關係。

    美國F-22、F-35隱形戰機也不是普通的商品。F-22是非賣品,美國對其智慧財產權的保護已經做到了最高級別。4月9日,日本自衛隊F-35墜機後,美國第一時間全力投入打撈工作,生怕有殘骸流入他國手中。軍品的智慧財產權保護從來都不需要宣傳,必須按照最高級別加以保護。

    各國情報機構對軍事裝備研發領域的情報竊取工作一刻都沒有停止,對本國軍事裝備的技術保密工作也是一刻沒有鬆懈。這就導致軍品的智慧財產權無法透過正常渠道保護,也無法查證是否侵犯了智慧財產權。宣傳所謂的軍品智慧財產權,如同對牛彈琴,毫無意義。

    F-35戰機的研發,最初有九個國家加人。他們除了出錢,提出戰技要求,提供部分零碎裝置,對戰機的技術設計與製造,基本沒有涉及。日本所謂的總裝線,也侷限於結構組裝與測試。美國全程監控盟友使用F-35戰機的情況,也有多種手段對付那些不履行保密協議的盟國。各國也不敢造次,努力把F-35的保密工作做到最好。最近,土耳其也向美國承諾,將採用技術手段絕對保證F-35不被洩密,即使他們已經擁有了S-400防空導彈。

    軍品的智慧財產權保護,靠的是國家信任度。關係不好,看一眼都不給。關係夠鐵,說啥都行。南韓也要造五代機,不出意料的話,就如同當年T-50教練機80%的技術與裝置來自於F-16一樣,多半技術也是將來自F-35。掛著羊皮買狗肉,南韓絕不敢複製美國技術,大部分錢還得讓美國公司賺走。

    上世紀“東芝事件”,美國懷疑東芝公司向蘇聯出口了製造潛艇的數字機床裝置,差點沒把東芝公司整死,並以此為藉口向對日鋼鐵、汽車、半導體產業加徵關稅,何況這個數字機床還是日本自己的智慧財產權。又比如,我們的側衛系列戰機,自用可以,出口也是不可以的,這是國家與國家之間的承諾。所以說,軍工產品的智慧財產權保護,是國家層面的交易,不能簡單地以保護民品智慧財產權的概念去解讀,當然也就不要去宣傳了。

  • 7 # 張長老的360

    謝謝邀請。什麼叫牛逼,美國就叫牛逼。世界上所以智慧財產權都是美國的。你服嗎不服看看中國。你們所謂的自主智慧財產權不都是偷偷偷我的嗎。華為沒偷是因為華為有錢,買的也是我們的,除了花一點錢外和偷差不多。所以我川開襠普的就要管。給錢也不行。不買給你。為什麼美國這麼牛逼。在美國的英語裡就沒有自主智慧財產權這個詞。因為開襠褲涼快。不長癬。所以牛逼,所以沒有自主智慧財產權。

  • 8 # 航空視界

    美國的科技實力還是相當強悍的,世界上第1款第5代戰鬥機就是由美國洛克希德馬丁公司研製,這就是目前還在服役的F-22A猛禽戰鬥機。第2款第5代戰鬥機也是洛克希德馬丁公司研製,如今正在進行大批次的生產,這就是著名的JSF聯合攻擊機。JSF聯合攻擊機總共有三個不同的型號。包括常規起降的F-35A,具備短距/垂直起降功能的F-35B,還有有海軍航空母艦使用的F-35C。

    世界上第5代戰鬥機的研製標準就是由洛克希德馬丁公司的F-22A猛禽戰鬥機所建立的,隱身能力,超音速巡航能力,超視距打擊能力和超強的機動能力是第5代戰鬥機的基本特徵。美國後來研製的F-35A閃電II戰鬥機和F-22A猛禽戰鬥機是有一定關聯性的。洛克希德馬丁公司就是在F-22A研製的經驗基礎上,進行了F-35A閃電II戰鬥機的研製。

    美國根本就不需要宣傳F-22A或者F-35戰鬥機的自主智慧財產權,因為其中絕大部分都是美國自己原創的,其他國家是在這些戰鬥機誕生之後來進行研製。F-35與F-22A有很大的不同,JSF聯合攻擊機在研製之初就是一款面向全世界的機型,有多個國家參與了這款戰鬥機的研製工作,其中英國的比重特別高,總共佔到了價值的30%以上。

    不管有別的國家的參與,F-35閃電II戰鬥機還是美國洛克希德馬丁公司總承包來進行研製,包括諾斯羅普格魯曼公司也在進行這款戰鬥機機身的建造,而發動機則來自普惠公司。美國不宣傳F-22A和F-35戰鬥機的自主智慧財產權。其實別人也無法照搬這些科技,戰鬥機的研製是一個相當複雜的過程,特別是第5代戰鬥機。目前世界上具備第5代戰鬥機研製能力的國家並不是很多,除了美國之外就是中國和俄羅斯,其中俄羅斯至今還沒有實現第5代戰鬥機的裝備。

    如今中國空軍已經進行了第5代戰鬥機的裝備,這就是殲-20戰鬥機,殲-20戰鬥機具備這5大戰鬥機的基本特性,這就是同樣擁有隱身能力,超音速巡航能力,超視距打擊能力和超強的機動能力。如今殲2-0戰鬥機在空軍作戰部佇列裝成為了空軍的一款拳頭裝備。

  • 9 # 電影狂人

    F22和F35這兩款機型都很相似,如果僅從外觀上來看,F22戰鬥機和F35戰鬥機雖然因動力引擎一個是單發一個是雙發而辨識度很明顯,但乍看之下卻十分相似,有著近乎相同的氣動佈局和外表塗層。為什麼F22和F35看起來如此相似?主要有以下2個原因:

    1,一母同胞當然相似 F22戰鬥機和F35戰鬥機都是出自洛克希德·馬丁航空公司。具體說來,F22戰鬥機是由洛克希德·馬丁航空公司和波音防務聯合生產,但設計開發者由洛克希德·馬丁航空公司旗下臭鼬工廠工作室操刀主持。而F35戰鬥機也是臭鼬工廠設計開發,更是由洛克西德·馬丁航空公司一手操作。既然設計研發都出自臭鼬工廠,那麼F22和F35戰鬥機同為美國第五代隱身戰鬥機,其在外觀、隱身性及氣動佈局、航電裝置等各個方面都會有借鑑傳承可能,不足為奇。

    馬丁航空公司高階開發專案的官場認可綽號,位於美國加州棕櫚谷,這裡研製出了不少美軍赫赫有名軍用飛機,比如U2高空偵察機、SR-71黑鳥偵察機、F-117夜鷹戰鬥機以及長相酷似的F22和F35隱身戰鬥機。

    2,同為隱形戰鬥機,為降低雷達反射面積考慮而採取相似外觀

    F22和F35同為隱身戰鬥機,那麼注重設計低雷達反射面積外觀則是重中之重,因此,二者採用極其相似氣動佈局、雷達吸波材料也在情理之中。畢竟,如下圖所示,大三角反射面積和不規則多邊形反射面積天差地別。既然F22和F35都採用相似外觀佈局設計,想必這已經是目前臭鼬工廠能夠給出的“最佳低能見度雷達反射面積版”隱身戰鬥機外觀了。

    值得注意的是,儘管F35和F22外觀相似,儘管F35當下流言蜚語滿天飛而呼籲F22升級再生產的呼聲很高,但F35還是有著光明前景,而F22已經預約好日落西山旅程。目前,F22戰鬥機使用壽命已經接近上限,它在外形空氣動力學設計上並不落後世界上任意戰鬥機,但其航電系統是1990年代老舊技術,難以實現修改軟體改寫程式碼升級裝備的可能。

    再者,由於美國空軍是F22戰鬥機唯一的運營商,且美國禁止出口F22,導致其生產線早已消失,更新升級已經無望。美國空軍一共訂購了8架測試機和187架量產型戰鬥機。但由於後勤維修養護成本高昂及近期自然災害造成人為損失巨大,F22出勤率大打折扣。

  • 10 # 浴火

    這完全屬於角度不同的觀點,造成的說法不同。

    國內媒體對中國產產品進行報道時,往往是從一種我們正在追趕別人,從這個的角度來說,所以我們會強調我們是自己做到的,這是一種成就。更重要的,許多人對中國的成就是說三道四的,對於他們來說貶低中國是一種榮耀,許多人就習慣了從反駁的角度來證明我們取得了什麼成就。

    對於美華人來說,它講究的不是自己做到了什麼,而在於正在幹什麼,美國是保持領先,而不是追趕,沒有必要強調自己的產品到底是不是自主智慧財產權,因為它是最好的,美華人自信一點,別人可能懷疑是不是最好的,而不是是不是美華人造的,這是一種不同的心態造成的不同的報道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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