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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歷史研習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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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薩沙
這主要還是思想的問題。
在中世紀之前,也就是西羅馬帝國崩潰之前,基督教並不在歐洲佔有統治地位,各種宗教盛行,思想也相對自由一些。
羅馬對於思想雖然管制,但並不誇張,有一定程度的言論自由。
即便是獨裁時期,比如可怕的皇帝蘇拉、凱撒、尼祿時期,仍然敢有人跳出來說話,對知識分子相對寬容。
進入中世紀,基督教佔據主流,聖經也基本成為歐洲一切的文化中心。
任何違背聖經的行為會被當做異端,比如隨意燒死了數萬名所謂巫女,處死了很多科學家。
這尚且其次,關鍵在於神父們幾乎壟斷了人民的思想。
當時老百姓基本都是文盲,一切知識的掌握者都是神父,等於基督教統治了人民的所有思想。
所以,中世紀的黑暗其實說的是老百姓的思想,一片空白,只有唯一的聖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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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紅雨說歷史
在中世紀的歐洲,是一個在教會統治下的歐洲。羅馬帝國統治末期,羅馬皇帝為了從精神上控制人民,鞏固通統治,開始大力宣傳基督教。基督教因此發展的很快,傳遍了羅馬全境。西羅馬帝國滅亡以後,進入了中世紀。中世紀的歐洲,各個王國之間,內部混亂,征戰不休,社會混亂。但是由於受羅馬帝國的影響,歐洲很多人民都信奉基督教。基督教就成為各個王國維護統治,人民統一的一個手段。我們所知道的法蘭克王國國王矮子丕平,就是在教會的支援下,當上了法蘭克國王。後來“丕平獻土”,將倫巴德王國的領土獻給了教皇,從此以後,教皇凌駕於皇權之上。丕平的兒子更是得到了教皇加冕,並且以此為榮。從此歐洲皇帝就成為了教皇的保護者。
在教皇的支配下,歐洲人絕大多數人都不認識字,甚至國王和貴族都不會寫自己的名字。認識字的都是哪些人呢?他們大多都是傳教士,他們以《聖經》為最高真理,傳播與基督教有關的各種知識,包括文學,數學,哲學,都是為神學教會服務。中世紀的歐洲幾乎每個人從一出生開始,都受到了教會的控制,如果你要詆譭了教會,那麼你將會寸步難行。
中世紀的歐洲,最宏偉的建築就是教會的教堂。教會為了聚斂錢財,到處兜售贖罪券,說只有購買了贖罪券的人死後才能進天堂,懺悔才能得到贖罪。教會的教皇和教士們則靠這些聚斂的錢財過著奢靡的生活。所以說歐洲的中世紀是一個黑暗的中世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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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大學軍事理論教師
舉幾個例子,比如,困擾歐洲500多年的黑死病,現在來看就是腺鼠疫,老鼠和跳蚤是傳播媒介,老鼠身上的跳蚤跳到人身上,鼠疫桿菌感染引發的傳染病,發病迅速,致死率極高,是人類歷史上最為嚴重的瘟疫,沒有之一。原因很簡單,中世紀居民基本終身不洗澡(歐洲千年不洗澡可不是虛傳),居住環境非常骯髒,往往人畜共處一室。而且,歐洲社會曾一度認為黑死病是貓帶來的,經常開展大規模“滅貓行動”,中世紀的歐洲簡直就是老鼠和跳蚤的天堂。
在沒有抗生素的中世紀,歐洲的醫生竟然同理發師是一個人,用剃刀給病人放血可以治療幾乎任何疾病,包括黑死病。
中世紀的放血治療被認為包治百病。
大家想想,拿著公用的剃刀(可能攜帶甲乙丙肝和各種傳染病)給本來很虛弱的人放血,有可能病沒治好,卻死於新的感染;或者一不小心切刀了動脈,失血而亡,這種情況下,只要淡定的解釋“病人的罪孽過於深重,上帝為了救贖,把他召喚走了”;如果病人的免疫力強,最終好起來了呢,就說“上帝原諒了他”。只要提到上帝,大家都心服口服,一點都不會多想,多想就說明不虔誠,又該遭報應了。
中世紀的歐洲,黑暗更多的體現在:基督教解釋著一切,教會統治著一切,甚至某種程度上行使著國家的職能,成為了凌駕在所有人頭上的超國家力量,這也就是所謂“政教合一”。這種超級力量為了控制人民,不僅建立了一整套森嚴的等級制度,掌控絕大多數國家資源,攫取和佔有大量國民財富,還千方百計利用宗教對人民進行精神麻痺和思想禁錮,把上帝解釋為主宰世界的絕對權威,對世界的任何見解都要以《聖經》的解釋為準,誰也不能違背,否則,宗教法庭就要對其進行制裁,甚至被處死。
中世紀早期,男女都要穿像麻袋一樣的長袍,婦女要包裹頭髮和肢體(類似現在伊斯蘭國家婦女的“布卡”),上層女子出門要戴著面紗或者面罩。
當時的宗教認為所有體現女性魅力的衣著都是罪惡的,甚至認為男女之間的情愛也是罪惡了,單純就是為了生出小基督徒。禁慾才是對上帝虔誠的體現。這種情況在中世紀晚期有了非常大的改觀。
還有必須要提到的,中世紀的宗教裁判所和1480到1780年的迫害“女巫”惡潮,席捲歐洲300年。良家婦女一旦被誣為“女巫”,就會被嚴刑逼供,最後慘死於火刑架上。中世紀以前,女人在歐洲傳統文化裡一直很受尊重,尤其是製藥、行醫、會讀寫的女人。中世紀教會為了說明女人應絕對服從於男人,開始不遺餘力地貶低並醜化女人,捏造女巫形象,迫害女人,尤其是有文化的女子,那種集智慧與美貌於一體的就是最佳迫害物件。這種行為實際就是對美好事物的極力牴觸。
《女巫之錘》的插圖
誕生於1486年的《女巫之錘》是一本指導如何識別巫術,檢驗女巫與怎樣對女巫施行酷刑的書,充斥著毫無理由主觀想象、迷信與偏見。此著作的出版,加劇了當時代歐洲社會對女巫的偏見與迫害。比如上面解釋:“在接受審判時,如果她虔誠而舉止端莊,那麼她顯然是在偽裝,以便用自己的虔誠來轉移人們對她魔鬼來往和晚上參加巫魔會的懷疑。如果她在審問時顯得害怕,那麼她顯然是有罪的,良心使她露出馬腳;
如果她在受刑使因痛苦不堪而骨碌碌地轉眼睛,這意味著她正用眼睛來尋找她的魔鬼;而如果她眼神呆滯、木然不動,這意味著她看見了自己的魔鬼,並正看著他。如果她發現有力量挺得住酷刑,這意味著魔鬼使她支撐得住,因此必須更嚴厲地折磨她;如果她忍受不住,在刑罰下斷了氣,則意味著魔鬼讓她死去,以示使她不招認,不洩露秘密。” 直到18世紀末,《女巫之錘》一直被認為是此領域最權威的教科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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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世界史圖鑑
其實中世紀並不黑暗,現代法制文明就是中世紀孕育的。法制是法律的統治核心,是社會經濟等社會一切方面的生活秩序一種強制規定。憲政文明發源於歐洲,經歷了多次高潮,在古希臘羅馬時期就形成了世界上第一次比較完整的憲政主義實驗,創造了古典憲政體制。近代的歐美國家也建立了民族國家的憲政體制,揭開了新篇章,而兩者之間的時間長達千餘年我們稱之為中世紀,很多人認為中世紀是一個黑暗的時代,但是在整個中世紀期間,憲政的脈絡並沒有中斷。相反,在近1000年的時間裡,憲政在中世紀還獲得了長存和突破。
現代的觀念,制度,政治義務以及憲法觀念都是起源於中世紀,而非希臘,羅馬。更確切的說,憲政元素主要是中世紀權利結構多元化的封建制度之下,由新興的自由城市在發展過程當中所形成的。也就是說,現在資本主義文明潮流當中的憲政因素是來自於封建社會,西方的封建社會,其自西羅馬帝國滅亡之後。當時的社會情況是日耳曼人大量進入農耕文明區,當時的國家權力上沒有獲得真正的發展,依然流行土地分封制和農奴制,以此關係所形成的領主封臣紐帶。
當然,領主封臣之間的關係再一次確定了權利和義務的對稱性,使其保持一致,無論是封君還是封臣,都有屬於自己的權利和義務,這也是西方憲政理念和原則,制度的因素之一。由於土地的層層分封,也使得權利和義務逐級下放,大貴族成為國王的直屬封臣,擁有較多的土地和人民。 當然,每一個有土地的人都可以成為一個小國君,國王只是理論上的最高統治者。這種封建狀態給西方文明造成了持久的影響。在整個封建社會當中,西方國王的權利與當時貴族所組成的一個利益階層,以及後來的議會制共同主政,形成了堅實的基礎, 這也是憲政契約關係形成的最早溯源。
可以說,中世紀西歐封建社會形成了現代憲法制度的模式。古希臘和古羅馬人民的民主法治更多的是精神方面的影響。而且中實際所形成的一種司法體系,更保證了憲政體制的完善。由於西歐封建制度主要是透過契約關係形成的。無論是封主還是封臣,當自身權利受到侵犯時,都會找封建法庭尋求司法保護。所有的案件都非一人獨斷,如果法庭判決不公可向上一級領主法庭提起上訴,直到最高領主國王的法庭。
這種集體裁決,層層上訴的方式,基本保證了法院的公正執行。甚至國王自己的法庭可以違背國王的意見和意願。這種法治原則,雖然不被經常行駛,但也說明了封建法院體系的重要性和權力的不可侵犯性,憲法至上,由此形成。更為關鍵的是,封臣對領主還有法定的反抗權,這更阻止了王權的濫用。封臣權利受到領主和國王的侵害而無法獲得司法救濟時,臣可以依法撤回效忠,自動解除封建契約關係。 如果撤回依然不能阻止國王違法侵害的行為,封建法庭還允許進行合法的武力反抗。
包括奪取國王的城堡和土地財產,但不得傷害國王以及家人的生命和身體。這在憲政當中極為重要,因為人們可以不服從非正義的統治者,因為他違反了雙方之間的共同契約。這種獨創性世界罕見,也正是因為這種獨特的創造,使得西方的法律觀念深入人心,走向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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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SouthCross
關於歐洲歷史上的Dark Age, 1883年的 American Cyclopaedia 說那是介於第五世紀至地十五世紀之間一個「intellectual depression」的時代,Merriam-Webster 線上字典則說它是介於西元 476年到西元1,000年。
然而西方主流史學界則從二十世紀初開始刻意排除其中的貶抑成分,把「黑暗時代」解釋成「因為證據不足而無法瞭解的時代」;後來出土的證據顯示中世紀的文明水準毫無倒退現象,因此許多史學家早已廢除這個詞。而大英百科全書在1942年起就已刪除這個字,因為它「不包含任何事實」。
事實上,「黑暗時代」的物質文明成就不亞於羅馬帝國,她的精神文明成就也不亞於文藝復興與啟蒙運動時期(只是不一樣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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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照影吹笙
政教合一、神權統治時代,民眾在教會煽動的宗教狂熱中燒死加利略的時代,只因其提出了“日心說”,被視為“異教徒”而燒死。電影《紅字》(國內譯為“紅色禁戀”)所反映的時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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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世紀是西方歷史上的一個名詞,它既是一個時間概念,也可代指那一時期的文化。從時間上說,中世紀是古代和近代之間的一個時代,一般是指從公元476年西羅馬帝國的崩潰到1453年君士坦丁堡被攻佔的這一時期。而從文化上說,這一時期卻常常被人們稱作是黑暗時代。
彼特拉克是文藝復興時期著名的人文主義思想家。依照他的觀點,人類歷史是分為兩部分的。基督教成為國教之前的時代是古代,此後一直到他自己的時代被稱為近代。而只有古代,特別是羅馬時代才是光明的時代,“近代”則是野蠻又黑暗的,不值一提。
到了20世紀,美國一位學者弗里曼特勒在其書《信仰的時代》中也稱“‘宗教信仰時代’的中世紀是一個‘黑暗的時期’,這段時期夾在希臘人繁榮鼎盛的年月中顯得格外無聊、齷齪,那麼沉悶,毫無生機。”究竟是什麼原因使得古今中外的學者、大家都把中世紀比作是黑暗時代呢?
倫敦瑪麗女王大學教授阿德里安·阿姆斯特朗(Adrian Armstrong)曾經在“今日曆史”(History today)網站上發表過一篇文章——《不同畫面的中世紀》(A Different Picture of the Middle Ages)。文章中提到,之所以把中世紀稱為“黑暗時代”,是因為在那段時間裡,日耳曼人、汪達爾人、法蘭克人、撒克遜人等在西歐紛爭不斷,將之前建立在羅馬帝國基礎上燦爛的古希臘—羅馬文明毀於一旦。
同時絕大多數的羅馬知識分子隨著帝國的消失而被消滅,歐洲歷史進入了漫長的封建時代。特別是在宗教神學的意識形態佔絕對統治地位的背景下,歐洲的經濟、文化和政治等方面的發展都陷入停滯。
綜合阿德里安·阿姆斯特朗教授的話來看,中世紀之所以是黑暗的,主要有以下兩方面的原因。
其一,羅馬帝國滅亡了。隨著帝國的不復存在,古典文明也遭到了極大程度的破壞,集權代替了民主,城市的規模和人口的數量也在萎縮,物質生活非常睏乏。
其二,基督教教會的長期統治束縛了思想自由,阻礙了文化的發展。它把很多學科如教育、政治和法律都變成神學的一個分支,一切按照神學教義來處理,這樣就使得整個社會都籠罩在神學的統治下,沒有科學也沒有理性,一切都由教會說了算。
不過小編覺得,除了以上這兩個原因外,還有一個很重要的因素也必須要予以考慮。“黑暗”中世紀的概念本來就是由人文主義思想家們在文藝復興那個時期所提出來的,我們之所以現在這麼稱呼實際上是直接繼承了當時那些思想家的想法。而人文主義思想家是主張解放人性的,他們要求擺脫宗教神學的束縛。
所以,這就包含著某種“託古改制”的策略,即借復興古典希臘羅馬文化的名義,來推行人文主義者自身的主張。人文主義思想家們認為古典文明是輝煌的,只是隨著羅馬帝國的覆亡和蠻族入侵才變得一片空白。而直到人們重新發現希臘、羅馬的文化遺產時,古典理性的光輝才再度普照大地。這就是所謂“文藝復興”,也是古典文明的復興,歐洲的近現代史也就由此發端。
參考資料:
趙琪《中世紀並非“黑暗時代”代名詞,學者提出客觀認識歐洲中世紀曆史》,載中國社會科學報2015年7月20日第 003版田薇《關於中世紀的“誤解”和“正名”》,載《清華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001年第4期第16卷侯建新《關於“中世紀”這個概念》,載《歷史教學問題》2014年第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