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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翊翊浩浩尉尉

    女真族,別稱女貞與女直,源自3000多年前的肅慎,漢至晉時期稱挹婁,南北朝時期稱勿吉,隋至唐時期稱黑水靺鞨,遼朝時期稱“女真”、“女直”(避遼興宗耶律宗真諱)。基本形成民族形態的時期大約是在唐朝時。“女真”一名最早見於唐初。

    11世紀向契丹稱臣。遼朝女真有生女真、熟女真之分。完顏綏可定居在按出虎水(今黑龍江省哈爾濱市東南阿什河)其子完顏石魯作酋長後征服了附近部落,成立了部落聯盟。石魯之子完顏烏古乃又合併了許多部落。1115年,完顏阿骨打統一女真各部,並驅逐契丹的統治,建立金朝。1234年,蒙古人摧毀了金朝。元朝政府在松花江下游和黑龍江設斡朵裡、胡裡改、桃溫、脫斡憐、孛苦江五萬戶府,管轄當地女真人和水達達。

    女真在明朝初期分為建州女真、海西女真、東海女真三大部。後又按地域分為建州、長白、東海、扈倫四大部分。1615年,建州女真首領努爾哈赤在新賓縣二道河子畔的赫圖阿拉城稱汗建國,國號稱為“大金”,史稱後金。1635年皇太極改為滿州族。1644年,滿族建立的清朝入主中原。

    滿族人口總數為1068.2萬人(2000年),在中國55個少數民族中居第二位。滿族有自己的語言、文字,東北地區的“白山黑水”是滿族的故鄉,清順治元年(1644年),清軍入關,逐步統一全國,從此開始了滿族貴族對全國的統治,辛亥革命之後,清廷覆亡。

    滿族人口分佈於全國各地,以遼寧、河北、黑龍江、吉林和內蒙古自治區、北京等省、自治區、直轄市為多,其他散居於新疆、甘肅、寧夏、山東、湖北、貴州等省區及西安、成都、廣州、福州等大中城市。

    滿族是個勤勞、勇敢、智慧的民族.也是一個善於博收外來文化並融匯創新的民族。在長期的歷史發展中,形成富有民族特色的風俗文化,滿族歲時風俗,多與漢族相近,但又保持著不少滿族特色。

    眾所周知,明朝初期的女真人主要以狩獵採集為生,因此,圍繞著女真部落社會經濟發展的框架應該也是以狩獵採集經濟為主體的經濟模式。那麼,作為一個以狩獵採集為生的原始部落為何還需要擄掠漢人為其服務呢?且女真人作為遊牧民族,向來居無定所,以至於成天帶著擄掠來的漢人在身邊豈不是為自己新增負擔嗎?其實不然,當時的女真人在發展狩獵採集經濟的同時也在悄然地向另一種更為先進的經濟模式過渡。據《北韓實錄》記載,經過建州衛地區的北韓官員有幸見到了這一景象:兩界大野,率皆耕墾,農人與牛,佈散於野。

    因此,從這一跡象上不難發現,當時部分的女真人已經有了由狩獵採集經濟過渡到農耕經濟的跡象。相較於原始的狩獵採集經濟,農耕經濟在當時的女真社會當中顯得更有優勢,且更符合穩定長遠的發展。與此同時,由於農耕經濟的發展需要,女真人需要擁有一套與之相配套的工具、技術和人力。對當時的女真人來說,相較於工具,人力是更容易得到的,以農耕經濟為主的漢人農民擄掠不到就去擄掠與之毗鄰的北韓農民,對常年耕種的農民來說,掌握基本的農耕技術就像家常便飯一般,如此一來,“擄掠人力”這一手段便一次性地為女真人解決了兩大難題。

    對於農耕工具的獲取,女真人除了以掠奪的方式獲取其實還有一個重要的方式,那便是在北韓或者中原地區以貿易的形式去等價交換,在中原地區最主要的獲取方式便是透過由明朝政府主持的貿易活動,在這種貿易市場中女真人僅僅可以獲取到耕牛等一些農耕經濟的附屬品,對於一些鐵器的獲取明朝政府還是把控的比較嚴的,因此除了這些,女真人還需要從北韓地區獲得先進的鐵器工具,以增加農耕效率。北韓方面女真人基本上處於一種一半掠奪一半購買的狀態。如此一來,有了這三個基本條件的存在,女真人的農耕經濟得到了跨越式的發展。

    種種跡象表明,明朝萬曆年間,女真人的農耕經濟已經基本成為依附於原有的採集狩獵經濟模式的第二大經濟模式,甚至已經一度打破並超越了擁有堅固基礎的採集狩獵經濟,成為了女真人社會當中的第一大經濟產業。據史料記載,在當時的馬市貿易當中,建州女真除了出售由採集狩獵得來的獸皮、木耳、蘑菇等物品,還率先做起了向中原地區輸送糧食和布匹的“行當”。相較於其他女真部落這是一個多麼不可思議的事情,另一方面,從某種程度上講建州女真已經率先從採集狩獵經濟模式成功的過渡到了農耕經濟模式,且已經能夠完全自給自足,甚至還有富餘的糧食等農作物輸送到內地,這也是後期建州女真能夠走向崛起的一大重要因素。

    以建州女真農耕經濟的崛起為例,從某種意義上講明朝政府在這其中扮演了一個至關重要的角色,一度成為了建州女真社會經濟崛起的“推手”,變相地推動了建州女真社會由狩獵採集經濟向農耕經濟的過渡。拿女真人擄掠漢人為奴來說,明朝政府相較於北韓政府所作出的反擊行為其力度也顯得更加渺小。例如,北韓政府為了保護邊境當地百姓的春季播種,曾專門為當地農民屯兵佈防,以震懾女真人的強盜行為,進一步的維護了當地農民的日常生活和生產秩序;而明朝政府直到公元1468(成化四)年才迫於局勢的需要開始在撫順一代設定堡壘,建立高牆,屯兵設防。此時已經距離明朝建國整整一百年了,而女真人擄掠漢人的行為最嚴峻的一年已經是二十年前了,因此,筆者在這裡做個不帶任何感情色彩的猜測,當時明朝政府的一系列行為表面上為了維護百姓的安全,實際上則是已經對女真勢力有所忌憚,防止女真人踏上起兵造反的險途從而威脅到明朝統治者的安全。

    在建州女真社會經濟崛起的背後,不可否認明朝政府在這其中間接的起到了關鍵性的作用,沒有明朝政府這種變相的“幫助”,女真人的經濟發展絕對沒有如此的迅速,其由狩獵採集經濟模式向農耕經濟模式的過渡也沒有這麼快,另一方面,從某種角度上也可以得出,女真人農耕經濟的崛起完全是依賴於其所被擄掠過來的漢人奴隸,雖然到了明朝中後期農耕經濟在其社會經濟發展中佔據著重要的地位,但從歷史上的種種跡象表明,自始至終女真人都沒有直接參與到農耕經濟的發展之中,而是迫使被擄掠過來的漢人奴婢為其農耕經濟發展做出直接性的服務。

  • 2 # 行攝阿超ysypengyan

    據史料《北韓實錄》記載:明朝時期自公元1424(永樂二十二)年至公元1433(宣德八)年的十年之間,從建州女真部落逃往北韓境內的漢人數量達到了566人;公元1433年至公元1452(景泰三)年,明朝政府先後接收了從女真部落逃出的漢人數量達到了1003人,在此期間,明朝政府還屢次派人向女真各衛所討要被擄掠過去的漢人共計500餘人,雖然,這部分人歷經轉輾反側都相繼回到了中原故土,但逃出來的畢竟是少數,因此也不難揣測出那些依然被迫留在女真部落的漢人其數量又是一個多麼龐大的群體。

    另一方面,我們發現當時建州女真自身的人口數量僅為一萬五千人左右,因此結合以上資料可分析得出,在當時平均不到兩戶女真人家之間就會有一具漢人逃走的事例發生,如此算來,逃跑的漢人與建州女真總人口的比例竟然達到了1比10左右的地步。當然,這一資料裡邊還不包括那些未能逃出來的漢人,倘若加上那些未能逃出來的漢人一起統計的話,其最終推出來的結果必定不只這一資料。綜上所述,從某種程度上也可反映的出當時遼東地區的社會狀況,以及女真人在這個幅員遼闊的大明王朝內所擄掠的漢人數量之龐大。那麼,究其原因,女真人擄掠漢人的最終目的是為何呢?造成之一目的的人又是誰?那麼,在該篇文章中筆者就帶著這些問題來給大家簡單的分析一下關於女真人社會經濟崛起背後的故事。

    眾所周知,明朝初期的女真人主要以狩獵採集為生,因此,圍繞著女真部落社會經濟發展的框架應該也是以狩獵採集經濟為主體的經濟模式。那麼,作為一個以狩獵採集為生的原始部落為何還需要擄掠漢人為其服務呢?且女真人作為遊牧民族,向來居無定所,以至於成天帶著擄掠來的漢人在身邊豈不是為自己新增負擔嗎?其實不然,當時的女真人在發展狩獵採集經濟的同時也在悄然地向另一種更為先進的經濟模式過渡。據《北韓實錄》記載,經過建州衛地區的北韓官員有幸見到了這一景象:

    兩界大野,率皆耕墾,農人與牛,佈散於野。

    因此,從這一跡象上不難發現,當時部分的女真人已經有了由狩獵採集經濟過渡到農耕經濟的跡象。相較於原始的狩獵採集經濟,農耕經濟在當時的女真社會當中顯得更有優勢,且更符合穩定長遠的發展。與此同時,由於農耕經濟的發展需要,女真人需要擁有一套與之相配套的工具、技術和人力。對當時的女真人來說,相較於工具,人力是更容易得到的,以農耕經濟為主的漢人農民擄掠不到就去擄掠與之毗鄰的北韓農民,對常年耕種的農民來說,掌握基本的農耕技術就像家常便飯一般,如此一來,“擄掠人力”這一手段便一次性地為女真人解決了兩大難題。

    對於農耕工具的獲取,女真人除了以掠奪的方式獲取其實還有一個重要的方式,那便是在北韓或者中原地區以貿易的形式去等價交換,在中原地區最主要的獲取方式便是透過由明朝政府主持的貿易活動,在這種貿易市場中女真人僅僅可以獲取到耕牛等一些農耕經濟的附屬品,對於一些鐵器的獲取明朝政府還是把控的比較嚴的,因此除了這些,女真人還需要從北韓地區獲得先進的鐵器工具,以增加農耕效率。北韓方面女真人基本上處於一種一半掠奪一半購買的狀態。如此一來,有了這三個基本條件的存在,女真人的農耕經濟得到了跨越式的發展。

    種種跡象表明,明朝萬曆年間,女真人的農耕經濟已經基本成為依附於原有的採集狩獵經濟模式的第二大經濟模式,甚至已經一度打破並超越了擁有堅固基礎的採集狩獵經濟,成為了女真人社會當中的第一大經濟產業。據史料記載,在當時的馬市貿易當中,建州女真除了出售由採集狩獵得來的獸皮、木耳、蘑菇等物品,還率先做起了向中原地區輸送糧食和布匹的“行當”。相較於其他女真部落這是一個多麼不可思議的事情,另一方面,從某種程度上講建州女真已經率先從採集狩獵經濟模式成功的過渡到了農耕經濟模式,且已經能夠完全自給自足,甚至還有富餘的糧食等農作物輸送到內地,這也是後期建州女真能夠走向崛起的一大重要因素。

    以建州女真農耕經濟的崛起為例,從某種意義上講明朝政府在這其中扮演了一個至關重要的角色,一度成為了建州女真社會經濟崛起的“推手”,變相地推動了建州女真社會由狩獵採集經濟向農耕經濟的過渡。拿女真人擄掠漢人為奴來說,明朝政府相較於北韓政府所作出的反擊行為其力度也顯得更加渺小。例如,北韓政府為了保護邊境當地百姓的春季播種,曾專門為當地農民屯兵佈防,以震懾女真人的強盜行為,進一步的維護了當地農民的日常生活和生產秩序;而明朝政府直到公元1468(成化四)年才迫於局勢的需要開始在撫順一代設定堡壘,建立高牆,屯兵設防。此時已經距離明朝建國整整一百年了,而女真人擄掠漢人的行為最嚴峻的一年已經是二十年前了,因此,筆者在這裡做個不帶任何感情色彩的猜測,當時明朝政府的一系列行為表面上為了維護百姓的安全,實際上則是已經對女真勢力有所忌憚,防止女真人踏上起兵造反的險途從而威脅到明朝統治者的安全。

    結語:

    正如文章前面所說,在建州女真社會經濟崛起的背後,不可否認明朝政府在這其中間接的起到了關鍵性的作用,沒有明朝政府這種變相的“幫助”,女真人的經濟發展絕對沒有如此的迅速,其由狩獵採集經濟模式向農耕經濟模式的過渡也沒有這麼快,另一方面,從某種角度上也可以得出,女真人農耕經濟的崛起完全是依賴於其所被擄掠過來的漢人奴隸,雖然到了明朝中後期農耕經濟在其社會經濟發展中佔據著重要的地位,但從歷史上的種種跡象表明,自始至終女真人都沒有直接參與到農耕經濟的發展之中,而是迫使被擄掠過來的漢人奴婢為其農耕經濟發展做出直接性的服務,而這一切,明朝政府直到建國整整一百年後的公元1468年才做出“表態”。

  • 3 # 歷史的塵埃

    眾所周知,明朝初期的女真人主要以狩獵採集為生,因此,圍繞著女真部落社會經濟發展的框架應該也是以狩獵採集經濟為主體的經濟模式。那麼,作為一個以狩獵採集為生的原始部落為何還需要擄掠漢人為其服務呢?且女真人作為遊牧民族,向來居無定所,以至於成天帶著擄掠來的漢人在身邊豈不是為自己新增負擔嗎?其實不然,當時的女真人在發展狩獵採集經濟的同時也在悄然地向另一種更為先進的經濟模式過渡。因此,從這一跡象上不難發現,當時部分的女真人已經有了由狩獵採集經濟過渡到農耕經濟的跡象。

    對於農耕工具的獲取,女真人除了以掠奪的方式獲取其實還有一個重要的方式,那便是在北韓或者中原地區以貿易的形式去等價交換,在中原地區最主要的獲取方式便是透過由明朝政府主持的貿易活動,在這種貿易市場中女真人僅僅可以獲取到耕牛等一些農耕經濟的附屬品,對於一些鐵器的獲取明朝政府還是把控的比較嚴的,因此除了這些,女真人還需要從北韓地區獲得先進的鐵器工具,以增加農耕效率。北韓方面女真人基本上處於一種一半掠奪一半購買的狀態。如此一來,有了這三個基本條件的存在,女真人的農耕經濟得到了跨越式的發展。

    明朝萬曆年間,女真人的農耕經濟已經基本成為依附於原有的採集狩獵經濟模式的第二大經濟模式,甚至已經一度打破並超越了擁有堅固基礎的採集狩獵經濟,成為了女真人社會當中的第一大經濟產業。據史料記載,在當時的馬市貿易當中,建州女真除了出售由採集狩獵得來的獸皮、木耳、蘑菇等物品,還率先做起了向中原地區輸送糧食和布匹的“行當”。

    以建州女真農耕經濟的崛起為例,從某種意義上講明朝政府在這其中扮演了一個至關重要的角色,一度成為了建州女真社會經濟崛起的“推手”,變相地推動了建州女真社會由狩獵採集經濟向農耕經濟的過渡。拿女真人擄掠漢人為奴來說,明朝政府相較於北韓政府所作出的反擊行為其力度也顯得更加渺小。例如,北韓政府為了保護邊境當地百姓的春季播種,曾專門為當地農民屯兵佈防,以震懾女真人的強盜行為,進一步的維護了當地農民的日常生活和生產秩序;而明朝政府直到公元1468(成化四)年才迫於局勢的需要開始在撫順一代設定堡壘,建立高牆,屯兵設防。此時已經距離明朝建國整整一百年了,而女真人擄掠漢人的行為最嚴峻的一年已經是二十年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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