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環境保護活動分類目的和作用
為完善中國環境統計工作,規範環境保護活動和支出統計,實現中國環境統計標準與國際標準銜接,特制定本分類。
二、環境保護活動分類範圍
環境保護活動是指那些以保護環境為主要目的開展的活動。本分類的範圍主要包括:(一)水環境保護;(二)大氣環境保護;(三)固體廢物防治;(四)噪聲和振動防治;(五)輻射汙染防治;(六)土壤保護;(七)生物多樣性和自然景觀保護;(八)其他環境保護活動。
三、環境保護活動分類原則
(一)借鑑國際規範,保持國際可比。
本分類參考了歐盟《環境保護活動和支出分類(cepa2000)》以及國際環保支出統計的經驗和做法,在統計口徑和分類標準上與國際規範相銜接,以滿足國際比較的需要。
(二)與《國民經濟行業分類》和《統計用產品分類目錄》相銜接。
本分類根據中國《國民經濟行業分類》和《統計用產品分類目錄》,將涉及環境保護的行業以及相關活動進行了歸類,以便進行資料收集整理。
(三)適應宏觀管理需要,兼顧部門統計實際。
本分類在滿足相關管理需要的同時,充分考慮了各部門環境統計的現狀,以提高可操作性。
四、環境保護活動分類方法
本分類是一個通用的環境保護功能分類,它不僅可用作環境保護活動分類,還可用於相關產品分類。可以按保護物件(大氣、水等)和措施(預防、治理)型別,將活動歸入相應環境領域。
本分類依據相關分類原則,將環境保護活動劃分為三層:
第一層根據環境領域的特點,將環境保護活動分為8個大類。前7類分別對應7個環境領域(水、大氣、固體廢物、噪聲和振動、輻射、土壤、生物多樣性和自然景觀),最後一類(其他環境保護活動)除歸集研發活動和各種一般性環境管理活動外,還用於歸集那些無法確定具體服務領域但又與環境保護有關的活動。上述大類分別用阿拉伯數字1、2、3……表示。
第二層和第三層根據管理需要,並依照《國民經濟行業分類》和《統計用產品分類目錄》,將環境保護活動大類劃分為中類和小類,分別用阿拉伯數字1.1、1.2…和1.1.1、1.1.2…表示。
五、環境保護活動分類表
類別名稱
國民經濟行業程式碼
1.水環境保護
1.1汙水與廢水防治
1.1.1排水管網建設與管理
1.1.2汙水與廢水處理
1.2地表水體和地下水體汙染防治
1.3海水汙染防治
1.4水環境監測
1.5其他水環境保護活動
2.大氣環境保護
2.1大氣汙染防治
2.2大氣環境監測
2.3其他大氣環境保護活動
3.固體廢物防治
3.1非危險固體廢物處理和處置
3.2危險固體廢物處理和處置
3.3固體廢物監測
3.4其他固體廢物汙染防治活動
4.噪聲和振動防治
4.1噪聲和振動源治理
4.2防噪聲和振動設施建設
4.3噪聲和振動監測
4.4其他噪聲和振動防治活動
5.輻射汙染防治
5.1輻射防護
5.2放射性廢物處理和處置
5.3輻射監測
5.4其他輻射汙染防治活動
6.土壤保護
6.1土壤侵蝕及其他物理退化防治
6.2土壤鹽鹼化防治
6.3土壤汙染防治
6.4土壤監測
6.5其他土壤保護活動
7.生物多樣性和自然景觀保護
7.1自然保護區管理
7.2野生動植物保護
7.3生物多樣性和自然景觀監測
7.4其他生物多樣性和自然景觀保護活動
8.其他環境保護活動
8.1環境保護研發
8.2一般環境管理
8.3環境應急管理
8.4其他未分類活動
7810
4620*
7721
7430
7461
7721、7430
7722
7410、7461
7723、7820*
7724*
7723
7729
4890、4990
7725
0220、7690
0512、0519
0519、7729
7461、7462
0519、7690
7711*
7712*、7713*
7462
7719*
7310、7320
7239、7450、7461、7519、8291、9124、9125、9126
7430、9124、9125
注:國民經濟行業程式碼欄帶“*”的程式碼,表示與該行業全部對應,其他為部分對應。
六、環境保護活動分類註釋
指預防、限制或消除排入水體和水域的汙染物,使江、河、湖泊、水庫、海洋等水體和水域維持其應有的正常功能的活動和措施。不包括那些以節約水資源為目的的活動和措施。
指減少排入內陸地表水和海水等水體的汙染物,從而預防水體汙染的活動和措施,包括汙水與廢水的收集和處理活動。
指對彙集和排放汙水、廢水的管道網路系統的建設、執行、維護等活動。
指採取各種處理方法降低汙水、廢水中汙染物,使其達到排放標準的活動和措施。
指對江河、湖泊、運河、渠道、水庫等地表和地下水體的汙染綜合防治活動。
指對海水的汙染綜合防治活動。
指對汙水和廢水中汙染物濃度的監測活動,以及對地表水、地下水、海水水體水質狀況的監測活動。
上述未包括的所有旨在保護地表水、地下水、海水等水體和水域的活動和措施。
指減少大氣汙染物排放或降低大氣環境中汙染物濃度的措施和活動,以及旨在控制溫室氣體和對臭氧層產生不利影響的氣體排放的措施和活動。不包括那些以節約成本為目的的措施(如節能)。
指去除和減少燃料燃燒或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大氣顆粒物或其他空氣汙染物質的措施和活動,還包括增加氣體擴散以減少空氣汙染物濃度的活動。
指對大氣汙染源排放和大氣環境質量的監測活動。
大氣汙染源排放監測包括各類生產、生活過程中產生的汙染物的監測活動。
大氣環境質量監測包括對不同區域的環境空氣質量監測活動以及與大氣臭氧層、溫室氣體和氣候變化相關的監測活動。
上述未包括的所有旨在保護大氣環境的活動和措施。
指減少固體廢物產生量、充分合理利用固體廢物、無害化處置固體廢物、防止固體廢物汙染環境的活動和措施,包括收集、貯存、運輸、處理和處置固體廢物以及對固體廢物的監測和管理活動。
指生活垃圾、一般工業固體廢物等非危險固體廢物的收集、貯存、運輸、處理和處置活動。
指對各種危險固體廢物進行收集、貯存、運輸、處理和處置的活動。
指監測和計量固體廢物產生、儲存及其毒性的活動和措施。
上述未包括的所有旨在固體廢物防治的活動和措施。
指控制、降低和消除交通、建築、工業和社會生活中產生的噪聲和振動的活動和措施。
指透過對噪聲和振動產生源頭的治理來預防和降低噪聲的活動和措施。
指建設、安裝和管理防噪聲和振動設施的活動和措施。防噪聲和振動設施包括公路和鐵路旁的隔聲屏障、綠化帶、機器和管道隔聲罩和吸聲系統、隔聲建築、隔聲窗戶等。
指監測和計量有關噪聲和振動的活動和措施,包括城市噪聲總體水平監測、噪聲源監督管理監測、噪聲事件監測、振動監測等。
上述未包括的所有旨在控制、降低和消除噪聲和振動的活動和措施。
指確保核與輻射安全、防止輻射危害和放射性汙染的活動和措施,包括輻射的防護,放射性廢物的管理、運輸、處理和處置,輻射監測等。不包括技術性危險的防護和工作場所內部採取的保護措施。
指為了保護周圍環境媒介免受輻射危害的活動和措施,包括遮蔽、建造緩衝帶等。
指對放射性廢物的收集、運輸、減容、固化、貯存、轉運、分離回收、排放、填埋處置等活動。
指使用專門的裝置、工具和裝置等計量和監測輻射水平的活動。
上述未包括的所有旨在保護環境媒介免受輻射汙染的活動和措施。
指保持或恢復土壤原有性質,維持土壤功能,預防和治理土壤汙染的活動和措施。
指防治土壤侵蝕和其他物理性退化的活動和措施,包括水土保持、荒漠化和沙化防治等活動和措施。
指防治土壤鹽鹼化的活動和措施,包括水利改良、農業改良、土地整理等活動和措施。
指對受到汙染的各類土壤(包括汙染場地)進行改良、治理、修復和風險控制的活動和措施。
指遵照有關技術規範測量土壤中各種汙染物含量水平的活動以及監測土壤侵蝕和鹽鹼化程度等的活動。
上述未包括的所有旨在土壤保護和恢復的活動和措施。
指保護和恢復動植物物種、生態系統和棲息地以及自然景觀的活動和措施。
指對國家批准建立的自然保護區內有代表性的自然生態系統、珍稀瀕危野生動植物物種和有特殊意義的自然遺蹟等予以特殊保護和管理的活動。不包括自然保護區以外的動物、植物保護。
指對野生及瀕危動物的飼養和繁殖、野生及瀕危植物的培育、物種和棲息地的保護、恢復和管理等活動。
指對野生動植物物種、生態系統和自然景觀的監測活動。
上述未包括的所有旨在保護生物多樣性和自然景觀的活動和措施。
指環境保護研發活動、環境管理以及不能歸入其他類別的環境保護活動。
指以保護環境為目的的研究與試驗發展(r&d)活動,包括預防和消除所有形式汙染的r&d活動;消除汙染的工藝裝置和工具、藥劑的研製活動;汙染監測計量分析裝置和工具的研製活動等。
指各種以環境保護為目的,且無法明確歸入其他類別的一般管理和經營活動,包括環境行政監督與管理、環境認證、環境諮詢、環境評價、環境宣傳教育和培訓、環境資訊管理等活動。
指為預防和減少突發環境事件發生,控制、減輕和消除突發環境事件危害的活動,包括預防與應急準備、監測與預警、應急處置與救援、事後恢復與重建等活動。
指所有不能歸入前述類別的環境保護活動
一、環境保護活動分類目的和作用
為完善中國環境統計工作,規範環境保護活動和支出統計,實現中國環境統計標準與國際標準銜接,特制定本分類。
二、環境保護活動分類範圍
環境保護活動是指那些以保護環境為主要目的開展的活動。本分類的範圍主要包括:(一)水環境保護;(二)大氣環境保護;(三)固體廢物防治;(四)噪聲和振動防治;(五)輻射汙染防治;(六)土壤保護;(七)生物多樣性和自然景觀保護;(八)其他環境保護活動。
三、環境保護活動分類原則
(一)借鑑國際規範,保持國際可比。
本分類參考了歐盟《環境保護活動和支出分類(cepa2000)》以及國際環保支出統計的經驗和做法,在統計口徑和分類標準上與國際規範相銜接,以滿足國際比較的需要。
(二)與《國民經濟行業分類》和《統計用產品分類目錄》相銜接。
本分類根據中國《國民經濟行業分類》和《統計用產品分類目錄》,將涉及環境保護的行業以及相關活動進行了歸類,以便進行資料收集整理。
(三)適應宏觀管理需要,兼顧部門統計實際。
本分類在滿足相關管理需要的同時,充分考慮了各部門環境統計的現狀,以提高可操作性。
四、環境保護活動分類方法
本分類是一個通用的環境保護功能分類,它不僅可用作環境保護活動分類,還可用於相關產品分類。可以按保護物件(大氣、水等)和措施(預防、治理)型別,將活動歸入相應環境領域。
本分類依據相關分類原則,將環境保護活動劃分為三層:
第一層根據環境領域的特點,將環境保護活動分為8個大類。前7類分別對應7個環境領域(水、大氣、固體廢物、噪聲和振動、輻射、土壤、生物多樣性和自然景觀),最後一類(其他環境保護活動)除歸集研發活動和各種一般性環境管理活動外,還用於歸集那些無法確定具體服務領域但又與環境保護有關的活動。上述大類分別用阿拉伯數字1、2、3……表示。
第二層和第三層根據管理需要,並依照《國民經濟行業分類》和《統計用產品分類目錄》,將環境保護活動大類劃分為中類和小類,分別用阿拉伯數字1.1、1.2…和1.1.1、1.1.2…表示。
五、環境保護活動分類表
類別名稱
國民經濟行業程式碼
1.水環境保護
1.1汙水與廢水防治
1.1.1排水管網建設與管理
1.1.2汙水與廢水處理
1.2地表水體和地下水體汙染防治
1.3海水汙染防治
1.4水環境監測
1.5其他水環境保護活動
2.大氣環境保護
2.1大氣汙染防治
2.2大氣環境監測
2.3其他大氣環境保護活動
3.固體廢物防治
3.1非危險固體廢物處理和處置
3.2危險固體廢物處理和處置
3.3固體廢物監測
3.4其他固體廢物汙染防治活動
4.噪聲和振動防治
4.1噪聲和振動源治理
4.2防噪聲和振動設施建設
4.3噪聲和振動監測
4.4其他噪聲和振動防治活動
5.輻射汙染防治
5.1輻射防護
5.2放射性廢物處理和處置
5.3輻射監測
5.4其他輻射汙染防治活動
6.土壤保護
6.1土壤侵蝕及其他物理退化防治
6.2土壤鹽鹼化防治
6.3土壤汙染防治
6.4土壤監測
6.5其他土壤保護活動
7.生物多樣性和自然景觀保護
7.1自然保護區管理
7.2野生動植物保護
7.3生物多樣性和自然景觀監測
7.4其他生物多樣性和自然景觀保護活動
8.其他環境保護活動
8.1環境保護研發
8.2一般環境管理
8.3環境應急管理
8.4其他未分類活動
7810
4620*
7721
7430
7461
7721、7430
7722
7410、7461
7722
7723、7820*
7724*
7461
7723
7729
4890、4990
7461
7729
4890、4990
7725
7461
7725
0220、7690
0512、0519
0519、7729
7461、7462
0519、7690
7711*
7712*、7713*
7462
7719*
7310、7320
7239、7450、7461、7519、8291、9124、9125、9126
7430、9124、9125
7729
注:國民經濟行業程式碼欄帶“*”的程式碼,表示與該行業全部對應,其他為部分對應。
六、環境保護活動分類註釋
1.水環境保護
指預防、限制或消除排入水體和水域的汙染物,使江、河、湖泊、水庫、海洋等水體和水域維持其應有的正常功能的活動和措施。不包括那些以節約水資源為目的的活動和措施。
1.1汙水與廢水防治
指減少排入內陸地表水和海水等水體的汙染物,從而預防水體汙染的活動和措施,包括汙水與廢水的收集和處理活動。
1.1.1排水管網建設與管理
指對彙集和排放汙水、廢水的管道網路系統的建設、執行、維護等活動。
1.1.2汙水與廢水處理
指採取各種處理方法降低汙水、廢水中汙染物,使其達到排放標準的活動和措施。
1.2地表水體和地下水體汙染防治
指對江河、湖泊、運河、渠道、水庫等地表和地下水體的汙染綜合防治活動。
1.3海水汙染防治
指對海水的汙染綜合防治活動。
1.4水環境監測
指對汙水和廢水中汙染物濃度的監測活動,以及對地表水、地下水、海水水體水質狀況的監測活動。
1.5其他水環境保護活動
上述未包括的所有旨在保護地表水、地下水、海水等水體和水域的活動和措施。
2.大氣環境保護
指減少大氣汙染物排放或降低大氣環境中汙染物濃度的措施和活動,以及旨在控制溫室氣體和對臭氧層產生不利影響的氣體排放的措施和活動。不包括那些以節約成本為目的的措施(如節能)。
2.1大氣汙染防治
指去除和減少燃料燃燒或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大氣顆粒物或其他空氣汙染物質的措施和活動,還包括增加氣體擴散以減少空氣汙染物濃度的活動。
2.2大氣環境監測
指對大氣汙染源排放和大氣環境質量的監測活動。
大氣汙染源排放監測包括各類生產、生活過程中產生的汙染物的監測活動。
大氣環境質量監測包括對不同區域的環境空氣質量監測活動以及與大氣臭氧層、溫室氣體和氣候變化相關的監測活動。
2.3其他大氣環境保護活動
上述未包括的所有旨在保護大氣環境的活動和措施。
3.固體廢物防治
指減少固體廢物產生量、充分合理利用固體廢物、無害化處置固體廢物、防止固體廢物汙染環境的活動和措施,包括收集、貯存、運輸、處理和處置固體廢物以及對固體廢物的監測和管理活動。
3.1非危險固體廢物處理和處置
指生活垃圾、一般工業固體廢物等非危險固體廢物的收集、貯存、運輸、處理和處置活動。
3.2危險固體廢物處理和處置
指對各種危險固體廢物進行收集、貯存、運輸、處理和處置的活動。
3.3固體廢物監測
指監測和計量固體廢物產生、儲存及其毒性的活動和措施。
3.4其他固體廢物汙染防治活動
上述未包括的所有旨在固體廢物防治的活動和措施。
4.噪聲和振動防治
指控制、降低和消除交通、建築、工業和社會生活中產生的噪聲和振動的活動和措施。
4.1噪聲和振動源治理
指透過對噪聲和振動產生源頭的治理來預防和降低噪聲的活動和措施。
4.2防噪聲和振動設施建設
指建設、安裝和管理防噪聲和振動設施的活動和措施。防噪聲和振動設施包括公路和鐵路旁的隔聲屏障、綠化帶、機器和管道隔聲罩和吸聲系統、隔聲建築、隔聲窗戶等。
4.3噪聲和振動監測
指監測和計量有關噪聲和振動的活動和措施,包括城市噪聲總體水平監測、噪聲源監督管理監測、噪聲事件監測、振動監測等。
4.4其他噪聲和振動防治活動
上述未包括的所有旨在控制、降低和消除噪聲和振動的活動和措施。
5.輻射汙染防治
指確保核與輻射安全、防止輻射危害和放射性汙染的活動和措施,包括輻射的防護,放射性廢物的管理、運輸、處理和處置,輻射監測等。不包括技術性危險的防護和工作場所內部採取的保護措施。
5.1輻射防護
指為了保護周圍環境媒介免受輻射危害的活動和措施,包括遮蔽、建造緩衝帶等。
5.2放射性廢物處理和處置
指對放射性廢物的收集、運輸、減容、固化、貯存、轉運、分離回收、排放、填埋處置等活動。
5.3輻射監測
指使用專門的裝置、工具和裝置等計量和監測輻射水平的活動。
5.4其他輻射汙染防治活動
上述未包括的所有旨在保護環境媒介免受輻射汙染的活動和措施。
6.土壤保護
指保持或恢復土壤原有性質,維持土壤功能,預防和治理土壤汙染的活動和措施。
6.1土壤侵蝕及其他物理退化防治
指防治土壤侵蝕和其他物理性退化的活動和措施,包括水土保持、荒漠化和沙化防治等活動和措施。
6.2土壤鹽鹼化防治
指防治土壤鹽鹼化的活動和措施,包括水利改良、農業改良、土地整理等活動和措施。
6.3土壤汙染防治
指對受到汙染的各類土壤(包括汙染場地)進行改良、治理、修復和風險控制的活動和措施。
6.4土壤監測
指遵照有關技術規範測量土壤中各種汙染物含量水平的活動以及監測土壤侵蝕和鹽鹼化程度等的活動。
6.5其他土壤保護活動
上述未包括的所有旨在土壤保護和恢復的活動和措施。
7.生物多樣性和自然景觀保護
指保護和恢復動植物物種、生態系統和棲息地以及自然景觀的活動和措施。
7.1自然保護區管理
指對國家批准建立的自然保護區內有代表性的自然生態系統、珍稀瀕危野生動植物物種和有特殊意義的自然遺蹟等予以特殊保護和管理的活動。不包括自然保護區以外的動物、植物保護。
7.2野生動植物保護
指對野生及瀕危動物的飼養和繁殖、野生及瀕危植物的培育、物種和棲息地的保護、恢復和管理等活動。
7.3生物多樣性和自然景觀監測
指對野生動植物物種、生態系統和自然景觀的監測活動。
7.4其他生物多樣性和自然景觀保護活動
上述未包括的所有旨在保護生物多樣性和自然景觀的活動和措施。
8.其他環境保護活動
指環境保護研發活動、環境管理以及不能歸入其他類別的環境保護活動。
8.1環境保護研發
指以保護環境為目的的研究與試驗發展(r&d)活動,包括預防和消除所有形式汙染的r&d活動;消除汙染的工藝裝置和工具、藥劑的研製活動;汙染監測計量分析裝置和工具的研製活動等。
8.2一般環境管理
指各種以環境保護為目的,且無法明確歸入其他類別的一般管理和經營活動,包括環境行政監督與管理、環境認證、環境諮詢、環境評價、環境宣傳教育和培訓、環境資訊管理等活動。
8.3環境應急管理
指為預防和減少突發環境事件發生,控制、減輕和消除突發環境事件危害的活動,包括預防與應急準備、監測與預警、應急處置與救援、事後恢復與重建等活動。
8.4其他未分類活動
指所有不能歸入前述類別的環境保護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