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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使用者1118065681947

    孩子的教育計劃要從以下幾個方面具體抓。

    (一)把培養孩子的優秀品質放在首位

    對4~6歲年齡段的孩子,我們認為要把思想品質的教育放到首位來抓,以思想品德的發展來帶動其他方面的發展。培養孩子的思想品德,主要是文明禮貌、愛心和自我約束力等方面的教育和培養。

    1.文明禮貌的養成

    我們教育孩子舉止要文明,對人要有禮貌,讓他們從小就懂得,什麼是社會公德,如何遵守社會公德,哪些是文明的行為,哪些是不文明的行為,如何遵守紀律和公共秩序。

    培養孩子文明禮貌、遵守秩序,主要從兩方面入手,一是講清規則,二是是培養剋制能力

    所謂規則,大到法令法律、社會公德、行為準則,小到遊戲規則、家庭規矩等,內容很多。當然,對4~6歲的孩子,要由淺入深,從身邊的行為開始教育,比如,遵守交通秩序,這就是法規教育;不損壞公物,不亂翻別人的東西,愛護、保護動物和植物,這就是社會公德教育;樂於幫助別人,受到別人幫助要道謝,這些是行為準則的教育。這些教育貫穿孩子的成長過程,隨時都可能發生和進行。

    所謂剋制,是根據孩子年齡尚小,對自己行為的控制能力比較弱的特點,在當個人的行為意志與法與德產生矛盾和衝突時,教育孩子要控制自己的行為。比如:家裡要開飯了,孩子非要把電視看完;到別人家做客,該告辭了,孩子仍不肯走;到商場裡想要的東西家長沒有買,就哭鬧耍賴等等。這時千萬不能遷就孩子,應當適時說服,必要時輔以強制手段,逐步使孩子養成剋制的能力。

    我們要注意從點滴小事抓起,不能認為事情小而忽視對孩子的教育,就可以遷就孩子,因為在文明禮貌上無論事情“大”或“小”,道理是一樣的,很多“大事情”是由“小事情”積累而成的。小孩的有些壞習慣,正是發生了第一次後沒有得到糾正,而有了第二次、第三次,以至形成了習慣。千萬不能以為孩子現在年齡還小,還不懂事,長大了自然就會好的。也不能急功近利,用淺薄的“因果教育”方式來培養孩子的文明禮貌,使孩子認為只要自己的行為沒有發生後果,或者可以逃避懲罰,那麼就可以任意違反規定,可以不遵守秩序和公德。比如:把果皮扔在箱裡,不然被抓到了要罰款;那麼,如果不被別人抓到,是不是就可以亂扔東西呢?

    對孩子文明禮貌的培養,除了言教之外,很重要的是身教。家長以及家庭成員的文明程度,對孩子的影響是十分大的。尤其是孩子的模仿能力極強,大人就是他的榜樣。因為孩子年齡小,思維還不健全,有些道理是要慢慢認識提高的,這時,大人,尤其是家長的行為往往就是他行為的準則。由此可見,家長的以身作則十分重要。我們注意建立一個溫馨和睦的家庭,夫妻恩愛、尊敬老人、鄰里和睦、舉止文明、遵守公德、禮貌待人,使孩子感受到家庭的文明氣氛,讓孩子在和諧快樂的環境中成長。

    2.愛心的培養

    什麼是愛?愛,就是給予,就是奉獻。我們讓孩子從小就懂得什麼是愛,理解別人對自己的愛,不能忘記別人對自己成長所付出的關懷和幫助,讓他們體會到,這些關懷和幫助,就是“愛”。一方面,要讓孩子深切感受到別人給予他們的愛,讓他們對這種關愛,始終懷著感激之情,不能麻木不仁,覺得理所當然。另一方面,也要教育孩子懂得和學會去愛別人,讓孩子具備愛心和同情心。愛心和同情心的培養也應當從小事做起。(舉廣告:給媽媽洗腳)例如,小時候,別的孩子摔哭了,讓他們去安撫一下。自己跌倒時碰到了桌角,這時我們就一邊撫摸著孩子的痛處,一邊說:“你和桌子碰了一下,你很痛,媽媽幫你摸一摸,可是桌子也很痛啊,你幫桌子摸一摸吧!”有時,家裡老人白天在家看電視打個盹睡著了,就讓孩子把電視機關了,把門關上,在家輕輕地說話,輕輕地走路。老人蹲在地上揀菜,讓他們主動遞上凳子。讓他們體驗如何對老人的關心。諸如此類的事情反覆做幾次,積累多了,就養成了關心愛護別人的習慣,在與別人相處,就會多想想別人的感受。我們認為,如果孩子連辛辛苦苦養育他的父母都不知道愛,對別人都沒有愛心,長大以後,能熱愛祖國嗎?

    我們要反覆告訴孩子,要他學會自己照顧好自己,照顧好自己,不僅是自理能力的提高,從另一個方面來說,減輕了家長的負擔,也是孩子體現愛心的表現。尤其像我們很多家庭,孩子主要靠老人帶,老人年事已高,身體又不好,如果孩子不知道照顧好自己,不知道體諒別人的辛苦,那麼,不僅影響到他們自己的成長,也會妨礙老人愉快地安度晚年,甚至影響到老人的健康長壽。

    3.自我約束力的培養

    自我約束力,是人的思想品質、道德修養和意志力的體現。剛生下來的嬰兒,自我控制力幾乎為零,餓了、尿了就馬上會哭。對4~6歲的孩子,應開始引導他控制自己的慾望,一步一步地增大控制能力,到上學的年齡就會很懂規矩,有自我約束的能力。

    有時候我們看到有的孩子在公共場合哭鬧,甚至躺在地上不走,原因就是為了要買玩具、買零食,要玩,家長沒有滿足要求就大哭大鬧。而家長面對孩子的哭鬧,束手無策,打也打不得,哄也哄不住。我們認為,孩子之所以會這樣哭鬧,不能只埋怨孩子,一定是家長的教育方法有問題,因為過去孩子有些要求,是透過哭鬧的手段達到了目的,平時家長對孩子哄慣了,沒有透過有效的教育讓孩子能夠控制自己的慾望,使孩子具有自制能力。

    培養孩子的自我控制能力,也需要從小抓起,從點滴小事做起。

    要讓孩子從小學會與別人分享。當孩子有了好吃的東西,有了心愛的玩具,要讓他與其他人分享。

    控制慾望,是自我約束的一種能力。要讓孩子控制慾望,不能向家長提過分的要求。慾望人人有,關鍵在於控制。小孩的慾望通常有兩種,一種是物質上的,要求家長買吃的、買穿的、買玩的;還有一種是精神上的,希望家長陪伴他們,給他們講故事,和他們一起玩。我們認為,對孩子的慾望,只要是合理的、能夠做到的,應該答應孩子,而且答應以後一定要做到,不能失信於孩子。(曾參殺豬的故事)但對於不合理或者家庭無法滿足的要求,一定要把道理給孩子講清楚,然後,要斷然拒絕,不能讓孩子抱有希望。家長不要用轉移孩子注意力的辦法,讓孩子暫時忘記,過後仍然舊事重提;更不允許孩子透過家庭其他成員的渠道,甚至利用家庭成員之間的矛盾來達到目的。

    比如說,家長正有事情忙著,孩子纏著要大人陪他們玩,這時家長就應該講清道理,告訴孩子:“爸爸媽媽有事,等會兒有空了再陪你玩,你自己先玩。”但要注意,過後一定要抽時間陪孩子玩會兒,不要失信。再比如,帶孩子上街,孩子看到一個玩具很想要,但明明不適合他這個年齡的孩子玩,或者家裡已經有類似的玩具,沒有必要再買了。這時就應該斷然拒絕孩子的要求,明確告訴他不買的理由。千萬不要騙孩子說:“家裡沒有錢買。”或者是:“爸爸媽媽沒有帶錢,買不了。”這樣做,孩子就有可能從其他途徑設法佔有它。更不要認為,反正孩子想要,也花不了幾個錢,就滿足孩子的願望吧。這種對孩子百依百順的做法,對孩子危害更大。

    要讓孩子做任何事都要考慮對別人的影響。家庭中,對待幼兒和嬰兒的方法是有很大區別的。對嬰兒,全家必須以他為中心,因為他餓了,就要喂他吃;他困了,就要哄他睡。家裡要圍著他轉,保證他的需要。對幼兒,家庭中就不能事事、時時以孩子為中心。要讓孩子逐步意識到,他只是家庭中的一個成員,沒有理由把他放到最重要的地位,也不可能事事讓他優先。要讓他懂得,大人的事比他的事重要,他的活動不能影響大人的工作。千萬不能養成孩子在家庭中的優越感。我們要求孩子自己的行為,不要妨礙和影響別人。在大人有事時,不能喧鬧,儘可能不要去幹擾大人的工作。

    (二)不失時機地抓好孩子的智力開發

    據科學家研究表明,一個人在小學前他的智力已經發展到60%~70%,6歲以後再發展30%~40%。在孩子學齡前,3到4歲是腦電波發展加速期,是開發運算能力的重要時期;5到6歲是邏輯思維能力發展的加速期。抓住了智力發展的加速期,給予正確而及時的教育,就能夠有效地開發孩子的智力,提高智商。

    少年大學生黃達偉,2歲半開始上小學。在3歲時,報名參加了小學的中文學習,只用了3年的時間就學完了小學6年的課程。5歲半時,達偉開始上中學。3年後,也就是他8歲半的時候,他已經完全掌握了高中的課程。

    對這個年齡段的孩子,早期開發究竟要教哪些東西呢?有的家長認為早期開發就是“超前教育”,把小學學的東西拿到學齡前去學,我們認為這是不妥的。在早期開發成功的例子中,我們可以感覺到,學齡前孩子學的知識看上去與小學所學的內容差不多,但教學齡前兒童學習與教小學生學習,兩者的方法有很大的區別,知識的構成也有所不同。

    小學的學習,目的是讓學生系統地學習和掌握知識,通常以學習效果來檢驗教育的成功與否。而學齡前孩子的學習,是在“玩”中學,不講究知識的系統性,更多的是透過學習的過程來啟發智力,因而,學習的過程比學習的效果更重要。換句話說,是不在乎孩子學什麼,學會了什麼,而是關注孩子怎麼學的,教會孩子學習的方法。

    當閱讀變得有意義,孩子也會願意主動去親近書本。

    3.故事的情節有明顯的時序

    5歲的孩子開始有較正確的時間觀念,知道現在、過去、未來的相對關係,也知道日、夜及四季的概念,並且開始在語言中會使用如今天早上、明天下午等複合的時間詞。這樣的特質,也讓他們在閱讀時能理解較為複雜的故事進展,因此,父母在為孩子選書時,可以特別挑選故事中對時間先後順序有較具體的描寫的書。

    4.人際關係主題的圖畫書

    孩子上幼兒園了,在團體生活中,他開始瞭解什麼叫朋友,喜歡和年紀相仿的友伴一起玩,會互相照顧,也需要情感支援。不過,有時候父母也會聽到孩子說起在園裡和某某小朋友衝突的情形,這是由於孩子仍處於自我中心的時期,團體生活中必要的「分享」、「輪流」等觀念尚未建立。因此,與孩子共讀和生活息息相關的主題故事書,像是友誼、學校生活等內容,除了可引發孩子的閱讀興趣之外,更可以透過閱讀和孩子討論這些議題呢。

    5.善惡分明的童話故事

    除了人際互動之外,團體生活的另一重點是常規的養成。幼兒園的孩子,還在心理學家Kohlberg道德判斷髮展的第一層次,也就是服從權威和規則,以避免受到懲罰。因此,孩子喜歡閱讀善惡因果明確的故事—壞人得到懲罰,好人得到獎賞的快樂結局。父母可挑選一些經典童話改編的圖畫書,講給孩子聽,並和孩子討論對每個角色的看法。

    比如計算能力的訓練。我們教孩子計算,不是簡單地用小學一、二年級的算術題來教孩子,同樣也沒有制定學習的計劃和目標,而是在日常生活中,讓孩子掌握計算的技能,瞭解一些基本的規律,啟發孩子的思維。就拿數數來說,這個年齡段的孩子,一般的都能數到幾十或幾百。但是,我們教孩子數數,除了正常的順序進位的數,還讓他們跳著數,倒過來數,倒過來跳著數。開始是跳一位,後來就跳幾位,從中學習加減法,練快速運算能力。我們還教給他們數字的進位規律,鼓勵他們自己學會數字的排序。我們經常和孩子一起做數字的遊戲,像數字接龍、奇妙的數字等等,將教寓於玩樂中。經常性的鍛鍊,對孩子的大腦形成了很強的刺激,使得孩子從小對數字有濃厚的興趣。

    比如記憶能力的訓練。人的記憶力強弱是有差別的,原因既有先天遺傳原因,也有後天培養的原因,但先天的因素隻影響機械記憶。孩子要儘早地引導發展邏輯思維記憶能力,教給他積累知識的邏輯方法。有的家長讓孩子背誦唐詩宋詞、背誦兒歌,我們覺得對培養孩子的記憶能力幫助並不大,因為孩子雖然會背誦了,但是他並不理解,很有可能今天會背誦了,明天又忘記了,或者背誦了新的,舊的又忘了。我們不贊成孩子用機械背誦的方法去死記硬背,培養孩子的記憶能力,關鍵是讓孩子掌握記憶的方法,知道記憶的訣竅,透過正確的方法,來提高記憶的能力,增強記憶的興趣。也就是說,我們並不關心孩子記憶了什麼,而是關心孩子怎麼去記憶的,透過記憶方法的訓練,來提高孩子的記憶能力。

    再比如思維能力的訓練。思維能力的訓練範圍很廣,如形象思維能力、邏輯思維能力等等。我們覺得,對幼兒思維能力的訓練,主要是利用生活中遇到的問題,發揮他們的想象力,培養他們的歸納、推理能力,把腦子用活、用靈、用聰明。我們很注重與孩子一起玩智力遊戲,鼓勵他們動腦筋。在孩子五六歲時,我們開始訓練孩子下棋,最早是下跳棋、下五子棋,後來就下中國象棋,上小學時還學了一陣國際象棋和圍棋。我們覺得,下棋對提高孩子的思維能力特別有好處。偉大的革命導師列寧,把下棋稱作為“智慧的體操”,他本人也酷愛下棋。

    因此,對4~6歲的孩子來說,是啟迪智力最為關鍵的時期,忽視了這個時期的智力開發,那麼,今後即使再努力,可能收效不大。有的家長認為,孩子上了幼兒園,可以省心了,因為3歲前的幼兒,自理能力很弱,父母帶孩子很辛苦,現在能上幼兒園了,離上小學還有好幾年的時間,平時有幼兒園管孩子,家長可以鬆口氣了。他們認為孩子上小學後,才算是教育的開始。然而,一旦忽視了這段時間對孩子的教育和培養,錯過了教育的黃金時間,是非常可惜的,甚至是無可挽回的損失。

    (三)注重孩子生活自理能力的培養

    孩子生活自理能力的培養是與孩子智力開發和德育教育同等重要,而且是相輔相成的。一般說來,生活自理能力強的孩子,思想品德也比較好,學習的能力也比較強。有些家長認為孩子還小,低估了孩子的能力,本來生活上有些事情,孩子自己能做的,往往家長去包辦代替,不讓孩子自己做,也不注意培養。尤其是獨生子女的家庭,生活上慣孩子的問題比較突出,很多家長比較注意孩子智力的早期開發,卻忽視了對孩子生活自理能力的培養,出現了一些學習上拔尖、生活上低能的兒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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