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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麟州捉鬼

    這個有兩方面原因,花石綱一共是12個人押運,楊志不是主要責任者,同時他家裡有錢去活動。其二,生辰綱楊志是主要負責人,與老管家等人關係很僵,不會有人替他說話,他也沒有錢賠償,更沒有錢去活動了。丟花石綱,楊志想的是如何起復,丟生辰綱,只能考慮如何活命了!

  • 2 # 綠野萍蹤01

    楊志丟失生辰綱選擇落草,是萬般無奈之舉。此前,楊志押送花石綱,在黃河遭遇風浪,打翻了船隻,十個押運制使,唯獨他倒了黴。失了花石綱,楊志負案外逃。朝廷赦免了他的罪過之後,又經歷了殺牛二、東郭爭功等曲折歷程,受到梁中書的重視。看看就要鹹魚大翻身,沒想到,又在黃泥崗被晁蓋劫了生辰綱。走投無路之下,楊志不得不到二龍山落草。

    施耐庵寫楊志的這段傳奇經歷,文字表面上是此人時運不濟,是命運之神把他逼到了落草為寇的田地。然而,楊志之被逼上二龍山,主觀過失是主要方面,是他自己把自己逼到了絕境,不能埋怨自己的命不好。

    花石綱涉嫌監守自盜

    楊志的出場,是在第十一回“梁山泊林沖落草,東京城楊志賣刀”。當時,林沖為了得到王倫的收留,下山去弄“投名狀”。三天期限到了最後一天,林沖見到一個單身漢子,挑著一個擔子打從梁山經過。林沖便衝上前去,準備殺了這人做“投名狀”。那人見一個劫匪前來殺他,便丟了擔子逃走了。

    這幅擔子正是青面獸楊志僱人挑的,被梁山奪去,其肯善罷甘休。於是,便在梁山腳下與林沖惡戰了一番。兩人旗鼓相當,驚動了寨主王倫。白衣秀士親到山腳下,勸住了兩條好漢的打鬥。此時,楊志做了自我介紹。說他是三代將門之後,五侯楊令公之孫,年紀小時,曾應過武舉,做到殿司制使官。因為丟失了花石綱,不能回京赴任,逃去他處避難。

    據《大宋宣和遺事》記載,楊志押送花石綱確有其事,後來賣刀殺潑皮無賴上山落草,也是實情。但是,這部筆記歷史卻沒有講他丟失了花石綱,也沒有押送過生辰綱,這兩個故事是施耐庵再創作的。從《水滸傳》中可以讀到,楊志丟失花石綱的事情非常值得懷疑。

    楊志丟失花石綱後逃亡,流落關西,但施耐庵卻沒有給出具體時間。以梁山故事的時間段和花石綱事來分析,大概不到一年時間。那麼,在這麼短的時間內,一個逃犯竟然弄到了一擔錢物。楊志的這擔錢物究竟是哪裡來的?從後來故事發展的邏輯來看,這擔錢物有可能是用花石綱換來的。

    梁中書特意挑選了楊志押送生辰綱

    楊志從梁山回到汴梁,用那擔錢物去行賄,企圖再謀個好差事,沒想到被高俅一票否決。這件事情,高俅做得很對,不管出於什麼緣故,丟了花石綱不向朝廷報告而負罪潛逃,本身就是一種過失,這樣的員工當然不能再度啟用。

    楊志失魂落魄,只得變賣祖上寶刀,然後,便發生了殺牛二被髮配到大名府充軍的事情。到了大名府,施耐庵交代了一個細節,說梁中書認得楊志。也就是說,梁中書對楊志有所瞭解。

    因為有了曾經相識的這層關係,梁中書便把楊志留在府內幹些勤雜活。楊志也很殷勤,梁中書便想抬舉他做個軍中副牌,享受一份月奉。為了服眾,梁中書特意安排了一場比武。結果,楊志贏了索超的徒弟周瑾,與索超大戰不分勝敗,兩個一同都被參作提轄。

    轉眼間到了端陽節,梁中書給丈人蔡京準備了生辰綱。千挑萬選,楊志中標負責押送生辰綱前往東京汴梁。

    《大宋宣和遺事》記載:宣和二年五月,有北京留守梁師寶將十萬貫金珠、珍寶、奇巧段物,差縣尉馬安國一行人,擔奔至京師,趕六月初一日為蔡太師上壽。據此記載,楊志並沒有押送生辰綱,施耐庵移花接木,把這件事情放到楊志身上,是一種暗示,這回,楊志又要倒黴了。

    梁中書對楊志非常瞭解,一定知道此人曾經遺失過生辰綱。透過一系列手段,梁中書漸漸把楊志推送到生辰綱押運官的位置上。

    生辰綱是一件烏龍大案

    沒想到,生辰綱尚未起運,訊息就洩露了。書中說,是一個叫劉唐的江湖販子得到了訊息,然後給晁蓋送了信。但是,施耐庵明明又交代,梁中書做事縝密,籌備生辰綱過程,連他老婆蔡夫人都瞞過了。更為蹊蹺的是,公孫勝竟然知道生辰綱的具體押運線路和到達時間,彷彿這一切都是他安排的那樣。這就很奇怪了,若不是梁中書有意洩露訊息,如此機密的事情又怎麼讓兩個江湖人士打探得如此清楚呢?

    晁蓋劫了生辰綱,便坐地分贓,分了多少呢?白勝只得了一包金銀,最多不會超過三千兩,公孫勝毫釐不取,七個人大致也只分走三萬兩。生辰綱共十八擔,十萬兩之巨。晁蓋逃跑時,書中講得很清楚,“吳用、劉唐把這生辰綱打劫得金珠寶貝,做五六擔裝了”。古代的“擔”是一種特定的計量單位,梁中書生辰綱的“擔”與吳用、劉唐的“擔”是同一個概念。

    梁中書絕對在生辰綱中做了手腳,其實數量嚴重不足。所以,他特意挑選一個有前科的楊志,希望他從中做手腳私吞了這筆造假嚴重的財富。

    梁中書逼楊志上山落草

    梁中書為什麼造假呢?按照當時北宋的財力,年入五千餘萬貫,均攤到每個州府,約十二萬貫左右,十萬貫生辰綱大約相當於大名府一年上劃朝廷的支出。除此之外,還效仿唐代,鼓勵地方官員為朝廷做貢獻,每年上繳“羨餘”。而當時的“羨餘”基本上被朝廷官員私吞,《水滸傳》的生辰綱大概就是反映這件事情的。

    為減輕這筆超重負擔,梁中書屢次製造生辰綱劫案,以劫案迫使蔡京取消這個慣例。在晁蓋他們智取生辰綱的前一年,就發生了同樣的事件,梁中書沒有破案。這回,雖然派何濤破案,但卻沒有追究楊志的責任。老都管回到大名府後,告發楊志“他和強人做一路,把蒙汗藥將俺們麻翻了,縛了手腳,將金寶都擄去了。”

    梁中書心知肚明,假裝大罵了一通,便撂下楊志,連個海捕文書都沒發,放他遠走高飛,以無從對證。

    楊志走到這步田地,不得不選擇上山落草這條極端不情願的道路。林沖被官府逼上梁山,楊志何嘗又不是?這兩人在梁山上的一場打鬥,就註定了兩人同樣的悲劇命運。而這兩人又是相同的性格,幻想做官而中了他人的算計。

  • 3 # 禁街虎1

    這兩件事雖然都發生在楊志身上,但是可以拆開來看。

    首先是物件。花石綱是什麼東西?那可是進貢給皇帝的,丟了,死罪,而且不論什麼原因,就是死罪。不跑就是等死,除非楊志傻到沒邊兒才會回去領死。生辰綱不同,那是給蔡太師的壽禮,屬於官員之物,沒有花石綱那麼嚴重。而且,我們普通人過生日,一個蛋糕一桌酒,歡聚幾個好朋友就算過了。蔡太師過個生日可是興師動眾,那麼多的寶貝,我勒個去,這麼招搖,恐怕有點不妥吧?這要是皇帝知道了……呵呵,好說不好聽。梁中書再有錢能有多少?老丈人過生日,他這樣大出血,哎呀?這麼多錢哪兒來的?是不是應該讓紀檢委來查查這不明來源資產哪?所以,楊志在逃,甚至逃回蔡太師眼皮底下的東京都沒事。這就說明,這筆生辰綱絕對不是乾淨錢。只要不是落到蔡太師手裡,楊志可以免死。

    再看看時間。花石綱丟失在前,生辰綱丟失在後。丟了花石綱,等於丟了身家性命,更不用說本身官職了。選擇出逃,是楊志迫不得已的選擇。生辰綱丟失,大不了不做官了,再謀個職業唄。路遇林沖的徒弟操刀鬼曹正,把他介紹到二龍山,和魯智深為伍。若按楊志本意,別說落草,和強盜見面,不罵娘都對不起他這金刀令公之後的名頭。可是現在不是落魄了嘛,連遭兩次打擊,所有希望破滅。沒辦法,除了打仗,又實在不會什麼手藝。以前窮的可以賣刀,現在好了,刀沒賣成還攤了官司,一把家傳寶刀也丟了,身無分文,真正的兜比臉乾淨。不落草,用不了三天就得有人給他這個餓死鬼收屍。此時的楊志已經被時間收拾老實了,渾身的稜角磨掉了很多。

    第三點,前途何在?丟失花石綱,本來罪名很大,但是皇帝大赦,把他的罪也免了,這無疑給了楊志第二春的希望。憑藉他的出身和本事,再混個軍官噹噹不成問題。沒想到的是,花盡了身上的錢去鑽營高俅,卻被狠狠打臉,萬般無奈去賣刀,還因為一時衝動殺了牛二。軍官沒當成,當了殺人犯。幸虧吃瓜群眾眼睛雪亮,一起求情,楊志才得了活命。發配大名府,好不容易要有出頭之日,又丟了生辰綱,這可有點說不過去了。一次失手可以理解為黃河翻船,這次是被幾個毛賊給取去了,名聲不好聽。這臉算是丟盡啦!以後誰還敢重用他?選擇落草,是最後的出路,畢竟統領幾個小嘍囉還可以過過帶兵的癮,比在江湖上瞎跑強多了。就他那點江湖水平,用不了多久就容易變成饅頭餡。

    其實楊志十二萬分不願意做強盜,這從一開始就反映出來了。

    林沖納投名狀,竟然劫了楊志。王倫苦苦挽留,楊志都沒答應在梁山落腳。上了二龍山,坐的是第二把交椅,山上的事魯智深說了算。後來三山聚義打青州,要出兵打呼延灼的是魯智深,決定投靠梁山的還是魯智深,至於二龍山老三武松,早就和宋江相識,所以他是支援魯智深的決定的。楊志可是介乎於兩可之間,只不過他不怎麼愛吱聲,也就隨波逐流了。畢竟在哪兒都是強盜,二龍山和梁山又有什麼區別?

    生辰綱丟失以後,楊志的鬥志似乎也被消磨光了,以他的身手完全可以建立更大的功業,可是整部水滸,楊志都快淪落成打醬油的了,沒有幾次出場。這也是對於自己強盜生涯的不齒,沒臉在眾人面前逞能吧!

  • 4 # 攀登的岩羊

    丟了花石綱是皇帝的下派的,是公事,逃走以後想辦法出財物打點,有迴旋餘地,丟了生辰綱是地方官吏私事,花錢也彌補不了,因為石頭無價,又不是他一個人的事,頂多翫忽職守,生晨綱有價,是他負責押運,他也花不出超出的錢財,又是二次犯錯,沒了後路,所以只能落草。

  • 5 # 中山柴

    花石綱風大翻船傾覆到了黃河裡,倘在今天,楊志斷難辭其咎,因為有天氣預報啊,你不查訊天氣,只知低頭拉車,閉眼行船,當然要追責,而在從前,沒有天氣預報,陰晴雨雪,都被理解成上天的意志,凡夫俗子妄測預判,毫無意義,楊志因此被裁,實在冤枉,以至於每提及此事,他便鬱氣結胸,覺得上天刻薄,認為朝廷無情。

    在這件事兒上,楊志雖然理直氣壯,但畢竟還要面對現實,大丈夫生在天地間,報效國家,搏個封妻廕子,才不妄一世,痛定思痛,還是打點有關部門,重新歸於體制,才是人生正確方向。

    然而楊志的命運正如他的星座一樣,暗得一塌糊塗,到東京打關節,在這個貪官汙吏橫行的世道,他遇到的竟然都是些鐵面無私的人物,甚至連高俅這樣齷齪的傢伙也站在道德制高點上對他進行了審判;賠了夫人又折兵後,走投無路,他只好賣家傳寶刀,偏又遇到流氓,丟了寶刀又吃了官司;發配大名府後梁中書有心抬舉,他本以為遇到了人生貴人,從此鹹魚翻身,誰知眼睛一眨,老母雞變鴨,十萬金珠寶貝硬是從他手上飛了!

    這次楊志可是真傷心了,正如他的自思,“閃得俺有家難奔,有國難投”啊,這可不是花石綱,花石綱是石頭,對個人毫無價值,而且翻船是有目共睹,這生辰綱可都是結結實實的硬通貨,你一句話說沒就沒了,怎麼交待?

    到了這個地步,楊志明白,他這輩子,報效國家忠心朝廷這個遙遠的夢,永遠破碎了。

  • 6 # 自說文史

    梁山108將中,出身名門之後的人有好幾位,比如雙鞭呼延灼,他祖上是北宋開國名將呼延贊;他個人武藝高強,上梁山之前,官至汝寧郡都統制,這個官職相當高。關勝是漢末名將關羽的後人,而楊志則是楊令公的嫡孫。前兩位是攻打梁山時被抓,楊志則不然,他的人生可以說是命途多舛。

    沒想到梁中書很看重楊志,提拔他做了提轄,還讓他押送生辰綱,真是時來運轉。

    可惜,這批價值十萬貫的生辰綱,最終又被晁蓋、吳用等人設計騙走。楊志氣得差點自掛東南枝,幸好他想通了,沒有自尋短見,跟著魯達拿下二龍山後,於是就在二龍山落草為寇。

    問題出現了:丟失皇帝的花石綱後,楊志選擇藏匿起來,為何丟失生辰綱後,楊志卻選擇了落草為寇呢?難不成得罪梁中書比得罪皇帝還可怕?

    答案的確是這樣,對楊志來說,比皇帝更可怕的是這些大臣。

    宋徽宗的確愛石頭,他還專門建造了“艮嶽”園林,裡面都是他愛的花石。為了滿足自己的私慾,他讓人四處蒐集劫掠,劫得後的奇石分批綱運東京,以十隻船組成一“綱”,史稱“花石綱”。宋徽宗的這一愛好,搞得東南地帶許多人家破人亡,甚至直接刺激了方臘的起義。

    但由於不是什麼好事兒,再加上徵用的民夫多,負責押送的小吏也不少。據說,當時有一批“花石綱”是一尊高五丈,重一萬多斤的太湖石,光運送的縴夫就用了幾千人,可想而知規模之大。

    這種情況下,楊志這樣一個小小的制使根本微不足道,皇帝壓根不會在意他,你跑了多的是人頂替,所以楊志敢於逃跑藏匿起來。從後來也可以知道,楊志這種是小罪,否則皇帝不會赦免他。

    然而,梁中書和蔡京不會對楊志這麼客氣。

    中國有句古話,叫“寧可得罪君子,不能得罪小人”。把宋徽宗比喻為君子固然不妥,但把梁中書、蔡京等人認定為小人卻毫無問題。梁中書是蔡京的女婿,每年都要給老丈人送不低於十萬貫的寶貝,作為生日禮物。一來感謝老丈人的提拔,二來也是略表自己的敬意。

    這種情況下,楊志弄丟了生辰綱,梁中書和蔡京的憤怒可想而知。

    梁中書聽了大驚,罵道:“這賊配軍!你是犯罪的囚徒,我一力抬舉你成人,怎敢做這等不仁忘恩的事!我若拿住他時,碎屍萬段!”——《水滸傳》

    雖說是老都管、奶公等人誣陷了楊志,但梁中書對於楊志的憤怒可想而知。蔡京更怒,他直接寫了公文,讓濟州府尹限期捉拿賊寇。府尹把蔡京和梁中書給他的壓力轉給了何濤,他直接給何濤臉上刺了“跌配?州”的字樣。

    何濤也是府中官吏,還沒抓賊,就被刺字(發配),可想而知眾人的憤怒。這種情況下,楊志又解釋不清楚,不逃跑就真的要死了。由此也可以發現,當時這些奸臣有多壞了。所以許多人點評水滸都發現,宋江等人不反皇帝,只反奸臣。

    楊志兩次經歷完全可以說明,在當時,奸臣比皇帝還可怕。既然奸臣不肯放過自己,那楊志逃到哪裡都沒用,所以他只好落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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