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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瀚海說史

    “女巫”是西方傳說裡能夠使用魔法的女性!相傳她們能與神鬼溝通,使用巫毒,占星術等超自然的能力,所以人們對她們既敬重又恐懼。

    不寒而慄的巫婆不會騎掃把的胖女巫,用拉丁文唸咒語啦啦嗚。他養的黑貓笑起來像哭啦啦啦嗚,用水晶球替人占卜。 ——周杰倫《威廉古堡》

    在我們的印象裡,女巫大多數都是以鷹鉤鼻子的老太婆形象出現,身邊帶著一隻黑貓象徵著不詳,身上披著一件黑色的斗篷,沒事還喜歡喂白雪公主毒蘋果。尤其是相貌奇醜無比,佝僂著身子,喜歡喃喃自語,騎著個掃把滿天飛,弄個大鍋裡面煮些蜘蛛,毒蛇,蜥蜴,蝙蝠什麼的毒物,熬成濃稠的湯藥放在小瓶子裡。

    行巫術之人須被處死

    不過那些都是我們眼中的形象,真實的女巫實際上只是懂一些藥理,會一點醫術能用土方子治病的女人。那麼又是發生了什麼事情,讓她們變成了人人喊打的惡毒老婦人形象呢?這還得從中世紀的歐洲說起!

    在歐洲中世紀以前,人們對懂得製藥,行醫,會讀書寫字的女巫是十分尊重的。但是隨著宗教文化的傳播,根據教會的教義內容:女人應絕對服從於男人!於是,這些“女巫”們就成為了他們必須剷除的路障。為了更好的打擊女巫,1984年由天主教修士兼宗教裁判官的克拉馬(Heinrich Kraemer)與司布倫格(Johann Sprenger )所寫的有關女巫的條約的書於次年在德國出版。這本書加劇了當時代歐洲社會對女巫的偏見與迫害,裡面的內容實際上就是教導女巫獵人和法官如何識別巫術,檢驗女巫與怎樣對女巫施行酷刑的書。宣稱:

    “巫術,是來自肉體的色慾,這在女人身上是永難滿足的;魔鬼知道女人喜愛肉體的樂趣,於是以性的愉悅誘使她們效忠。”

    其實並無“女巫”,只是人們假借女巫之名排除異己

    1484年12月5日,教皇英諾森八世頒佈了針對巫師的教皇諭令,大量的巫師因此被捕,被關到監獄中飽受酷刑,甚至還被剝奪睡眠,進行各種所謂的異端測試。而這次大規模的“獵殺女巫”活動,到18世紀為止,期間至少有二十萬人被處死。

    可能你們會問,真的有那麼多的女巫嗎?其實當時被處死的女巫幾乎都是普通婦女。要知道當時要認定一個人是女巫,那是相當隨便的。比如:

    一個老女人如果臉上滿是皺紋,眉毛很長,嘴唇上有軟毛,聲音尖銳,手中拿著柺棍,身上穿著皺巴巴的大衣,身邊還養有貓或者狗,那麼就可以直接宣佈她是女巫!

    包括獨居的女人,老處女,寡婦,性格有些孤僻,沒有生育,深居簡出都有可能被認定為女巫。只要一旦被認定是女巫,那麼等待她的是無盡的審判和各種羞辱,最後再含恨死去。

    黎明前的黑暗時間

    中世紀的歐洲,文藝復興正在如火如荼的進行著,但是在文藝復興的掩蓋下,獵殺女巫的運動卻成為了中世紀永恆的黑暗。當時的史料記載:

    “當一個女巫在行刑時因忍受不住痛苦,而轉動眼睛時,這意味著她正在尋找她的魔鬼、而如果她的眼睛木然不動,這意味著她已經看見了自己的魔鬼。這表示她有力量挺住這些酷刑。因此需要更嚴厲對她進行更嚴厲的折磨,如果她忍受不住斷了氣,這顯然是魔鬼致使的,為了不讓她洩露秘密。”

    在17世紀的一本《基督徒的回憶》中也曾描寫到懲罰女巫的畫面,其殘忍程度甚至超過地獄,比魔鬼還要可怕!

    我看到分離的肢體、掉落的眼球、分離的腳、纏繞在關節上的肌健、扭曲的肩胛......受害者被提起和落下,被旋轉或被被倒置。我看到過行刑者用鞭子鞭打,用帶刺的棍棒重擊,用針刺,同長矛亂捅,用硫磺灼傷,用油澆以及用火燒……

    結束語:獵殺女巫的運動,其實就是宗教為了控制自己的絕對地位而對異端進行的殘忍迫害。同時因為文藝復興的原因,人文主義者已經開始了向宗教的挑戰,這是神學和科學的鬥爭。而女巫,卻成為了這個時代轉換裡最無辜的犧牲品!

    德國最後一位女巫死於1775年,而歐洲最後一位女巫叫安娜·果爾迪,1782年在瑞士被斬首。

  • 2 # 使用者97706346243

    在現實生活中,沒有聽說過女巫,在神話故事中,在各地的傳說中,的確有女巫的存在。至於中世記的歐洲是否屠殺了數十萬女巫,好傢沒聽說!

  • 3 # 漩渦鳴人yy

    女巫只是一種謠言,謠言是替某些人服務的。

    在以前的話,很多人都會去拜龍王廟,因為覺得拜了龍王廟以後,龍王會帶來雨水,保證風調雨順,五穀豐登,但是如果哪一天龍王廟怎麼祭拜都沒有用,那麼憤怒的人會把這龍王廟給推翻了。

    所以以宗教者最需要頭疼的問題是如何維持自己神話的正確性,一個謊話很簡單,隨便編,但是你需要長時間的讓這個謊話維持下去,你這就需要本事了。

    我都知道,人這一生不可能都是一帆風順的,不可能隨時都是成功的,隨時都是失敗的,總是成功之中夾雜的失敗,失敗之中又有成功,但是,你去那些基督教去做禮拜的時候,你是一天到晚都會去的,這樣的話,宗教是沒有辦法解釋你為什麼會遭遇那些失敗,我明明是一個虔誠的信徒,為什麼我還有那麼多的困惑,我還有那麼多的災難。

    原因在哪裡呢?這個原因不能夠虛無縹緲,比如說上帝發怒了,這種情況,那上帝老爺子不可能一天到晚都在發怒啊,且人民老百姓也總不可能一直找不到發洩的渠道吧,這樣的話,每一次失敗就會增加一層怒氣,慢慢的怒氣越來越大你教皇渡壓不住。

    但是也不能找那種一下子就解決掉的,你以後還會有失敗,萬一你把這件事情給解決了,那以後他接著失敗,你找什麼理由去搪塞過去呢?

    所以當時的教皇就想了一個辦法什麼的,女巫。

    女巫在西方的神話裡面是屬於不好的東西,它是屬於異教徒,這也就是為什麼西方的人十分懼怕女巫,因為女巫這個東西會帶來災禍,會帶來病菌。

    一開始這些基督教的教皇就向大家宣稱說所有的異教徒都擁有女巫,女巫是帶給你們災禍的東西,你們之所以遭遇災禍,是因為有女巫在你們身邊,所以消滅所有的異教徒。

    但是等到所有的異教徒全部消滅乾淨以後,女巫照著來講不可能存在的,這個時候教皇的要編其他的理由,他就跟其他人說你們的異教徒雖然全部被消滅了,但是女巫是不老不死的,會一直隨時附身在你們每一個人的身上,只有把那個女巫找出來用極刑,才能夠讓你身上的災禍去除掉。

    這也就導致了中世紀很多人閒著沒事兒在那找女巫,因為找到了女巫以後,可以獲得一大筆的賞金,甚至是當地老百姓的支援,但是就如同我們所信仰的唯物主義論一樣,哪有的神話傳說呀,哪有什麼女巫啊,這都是騙人的。

    所以在西方進入文藝復興時代的時候,曾經對於基督教有很長一段時間的厭惡感,為什麼做的那些事太多了,數不清了,都是一些蠢事兒,都是一些危害百姓的事情,都為了自己的統治,所以所有的矛頭全部指向了教廷,這一點一點兒錯都沒有。

  • 4 # 血山飛蟲

    巫術是一個歷史現象,幾乎所有的國家都存在這樣一個階段,所以要歷史性的看待這樣問題,上古時代幾乎所有的民族都信奉巫術,但是隨著時代進步,有的國家就逐漸脫離了巫術階段,有的很晚,甚至現在還沒有脫離,例如在非洲的原始部落和菲律賓印度尼西亞一些地區,古代中醫大部分也是一種廣義的巫術。但是一神教崛起以後,巫術大部分得到了終結,這個也是一神教能夠壓倒幾乎其他所有宗教的一個重要原因,巫術對人類社會的副作用極大,例如漢武帝信奉巫術,結果由於巫術原因至少死掉十萬人,包括他的老婆和孩子,宋徽宗也是信奉巫術,實際巫術導致了亡國,做法動用天兵天將就是一種巫術,這個意味著巫術間接導致了至少上千萬人死亡,太平天國也是一種巫術,天父上身,這個在一神教裡面是絕對禁止的,是邪教的最明顯表現,太平天國導致了一億人口死亡,當然大部分不能歸結於巫術,但是至少1/100死亡歸於巫術是沒有問題的,太平天國就是具體的失敗在天父上身這個巫術環節上面,哈哈!

    中世紀基督教對女巫的殘殺,是一種歷史現象,不是全部負面的,具有一定進步性,因為上面已經說過了,巫術有極大負面作用,這個也是一神教能夠戰勝多神教的重要原因,多神教裡面就存在許多巫術,現在許多華人還是巫術思維。古代沒有科學思維,如果任由巫術和巫術思維氾濫,那麼國家和社會必然受到嚴重傷害,例如中國古代許多人沉迷於長生不死,導致財富大量浪費,許多人心智失常,中國古代社會規律,凡是帝王大搞長生不死,就意味著生靈塗炭例如秦始皇漢武帝宋徽宗,一神教嚴格禁止長生不死,長生不死也是一種巫術思維。

    中世紀歐洲大勢捕殺女巫,實際300年有30萬人因為被認為巫師而死亡,但是如果巫術不被禁止,隨隨便便造成的死亡,一次幾十萬很正常,甚至造成天下大亂,千萬人肝腦塗地,哈哈,實際秦朝就是秦始皇痴迷長生不死而心智失常而滅亡的。北宋亡於巫術,我前面說過了,實際也導致至少一千萬人死亡,聖女貞德為什麼被燒死,貞德就是宣稱自己能夠聖母上身,哈哈,這個其實對國家也很危險,如果她不被燒死,即使她本身沒有那個意識,但是別人要利用她或者效仿她,爭奪人世間的各種利益,那必然也是天下大亂,象太平天國一樣,很多人肯定死於非命,其實貞德也可能是法王恐懼她的聖母上身能力,借刀殺人,把她出賣給英軍的,設想一下,如果貞德不死,在法王面前,動不動就聖母上身,肯定會演變成為一場太平天國一樣的大屠殺,哈哈!人類社會是很複雜的,對歷史現象認識清楚那是很困難的!

  • 5 # 星決辰

    女巫一詞,本意為“有智慧的女性”,後來引申為“魔女”、“妖婦”等。在人類社會的童年時代,巫術是一種控制大自然力量和意念移物的魔法。考古學家在新石器時代的洞穴壁畫上,就發現了半人半獸的巫師作法召喚森林之神的圖案。矇昧時代社會里的巫師承擔著十分繁重的社會作用:使用咒語,但也會使用魔藥保護部眾免遭自然災害、外來侵略和敵人的傷害;監督部眾改正錯誤、衡量對錯;解釋自然和恐怖的現象等……

    在歐洲民間傳說中,早期“女巫”的代表是古希臘神話中的女巫瑟西和美狄亞。據傳說,瑟西具有強大的魔力,她能透過藥草的協助,誦唸咒語與召喚神明來施法,冒犯她的人會變成動物,並創造出不存在的Phantom。瑟西還可以藏住月亮與太陽讓大地一片漆黑,也會下毒來殺害她的敵人。歐洲傳說中的另一位女巫美狄亞是科奇斯島國的公主,也是月亮女神的乾女兒,懂得調製靈藥、占卜和下毒等黑魔法。美狄亞愛上了為了拿到金羊毛與其父親作對的外邦王子傑遜。為了愛人傑遜,美狄亞親手殺了弟弟。後來,傑遜移情別戀,與鄰國的公主結婚,被拋棄的美狄亞一怒之下,製作了一件沾滿毒藥的禮服,送給傑遜的未婚妻,將其殺害,並將自己為傑遜生下的兩名幼子殘忍殺害。人類進入“文明社會”後的大部分時間裡,女性巫術從業者有著不錯的社會地位和經濟利益,引起了男性巫術從業者和整個男性社會的妒忌和報復,便故意捏造種種罪名對她們加以迫害,或把女性同行等同於精神病患者。

    從15世紀起,基督教的教士們根據《聖經》中所說“行邪術的女人不可容她存活”的“語錄”,對“女巫”發起了持續近300年的迫害。在這黑暗的300年中,無數良家婦女被誣為“女巫”,或被斬首示眾,或慘遭火刑。1487年,教會出版了獵巫“專業書籍”《女巫之錘》。隨著古登堡發明的近代印刷術在歐洲的推廣,此書在從1487年至1669年近200年間,竟接再版了近30次,從而引發了曠日持久的“獵巫潮”。《女巫之錘》詳細記述了對“女巫”具體的審訊方式和保證審訊成功的有效方法。

    這種審判既沒有起訴程式,也沒有辯護人,除了嚴刑拷打作為逼供手段外,還有所謂的“女巫”測試法。根據書中提供的理論,由於“女巫”被魔鬼施了魔法,對疼痛不再敏感,所以就可以對她們隨心所欲地施行各類酷刑。如:用燒紅的鐵塊去燙被告的手,如果手被燙傷,則說明被告有罪;讓被告用手在沸騰的水裡取一枚聖戒,然後把手打上繃帶和封印,3天后若無痕跡,就無罪等等……更讓人匪夷所思的一種鑑別方法是:將被告捆上手腳,扔進湖裡———如果她沉到水底,則表示她無罪;相反如果漂浮在水面上,則表示她受到魔鬼的保佑,必須送上火刑柱。這種荒誕的做法結果是,無論被審判者是否“有罪”,她們都只有死路一條。據傳說,當年歐洲人有一個說法:“女巫不是要騎著掃帚滿天飛嗎?測試一個女人是不是女巫的方法和體重有關,凡是體重過輕的一律算作女巫。”

    由於統計數字來源不一,後人對於葬身滅巫狂潮之中的“女巫”數字一直無法給出一個準確的答案,各類統計數字從幾十萬到幾百萬不等。位於德意志巴伐利亞的小城班貝克,當年是一個擁有6000人的小城,但在5年之內,就有600人被判為女巫葬身火海。而在另一座人口數字相似的小城維爾茨堡,在同一時間內,也有近900名“女巫”冤死火海,相當於每兩天就有一個“女巫”被處死。1597年,靠打短工為生的德意志寡婦克拉拉?蓋斯勒雖已67歲,但仍被人誣告為“女巫”,被控曾經和三個魔鬼姘居,使240多人慘死,9次導致房子起火,還要將這座城市統統燒燬……她在嚴刑拷打之下嚥了氣。審訊記錄最後寫上了這麼一句:“魔鬼不想讓她再供什麼,因此勒緊了她的脖子。”法官和牧師們從中漁利:他們享受人們對他們的感激之情,每燒死一名女巫後,他們還向死者家屬索取木柴錢和舉辦慶祝宴會的錢。

    當時的歐洲人視貓為女巫的幫兇,對貓大開殺戒。這使中世紀貓的數量大為減少,幾乎處於瀕臨滅絕的邊緣。貓遭災,致使鼠害氾濫,又引發了可怕的鼠疫,歐洲大約2500多萬人因此喪生。在瑞士,人們用利刃猛戳裝滿貓的布袋,直到把貓戳死;在哥本哈根,為聽貓垂死前的悲鳴,人們把貓從高高的鐘樓上投擲下來。1533年,英國女王伊麗莎白一世舉行加冕禮時,伴隨牧師高聲祈禱的竟是成箱的貓在烈火中發出的慘叫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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