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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酒賤愁客少

    美國國家體系為聯邦制,每一個州都有比較大的自治權利。從許多角度來看,除了外交以及軍事外,州幾乎就是一個獨立的“小國”。美國的州與聯邦政府一樣為共和政體,實行三權分立的原則,州憲法是州的根本法,州長是州的最高行政首腦,由公民普選產生。根據美國的憲法規定,州政府不是聯邦政府的下屬。正是由於美國州長選舉方式和所擁有的權利,使得州長一切都以本州的選民利益為重,州政府的政策需要充分考慮本州選民的意願。正是由於這種體制的原因,使得美國州長沒有“下級服從上級”的觀念,因此當聯邦政府的政策與本州選民利益有衝突時,州長敢於和總統說不。

  • 2 # 閒看秋風999

    在美國,“州長”是美國每個州的最高行政長官,除了聯邦憲法列舉法律義務以外,每個州長可以不服從聯邦當局,各行其是。

    簡單講,美國的州長的產生,實行的是選舉制,而並非如同殖民時期的任命制。將近四分之三的州(36個)在中期選舉選出;

    還有11個州在總統選舉的同一年份舉行州長選舉(佛蒙特州和新罕布什爾州在偶數年每兩年舉行一次選舉),其餘5個州在奇數年舉行選舉(總統選舉後一年舉行兩次)。

    美國選州長的程式也非常複雜,而且也非常受選民關注,因為和總統不一樣,州長與各地選民更加接近。對於選民來說,誰當州長,比誰當總統更加重要。

    雖說總統管不了州長,但是由哪一個政治黨派的候選人擔任州長,又是總統要關心也必須關心的事兒。因為如果州長代表了某一個政黨,另外那個黨可能就要跑票。

    於是,今年美國中期選舉,川普就專門跑到共和黨票倉的那幾個州,為競選州長的候選人以及議員站臺拉票。由於川普在選民中的影響,支援川普的選民也就支援了共和黨的州長和議員。

    從這個邏輯出發,美國總統和州長往往是一根繩子上的兩個螞蚱。

  • 3 # 冷眼觀察室

    不是不能管,而是有沒有那個能力管和需不需要管。

    在1957年9月,阿肯色州小石城學校宣佈解除種族隔離制度,開始在白人中心小學招收黑人學生,遭到阿肯色州州長法布斯的反對,他派遣國民警衛隊進入學校,試圖阻止黑人學生進入。

    由於當時的美國大法院已經宣判種族隔離制度違背憲法,所以阿肯色州長的行為公然違背聯邦大法。時任美國總統艾森豪威爾,解除了阿肯色州長對當地國民警衛隊的指揮權,並且派遣空降101師護送黑人學生上學。此事件史稱小石城事件。

    所以美國總統特朗普,並不是不能管理州長,如果州長違法,特朗普當然有權利去管理。在現實中,由於美國採用的聯邦制,各州需要總統插手的事物並不多。另外美國行政、司法、立法三權分立,總統作為行政權力的第一負責,其權力是有嚴格限定的。

    美國的聯邦制,其實可以稱為利益共同體,因為共同的利益,各州聯合起來形成一個聯邦政府,而且美國是先有的北美十三州,然後才有的美國聯邦政府。形象的說,美國各州相當於聯邦政府的股東。

    所以美國總統相當於各州,其實相當於股東會下的ceo,自然不能過多管理各州。在獨立之初,實際上美國是一個非常鬆散的聯邦,歸屬中央指揮的陸軍,一度只有700餘人,美國獨立時的主力大陸軍,其實主要是民兵組織。

    這種鬆散的制度其實是邦聯制,在此制度下,中央政府無權收稅,無權徵兵,形成的標誌就是1781年北美十三州簽訂的《邦聯公約》。但是鬆散的聯盟很難應對當時的國際環境,在1789年生效的美國憲法,則將邦聯糾正成聯邦。

    此後美國的各州,即是股東又成了員工,作為股東認可的管理機構,聯邦政府的權力開始擴大。在南北戰爭,美國各州失去了自由脫離聯邦的權力。在一戰時,美國中央政府組建了常備的陸軍部隊。

    而之前提到的小石城事件,正是美國地方政府對聯邦的依賴度最強的時期,各州相當於被華盛頓捏住了錢袋子,所以才不得不屈服於艾森豪威爾。實際上美國總統是無權解除州長對於國民警衛隊的指揮權的,艾森豪威爾此舉無疑是違法執法。

    所以說特朗普能不能管州長,關鍵在於州長是不是有求於特朗普,法律並不是什麼重要問題。特朗普能不能管住一個人,關鍵在於特朗普能給與這個人什麼好處,或者特朗普會讓這個人付出什麼代價。

    這一點對於任何國家都適用。管住一個人,無非是威逼或者利誘,警察能管住犯人,是因為手裡有槍。老闆能管住員工,是因為老闆發工資,一旦不發工資,管理能力再突出的老闆也管不了人。

    所以特朗普能不能管州長,前提是特朗普手上有多少牌,有足夠的砝碼能夠威逼或者利誘。而要不要管,需要看形式而定。正常情況下,美國各州事物是不需要總統插手的。

  • 4 # 縱橫觀智庫

    在聯邦制下,美國總統與美國州長並不是上下級的國家,只是分工不同而已。美國總統特朗普是美國的國家元首、聯邦政府首腦,能夠管理的是聯邦政府;美國州長是美國各州元首、州政府首腦,能夠管理的是州政府。而《美國憲法》分別賦予了聯邦政府與州政府不同的權利,例如,聯邦政府有外交、軍事、制定關稅等權利。此外,美國的州長由美國各州人民選舉產生,並不是總統任命,甚至不需要給總統面子,只需要對選民負責即可。

    事實上,相比於其他聯邦制國家,美國各州的權利更大,甚至超過了一些聯邦制國家所謂的加盟共和國。美國州權過大,是由歷史原因所決定。美國在獨立之前是英國在北美大西洋沿岸的十三塊殖民地,十三塊殖民地在獨立戰爭以後成為美國十三個州。也可以說,美國先有州,再有的聯邦。如果不是在1787年制憲會議上,華盛頓用巨大的威望團結了13州,美國至今可能是類似歐盟那樣的邦聯制國家。

    美國州權非常大,在總統選舉與參議員分配名額上體現的最為突出。美國總統選舉是採取的選舉人制度,全國一共538個選舉人名額,每一個州根據人口比例分配選舉人數量。一個州50%以上選民都支援一位選民,那麼這個州的選舉人票都會投給這位候選人,被稱為贏者通吃。參議院一共有100個議席,按照每州2名的指標平均分佈,而不是按照各州人口的多少!

    美國聯邦體制下州權大,也就導致了美國州長的權力很大。美國總統不僅管理不了美國州長,碰到刺頭州長,甚至會被懟。現任加利福尼亞州州長布朗是一位民主黨人,對特朗普很多政策看不過眼,經常在加州推行與特朗普相悖的政策。例如,特朗普收緊了移民政策,布朗則要求州警察不要配合聯邦抓捕非法移民。11月14日,特朗普視察加州山火,認為火勢過大的原因是加州政府管理不善。布朗則回懟特朗普稱,是氣候異常導致山火過大,並痛批特朗普退出《巴黎氣候協定》。

    布朗與特朗普

    更為重要的是,州長由本州人民選舉產生,權利來源於選民,而非總統任命,自然不需要服從總統的管理。在1995年的時候,時任紐約市長朱利安尼,現在是特朗普的私人律師,曾經把美國總統克林頓邀請來參加聯合國成立50週年紀念活動的巴勒斯坦民族權力機構領導人阿拉法特趕出會場。克林頓對朱利安尼無可奈何,只能向阿拉法特表示歉意。可見,不要說州長,美國的市長都不需要服從總統管理!

  • 5 # 佛系青年shuo

    很簡單的事情嘛,國家結構分為單一制複合制兩種,我們國家一直是單一制所以大家不明白為什麼會這樣很正常,國家結構就是指中央和地方的關係,單一制指的是中央和地方是從屬關係,複合制指的是中央與地方是並列的關係,再加上美國是憲政國家所以地方首長只對憲法負責,不對和他平級的總統負責。

  • 6 # 袁之燚

    肯定是管不了的,美國製度和中不同他的州長和中的S長不是同等的概念。中S長這些都是任命的,所以管理很正常。但是美國的州長都是民選,而不是總統任命,我又不是你任命的為什麼要聽你的。說白了,現在美國就有點像中國的周朝,周天子是名義上的天子,可以指揮下面封國的諸侯,但是諸侯鳥不鳥你就是另外一回事了。而在美國有50個州,事實上就相當於50個封地,封地下面各自為王,聯邦政府只是名義上的一個管理層就等於周天子的地位,但是各州的諸侯理不理你,或者到時候他們也可以選舉總統來推翻你也是很正常的事情。

    美國聯邦政府和50個州執行他們想要達到的要求是不能用強制命令的形式的,只能討論,磋商或者利益交換。各個州都有自己的小九九,和總統對著幹也十分正常。主要還是民選賦予州長最大的權利。美國立法、司法與行政權三權分立,他們各個行政區域的管理頭頭和立法相關都是由所在區域民眾選出來的。比如村長由村民選出來,市長由市民選出來這樣,總統管不了州長,州長也管不了市長。大概就是這個意思。他們的行政長官只要對選出自己的選民負責任就好了,如果不負責,那你就下課。

  • 7 # hording

    不僅是特朗普,其實任何一位美國總統,都與各州州長屬於平等關係,沒有對各州州長的管理權,這是美國聯邦制所決定的。

    根據美國1787年憲法及其修正案,美國實行的是聯邦與州分權,不論是聯邦還是州,都在自己的職權範圍內,都享有充分的自由行動的權力。根據美國1787年憲法修正案第十條規定

    The powers not delegated to the United States by the Constitution, nor prohibited by it to the States, are reserved to the States respectively, or to the people.

    這就確定了美國聯邦和州的分權標準。其中聯邦政府擁有的權力,是指美國1787年憲法中明確授予給聯邦的權力,一般我們稱之為“授予權力”、“列舉權力”或者“明示的權力”。也就是說,美國聯邦政府擁有的權力,只是美國1787年憲法明確授予美國聯邦政府的權力,以及根據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釋,從這些“授予權力”引申出來的權力。換句話說,聯邦政府的權力是有限的。

    美國的州與行政區

    而州的保留權力,美國1787年憲法並沒有明確規定,一般來說,包括制定州憲法、慣例州內工商業、交通衛生文教事務、公共安全、選舉事務、審理一般民事或刑事案件,建立和監督地方政府等。也就是說,凡是美國憲法沒有明確規定交給聯邦政府的權力,以及沒有明確禁止州行使的權力,根據上述美國1787年憲法第十條修正案,都是由州或者人民保留。

    美國1787年憲法的權利法案

    (第1-10條修正案,其中第10條為聯邦與州的分權關係)

    之所以美國1787年憲法會有這樣的規定,原因之一就是為了分權制衡,也就是說,制憲者們對於權力歸於一箇中心的警惕。除此之外,更重要的是當時的政治現實讓這些制憲者們只能選擇這種聯邦制。畢竟當時13個州,實際上是事實上的13個享有主權和獨立的政治實體,不願意交出過多主權,而且還存在著南北方、大小州、聯邦派和州權派之間的矛盾。只有採取聯邦制才能調和這些矛盾,使得憲法能夠被制定出來,並且得到各州的批准。

    布朗訴教育委員會案件裁決前的教育種族隔離情況

    而美國聯邦制發展到今天,基本上形成了聯邦和州分權,相互制約以及相互支援的局面。雖然隨著形勢的發展,目前聯邦權力逐漸侵蝕了一些傳統上被認為是州的權力,但從法理上說,聯邦和州各自的權力來源於人民,各自擁有1787年憲法所授予的權力,州的權力不是像單一制國家那樣來自於中央政府。同時,今天聯邦政府只是參與原來屬於州權力範圍的事務,而不是取代了州。而且,現在也只是少數的內政職權,比如自然資源的控制、郵政、太空研究、空運和水運主要由聯邦政府行使。其他的包括各級學校的管理、交通規劃和實施、福利待遇的具體實施、絕大多數刑事案件的審理、法律的實施,主要都是由州來行使。而且州和州政府也都不是聯邦政府建立的,州長和州議會都是由各州選民選舉產生。各州機構的設定、官員的任免、州預算和財政,聯邦政府是無權干預的。因此,包括特朗普在內的歷任美國總統,根本不可能擁有對各州的管理權,也無權命令各州州長。

    裁決公立學校種族隔離違憲的美國最高法院成員

    當然,如果各州不執行聯邦法律,或者不遵守最高法院的司法裁決,總統有權根據國會的法律或者最高法院的司法裁決進行干預。1957年的小石城事件,就是這種情況。當時美國最高法院在布朗訴託皮卡教育委員會案件中做出裁決,宣佈學校中的種族隔離違憲。而阿肯色州首府小石城中央高中根據這一裁決,錄取9名黑人後,時任阿肯色州州長的奧瓦爾·福伯斯(Orval Faubus)拒絕最高法院的這一裁決,並命令阿肯色州國民警衛隊阻止這9名黑人學生進入小石城中央高中,從而導致小石城事件爆發。而時任美國總統的艾森豪威爾則根據美國1787年憲法下令101空降師介入小石城事件中,並根據美國1787年憲法接管了阿肯色州國民警衛隊的統帥權。這一事件典型的體現了美國聯邦政府在州政府對抗美國聯邦法律或者最高法院判決時,為了維護聯邦法律或者最高法院的判決,可以根據1787年憲法的規定來進行干預。這種干預除了艾森豪威爾在小石城事件中的這種做法外,還可以以訴訟的形式,透過最高法院的裁決等方式來進行。但這並不代表總統就能對州長行使管轄權,只能說是根據憲法和法律的規定,行使自己的職權而已。

    美國101空降師護送9名黑人進入小石城中央高中

    因此,所有美國總統,特朗普也不例外,是沒有權力將手伸到州的權力範圍內的事務中去的,也並不是州長的上級,沒有權力命令州長。如果特朗普想做的事情,涉及到了州長的權力範圍內的事務的話,他能做的也只能是與該州州長進行協商解決,如果解決不了,他可以利用輿論手段、國會立法,根據1787年憲法的規定進行干預,以及與州長或者州政府打官司的方式來解決,但即使透過這些方式,使得該州州長“不得不”“執行”他的命令,也不代表特朗普能夠管理各州州長。

    奧瓦爾·福伯斯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我是管理,老闆喜歡插手我的管理方式,讓下屬常常不知道聽誰的,我怎麼和老闆溝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