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你說的是四級主辦和二級主辦,那就不是綜合管理類公務員,而是行政執法類公務員,相當四級主任科員和二級主任科員。
然後,四級主辦不是領導職務,而是給一級科員提升用的職級。
如果是副科級領導,其本身就相當於四級主辦,晉升職級的話,至少是三級主辦,所以,不存在四級主辦的領導職務。
之後,根據《公務員職務與職級並行規定》,四級主辦是無法直接晉升為二級主辦的,應當任三級主辦2年以上才行。
綜上所述,你問題中的事情不會發生。
最後,如果你是副科級領導,三級主辦職級,這時候才需要糾結是要副科級職務還是二級主辦職級。
我的觀點是,如果你還年輕,有較大希望衝擊正科,那就保留職務;如果年齡偏大,或提拔希望不大,那就要二級主辦職級,提升待遇。
首先,你說的是四級主辦和二級主辦,那就不是綜合管理類公務員,而是行政執法類公務員,相當四級主任科員和二級主任科員。
然後,四級主辦不是領導職務,而是給一級科員提升用的職級。
如果是副科級領導,其本身就相當於四級主辦,晉升職級的話,至少是三級主辦,所以,不存在四級主辦的領導職務。
之後,根據《公務員職務與職級並行規定》,四級主辦是無法直接晉升為二級主辦的,應當任三級主辦2年以上才行。
綜上所述,你問題中的事情不會發生。
最後,如果你是副科級領導,三級主辦職級,這時候才需要糾結是要副科級職務還是二級主辦職級。
我的觀點是,如果你還年輕,有較大希望衝擊正科,那就保留職務;如果年齡偏大,或提拔希望不大,那就要二級主辦職級,提升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