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期貨散戶聯合會會長

    兩個詞語概括 掌控 利益 ,資本只為了利益存在,創始人可以因為很多,利益對創始人來說不是第一位,這就產生分歧

  • 2 # 雪夜煮酒暢意行

    創始人,從一開始的創意到後期的執行都帶有自己的原創性,這個企業就像他的孩子一樣,可以說灌注了他的抱負、夢想、憧憬,如果他有極強的市場敏銳感和宏大的戰略格局,或者能快速的吸收外界的精華,及時的調整,那麼這個企業應該會健康的,有序的成長,那麼自然會創造價值和利潤。而資本的本質是快速的穩定的創造利潤,於創始人之間既存在共性又存在矛盾體,如果這一矛盾體無法達到平衡,那麼資本就會暴露它商人特有的無情、逐利的一面

  • 3 # 野釣小王爺

    徐小平先生的投資方向非常好,投人第一!資本需求利益回報率,而創始人是情懷同時也是一個行業的深耕者,知道行業痛點,如果創始人品質不壞,永遠懷著激情在行業裡不停創新發展,投資公司密切合作,這是理想狀態!

    如果資本一旦發現創始人要離開,變現,不再求發展,膨脹……等等,只能將創始人踢出局了!同時也有部分沒有眼光的資本,急切的收回投資,也講創始人公司及產品過度包裝,打包出售!

  • 4 # 陸小宇

    問這個問題可能也是跟最近發生的很多事情有關:羅永浩卸任了錘子科技CEO,胡瑋煒也辭去摩拜CEO,ofo在苟延殘喘,但是早期投資人朱嘯虎卻做到了專案敗了,他不敗……

    這句話從字面意思很好理解,資本“趕走”創始人,而且是“習慣性地”。

    這句話也可以作為“萬惡的資本”強有力的證據。

    很多企業想做大,沒錢怎麼辦?只有藉助資本的力量,可是一旦資本進來,企業做大之後,自己辛苦建立起來的公司卻不是自己說了算的,甚至還有可能被資本趕出來,跟誰說理去?

    有哪些企業創始人是被資本“趕走”的?

    有個場景大家可以感受一下,國慶七天假,你帶著家人出去玩了幾天,假期結束後,你也重新收拾了心態,做好調整回到公司,打算再好好的奮鬥一番,可是這個時候有人敲了你辦公室的門,然後對你說:“董事會決定,請你立即離開由你創辦的公司。”

    你會是什麼感覺?

    上面說的這個場景就是真實發生在紅孩子的創始人——李陽身上的,事先並沒有任何徵兆。

    2004年6月李陽和另外三位創業者成立了紅孩子,這家主要以郵購目錄和電子商務為營銷方式的母嬰用品零售商,於2008年3月越過盈虧平衡線,成為當年風頭最勁的電子商務公司。但是當時幾位創始人有過激烈的爭吵:是向電子商務全面轉型還是增加目錄銷售的力量?是繼續專注於母嬰用品市場,還是引入化妝品、3C等品類做綜合B2C?是堅持企業文化,還是大規模引入職業經理人?

    結果是他們的風險投資方選擇支援公司董事長兼CEO徐沛欣,主張聚焦母嬰用品市場的李陽選擇離開。

    當然,被資本趕走的創始人還有很多。

    雷士照明的吳長江先後三次出局,其中有一次就是因為吳長江與投資方賽富亞洲基金創始合夥人閻焱鬧翻,辭去公司職務。

    1號店的於剛、劉峻嶺,2010年1號店處在電商轉型升級的階段,於剛用了80%的股權換取了深圳平安8000萬元的資金,後來由於沃爾瑪的入股,在2015年7月,兩位創始人清退公司的所有股份,雙雙離職。

    創始人與資本博弈的案例還有很多,不難發現,被資本“趕出”的創始人不在少數。

    資本為什麼要“趕走”企業創始人?

    關於這個問題,我們先來丟擲一個觀點:

    “任何投資,從一開始,追求的就一定是退出。”

    我希望你可以仔細思考一下這句話。

    怎麼樣?是不是有點跟你平時所接觸的,或者電視上了解的一些投資人感覺不太一樣?

    作為創始人,如果你打算創業做一個專案,你甘願去冒很大的失敗風險,甚至不惜去動用你的房子去做抵押,相信能做出這些來創業的人,很大可能是因為你的人生價值,你的自我實現,你的理想,你的抱負。

    就拿我身邊的例子來說吧。

    有一個做防爆輪胎的,因為自己的家人曾經因此出過事故,為了避免這類事故再次發生,為了拯救億萬家庭,創始人痛定思痛,賣了自己的房子做研發;

    耄耋老人早已過上了退休的生活,可是一心想著中國的教育事業,激勵三代,自己掏錢,選址規劃建學校;

    北京有個王總,由於之前自己創業融資困難,深知創業小公司融資不易,後來乾脆自己賣掉了北京的房子,拿著賣房子的錢出來給初創企業做孵化,做天使投資。

    ……

    太多懷揣著夢想出來創業的人了。

    馬雲這話說得好“做人還是要有夢想的,萬一實現了呢。”

    正是因為有了眾多要實現的夢想,所以中國的可愛的創業者們才會一波接著一波衝上前去。

    但是資本呢?咱們再回到前面的那個觀點:

    任何投資,從一開始,追求的就一定是退出。”

    在投資人眼裡,他們不會為你的理想,為你的情懷買單,在他們眼裡只關心兩件事:“風險和回報”。

    衡量一個投資人是否成功的唯一指標就是回報率。

    很明顯,在企業的運轉過程當中,如果因為創始人的情懷,或者咱們再說通俗一點,因為創始人的觀點與投資人不同,甚至背道而馳,一旦影響到了他們的利益,讓他們感受到了不可控的風險之後,那接下來,他們勢必會要做出一些你可能會想不到的迴應,就像這篇文章的題目一樣:“習慣性地趕走企業創始人”。

    如何應對資本“趕走”企業創始人?

    關於這個問題,說白了也就是企業“控制權”歸屬的問題,有一點你要注意,這個控制權可不止股權這麼簡單。

    給你們看張圖:

    所以在你的企業做融資的過程當中,要注意的一點就是,創始人千萬不要輕易放棄股權,要為自己留有更多的變動餘地;

    在股權結構設計時,可以效仿雙重股權結構,將股權和投票權分離,要注意的一點就是,公司法不允許直接實施雙重或者三層股權結構,但允許有限責任公司章程內對投票權進行特別約定,允許股份有限公司股東將自己的投票權授予其他股東代為行使;

    創始人把控好融資節奏,爭取投票權,設定合理的退出機制,你投資進來不就是想著退出嗎?那我就把這個退出機制給你設定好了。

    但是我們也不能說天底下所有的投資人都是壞蛋,都是心黑的,所有的投資人良心都大大的壞了。

    不在其位不謀其政,換做是你來做投資,說不定你比他們還要狠。

    好了,讓我們用著名投資人朱嘯虎的名言作為結尾:

    “最討厭認為自己什麼都對的創業者。”

  • 5 # 孫洪鶴

    資本不是習慣性趕走創始人,也沒有必要這麼做,這是種雙敗的下場。但是資本與創始人和創始團隊發生嚴重分歧時,資本一向霸道習慣了,而且對於創始專案又缺少必要的“疼愛”,資本只關心“資本最大化、投資收益最大化”。資本把專案和創始團隊當成產品來看,而創始人把專案當成孩子來看待。資本沒有時間和精力,更不願意把你這“孩子”培養大的習慣,更多的時候就是“抽打完了“,快速的轉手,獲得更高的收益,然後繼續尋找新的目標。

    當然也有出現當這個專案發展成為搖錢樹時,這時的資本就有了佔有之心,不再甘心於投資人這個角色,反而更願意成為主導者,當這種意願與創始人的明確立場發生對碰時,戰爭難免,但最大的損失有時可能是創始人本身;當然也有極個別的創始人本身也是具有資本之手段的,或是本身就出身資本江湖,一場爭鬥看的不僅是創始人的能量,創始團隊的團結,還有更多更大的資本人脈,比如王石與資本之爭。

    商業永遠不缺少政治,當爭利演變成為爭權時,這時的性質就變了,而每一次爭權的背後都是因為利益太大了。小利益時,只會爭利;當利益足夠大時,就會發生爭權,很多創始人都透過多家子公司來分割控制主導權,比如京東劉強東現在的做法,其實也是種無奈。

  • 6 # 一天一節資本課

    我覺得這個問題問的非常好。

    問這個問題可能也是跟最近發生的很多事情有關:羅永浩卸任了錘子科技CEO,胡瑋煒也辭去摩拜CEO,ofo在苟延殘喘,但是早期投資人朱嘯虎卻做到了專案敗了,他不敗……

    這句話從字面意思很好理解,資本“趕走”創始人,而且是“習慣性地”。

    這句話也可以作為“萬惡的資本”強有力的證據。

    很多企業想做大,沒錢怎麼辦?只有藉助資本的力量,可是一旦資本進來,企業做大之後,自己辛苦建立起來的公司卻不是自己說了算的,甚至還有可能被資本趕出來,跟誰說理去?有哪些企業創始人是被資本“趕走”的?

    有個場景大家可以感受一下,國慶七天假,你帶著家人出去玩了幾天,假期結束後,你也重新收拾了心態,做好調整回到公司,打算再好好的奮鬥一番,可是這個時候有人敲了你辦公室的門,然後對你說:“董事會決定,請你立即離開由你創辦的公司。”

    你會是什麼感覺?

    上面說的這個場景就是真實發生在紅孩子的創始人——李陽身上的,事先並沒有任何徵兆。

    2004年6月李陽和另外三位創業者成立了紅孩子,這家主要以郵購目錄和電子商務為營銷方式的母嬰用品零售商,於2008年3月越過盈虧平衡線,成為當年風頭最勁的電子商務公司。但是當時幾位創始人有過激烈的爭吵:是向電子商務全面轉型還是增加目錄銷售的力量?是繼續專注於母嬰用品市場,還是引入化妝品、3C等品類做綜合B2C?是堅持企業文化,還是大規模引入職業經理人?

    結果是他們的風險投資方選擇支援公司董事長兼CEO徐沛欣,主張聚焦母嬰用品市場的李陽選擇離開。

    當然,被資本趕走的創始人還有很多。

    雷士照明的吳長江先後三次出局,其中有一次就是因為吳長江與投資方賽富亞洲基金創始合夥人閻焱鬧翻,辭去公司職務。

    1號店的於剛、劉峻嶺,2010年1號店處在電商轉型升級的階段,於剛用了80%的股權換取了深圳平安8000萬元的資金,後來由於沃爾瑪的入股,在2015年7月,兩位創始人清退公司的所有股份,雙雙離職。

    創始人與資本博弈的案例還有很多,不難發現,被資本“趕出”的創始人不在少數。資本為什麼要“趕走”企業創始人?

    關於這個問題,我們先來丟擲一個觀點:

    “任何投資,從一開始,追求的就一定是退出。”

    我希望你可以仔細思考一下這句話。

    怎麼樣?是不是有點跟你平時所接觸的,或者電視上了解的一些投資人感覺不太一樣?

    作為創始人,如果你打算創業做一個專案,你甘願去冒很大的失敗風險,甚至不惜去動用你的房子去做抵押,相信能做出這些來創業的人,很大可能是因為你的人生價值,你的自我實現,你的理想,你的抱負。

    就拿我身邊的例子來說吧。

    有一個做防爆輪胎的,因為自己的家人曾經因此出過事故,為了避免這類事故再次發生,為了拯救億萬家庭,創始人痛定思痛,賣了自己的房子做研發;

    耄耋老人早已過上了退休的生活,可是一心想著中國的教育事業,激勵三代,自己掏錢,選址規劃建學校;

    北京有個王總,由於之前自己創業融資困難,深知創業小公司融資不易,後來乾脆自己賣掉了北京的房子,拿著賣房子的錢出來給初創企業做孵化,做天使投資。

    ……

    太多懷揣著夢想出來創業的人了。

    馬雲這話說得好“做人還是要有夢想的,萬一實現了呢。”

    正是因為有了眾多要實現的夢想,所以中國的可愛的創業者們才會一波接著一波衝上前去。

    但是資本呢?咱們再回到前面的那個觀點:

    “任何投資,從一開始,追求的就一定是退出。”

    在投資人眼裡,他們不會為你的理想,為你的情懷買單,在他們眼裡只關心兩件事:“風險和回報”。

    衡量一個投資人是否成功的唯一指標就是回報率。

    很明顯,在企業的運轉過程當中,如果因為創始人的情懷,或者咱們再說通俗一點,因為創始人的觀點與投資人不同,甚至背道而馳,一旦影響到了他們的利益,讓他們感受到了不可控的風險之後,那接下來,他們勢必會要做出一些你可能會想不到的迴應,就像這篇文章的題目一樣:“習慣性地趕走企業創始人”。如何應對資本“趕走”企業創始人?

    關於這個問題,說白了也就是企業“控制權”歸屬的問題,有一點你要注意,這個控制權可不止股權這麼簡單。

    給你們看張圖:

    所以在你的企業做融資的過程當中,要注意的一點就是,創始人千萬不要輕易放棄股權,要為自己留有更多的變動餘地;

    在股權結構設計時,可以效仿雙重股權結構,將股權和投票權分離,要注意的一點就是,公司法不允許直接實施雙重或者三層股權結構,但允許有限責任公司章程內對投票權進行特別約定,允許股份有限公司股東將自己的投票權授予其他股東代為行使;

    創始人把控好融資節奏,爭取投票權,設定合理的退出機制,你投資進來不就是想著退出嗎?那我就把這個退出機制給你設定好了。

    但是我們也不能說天底下所有的投資人都是壞蛋,都是心黑的,所有的投資人良心都大大的壞了。

    不在其位不謀其政,換做是你來做投資,說不定你比他們還要狠。

    好了,讓我們用著名投資人朱嘯虎的名言作為結尾:

    “最討厭認為自己什麼都對的創業者。”

    拒絕套路,掏心掏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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