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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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塞上艾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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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棗鄉年少
最好不要同居 ,感情還是距離產生美 ,平常出去玩的話可以AA制 ,或者你花一次錢,他花一次錢 ,省得不愉快的時候再說,我花的錢多了,你花的錢少了鬧矛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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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心裡有光心不慌
由於婚姻的嚴肅和神聖,沒結婚就不應該同居(發生性關係)。
婚前同居本來就是非常糟糕的,它傷害彼此 也傷害婚姻的純潔。更嚴重的是,婚前同居的男女離婚率遠高於沒有婚前同居的男女。
性關係唯有在婚姻之內才是合法的,也才是蒙福的,聖潔的!沒有合法的婚姻但卻發生了婚姻之內才可以發生的關係,這就是不尊重婚姻!不尊重婚姻會帶來可怕的審判!
不尊重婚姻是可怕的,不單傷害自己和對方,踐踏聖潔的身體,而且給以後的婚姻留下巨大隱患(你即使結婚了,也會時常想起曾經的往事,必定造成良心的傷害和現實生活中的不忠心)。
因此,為了婚姻的幸福和穩固,也為了社會的穩定,結婚前不應該隨意交男女朋友,甚至發生性關係,戀愛若不是為了結婚,那便是耍流氓了。
婚姻的精髓,在於一男一女,一心一意,一生一世。所有不尊重婚姻(婚前同居,婚外情,同性戀)的人,都會得到相應的報應和愁苦!
所以說,我勸你以及所以情侶,拒絕婚前同居就是對對方負責,就是愛對方!
有的在一起一個月,有的在一起三個月。有的在一起一年,還有的在一起三年。時間長的短的都有。
這個問題涉及到一個對待愛情或婚姻的價值觀。如果你像我一樣執著,覺得我要找到這個人,我們就是要彼此相守走過一生。我勸你還是慎重一點,畢竟,婚姻不是兒戲,也不是“三國演義”——合久必分,分久必合。
如果你認為,婚姻對我來說無所謂,這個不行,再換下一個,反正中華兒女千千萬,天涯何處無芳草,何必單戀一枝花,也不是不可以。
迴歸到這個話題本身來講,主要還得你們兩個人是否“合”,具體說來就是你們倆三觀是否大致相同,你們倆家庭是否門當戶對;你們倆在重大問題上是否有絕對的爭議;你們在發生雞毛蒜皮的小事是能否互相謙讓,或是一方主動不予計較等等。
給自己定幾條符合實際的物件標準,看他是否能夠達到。比如考察男人的標準有:是否有責任心,是否孝順老人,有無上進心等等。
如果能達到這個標準,那麼時間或長或短,都可以嘗“禁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