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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華破長空gjh

    渤海國(669年—926年)是中國唐朝時期,北方古老的靺鞨族建立的地方民族政權,始建於公元698年(武則天聖曆元年),初稱“震國”。 七年後(公元705年)歸附於唐王朝,十五年後(公元713年)被冊封為“渤海國”。公元926年被契丹國所滅,傳國十五世,歷時229年。安史之亂之前,渤海國已經是個獨立的國家,並不屬於唐朝。

  • 2 # 簡史資深宅

    名義上是,但實際上已經獨立!

    公元755年,唐王朝暴發了“安史之亂”,安祿山起兵於遼西的營州。當時,位於東北的渤海國出於自身利用的考量,並未在唐朝最危及的時刻,趁火打劫。

    安史之亂平息後,唐代宗於762年遣使到渤海,為之褒獎,正式承認渤海為國,晉封國主大欽茂為渤海國王。

    此後又拜大欽茂為司空、太尉,位列三公,大欽茂也成為了唐代對周邊國家封冊中受封賞爵秩最多的一位。公元771年,大欽茂正式改元,年號“寶曆”,並開始使用“皇上”、“聖人”等尊號,徹底獨立。

  • 3 # 穿越再現彼岸

    渤海國首任君主大祚榮所部的靺鞨曾經在唐高宗時期被唐朝征服,遷居營州(遼寧遼陽),參加了契丹李盡忠反對武周政權的軍事行動,被武周軍隊擊敗逃亡靺鞨的故地。

    713年,粟末靺鞨首領大祚榮在中國東北地區建立政權,民族主要以靺鞨和高麗人組成,主要控制區域在中國東北、北韓半島東北和現在俄羅斯領土的一部分。大祚榮自稱“震國王”(又稱振國王),唐玄宗冊封他為“渤海郡王”,另封忽汗州都督,從此開始,大祚榮建立的政權才以“渤海”為國家的稱呼。

    渤海國受唐朝的羈縻政策,歸附於大唐,自己的安全獲得保障,也緩解了大唐東北方向的安全。

    安之之亂中的渤海國。

    安史之亂爆發時,渤海國的國主是大欽茂,他採取的政策是不參與,並將國都由中京顯德府(今吉林和龍縣)遷往上京龍泉府(今黑龍江寧安渤海鎮)(755年),遠離安史之亂的作戰區域。

    從當時的軍隊實力來看,不管是大唐還是安史之亂的叛軍,渤海國都惹不起。大祚榮時期,渤海國有民戶10餘萬,勝兵數萬,地2000裡,民族有靺鞨、高麗、漢、契丹、奚、突厥等,是一個多民族混雜的政權,綜合實力比較弱。

    安史之亂時,渤海郡王大欽茂遠離戰事,發展內政,派人出使日本,主要開展貿易合作,在山東半島和大唐進行貿易往來。

    762年,安史之亂平息。唐代宗對安史之亂中渤海國的表現十分滿意,下詔將渤海這一政權提升為“國”的級別,渤海國這一名稱由此而來。大欽茂也晉升為渤海國國王,在原來的封官基礎之上加封檢校太尉,766年,加封他為司空兼太尉,位列唐朝的三公。(渤海上京龍泉府復原圖,現在黑龍江寧安渤海鎮存有遺址)

    渤海國是否歸屬唐朝。

    大唐經過安史之亂雖然衰落,但瘦死的駱駝比馬大。渤海國對待唐朝一直以藩屬國來對待的,以唐朝的冊封為合法,為正統。(大欽茂像,安史之亂時渤海國國王)

    渤海國每年向大唐進行朝貢,派遣國王的子弟進入大唐擔任宿衛,也就是質子。有唐一朝,渤海國共向大唐派遣朝貢使團132次,依靠朝貢貿易同大唐保持貿易往來,渤海國王更替也要大唐進行冊封才算合法。

    即便是在大唐滅亡後,渤海國仍然向後梁、後唐等王朝進行過幾次朝貢貿易,以中原王朝為正統,渤海國是附屬國家。

    渤海國自建立之初就是大唐的附屬政權,受唐朝的冊封,並沒有達到國家的冊封標準。安史之亂後,渤海國之名才正式命名,大祚榮受冊封為渤海國王,是大唐的附屬國家,內政自己管理,有自己的軍隊,算是歸屬於唐朝吧!(耶律阿保機像,他滅亡渤海國)

    925年,契丹契丹耶律阿保機率軍進攻內亂的渤海國(渤海貴族投奔高麗、日本),第二年渤海國滅亡。

  • 4 # 折衝萬里

    安史之亂期間,渤海國拒不聽命唐朝調遣,說明唐朝已經喪失了對渤海國的有效管轄。安史之亂後,唐朝國勢大不如前,而且唐朝和渤海國之間,還隔著飛揚跋扈的河朔三鎮。唐朝無力也無心隔著遙遠的距離,去恢復對渤海國的實質管轄。故而寶應元年(公元762年),剛剛平定安史之亂的唐代宗下詔,正式冊封原忽汗州都督、渤海郡王大欽茂為渤海國王,加授正一品檢校太尉。很多學者,尤其是南韓學者據此認為,即改封渤悔郡王為渤海國王,就意味著唐朝實際上已承認渤海國為獨立的主權國家。

    對此,筆者絕不認同。渤海國王的封號確實高於渤海郡王,但二者都是唐朝治下地方首領的封爵,本質上並無區別。唐朝治下的西域諸國也都有國王封號,安西都護府治下的毗沙都督府都督,就是貨真價實的于闐國王。天寶戰爭前,雲南尚受唐朝羈縻統治期間。唐朝也曾進爵原南詔臺登郡王皮邏閣為雲南王。由此可見,從郡王到國王的封爵變化,只能表明唐朝對受封者的拉攏之意,卻說明不了渤海國自此就是獨立的主權國家。

    那安史之亂後,唐朝和渤海國之間到底是什麼關係那!依筆者看,起碼仍然保持著名義上的統治關係。至於理由有如下幾點:

    第一、渤海國繼續延用地方的規格禮制。唐代,朝廷對不同級別的文書有著嚴格的區分。對於實已獨立,只名為臣下且受朝廷冊封的外屬國。如:安史之亂後的南詔、回紇等,文書須用“皇帝問”字樣。對於“敵國”和“絕域之國”,如:吐蕃、日本等,其首領的統治合法性並不依賴朝廷的冊封,文書則多用“皇帝敬問”字樣。但對渤海國,唐朝的文書依舊沿用朝廷對地方的敕書。例如:唐穆宗就曾敕令渤海王子,“舉國內屬,遣子來朝。祗命奉章,禮無違者。夫入修職貢,出錫爵秩,茲惟舊典,舉而行之”。而在渤海國上呈唐朝的奏疏中,渤海王亦尊稱唐朝皇帝為陛下,自稱為臣。在與周邊睦鄰交換國書時,渤海國斷無稱臣之字,只稱“王言”。可見在規格禮制上,唐朝仍與渤海國存在隸屬關係。

    第二、渤海國繼續履行納質入朝宿衛的政治義務。唐代,地方羈縻州府須納質、入朝宿衛。安史之亂後,渤海國仍在繼續履行該項政治義務,不斷派王族子弟納質、入朝。史載唐代宗時,渤海王大欽茂派大英俊、大貞翰入朝為質。唐憲宗、唐文宗時,渤海王大仁秀派遣王子(王弟)大睿為質。直至唐朝滅亡,渤海國都在不斷派質子入朝宿衛。入朝宿衛期間,許多渤海王族子弟還接受了唐朝委任,於朝中奉職。唐穆宗就曾委任入朝的渤海質子大定順、大多英等為衛將軍。須知,履行納質子入朝宿衛制度,可是地方隸屬朝廷管轄的有力明證。

    第三、渤海王繼續接受唐朝的冊封和委任。安史之亂後,唐朝依舊履行對渤海國王的冊封和委任。如:唐代宗曾委任渤海王大欽茂為司空、太尉。唐德宗則委任渤海王大嵩璘為銀青光祿大夫、檢校司空。唐憲宗亦委任渤海王大仁秀為銀青光祿大夫、檢校秘書監。相比於委任,冊封的政治意義更大。只有經過唐朝冊封,新任渤海王的王位方可視為合法。渤海老王病逝後,繼位新王在未得唐朝冊封前,只能稱“知國務”或“權知國務”,直到獲得唐朝冊封,才可正式繼位。渤海新王大仁秀、大彝震都曾任權知國務,直到唐朝冊封后,方正式稱王。

    第三、渤海國繼續接受唐朝下設機構的節制。安史之亂後,曾經節制渤海的平盧鎮南遷至山東青州,是為淄青平盧鎮。淄青平盧節度使兼行使著兼押新羅、渤海兩蕃的職能,並處理有關渤海國的各項事務,直至唐朝滅亡。史載,長慶四年(公元824年)二月,淄青平盧節度使薛平“遣使押領備宿衛渤海大聰睿等五十人至樂驛(在長安附近)”。為了接待入唐的渤海貢使及各色人等,淄青平盧節度使特在登州建置“渤海館”。淄青平盧使衙還奏請朝廷修改針對渤海國的各項政令,以上皆可視為,淄青平盧節度使具體履行押領和節制職能的佐證。

    第四、渤海國繼續接受唐朝長史的派駐。唐代的羈縻制度奉行“華官參治”的原則,即朝廷必在地方羈縻州府派駐漢族官員,以為監押。安史之亂後,唐朝依舊派遣長史常駐渤海監押。《全唐文》記載,唐文宗在給渤海王大彝震的敕書中稱,“妃及副王、長史、平章事各有賜物”。可見,至少在唐文宗時期,代表朝廷的長史依舊派駐在渤海國監押政務。

    綜合以上幾點足以表明,安史之亂後,唐朝依舊領有對渤海國主權,渤海國也絕非什麼主權獨立的國家。

  • 5 # 日暈三更雨

    渤海國是東亞古代歷史上的一個以靺鞨族為主體的政權,其範圍相當於今中國東北地區、北韓半島東北及俄羅斯遠東地區的一部分。

    698年,粟末靺鞨首領大祚榮在東牟山(今吉林敦化西南城子山山城,又說在今吉林延吉東南城子山山城或和龍西古城),稱“震國王”(一作“振”),建立政權。713年,唐玄宗冊封大祚榮為“渤海郡王”並加授忽汗州都督,始以“渤海”為號。762年,唐朝詔令將渤海升格為國。此外還有“靺鞨國”、“渤海靺鞨”、“高麗國”等別稱。

    唐太宗打垮高句麗,靺鞨人得以脫身奴役。唐中宗封王,得以建立國家

    靺鞨人一直以來都被高句麗等國奴役,唐太宗打垮高句麗,靺鞨人被帶到了營州。

    武則天改唐為周,一系列政策使的契丹人造反,史稱“營州之亂”,後靺鞨人首領大祚榮和契丹勾結,大祚榮直接當了國王,國號“震”。

    唐中宗即位,大祚榮卻毫不猶豫地接受了唐朝的招撫,接受冊封,並派兒子大門藝入唐朝為質。後封大祚榮為渤海郡王,有了後來的渤海國。

    907年,唐朝滅亡,926年渤海國滅亡。

    綜上所述,渤海國的繁榮是以唐朝為後盾的,一榮俱榮,一損俱損。渤海國反叛唐朝沒有一點好處。

  • 6 # 奚譽賢

    你的疑問我語之解答。渤海國以現代人的思想言之為附屬國,而以當時時代的思想言之為諸侯國。渤海國在大唐王朝疆域及管轄範圍之內。有人可能不贊同此觀點,且看在下慢慢道來。

    靺鞨建渤海國,靺鞨在先秦時稱為肅慎或息慎,漢代稱挹婁,南北朝時稱為勿吉,有幾十個部落,隋唐時稱為靺鞨,主要有兩大部,黑水靺鞨和粟末靺鞨,其中粟末靺鞨,原附屬高句麗、姓大氏,唐朝武則天時封其首領舍利乞乞仲象為震國公,其子祚榮建國,自號震國王,唐玄宗先天(公元712年-公元713年)中,遣使臣拜大祚榮為渤海郡王,以所統轄地為忽汗州,領忽汗都督,此後始去靺鞨號,專稱渤海。

    渤海國唐代粟末靺鞨所建政權。唐聖曆元年(公元698年),粟末靺鞨部首領大祚榮建立震(振)國。有眾四十餘萬。

    先天二年(公元713年),唐王朝派崔忻封之為左驍衛大將軍、渤海郡王,“以其所統為忽汗州,加授忽汗州都督”。自此去靺鞨號,改稱渤海。

    渤海立國二百二十九年,傳十五世。終唐之世,朝貢不絕。政治、經濟和軍事制度,悉仿唐制。多次派學生至大唐太學“習識古今制度”。使用國文。生產和文化發達,有“海東盛國”之稱。最盛時疆域,東臨今日本海,西抵遼寧省開原一帶,南達北韓半島北部,北至黑龍江南與南黑水靺鞨接。

    設五京、十五府、六十二州,一百三十餘縣。都城上京龍泉府(治今黑龍江寧安渤海鎮)。

    遼天顯元年(公元926年),為遼太祖阿保機攻滅,改稱東丹。

    契丹太子耶律倍為東丹王。不過二年,盡遷其民於遼河流域,都城遼陽。耶律倍泛海入後唐後,東丹建置漸廢。

    為反抗契丹貴族壓迫,部分遺民曾先後以今鴨綠江畔白山市為中心建立定安、興遼等小國,但均遭到鎮壓。遼聖宗時併入遼。金滅遼後,成為金的屬民。

  • 7 # 冷兵器研究所

    其實,安史之亂後,渤海國與唐朝關係不僅沒有下降,反而還升溫了。

    儘管在安史之亂前期,渤海與唐朝的關係一度轉冷,但在安史之亂後期,渤海與唐朝的關係再度升溫,而這一現象產生的原因在於唐朝冊封渤海統治者大欽茂為渤海國王。

    由於安史之亂的衝擊,使得唐朝的國勢大為衰弱,進而導致的藩屬體制失序的問題同樣棘手。如何應對安史之亂的不利影響,乃至重新整合藩屬關係,是唐朝所面臨的嚴峻問題。到了唐寶應元年(公元762),史朝義的勢力己經日漸式微,距離安史之亂結束己經不遠,唐朝己經具備了認真思考重建藩屬體制諸多問題的時機。

    冊封大欽茂為渤海國王就是在這一背景下發生的。《新唐書·渤海傳》載:“寶應元年(公元762年),(唐代宗)詔以渤海為國,欽茂王之,進檢校太尉。”此時正值唐代宗剛剛登基不久。可見,對於大欽茂的冊封,不僅是唐朝更是唐代宗自身,重建藩屬體制的一大重要舉措。

    安史之亂後期,唐朝對渤海政策的這次調整也產生了深遠影響。

    一方面,這次政策調整最初本是唐朝面對形勢變化進行主動調整的“應急之策”,但鑑於其實施後取得的較好效果,以及唐朝國勢再難重振雄風的現實,這種“急策”反倒成為了唐朝對渤海實施的“長策”。從唐朝對大欽茂以後的渤海諸王冊封情況看,唐朝將渤海統治者冊封為“渤海國王”,基本成為了對渤海冊封的“政治常態”。另一方面,唐朝對渤海政策的調整給渤海對外關係帶來的影響也是顯而易見的。

    大欽茂被封為“渤海國王”,渤海也由名義上的非正式藩屬國,正式成為事實上的正式藩屬國。而且渤海在此後的對外交往中,都可以名正言順的以唐朝藩屬國的身份開展外交活動,這極大的提高了渤海在東亞的政治地位,對於渤海對外關係的開展提供了有力的政治保障。

    儘管唐朝從未放棄以羈摩政策將渤海納入唐中央集權體制的努力,但迫於形勢和自身實力所限,唐朝的中央集權勢力始終未能真正控制渤海。那麼藩屬政策就成為服務於羈摩政策的重要手段,唐朝對渤海。由最初的使之內藩化的設想,到承認其外藩地位的變化,實際上反映出唐朝藩屬政策的機動靈活性,更反映出唐朝藩屬體制所具備的內在調整機能。在唐朝與渤海關係中,正是因為唐朝比較準確的把握了羈摩政策與藩屬政策的相互關係,才能為唐朝與渤海關係的正常發展提供較為有力的政策支援。

    所以,實際上渤海國在安史之亂以後與唐朝的聯絡變得更加緊密,唐朝對渤海國的影響力也顯著增加了。

  • 8 # 彼得科羅廖夫

    在之前唐朝也沒有進行控制,只是冊封了一下渤海國 ,並沒有進行駐軍流官的管理,後唐都滅亡了渤海還存在哪,跟南宋和金的情況差不多,如果說渤海是唐朝領土,南宋也是金的領土。總不能雙標唐朝就算南宋就不算金的領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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