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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吹泡泡的豬

    唐太宗李世民在位期間,多行仁政,勤政愛民,開創“貞觀之治”的盛世畫卷,為大唐王朝的輝煌打下了堅實的基礎。而在他的眾多仁德之舉中,有兩件事在後世為人所津津樂道,其一是遣散宮女,令其可歸家自行擇偶;其二則是放死囚歸家,與家人團聚後再回來領罪。這兩件事,即為題主所說的“遣女”和“縱囚”,時有詩云:“怨女三千出宮門,死囚四百來歸獄”,下面我們分別來說下這兩件事。

    史載唐太宗先後兩次大批釋放宮女,總數達四五千人。而究其原因,一是為節省宮中財政開支,減輕百姓供養負擔;二是為了鼓勵人口增殖,讓宮女出宮嫁人繁殖人口;三是可憐大批宮女在宮中虛度紅顏,讓她們出去過男歡女愛的日子。

    釋放宮女這件事,於國於民,於宮女或是她們的家人而言,都可說是一件大善事,可謂一舉多得。即便有邀買名聲之嫌,也不能否定事件本身的積極意義。

    下面再來看看唐太宗“縱囚歸家”的事件:貞觀七年,唐太宗親自過錄(由皇帝或有關官吏訊察囚犯並決定可否原宥)監獄囚犯。其間,見一些被判了死刑的人形狀可憐,於是心生憐憫,遂下旨暫時釋放獄中死囚,讓其歸家過年,與家人團聚,到來年秋天刑期將近時再回來受刑。

    此舉在當時可謂驚世駭俗,也引來許多質疑。但更為玄奇的是,到了第二年秋天刑期臨近之時,三百九十名死囚竟然全數自覺歸案,無一人脫逃。太宗有感於這些死囚的信義,於是全都赦免了他們。此事在歷史上一直被引為佳話。

    但史學家們也一直對此事抱有疑問,後世歐陽修及王夫之等人都曾公然質疑此事。

    在小豬看來,唐太宗此舉,確為政治作秀無疑,而且有些用力過猛。

    須知螻蟻尚且偷生,君子亦難以從容就義。一點恩德就想讓窮兇極惡的死囚甘願赴死,這純屬痴人說夢。

    之所以出現三百九十名死囚全數如期歸案,無一脫逃,無非是以下幾點。

    第一,這些死囚在釋放歸家之前得到了官員的示意,知道自己如期歸案會被赦免;第二,暗中有密探監視跟蹤,逃脫不得,而且一旦逃亡,還會連累家人。

    不過,雖然“縱囚”這件事屬於政治作秀,但唐太宗在位期間,確實是減輕了刑罰,廢除了許多有違人道的酷刑,這點也頗為值得稱道。

    總之,心存仁德也好,作秀邀名也罷,唐太宗其人一生所作所為,不失為一個千古明君。

  • 2 # 希望星晨58298869

    唐太宗李世民廣開言路,勤政愛民,知人善任,以高超的政治手腕聯手朝臣開創了“貞觀之治”,使華夏古國夜不閉戶路不拾遺,經濟繁榮,萬國朝拜,人民安居樂業,呈現出蒸蒸日上、欣欣向榮的景象,至今,有多少人還想夢迴唐朝啊!現在說到的“遣女”與“縱囚”是他廣施仁政的具體表現:所謂“遣女”就是把後宮的女了遣散回家,並鼓勵她們自行擇偶;所謂“縱囚”是釋放犯有死罪的囚犯歸家與家人團聚,再回來受刑;有詩把這二事聯絡在一起:“怨女三千出宮門,死囚四百來歸獄”,高度概括了李世民所做的這兩項善舉。太宗是既腳踏實地又高瞻遠矚的帝王,為壓縮財政開支,倡導全國儉省節約,減輕百姓負擔;讓宮女出宮回到民間自選佳婿,過上男歡女愛的生活,併為國家繁殖人口;曾分兩批釋放宮女,據說總人數達到四、五千人之多。這是有利於國計民生的大事,對深居幽宮,坐井觀天的宮女來說,不再虛度年華,禁錮的自由得以恢復,又可以過上無拘無束的社會生活了;尤其是,太宗給予了她們自由戀愛和做母親的權力,誰不歡欣鼓舞呢?她們的家人也嬉笑顏開,無不為開創了繁榮盛世的唐太宗歌功頌德!在今天來看:縱使有邀買名聲之嫌,仍不失積極意義。“縱囚歸家”的事件發生在貞觀七年,太宗親自審訊、觀察監獄囚犯,這個過程中,他看到有些被判了死刑的人容貌憔悴,態度悲慼,頓時心生憐憫,與諸位重臣商議後,立即下旨:暫放獄中死囚回家過年,與家人團聚開心過年,到第二年秋天刑期快到時回來監獄接受刑罰。此舉別出心裁,出人意料,可謂驚世駭俗,曾招來許多質疑,即如果這些大盜積賊、殺人重囚不守信用,趁機流亡到民間,豈不又會危害社會?但事實沒讓人失望,這有點玄!第二年秋天刑期臨近之時,390名死囚竟然全部如期歸案,無一人逃亡;深謀遠慮的唐太宗感慨於眾死囚的誠信與道義,下旨赦免了他們的死罪,後來歷朝歷代,太宗的石破天驚的壯舉被引為佳話。這是史無前例的事件,說是空前絕後並不過分,沒有寬厚仁慈的胸懷和包羅永珍的氣度,定難作出這樣匪夷所思的“大動作”,我認為這不是政治作秀,而是英明的帝王,以仁德洗染罪惡的善良行為,當然也有以誠信待人以求回報,甚至賭一把的意思。作為政治家,太宗對權術的運用可謂爐火純青,令人歎為觀止了!

  • 3 # 閒話讀史

    白居易作了一首專門頌揚唐太宗李世民的詩,《七德舞》,其實有一句“怨女三千放出宮,死囚四百來歸獄。”更是讓人們對於唐太宗的仁政以及仁政之下,萬民得到感召的大唐盛景有了一個直觀的印象。

    貞觀年間的“遣女”和“縱囚”,並不能完全算是唐太宗李世民的政治作秀,也是這是中國歷史上一貫以之的儒家治理理念的體現。

    簡而言之就是,唐太宗的這些做法,其他皇帝或地方長官也做過。

    這是儒家仁政理念下的一種政治舉措,既是收攏人心,也是政治作秀,更是儒家道德理念指導下實施的具體行政舉措。

    從某個角度來說,“遣女”和“縱囚”其實是一碼事。

    (影視劇中的唐太宗)

    一、唐太宗李世民時期的“遣女”和“縱囚”。

    1、“遣女”

    《唐會要》中記載,公元628年的時候,唐太宗李世民下旨,把三千宮女放出宮廷任期自行婚配,放出去的宮女們喜極而泣,跪地直呼萬歲,朝野也紛紛讚揚唐太宗這一善舉。

    這就是唐太宗李世民時期的“遣女”。

    為什麼這個舉動會引起這麼大反應呢?

    主要是因為這一次放出來的“宮女”中有一部分是出自掖庭。

    《唐會要》中記載:貞觀二年,中書舍人李百藥上封事曰:「竊聞大安宮及掖庭內,無用宮人,動有數萬。衣食之費,固自煩多,幽閉之冤,足傷和氣。亢陽為害,亦或由茲。」太宗謂侍臣曰:「隋氏末年,求採無已。此皆竭人財力,深所不取。且灑掃之餘,更何所用。今將出之,任求伉儷。非獨省費息人,亦得各遂其性。」於是令尚書右丞戴冑、給事中杜正倫等於掖庭西門簡出之。

    “掖庭”中的宮人有相當一部分是被罰沒入宮勞作的罪官的家屬。這些被牽連而淪為了奴婢的罪官家屬因為此次的赦免而得以重見天日。心有慼慼的朝野眾臣還有民間的輿論自然都會對唐太宗的這一舉措大為讚揚。

    也正因為如此,這一次的“出宮人”才會有這麼大的影響。

    (後人繪製的唐代宮女圖)

    當然,從這段歷史記載也可以看出來,“遣女”最主要的原因還是財政負擔過重,“衣食之費,固自煩多”,而女多男少,導致陰陽失調,會出現一些危害的說法則是漢朝陰陽學說融入儒家,對於“天心”和“民意”的一種連線。

    2、“縱囚”。

    有關於唐太宗“縱囚”的記載,散佈於新舊唐書以及《資治通鑑》等歷史記載中。

    《舊唐書》中是這麼記載的:十二月辛未,親錄囚徒,歸死罪者二百九十人於家,令明年秋末就刑。其後應期畢至,詔悉原。《新唐書·太宗本紀》中記載:十二月辛未,慮囚,縱死罪者歸其家。……九月,縱囚來歸,皆赦之。《新唐書·刑法志》中對“縱囚”進行了更詳細的敘述:六年,親錄囚徒, 閔死罪者三百九十人, 縱之還家, 期以明年秋即刑; 及期, 囚皆詣朝堂,無後者,太宗嘉其誠信,悉原之。然嘗謂群臣曰: “吾聞語曰 ‘一歲再赦, 好人喑啞’。吾有天下未嘗數赦者,不欲誘民於倖免也。《資治通鑑·唐紀》中記載:帝親錄繫囚,見應死者,閔之,縱使歸家,期以來秋來就死。仍赦天下死囚,皆縱遣,使至期來諧京師。

    從以上史料是可以看到,這裡面“縱囚”歸家的人數發生了變化,《舊唐書》中僅僅290多人,到了宋人所寫的《新唐書》中一下子增加到了390多人。

    這個資料的變化,不得不讓人懷疑是不是被白居易寫的《七德舞》所影響。

    (影視劇中的唐代后妃)

    而《資治通鑑》的作者司馬光顯然要更加嚴謹一些,他經過多方考證,認為貞觀六年的大唐,當時一年的死囚犯大概也就30個左右。

    所以,不管是290多個還是390多個,都不對。

    這就產生了一個更大的疑問,為什麼實際的死囚數量會和“縱囚”的死囚數量差這麼多呢?

    莫非是正如題主所說的“縱囚”就是唐太宗的政治作秀?所以人數才會相差如此之大?

    二、歷代以來的“遣女”和“縱囚”

    1、歷史上的“遣女”。

    “遣女”又叫“出宮人”是中國歷史上的一種特定現象,意思是把後宮中沒有被皇帝臨幸過的無品級的宮人遣散出宮,任憑婚配的舉措。

    最早的“出宮人”見於周武王滅商後,“登堂見美譽,入室見美女,王皆取而歸之諸侯”,到了春秋戰國時期,常年戰爭對人口的需求促使了一部分諸侯國“出宮人”,而到了漢代,儒家學說漸漸佔據了主導地位,天人感應以及陰陽調和之說也成為了儒家學說的一部分。

    “內無怨女,外無曠夫”也成為了執政者仁政的一個標準。

    由此,從漢代開始,“出宮人”漸漸成為了一個慣例,到了唐朝的時候,更是成為了每個皇帝都會實行的德政。

    (影視劇中的唐朝名臣魏徵)

    《唐會要》卷三中甚至有專門的《出宮人》一節記載了唐朝歷代“出宮人”的數量和細節。

    武德九年八月十八日。詔王者內職。取象天官。……朕顧省宮掖。其數實多。憫茲深閉。久離親族。一時減省。各從娶聘。自是中宮前後所出。計三千餘人。貞觀二年春三月。……今將出之。任求伉儷。非獨以省費息人。亦各得遂其性。於是命尚書左丞戴冑。給事中杜正倫等。於掖庭宮西門簡出之。開元二年八月十日詔曰。……妃嬪已下。朕當揀擇。使還其家。宜令所司將車牛。今月十二日。赴崇明門待進止。大曆十四年五月。出宮人百餘人。貞元二十一年三月。出後宮人三百人。其月。又出後宮及教坊女妓六百人。聽其親戚迎於九僊門。百姓莫不叫呼大喜。……

    由此可見,唐太宗的“遣女”只是因襲了前朝政策罷了,變化在於釋放了一部分“掖庭”中的宮人。

    這與唐太宗時期的寬刑薄賦是相聯絡的。

    (影視劇中的唐太宗和長孫皇后)

    2、歷史上的“縱囚”。

    “縱囚”本來出自於“錄囚”,又作“慮囚”,言下之意就是對囚犯進行過濾,反覆審查囚犯的案情,一旦發現有任何的冤滯,就馬上予以糾正的措施。

    這也是中國自古以來“恤刑慎殺”思想,少殺慎殺,儘量不出冤假錯案。

    “錄囚”的制度出自於漢代。實際上中國有許多的制度都是出自於漢代。盛行於唐朝。

    “錄囚”並不是說中國古代的官吏們非常講究法制,這恰恰是中國古代“人治”的體現。

    歷朝歷代的皇帝都把錄囚當做一項德政來實行。

    一個偉大的君王都是能做到“明德慎罰,以德化民”的。

    在這個思想的指導下,法律就必須依靠道德教化來實現真正意義上的“大治”。

    所以在史書中或者筆記等其他史料中,可以找到許多的地方官吏“縱囚”的記載,把囚犯們私放回家,再讓他們按時按點回監獄服刑的記載在各種史書的《循吏傳》中不勝列舉。尤其是漢朝和其後的魏晉時期,很多還成為了一段佳話。

    所以,我們可以把“縱囚”看作是一種另類的“錄囚”。

    而“縱囚”的高峰還是唐太宗貞觀六年。

    在這裡也可以解釋一下貞觀六年的“縱囚”事件中死囚數量為什麼會相差如此之多的原因,可能就在於把所有的在押“死囚”都算上了,而實際上由於“錄囚”的緣故,很多的在押“死囚”並不會被判死刑。

    貞觀六年時期的“縱囚”事件在歷史上也是疑慮重重。

    首先,“縱囚”可以稱得上“化德為民”,能在史書上大書特書的盛事,然而,實際上在唐朝卻並沒有什麼名聲,除了白居易的《七德舞》似乎也極少見到同時代人的記載和引用。

    其次,“縱囚”僅僅就是貞觀六年那一次,此前或此後都絕跡於史書。

    像這種高度符合堯舜之道的事件,不但絕跡於史書且再未出現,這就很耐人尋味了。

    “縱囚”一年後,也就是貞觀七年的時候,《貞觀政要》中記載了唐太宗有一段話:

    朕比來臨朝斷決,亦有乖於律令者。公等以為小事,遂不執言。凡大事皆起於小事,小事不論,大事又將不可救。社稷傾危,莫不由此。

    又說:

    梁武帝每年數赦,卒至傾敗。夫謀小仁者,大仁之賊。故我有天下已來,絕不放赦。

    聯絡一下前後,顯然唐太宗是在反省自己之前做了“乖於律令”的事,後又賭咒發誓,“絕不放赦”。

    再考慮到唐太宗時期也有干涉史書編纂的記錄,比如貞觀十四年。

    所以,最可能的結果就是唐太宗貞觀六年的“縱囚”被打臉了,而且還是被狠狠地打臉。

    放出去的囚犯,根本就沒幾個回來,全都跑了,為了甩鍋,唐太宗一方面怪罪於群臣“遂不執言”,又“絕不放赦”,再在史書上刪掉這件讓自己極度丟臉的事。

    這就可以解釋為什麼歷史上會出現這麼前後矛盾軌跡的原因。

    (影視劇中的大唐盛世)

    由此可見,不管是“遣女”還是“縱囚”都是唐太宗試圖踐行“明德慎罰”這種明君之行的舉措。但是,如果說“遣女”因為有舊制可循,所以沒出什麼亂子,那麼,“縱囚”則成為了唐太宗的一個執政汙點。

    顯然,他一方面高估了皇權對於普通大眾的威懾力,對人性的把握還不夠,另一方面也認識到隨意的“赦免”或決斷是一種破壞律令,“乖於律令者”,而嚴格的執行律令是有利於統治的。

    這也可以看成是儒家和法家的一次對決,在這次對決中,法家取得了一個小小的勝利,律令制時代於唐朝開始,“縱囚”事件很可能就是唐太宗後來實行律令制的一個重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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