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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使用者10113134897hutu

    要說達爾文《進化論》是唯物主義,那我可告訴你它不科學,同意嗎?“科學”的最基本功能是能夠解釋過去發生的事實,也能預測未來將要可能發生的事情。解釋過去發生過的事情,《進化論》做的很好(但同一時期也有其他理論也做得好的);但對將來有哪些生物得以進化,哪些生物又會被淘汰,在這點上《進化論》就會沒有什麼可以說的了,頂多就是“物競天擇”的正確費話。

  • 2 # 手機使用者87960572470

    在西方國家,當時“神創論”和“物種不變論”仍佔統治地位,人們普遍認為所有的物種都是上帝創造的,自古以來既沒有物種的絕滅,也沒有新物種的產生。這些知識點在101教育ppt裡都有詳細分析與說明,對於知識點的鞏固有較大的幫助

  • 3 # 梅山道士之冬瓜舞士

    首先,“進化”這個詞的提出者是拉馬克,拉馬克才是進化的鼻祖,達爾文是看拉馬克的書長大的。

    其次,達爾文自己也說他提出的進化論只是一個假說,不一定對,期待後續的考古發現來證實。

    然後根據現代考古證實,達爾文錯了,並不存在達爾文假說中的“進化中間”狀態的生物,達爾文的進化論實際上已經被推翻。

    再次,達爾文的進化論也並沒有全錯,其中生物改造環境、物競天擇、自然選擇還是正確的,這還是有很積極的指導意義的。

    而人類由人猿進化而來純屬扯淡,考古學已經證實不存在這一中間狀態的生物包括人類始祖,古生物化石基本上都是斷代的,鬼知道之前發生了什麼。

    變異不定向也錯的。

    所謂達爾文進化論成為主流被大肆推崇,源於當年唯物派和神造派之爭。

    神造派堅持認為人類是上帝創造的,而唯物派堅持認為沒有上帝。神造派就問:你們說沒有上帝,那你們從哪裡來?誰創造了人類?唯物派一時語塞,不知道回答。

    這個時候達爾文出現了,還提出一個奇怪的理論,說人是猿猴變的。

    一時語塞的唯物派趕緊把達爾文拉過來對神造派說:“聽見沒有?這個人說人是猴子變的,這是科學!我們有證據我們有學說。”

    達爾文一臉懵逼:我是誰我在哪?

    所以,至今我們教材裡還是奉達爾文為盛典,認為拉馬克傻缺。

    雖然我說達爾文進化論錯了,但不代表說人就是上帝創造的。

    只能說這目前還是未解之謎。

    至於猿猴和人類為什麼那麼像,那可能是個遠房親戚或是DNA有點相像吧,但不能說長得像就是你祖先吧!咱也不能逢人就叫媽呀。

    相信我,鄰村那個二傻子真不是你親爹!

  • 4 # 一老沈一

    到目前為止,關於世界,關於地球上的生物,歸納起來也就三種看法——有兩種是達爾文進化論提出之前的,當然現在仍然存在;有一種就是以達爾文為代表的進化的觀點,進化理論自身也在發展。除此之外還有嗎?其實也有也沒有——說有,無非是那些“一瓶子不滿,但連半瓶子也不到”的狂妄之語,無非是說進化論被推翻了等等;說沒有,是因為類似的說法過於“小兒科”,連當”民科”也還不夠格。

    一,關於對世界的三種看法。

    1,遠古的時候,人們就對世界的起源、萬物之變化萬分好奇。無奈,那個時候人類所知甚少,於是產生了眾多的神話。對於上古的前輩,沒什麼可嘲笑的;流傳下來的神話裡也蘊藏著巨大的精神財富。

    2,後來,距今三四千年的時候,有了哲學和宗教。哲學家和宗教也試圖解答世界的來龍去脈回答這些問題。歸納起來,這些回答可分兩種型別——第一,世界的歷史漫無邊際;第二,世界是恆定不變的,而且歷史很短。 3,持第一種觀點的,以古希臘哲學家亞里士多德為代表,他相信這個世界一直存在。但世界是不是變化呢?有些哲學家認為,世界是永恆不變的;但有些不同意,說有變化,不過是這種變化是迴圈往復,或者叫輪迴。以上這些觀點,後來被稱做“本質論”。

    4,第二種觀點,不僅認為世界是恆定不變的,而且歷史很短。這主要是宗教的觀點,比如《聖經》就這樣認為。這是從中世紀到19世紀中期曾在西方盛行的觀點。這種觀點的根本點,是相信有一種超自然的存在,一個全能的上帝。是上帝創造了整個世界,包括人類這一物種。這種觀點後來被稱為“特創論”。

    5,18世紀末、19世紀初開始,出現了第三種觀點——進化的觀點。這種觀點,到1859年達爾文發表《物種起源》趨於成熟。達爾文自己,從不認為他提出的是終極真理,但堅信自己的所有結論,都是建立於科學觀察和實驗基礎之上的。所謂進化論被唯物主義當作與神學鬥爭的武器云云,只能說是“拿無知當有趣”。如此輕率下斷定的,雖然也標榜“科學”,但一定連《物種起源》長什麼樣也不知道,遑論這個理論的內容?

    二,關於進化的思想最早由拉馬克提出。

    1,拉馬克,1744-1829,法國生物學家,首先使用“生物學”一詞。他學過神學、醫學、當過兵,後對植物學發生興趣,進行過9年野外考察。1778年發表3卷《法國植物誌》;1794、1796及1802年先後出版物理、化學和地學著作,因內容多出於臆想未被世人重視;1800年修改了林奈混亂的低等動物分類體系——其分類依據不單是外部形態,還包括重要器官功能及複雜結構;1801年發表《無脊椎動物的系統》;1802年發表《活體組織研究》;1815-1822年發表《無脊椎動物自然史》。他設想,各種生物從低階到高階,象階梯一樣排列,其器官越來越複雜。

    2,他的進化學說,系統表達於1809年的《動物哲學》——書中認為,所有生物均由原始的小體進化而來;他提出了兩條定律——動物的器官用進廢退;環境影響造成的獲得性狀可以遺傳。舉例說,長頸鹿為了吃到樹上的嫩葉而伸長其頸和腿,結果脖子和腿越來越長。

    3,拉馬克學說的理論基礎,是畢達哥拉斯學派和柏拉圖的本質論哲學。這一理論認為,所有表面上變化的自然現象,都可以歸入到若干類別中;每一個類別都有自己明確的特徵本質;這種本質是恆定不變的,而且與所有其他類別的本質截然不同。 4,拉馬克的進化學說,後人稱之為“歸於環境影響的轉型論”。按照拉馬克的理論,由於某一結構或其他特徵的“用與不用”,或者由於環境對於遺傳物質的直接影響,生物的逐漸變化導致了進化的發生。這種理論認為遺傳物質是“軟的”,也就是說環境的影響能改變遺傳物質的構成,而且這樣的變化可以透過“獲得性遺傳”傳給後代。該理論的核心是相信“軟遺傳”。前面舉到了長頸鹿的例子,他認為這是可以“軟遺傳”的。同理,如果一種結構不使用的話,比如說洞穴動物的眼睛,就會逐漸退化。贊成他觀點的人認為,不僅用與不用可以導致遺傳變化,而且環境的直接影響也可以導致生物發生遺傳變化。比如,認為黑人黑色的面板,是由於他們上千代都經歷了熱帶地區太陽的暴曬。生物體的很多性狀都被歸咎於環境的直接影響。

    5,拉馬克的學說,曾廣泛被人們接受。達爾文也受到過“軟遺傳”的影響。不過,所有試圖證明拉馬克學說合理性的實驗,都未取得成功。孟德爾遺傳學證明基因具有穩定性,這使軟遺傳觀點不能成立;分子生物學則表明,資訊不能從身體中的蛋白質傳遞到配子細胞中的核酸,換句話說,獲得性遺傳不會發生——這是分子生物學中的“中心法則”。 到20世紀的40年代,拉馬克學說已完全被證偽。

    三,達爾文進化論不僅是科學理論,還是歷史和事實。

    1,達爾文,1809-1882,英國博物學家,進化論奠基人。幼時學習成績不佳,學醫未成,改學神學。1831年隨海軍考察船作了5年環球旅行。回國研究地質學和生物學。1839年著《皇家軍艦比格爾號所到達的各地區的地質史與自然史的考察日記》。他旅行時發現,許多相似的動物在地理上相距甚遠,相鄰的地區卻居住著相似而不相同的物種。他認為,這種現象,只能用物種可變,且有共同祖先才可解釋。1836年後,親自做了大量植物實驗。1859年出版《物種起源》,迅即售罄。至1872年已再版6次。

    2,達爾文首先明確了生物進化的含義——物種確實在發生進化,再往上,包括屬、科、目、綱等都在進化。但是,比物種層次更低的情況呢,個體進化嗎?——個體是不進化的,生物進化的最低層次是群體。群體是進化中最重要的單位。達爾文的理論確認,進化是每一個群體中的個體所經歷的從一代到另一代所發生的遺傳更新。

    3,達爾文的理論還確認,一個群體或者物種透過以下兩種途徑發生變化:第一,連續產生新的遺傳變異;第二,淘汰每一代中絕大多數成員,因為這些成員在個體的隨機淘汰過程中很容易被淘汰,或者在性選擇的過程中容易被淘汰(即它們難以進行成功的繁殖)。

    4,達爾文所說的進化,是“透過自然發生的變異進化理論”。根據這一理論,在生物的每一代中都會產生出很多遺傳變異,但是在大量的這些後代當中,只有很少的個體可以存活下去並生出下一代。那些最有可能成功地生存下去並且繁衍後代的個體,就是那些由於擁有了特殊特性組合而最適應的個體。這樣導致的群體變化就是進化。因為所有變化都發生在由遺傳上各不相同的個體所組成的群體中,所以進化一定是逐漸和連續的過程。

    5,概括起來說,達爾文的進化理論包括以下幾個重要方面——第一,物種並非恆定不變(基本的進化理論);第二,所有的生物都來自於共同的祖先(分支進化);第三,進化是逐漸的(不存在跳躍,不存在間斷);第四,物種的增殖(多樣性的起源);第五,自然選擇。

    去世不久的著名生物學家恩斯特.邁爾說,進化論不單單是理論,它被科學證明更是歷史和事實。

    四,最後說兩句。

    1,孟德爾遺傳學,使達爾文進化論發展到綜合進化論階段。分子生物學,為綜合進化論提供了堅實的科學基礎。考古學、比較形態學、孢粉學、胚胎學、細胞學、生物化學、血清學、生物地理學等等,都源源不斷為進化學說提供了越來越多的科學依據。

    2,進化論是科學問題。科學問題的爭論只能依照科學的規則。科學裡最基礎的原則是“誰提議,誰舉證”。什麼意思呢?就是任何人都可以提出進化論存在問題甚至整體錯誤,但是,你必須以科學的方法提出證據並加以論證。如果做不到,首先說明你還沒有資格來討論這件事。若是非說不可,那就建議先去讀一讀魯迅的《論學衡》。

  • 5 # 小貓遊俠

    西方是上帝造人 亞當夏娃。

    中國是盤古開天 女媧造人。

    這都是上古人類無法理解自然現象時,對事物的認知。

    後來,隨著人類世界觀的完整,對事物認知更深,更準確,出現了進化論。

    也許,以後,隨著未來人類世界觀更完整,還會有更準確的答案。

    不過,目前為止,最接近真相的,依然是進化論。

  • 6 # 賽翁

    1859年,達爾文出版了影響古今,震驚世界的偉大著作《物種起源》,在此之前,人們對生物界的普遍看法有幾個觀點,主要,一是上帝創世說,上帝在六天內創造了宇宙萬物;二是自然發生說,所有生物都是自然產生的;三是拉馬克的進化學說,與前兩個說法,有明顯的不同,生物都是由原來的物種演化而來的,環境的不同造成了物種間的差異。拉馬克進化論的核心思想是,用進廢退,獲得性遺傳,生物的進化都是向上的,由簡單到複雜,由低階到高階。

    現在分子生物學和遺傳學已經證明拉馬克的進化論觀點是錯誤的。

    達爾文進化論與拉馬克學說有本質的不同,其核心思想是,所有物種源自於同一個祖先;物種是可變的,可以從一個物種演變成另一個物種;基因突變,自然選擇,適者生存;生物為適應環境而變異,即適應性變異,生物的進化並不一定是由低階到高階,由簡單到複雜。

    達爾文進化論已經被分子生物學和遺傳學所證實。

    這裡以長頸鹿為例,說明拉馬克進化論與達爾文進化論本質上的差異。

    拉馬克的進化論學說:

    1.兩隻短脖子古長頸鹿;

    2.其中一隻由於喜歡吃高處的鮮嫩樹葉,拼命伸長脖子;

    3.由於經常伸長脖子,這隻古長頸鹿的脖子就變長了,這就是拉馬克的“用進廢退說”;

    4.古長頸鹿這種後天獲得的長脖子性狀,可以遺傳給後代,其子孫都是長脖子古長頸鹿,這叫獲得性遺傳;

    5.在群體中,那隻短脖子的長頸鹿吃不到高處的嫩葉,體弱瘦小,最終滅絕,只留下長脖子的古長頸鹿:

    6.就這樣,經過千萬年,就進化出現在的長頸鹿。

    達爾文的進化論

    一,2只短脖子的古長頸鹿;

    二,其中1只,由於基因發生隨機性突變,脖子變長,長成了長脖子的古長頸鹿;這樣就出現了差異化,在古長頸鹿群體中,出現了長脖子古長頸鹿和短脖子古長頸鹿;

    三,有差異,才能有選擇。由於長脖子長頸鹿能夠吃到高處鮮嫩的樹葉,長得體格壯碩,因此,就特別獲得其他長頸鹿的青睞而獲得更多的交配權——這叫性選擇;

    四,在自然選擇下,長脖子長頸鹿的基因遺傳給後代;而吃不到高處樹葉的短脖子長頸鹿,變得體弱瘦小,在群體中難得青睞,獲得的交配權就少,甚或得不到交配權;

    五,久而久之,在群體中,長脖子的長頸鹿的子孫就會越來越多,而短脖子的長頸鹿就會越來越少,最終走向滅絕。

    六,千萬年之後,在長頸鹿群體中,短脖子長頸鹿最終滅絕,而長脖子長頸鹿不斷壯大起來(適者生存)。

    透過上述長頸鹿演化的描述,顯示出拉馬克進化論與達爾文進化論有著本質的區別,而且現代生物學和遺傳學證明拉馬克學說是錯誤的;達爾文進化論是正確的。

    達爾文進化論思想作為十九世紀的三大發現之一,影響廣闊而深遠,已經成為現代生物學的靈魂與核心,可以說,沒有達爾文進化論,就不會有現代生物學。

  • 7 # 2譚倫

    人類是世界的主宰者,那麼人類隨著慾望與大腦的開發程序,氣候的變化會滅絕一些生物,慢慢的伴隨人類的只有智慧機器人,那種孤獨感會給人類帶來互相殘殺從而導致終結!值得反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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