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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保險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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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明亞李光輝
隨著百萬醫療險產品的不斷豐富,讓更多的人接觸到了這種高保額、高免賠、低價格的醫療保險,題主提出選擇購買百萬醫療險,不買長期險(重疾險)有哪些弊端?要說弊端,肯定是有的,那我們就來看看醫療險和重疾險有什麼不同,相信大家瞭解後就會得出答案:
一、解決問題不同
重疾險:重疾險的本質是解決收入損失的問題,和我們的收入有直接的關係。重疾險提供的不僅包括治療費、康復費用,還包括能保證被保險人在三到五年內保持原有的生活水平的相關費用,這些費用可以保障被保險人日常生活支出、車貸房貸還款、孩子的教育費用、贍養父母的責任。
醫療保險:醫療險僅僅的是解決醫療費用的問題,其他的費用是不涵蓋的。醫療險報銷的上限不會超過自己的醫療花費,但是治療期間無法工作、術後的療養康復,這些醫療險都是不管的。
二、賠付標準不同
重疾險:重疾險的賠付標準是嚴格按照合同約定,只要符合約定的重疾理賠條件,就能一次性獲得高額的理賠款,理賠款可以由被保險人自由支配,進行康復治療、購物、旅遊等都是可以的。另外,重疾險購買多份的話,出險後同時申請理賠是可以得到多份賠付的。
醫療保險:醫療保險關注的是醫療手段和使用藥物,不管我們是由於意外住院、還是疾病住院,都可以透過醫療險來解決醫療費用支出的問題。但是醫療保險有著嚴格的報銷規定,比如社保就有著嚴格的報銷目錄,而以人保好醫保長期醫療險為例,雖然對於醫療費用可以100%報銷,但是有一萬元免賠額的限制。如果購買的醫療險沒有直付或墊付服務,不僅治療過程中需要使用自己的資金進行墊付,而且透過醫療保險+社保報銷的總費用,是不會超過治療的總費用。另外,醫療險不能重複報銷,就算購買了多份醫療險,報銷的總費用也是不能超過治療的總費用。
三、保費定價方式不同
重疾險:長期繳費的重疾險,都採用均衡費率的定價方式,簡單來講,每年交的錢都是一樣的,不會因年齡增長而上調。
所謂均衡費率:就是保險公司把風險估算後,把各年齡段的保費平衡後,每年給出一個保費均值,從一個年齡開始投保後,以後每年的保費都是一樣的。目前市場上銷售的定期型(保20年、30年或保到60歲、70歲)和終身型重疾險都是採用的均衡費率。
醫療保險:採用的是自然費率,而且可能會根據上一年度的賠付情況調整保費。
關於自然費率:是指其保費是按被保險人年齡增長而增長,即隨著被保險人年齡增長,身體健康狀態將逐漸降低,而保費將逐漸增高。
所以,不能簡單的說重疾險一定就貴,而醫療保險一定就便宜,因為這兩種保險產品採用了不同的定價方式。拿自然費率的產品和均衡費率的產品對比是不客觀的。
四、續保方式不同:
重疾險:長期繳費的重疾險在合同確定的同時,就鎖定了保障時長和每年保費,不會因為個人身體狀況和醫療費用的通貨膨脹而發生變化,只要按時繳費,合同有效,保障就一直存在。
商業醫療險:目前絕大多數的商業醫療保險是不保證續保,有少數的商業醫療保險保證續保,以人保好醫保為例,雖然承諾不因個人的健康狀況,而單獨終止合同和單獨調整費率。但是保留了因風險原因(整體醫療水平變化、產品賠付情況等)進行費率調整的可能。而有的醫療保險在合同上直接標明,續保需要經過保險公司稽核,只有稽核通過後,才能接受續保。所以整體來看,絕大部分醫療保險是存在續保的不確定的問題,這也是和重疾險較大的不同。
綜上所述,我們從解決問題、賠付標準、定價方式、續保方式四個方面,對重疾險和醫療險進行了分析,可見重疾險、醫療險都有自己單獨的功能和作用,可能保障部分存在部分的交叉,但是很難透過誰來代替誰,如果只買醫療險,那就失去了重疾險的保障。如果預算有限,在有社保的前提下,建議大家可以優先配置重疾險、醫療險、意外險。或者考慮搭配消費型的產品,將自己的保障更加全面。
保險有很多種,選擇一款適合自己的最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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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老炮說財經第一、解決的問題不同
百萬醫療是醫療型產品,主要是補償醫療損失,醫療險都是透過治療之後,根據所花的費用來實際報銷的,可以將賬面上所花的費用盡可能的報銷,降低醫療損失。更多的是解決治療費用的問題。
重疾是給付型產品,不僅僅是解決治療費用,有可能是收入損失,或者後期康復費用。現在我們看到,人一旦罹患重疾之後,治療費用有可能是幾十萬,但是後期的康復費用和收入損失費用這些隱形的損失我們很難看到,但是他確實是存在的。一般重疾的康復期為五年,也就是說這五年的時間內,基本上是沒有收入的,而且還要有大額的開支。我們就按照一年收入5萬元,五年的收入損失就是25萬元。
第二、理賠方式不同百萬醫療屬於報銷型產品,主要是解決治療費用的問題。現在的好多百萬醫療都有醫療費墊付功能,設計還是比較人性化的,但是所有的醫療險都是報銷型的,也就是說在未來理賠的總額度是不可能超過治療費用的。而在疾病治療過程中有一些費用是不在報銷範圍之內的,所以就需要有其他的補充方案來實現。
長期險包括重疾保險,這些保險是給付型的產品 ,按照現行的重疾保險理賠方式來說,分為三種:
1、確診即賠型,例如惡性腫瘤,只要確診為惡性腫瘤,保險公司憑診斷報告和病理報告就可以全額賠付。
2、經過一定治療後賠付,例如心臟搭橋術,只有因為心臟病發生,並且已經做了手術的,根據病理報告和診斷,保險公司按照保險金額賠付重疾保險金。
3、達到一定程度之後賠付,例如腦中風後遺症,一般基本生活有六項技能中的三項不能獨立完成就直接賠付了。
可以用百萬醫療做治療費用,長期險做後期的康復費用和收入損失費用。
第三、核保規則會發生變化百萬醫療一般都是一年期保險。現在沒有真正意義上的保證續保,保險產品面臨停售風險和核保風險,如果此款產品停售之後,有可能此型別產品就再也不能買了。還有就是核保風險,現在核保透過不代表以後核保可以透過,如果在保險期間內發生了賠付,保險公司有權進行重新核保,能不能透過保險公司的核保,這就是一個問題了。而且年齡越大,透過核保的可能性越低。
長期險一次核保透過,一次生效再無核保,而且長期險一旦簽約成功以後,除非及特殊情況合同終止,否則都是按照合同來賠付的,更能起到長久保障的作用。現在有一些多次賠付的重疾保險,還包含輕症,中症責任,設計的也是非常人性化的,可以稱之為“保障客戶終身的重疾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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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誤入保險的保險人
我的建議是再好的醫療險也不能替代重疾險?按照我以前文章裡寫的購買了一份比較給力的醫療險,它保障了意外和疾病住院,有的甚至還可以申請醫療費墊付,保證續保,還有可能長期購買下去,醫療險再完美它也只能覆蓋醫療費。
而重疾險其中一個功能是補償收入損失,想一想,如果家庭支柱患了重疾,及有可能不能工作,收入中斷,一家人的日常生活費怎麼辦,房貸車貸怎麼辦?孩子的學費怎麼辦?所有的醫療險的賠付標準都是生了病,治療後有了發票再報銷。即使可以醫療費墊付,債務和生活費等其他費用還是沒有人買單的。萬一不幸家庭當中非經濟支柱得了重疾,是不是需要人照顧,那麼這個人就有了收入損失。
重疾險另一個功能是提前給付,重疾給家庭帶來的是高額的費用支出,誰家一直備著幾十萬的現金是用來預防大病的呢?如果家庭經濟條件比較好,我建議全家在購買重疾險的基礎上再補充醫療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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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羊娃說險
弊端在於:
如果百萬醫療不讓續保了,住院醫療費誰來買單?
如果沒有大病保險,生病了,失去勞動能力,休養2年,生活費,家庭日常開支誰來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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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變形金魚
晚上好!
消費型的重疾險確實有優點,尤其是價格優勢和額度優勢。但什麼商品都沒有完美的,消費型百萬醫療險相對於長期重疾險也有其不足的方面:
理賠方式:消費型百萬保險是報銷制,也就在保額內,儘量報銷住院醫療產生的醫療費用,不管保額有多大,能報銷的也不會超過醫療花費的金融。而長期重疾險,是給付制,簡單的說就是確診重大疾病或重大疾病達到一定程度等,就可以賠償保額,這裡的賠償不看實際醫療花費。這種給付制的賠償不僅可以覆蓋醫療保險,而且可以覆蓋重疾以後的康復費用和喪失勞動能力後收入的損失。是否能長期擁有保險。消費型保險都是一年一交費的,保險期也是一年,第二年還要重新購買,但遇到商品調整,很可能發生此款保險下架了,那麼第二年又得重新選擇購買。而長期重疾險是一點簽訂合同,不管這款保險以後會不會調整或者下架,都不影響險現有合同繼續有效和繳費。價格。消費型的百萬醫療險採用的是自然費率,簡單的說就是每年根據年齡或者階段年齡保費時變化的,具體表現是年齡越大保費越高。而長期重疾險採用的是恆定費率,簡單的說就是投保時的年齡計算保費,以後每年繳費就不變了。消費型百萬醫療在一個人年輕的時候費用比長期重疾險要便宜的多,但長期來看,隨著年齡越大,保費也越貴,而長期重疾險卻一直不變,總得算起來,消費型百萬醫療險優勢就不明顯了甚至會超過長期重疾險的費用。由此可見,百萬醫療險並不能完全替代長期重疾險。個人建議:鑑於以上說的長期重疾險和消費型百萬醫療險的優劣勢,建議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在配置好一定保額的長期重疾險的基礎上,可以用消費型百萬醫療作為提高保額的補充,這樣既有穩定的長期重疾險又有價格便宜的百萬保額,這種產品組合的方案是非常有價效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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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華夏黃氏
看似省錢,其實不省錢!時間一年一年過去,最後啥也沒給自己留下!老可還是存不住一分錢養老
華人面臨的三大難題,教育、就醫、養老!幸福生活,需要提前規劃!
想老了不累及子女,請提前買大病醫療險和養老險!
回覆列表
經常有人問:
買了百萬醫療險,還需要買重疾險麼?沒必要了吧?
其實兩者是合作關係,而不是非此即彼的關係,是隊友不是對手。
01 教授分析醫療險是憑發票報銷,並不會指定什麼疾病才能報銷,只要不是既往疾病、先天性疾病和遺傳性疾病就行。
比如割痔瘡住院、肺炎住院就能報銷,報銷得再多也不可能超過花出去的醫療費用。
重疾險是按固定額度賠償,即買幾十萬賠幾十萬,才不管我們到底花了多少錢醫療費,也不需要我們憑票報銷。
重疾險並非負責任何疾病,而是嚴格根據合同中約定的疾病理賠標準來賠付。沒有約定的疾病或者雖然是約定的疾病但沒有達到賠付條件都是不會賠錢的。
案例分析
比如張無忌買了100萬醫療險,趙敏買了100萬重疾險,結果兩人都發現肝癌晚期,治療也沒什麼必要性了,在醫院裡住了幾天,做了點檢查,花去醫療費3萬元,社保報銷1.5萬
張無忌的醫療險報銷0.5萬【3萬-社保1.5萬-免賠額1萬=報銷0.5萬】
趙敏的重疾險直接賠償100萬。
假如張無忌和趙敏正好是三四十歲,養家餬口的年齡,報銷了五千塊的醫療險有啥用?但重疾險賠的100萬用處就大了,能留個孩子和其他家人一筆錢,幫他們讀過難關。
假如兩個人還打算救一救,結果花了醫療費60萬,社保報銷20萬,自己承擔40萬元醫療費。
張無忌的醫療險能報銷39萬,自己最終出1萬塊。
而趙敏的重疾險還是賠了100萬,交了醫療費40萬後還能剩下60萬,那患病後幾年不工作也沒問題吧。
假如張無忌和趙敏都買了100萬醫療險+100萬重疾險,那患病期間不但能報銷絕大部分醫療費用,還能有100萬賠償金用於解決就醫期間的交通費用、住宿費用、家庭生活費用、小孩教育費用等等。
所以兩種不同功能的產品搭配才是更好的選擇。
02 教授經歷說說自己正在經歷著一些事情。
醫療險的侷限性太大了,“不能提供長期保障+報銷醫院裡產生的費用”這兩點只有在自己經歷的時候才會有切膚之痛。
母親現在因身體原因,所有疾病醫療保險都沒法買,過去買的也沒法續保,故現在根本沒地方報銷,全靠自己扛。住院費用尚且有社保報銷個百分二三十【醫院等級越高,報銷比例越低】,但門診費用和各項檢查費用一分不報。
另外也是因為身體原因,往來各醫院就診的時候都只能租車接送,車費也不是個秀氣的事情。
最關鍵的是,這期間我一個人就算不工作都照顧不過來。
託人、掛號、繳費、檢查、手術等等都只能自己做,因為隨時要跟醫生交流,並不是大家想的那樣可以請護工。
而人處於患病期間,心態不可能和平時一樣。醫生有時候為了避免承擔責任,會將病情嚴重程度誇大,導致患者情緒失控,會有各種各樣的念頭,這也就意味著我要做心理安撫工作。
心理安撫工作也並非說幾句一定會好的就行,而是逼得我不得不像醫學院的學生一樣去學習對應的疾病,自己摸清門徑後再翻譯成老人能聽懂的話,這才有那麼一丁點的效果。
我陪同看病就沒法做飯給她老人家吃,而正是因為患病期間飲食又要嚴格注意,不得不再安排人手做飯。
03 教授總結:1、真攤上事的時候,生活比我們平時想的要具體得多、困難得多。各種想不到的事情都會出現,我們會要時刻在慌亂、恐懼的環境下做抉擇。
2、真攤上事的時候,醫療費用的支出只是最直接的表現,其他費用支出和放棄工作收入對家庭的影響遠比我們想像的要大得多。
一份醫療險解決部分醫療費用,一份重疾險解決其他就醫費用支出和維繫家庭的生活開支,這才兩類產品成為黃金搭檔的理由。而不是非此即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