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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小夢侃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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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沒事侃侃球
這個問題問的好,我想我們上港俱樂部是不是應該反思一下自己,當然不僅僅反思自己的處理行為,更為重要的是反思自己的管理。
王燊超的一紙罰單肯定是逃不過的,臺北時間6.12中國足協處於王燊超禁止國家隊層面一年比賽,同時你能清晰的看到罰單上第三點寫著建議上港俱樂部按照俱樂部相關規定對王燊超進行教育批評以及相應處罰。隨後上港俱樂部發布公告對王燊超處於通報批評+20000元罰款處罰。
當然並不是刻意要把上港和恆大搬出來比較一下,但不得不承諾恆大俱樂部在處罰以及管理球員層面做的更好,阿蘭當初不理智吃到紅牌後好恆大方面第一時間出來處罰當事人,並且先於足協,先不說恆大是否態度誠摯,至少他們一定程度上彌補了事情的發展,為自己後續事情贏得餘地,當初更是頒佈國腳八項榮譽懲罰制服。
再說說球隊人員管理方面,我承認每個俱樂部都或多或少存在問題,本次事件也給上港以及所有俱樂部提了個醒,我們球員的思想教育工作以及作風建設不得放棄,平時對球員多點思想教育工作,管理好球員的作風,把一個俱樂部具有自己相應的規章制度,俱樂部才會長久發展。
你如何評價本次事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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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英超那些事
每個俱樂部的行事方式不同,不必事事拿來對比。之所以出現這種情況,也跟事件的定性不同有關係,阿蘭的是惡劣犯規,有先例可循,有明文規定,而王燊超的配飾之前在國家隊從沒出現過,俱樂部也不太好把握尺度,只能等足協先罰,自己再跟上。
廣州恆大在處理阿蘭一事上的做法確實令人敬佩,比賽剛結束不久,俱樂部連夜對阿蘭做出內部處罰,並對相關責任人也做出了處罰決定,阿蘭也在社交媒體上作出公開道歉,展現了恆大雷厲風行的作風,這在其他中超俱樂部身上是很少見到的,也因此贏得了一致好評。
上海上港在對待王燊超的事情上顯得謹慎了許多,在事情發生大概半個月後,今天上午,中國足協就此事開出罰單,對王燊超給予通報批評和取消徵調進入中國男足資格1年,並建議上海上港俱樂部對其進行批評教育和處罰。在足協做出處罰決定後,上港俱樂部對王燊超也做出了內部處罰,通報批評並罰款2萬。
雖然兩傢俱樂部的處罰速度不一樣,但是客觀來看,恆大處罰阿蘭是因為其有暴力犯規,且行為發生在中超賽場,這在之前是有例可循,估計恆大內部也有針對此事的處罰標準,所以恆大作出處罰決定也相對容易一些。
王燊超這件事是近些年第一次在國家隊出現,沒有先例可循,到底是該罰款,還是該禁賽,處罰到底該多重,上港俱樂部很難把握,估計內部管理條例上也沒有針對此項的條目。所以先看足協的尺度,再決定自己的處罰尺度,這也可以理解。上港俱樂部之所以很快做出處罰決定,估計之前也是早有研究,和足協也有溝通,其態度也可謂非常真誠。
所以,不必因為處罰一事再去將恆大和上港比個高低,事事比較,難免有挑起話題的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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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謀子
這是兩個俱樂部管理水平的差異
恆大成就中超七連冠其實不僅僅有強大的投入的原因,而是恆大足球更加的職業,管理更加的規範。論投入,現在很多中超的俱樂部都不比恆大差,但過去七個賽季沒人撼動恆大的冠軍寶座。
許家印曾經說過“金錢能把每個人捆綁成利益共同體,但是絕不是根本,根本還是戰略、制度與管理,這些才是恆大區別於其他公司和球隊的根本地方”。
制度和管理是恆大這些年一直做得很優秀的地方。不管是《恆大國腳的八項規定》還是恆大“六必須、六不準、六開除”的俱樂部管理規定,恆大是真管真罰。對球員只要是違規也是發現必罰,鄭智沒有和裁判握手,罰款十萬。從2010年起孔卡、克萊奧、穆裡奇、李學鵬、郜林、鄭智、馮瀟霆、張琳芃、裡皮等人均被恆大俱樂部按照隊規重罰過。而且不光是球員,所有俱樂部工作成員犯錯必罰,前不久張琳芃未帶替換球衣,五名工作人員被罰。
恆大嚴格的制度和管理造就了恆大的成功。
從題主說的兩個事情的反應來看,也體現出恆大的危機公關能力確實更勝一籌。
阿蘭惡意犯規後恆大知道今年嚴管賽場紀律的足協一定會重罰,但及時的反應能讓足協和球迷看到俱樂部的態度,儘量將球隊的損失和負面影響降到最低。而王燊超代表國家隊的不職業表現是在足協的建議下才給了一個罰款兩萬的無關痛癢的處罰,反應之遲鈍,處罰之輕實在出乎意料。
這件事充分反應了兩傢俱樂部在紀律管理和危機公關上的差距,中國足球還是需要更多像恆大這樣管理更加職業的球隊,其他俱樂部在這些方面也需要多和恆大學習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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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樹上有枝不會黃
從對這兩起球員違紀事件的處理上,兩個俱樂部的管理水平高下立見。
恆大在阿蘭肘擊劉奕嗚,被裁判紅牌罰下,賽後不久,恆大立即出臺了對阿蘭的處罰意見。速度之快,令人嘖舌。恆大在對球員的管理方面,一向以嚴厲出名,即使是孔卡這樣的大牌球星,違反了紀律,照罰不誤。那次因為冒犯了李章洙,被罰款一百萬人民幣。就連鄭智這樣的球隊隊長,球隊老大哥,違反了紀律,一樣殺無赦,那次因為握手門事件,也被罰得相當重。恆大還制訂有國家隊隊員的八項規定,誰違反了規定,不好好為國家隊踢球,都要罰。
相比之下,上港在球員管理方面,就遠遠比不上恆大,給人有點護犢子的感覺。王燊超比:賽戴玉佩事件已過去十多天了,儘管國內與論沸沸洋洋,球迷議論紛紛,但上港有一種“敵軍圍困萬千重,我自巋然不動”的淡定,一直沒有迴應。足協這次罰單裡,有一條建議上港要在隊裡對王X超進行處罰。迫不得己,才出臺了對王X超的兩條處罰意見:一,對王X超進行批評教育。二,罰款兩萬元。輕飄飄的,沒一點份量,簡直就是敷衍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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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萬物皆歸塵萬事皆笑談
不知道說恆大公關能力比上港強的怎麼想的!?仔細讀一下恆大處罰阿蘭的內容,簡直就是隔靴搔癢,沒有實質內容!做作表面文章給腦殘看的!其實這就是耍小聰明,以為這樣就能矇混過關了,還以為是以前球迷都不瞭解恆大的所謂職業的時候!現在大家都瞭解什麼是恆大的“職業”,所以不是所有人都偏袒恆大!足協為什麼這麼久才出處罰結果,其實他們也在觀察,觀察恆大是不是還在神壇上,一看不在了就開始罰,但是足協也顧忌國足教練的年薪問題,所以也要給恆大一點面子,所以才罰的這麼輕,這樣也好,阿蘭的標準成為了今年中超處罰的上限,不會出現一停幾個月的情況了!再說上港,他們也是第一次遇到這樣的情況,知道罰重了不好,罰輕了也不好,所以靜等足協先處罰!因此某些人就不要再吹恆大公關能力全國第一了,或者比誰誰強了!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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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正一品1
兩個處罰都是作秀。恆大的作秀有施壓足協的意思。還有誘導足協的示範作用。很有心計的處罰。二上港的處罰顯然是迫不得已被動的,說明上港根本就不想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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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體育狂飆
這兩種事件根本不能相提並論好吧,一個是球場暴力相向,一個屬於違規。前者惡劣性更甚。
今年對於王燊超而言,真的是非常不順利的一年。身為上港隊的隊長,他今年的發揮很不穩定,經常被對手球隊視為突破點,幾乎場場被爆。然而就是這樣,他還是進入了中國隊出戰中國杯的大名單中。後面的故事大家都知道了,他在與威爾士一戰的比賽中出現了三次“神級”停球。最後球隊6:0大敗,他成為了人們口誅筆伐的物件。當然那一場有很多人都發揮的不好,只是他身為一名職業球員,犯下的錯誤實在是太不應該了。撇開基本功,光論心理素質而言,王燊超還不足以當選國家隊的主力。就與威爾士的一戰來說,他作為一名職業球員出現的三次停球失誤,應該麼?那種球在沒幹擾的情況下,不說職業球員,從體校拉個專項生也能停得穩穩當當的。可以看看後來登場的李學鵬,他在上場之後在邊路嘗試了幾次突破,雖然大多以失敗結束,但他仍然敢於嘗試,這就是自信的體現。好不容易中國杯的事情過去,來到了中國隊與緬甸的一場友誼賽中,他替補上場。這場比賽他倒是沒出現什麼太大的失誤,當然也沒有什麼出彩的地方。不過,因為那條藏在球襪裡的項鍊,他再次讓人們發洩了對他的“怒火”。雖然他事後解釋說這條項鍊是類似於護身符的東西,不過看樣子並沒有什麼效果。如今,他的罰單已經開下來了。懲罰很嚴重,有罰款、有禁賽,說是一年的時間裡不能入選國家隊,其實這一年就大概是永遠了吧。畢竟短時間裡連續犯了兩個“大錯”,再想獲得公眾的信任就很難了。昨天,他在微博中寫到“終於可以休息了”。是啊,經歷了這麼多,終於可以休息了。或許這份罰單對他而言,更多的是一份解脫吧。人生當中會有許多不如意,希望他能早點走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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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搜達足球
在中超論公關反應能力最強的肯定是廣州恆大,且沒有之一。當初孔卡在場邊摔水瓶,賽後疑似在個人社交軟體炮轟李章洙,當時恆大就開出了史無前例的百萬級重磅罰單。今年,恆大在阿蘭以及張琳芃的“貼上版球衣”事件後,都做出了迅速的處理。而恆大還是中超所有俱樂部中規定最多、最嚴格、也是中超唯一一家對國腳單獨出臺管理條例的俱樂部。
罰的又準又狠又及時,可能換做大多數俱樂部要是這麼幹,下面的球員和工作人員早就造反了。但是在恆大,不會有這種情況;恆大集團秉持著高效、嚴謹、賞罰分明的軍事化管理,在恆大幹好了獎金不會少,你也不用擔心生活中的麻煩,公司都會去替你解決。因此在中超16傢俱樂部中,恆大的球隊氛圍是最簡單的,因為大家只要踢好球就行了,其他事情不用去考慮。
正是因為恆大給了員工最好的環境,又有最嚴格的管理,因此他們不允許有損品牌形象的事情出現;每當出現時,他們的公關就會立刻做出反應,把負面影響降到最低。
而上港則是另外一種情況,上港集團是一支大型國企;前些年,上港俱樂部壓根就不在乎輿論公關,很多事情哪怕出現負面聲音,他們都沒有行動。今年其實他們在公關上已經有所行動,只是他們畢竟是個國企俱樂部,反應更多還是被動的。而公關這一塊同樣可以體現出兩傢俱樂部在管理上的不同,相較於嚴格到不留情面的恆大,上港的管理還是仁慈了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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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聽雨35535
因為上港事迫於輿論壓力做的,有點跟風的意思,最主要上港不認為這錯的,怎麼會想到處罰呢,它想的是怎麼開脫。而恆大不一樣,犯錯就處罰,媒體都沒反應過來就已經處罰了。錯就是錯,錯了就得罰。不管別人怎麼看,也不用別人推著去做。
足協今天公佈了對對王燊超的處罰。因為在國足對泰國隊的友誼賽中,上場時偷偷帶上了飾品,受到足協的處罰,給以取消國家隊選拔資格一年,實際上也就是禁止入選國家隊一年。之後,上港隊也公告了處罰結果,罰款二萬,通報批評。這個處罰當然沒有問題,王燊超的行為確實是違反了相關規定,該打該罵,該關該殺,都應該按照相關的規定辦。無論足協,還是俱樂部,只要能夠一碗水端平,對其他人也是用同樣的尺度和規則,就完全沒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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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就是兩個俱樂部的公關能力的一個體現。在中超聯賽廣州恆大與天津權健的比賽中外援阿蘭因為肘擊劉奕鳴被紅牌罰下,短短四個小時後。廣州恆大官方就出了對於阿蘭的處罰公告,通報批評兼罰款十萬。廣州恆大的公關速度堪稱中超典範,雖然沒有辦法免除足協對於阿蘭的繼續處罰,但是俱樂部的紀律處分迅速還是給俱樂部的形象得到一定程度挽回。
而本次王燊超事件,5月26日國足對陣緬甸的比賽中違規佩戴首飾,上海上港一直並未對王燊超進行處罰,而且在之前對陣足協盃的比賽中王燊超依然首發登場。時至今日足協公佈對於王燊超的違規處罰,上海上港才迅速作出迴應。這點上上海上港似乎公告早已擬好,就等足協處罰,才作出公告的意思。對於上港的公關還是落後一截啊!
當然球員違規被處罰應當是理所當然的,規則白紙黑字的寫著,不能抱著僥倖的心理,這點上廣州恆大作出的反應,明顯要比上港要迅速的多,也可以為球員和俱樂部挽回一定的“顏面”。
中超的職業化程序還是需要不斷的探索,對於球員的管理也必須採取更嚴格的措施,畢竟這批球員拿著世界級的高薪,不可否認的是這批國腳很多人能力確實不及許多同樣薪水的歐洲球員!拿著高薪還各種違規,必須要求嚴管,不然如何整頓隊伍,讓國字號的隊員真正的去為國家隊出工出力!也是對中超職業聯賽的賽場淨化,提高聯賽水平助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