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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翼亭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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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天勤畫館姚遠天
書法原本是高雅的,為古文人雅士茶餘飯後遣興之樂事,不求名利,心靜如水。曾幾何時,書者代人文事,書法便與利益掛勾了。人不是仙,不能吸風飲露。寫字出力,收點小資養家餬口天經地義。當年唐先生、文先生,後到鄭先生,都靠收潤筆費為生。但大多都是很寒酸得很的,如青藤、八大最後都是餓死於書齋之中。他們絕不想到其作品今天少則幾百萬,多則數千萬的拍買成交價。而現在,時代卻造就了“書法英才”,當上了×x主席、xx副主席,xx理事會員,其字即使寫得不怎麼樣,與古賢相比也未見長足多少,卻開價就是幾萬,幾十萬一幅。半個鐘頭的勞作,普通老百姓就要幹幾輩子了。是金錢的誘惑,書者寫得越快賺錢越多,還顧及什麼質量呢!於是,商業了的書法,便造致醜書、怪書橫行天下,愚弄百姓,自欺欺人。幸好,物極必反。國家政治清明,假醜惡書法已再站不住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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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手機使用者15828288860
書法一但被商業化後,就使這種國粹變成了充滿“銅臭”的痛俗文化了。歷史上的文化人在貧困遼倒時靠賣字畫養家餬口,也是常事,如“揚州八怪”、“金陵八家”都有此跡。但他們並未作為商品謀取高利,更沒“包裝”、抄作;那些人都很有個性和品德,從不以書畫“橫財、暴發”。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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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明軒3E9P
書法文化被商業化之後就變成了:江湖書法和學術書法,俗和雅之別。書法還是書法,只是書寫者的起心動念不同,大眾對書法的看法發生了變化。雅書法讓人心情愉悅、美從心生、延年益壽。俗書法讓人心情煩躁、噁心反胃、短命惡習要命。也只有從自身開始,提高自己審美能力和書法素養,增加辨別江湖書法和學術書法能力,減少江湖書法的視覺汙染,看到純然的書法藍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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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亦涵9966
書法文化被商業化之後就徹底變味了,由高雅變俗氣了,變的滿滿的銅臭味,已經失去書法的真正意味了。木意思!一切都是為了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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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中州耕牛堂主
對於這個問題,我的看法是:書法文化被商業化之後,就變質了,就變味了,甚至是變得俗不可耐了。本來是博大精深的文化,被商業化炒作之後,在某種程度上就變得沒有一丁點兒文化味了。這是很可怕的一件事啊!
書界頂尖上的那幾個人,哪個不是靠炒商業作賣字?哪個不是靠權位和名氣賣字換錢?又有哪個白送字給普通大眾的?恐怕沒有吧!一個也沒有!他們辦書法個展,出書法作品專集,在媒體上誇誇其談,其目的是什麼?明擺著,目的就是炒作嘛!聞聞他們身上,全部是銅臭味,那裡還有文化的味道,文人的味道喲!舉一個非常簡單的例子:如果是普通人向書界頂尖上的所謂的書法家求一幅字,不花錢,他能給你嗎?
書法文化商業炒作的真正受益者到底是誰?這個不用我說,大家心裡明鏡似的。有的人打著繼承傳統的幌子,一股腦兒的搞書法商業化炒作,甚至到全國各地走穴賣字,對於這樣的行動,其目的,明眼人都看得明明白白的,可以說是司馬昭之心,路人皆知。
書法文化,經過變味了的商業化炒作之後,還叫真正的書法文化嗎?關於這個問題,值得深思啊……
嚴正宣告:本回答只對當下的書法亂象,不針對任何人,請不要對號入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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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幸福居士墨韻齋王雅欣
書法文化被商業化後會變成什麼樣?
大家都挺忙
時間都金貴
簡單回答吧:
書法作品變為商品。
文化變成謀利益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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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雷新宏
書法被商業化已經變成了事實,可以抨擊,可以痛恨,但無法逃避。
冷靜分析一下,書法被商業化之後,傷害了書法藝術的崇高地位,把書法變成了銅臭味十足的商品。導致喜歡書法的人,把每一個筆畫都換算成了錢,確實很悲哀。
再從另一個角度分析,書法商品化也是一種社會現象,也怪不得那個書法家。自古以來,很多社會怪像就有了,比如:官位可以商品化,捐銀子就可以做官。榮譽可以商品化,掏錢就可以拿各種榮譽證書。甚至人都可以商品化,花錢就能抱得美人歸等等。
所以,要杜絕書法商品化,是一個漫長的期待,希望我們的書法家,從我做起,從現在做起,努力去商品化書法,期待未來書法真正獲得應有的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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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陳天哲
書法被商業化會怎樣?
我發表一下與大家不同的觀點!書法恰恰是因為有商業化才發展起來的,不能說商業化有百利而無一害,但也可以說利大於弊!如果沒有書法的商業化書法早消亡了!只是,書法的商業化不能被惡俗化,不能被病態化!
商業是什麼?商業源於原始社會以物易物的交換行為,它的本質是交換,而且是基於人們對價值的認識的等價交換。
商業化又是什麼?所謂的商業化是相對藝術化而言的,藝術可以是非常有個性的非常自由的表達個人情感的東西!而商業是有明確目的的表現被設計物件的主體的,不管是藝術化還是商業化,前提是要符合最基本的大眾審美觀——版式,顏色,元素,統一這些美學基礎。只不過藝術化可以有非常獨特的表現方式,可以不被大眾所接受,而商業主要是讓大眾能接受並明白,當然商業和藝術一般都是結合起來的,只不過側重不同。
備註:以上定義來自百度詞條,非本人杜撰!
這是狹義的商業化概念?而廣義的商業化概念很簡單,交換,基於人們對價值的認識的等價交換模式!
我們再看一下,如果沒有交換,你試一下,人們天天向書法家要作品,不但不付錢,還美其名曰:掛在我家裡是為你作宣傳!
我認為,書法家否認商業化是假清高,不真實,虛偽!還不如學習齊白石,不管誰來都不能沒有交換拿我的作品!
有人會說古人書法好是因為沒有被商業化!我只能回覆你認知能力需提升!古代人,入仕當官,書法與文學是唯一的通行證!懷素那麼厲害,還不是到處寫字,換取上層社會的認可……王羲之的蘭亭雅集活動,本身就是上層文化圈的互唱互和……唐代書法進入一個鼎盛時期,還不是唐太宗對書法的高度推崇後,士大夫文人拼了命用書法換取皇權的認同!
但是,會不會有人利用書法的商業惡俗化?有!江湖書法家、名人賣字,還不是利用了書法的商業化而惡俗之(所謂惡俗就是貶低、惡意拉低書法的審美標準,我認為從這個層面上看,像賈平凹等名人賣字都在此範籌,迎合了消費者,害了書法,害了一大批有書法潛質的人審美歪曲)等等!
會不會有人利用書法的商業病態化?有!某省書協副主席四十多人,甚至於有的主席都是江湖!某人為了洗腦學員,收徒行跪拜禮,重要節日要送禮……等等,千奇百怪的病態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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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快樂書法
我的回答是:
書法文化被商業化後,只會激發書法家的創作熱情,繁榮,發展,豐富書法藝術,有百利而無一害。
1.書法作品自古以來就具有商品屬性。自古以來,名家大家的書法作品,是緊俏商品。虞和《論書表》“盧循(東晉末年人,善書法)素善尺牘,西南豪士鹹慕其風,人無長幼,家贏金幣,競相遠求。”
《南史》.《齊高帝諸子傳》“蕭子云(南朝@梁文學家,書法家)出為東陽太守,百濟國(南朝時不知名小國)使人至建鄴求書,逢子云為郡,維舟將發。使人於渚次候之,望船三十許步,行拜行前。子云遣問之,答曰:侍中尺牘之美,遠流海外,今日所求,唯有名跡。”子云乃為停船三日,書三十紙與之,獲金貲數百萬。”
兩段記載大意是,盧循,蕭子云書法,是當時的富豪甚至國外之人爭相遠求,價值不菲的商品。
趙壹《非草書》說“齔齒(指學齡兒童)以上,苟任涉學,競以杜(杜度,東漢著名書法家),崔(崔瑗東漢著名書法家)為楷(這裡指書法範本)”。不用請張半仙算卦,那時沒有印刷術,應人請索,必須親手一一寫就,肯定也是價值不菲。
曾經看過一份資料,說是柳公權大爺,為當時的富豪顯貴的故先祖墓誌銘書丹,每碑數十萬金,仍應接不暇。
王鐸一日臨帖,一日應請索,也曾經賣字為生,揚州八怪以及明清,民國時許多名家大家,齊白石,張大千等等無不賣字賣畫為生。
以上列舉我所知道的人物,大多在書史畫史地位顯赫,書畫作品換銀子,在絕大程度上才把他們推到了歷史高位。如果他們的作品一分不值,無人問津,靠喝西北風,擺攤賣梨,那裡來的大師,大家,現在又在那裡能見到異彩紛呈的古今書畫名作?
太陽下面無新事,那些以為古人會把作品寫好,碼到聖人廟塵封或拱手送予天下蒼生,才算真正的文化人雅而不俗的想法,真是傻得讓人懷疑其智商。
2.近三四十年來,書畫熱,收藏熱,相互助推,才有書法隊伍的不斷壯大,才有書法藝術的繁榮和發展。全國二百多所大專院校開設書法專業,國家級,省級書法培訓機構,民間培訓機構林立。場地不白用,宿舍不白住,教師不白教。學員幾年的各種費用,人均十萬都是少說。平時學習使用的筆,墨,紙,學習書籍資料,沒有誰給免費發放。耗費的精力時間,也是人力成本。那學成後,大小有些名氣,有人喜歡,出錢購買,兩廂情願,皆大歡喜,不是好事一樁麼。
如果沒有金錢的助推,在高考和日常實用都不用毛筆字的當今,書法藝術不要說繁榮發展,是否有人繼承都是個疑問。
借題主的問題,說句題外話。
自古至今,總有一些人對文化人有微詞,嘲諷,甚至輕謔,慢侮。用反人道的標準要求文化人與金錢斷割,獨守清貧,窮困潦倒應該是文人的境界和歸宿。文化,知識,作品都應該不值錢,甘於奉獻不談票子,一談票子就是騙子,就是俗氣,就不高雅,就不是為人民大眾服務,這好象也是一種“傳統”。這種愚盲傳統,不繼承也罷。
答主行草作品《李白詩二首》
答主行草書法《陶淵明詩》扇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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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鍋粥,華人其實書法早就商業化了,中國書法市場看不起買字的,市場實地書寫很難寫得高度,頂尖高手地位又不一般,他們書法價格就高,一般老百姓靠寫書法養生,書法成長過程那麼久,那麼難,我看還是隨波逐流,看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