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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白河夜船

    我認為商鞅確實把秦國打造成了戰爭機器

    商鞅變法的內容:廢井田、開阡陌;重農抑商、獎勵耕織;統一度量衡。在政治措施方面:勵軍功,實行二十等爵制;除世卿世祿制,鼓勵宗室貴族建立軍功;改革戶籍制度,實行連坐法;推行縣制;定秦律,“燔詩書而明法令”。

    1.利出一孔

    這是來自管仲的思想,管仲“利出一孔”的要義,就是君主控制一切利源,控制老百姓的一切獲利機會甚至生存機會,除了君主格外開恩允准的以外,百姓沒有其他的獲利求生之道。

    其實我覺得這個思想就是加強君主專制。加強君權。秦朝後來歷代君主都渴望東出,君主的權力大了,也會將國家力量放在東出這方面上。

    在商鞅的思想中,國家不但掌控一切獲利機會和渠道,還可以根據需要,強制老百姓只能按照國家恩准的唯一渠道求生,其他的渠道都被完全堵死。商鞅規定老百姓唯一的求生之道,就是耕戰,即開荒地,種莊稼,積極參軍打仗。這一做法奠定了思想基礎。

    2.獎勵耕作

    要爭霸,就需要極為重要的戰略物資,就是糧食。要獲得糧食, 需要老百姓認真種地,僅僅耕種目前的土地還不夠,還必須鼓勵他們大量開墾荒地。在商鞅的設想中,國家對於耕種墾荒的老百姓,要給予各種獎賞,包括給予爵位,而對從事與此無關工作的人,則給予嚴厲打擊和羞辱。

    打擊和懲罰的目的,就是堵死從其他途徑獲取利益和社會地位的可能性。在《商君書》中,他赤裸裸地強調,要讓不從事耕戰的老百姓“無所於食”,即沒有地方吃飯,等於是剝奪了生存權,迫使老百姓從商鞅規定的唯一孔道中謀生。從而可以極大的提高糧食產量,增加社會生產力。為秦國發動戰爭提供了充足的物質基礎。

    二、廢除井田制,獎勵耕織,發展農業,增加國家收入,提供物質基礎。

    秦國以前之所以落後,被東方六國“戎狄視之”,就是因為農業的不發達。商鞅變法廢除井田制,獎勵耕織,鼓勵了百姓耕種的信心。廢除井田制這一做法,相當於承認了土地私有制,提高了百姓的生產積極性,發展了農業,更是增加了國家的稅收,這也是變法成功,秦國得以強盛的原因之一。

    三、獎勵軍功,實行軍功爵制。

    一是勵軍功,實行二十等軍功爵制。商鞅下令“有軍功者,各以率受上爵,為私鬥爭,各以輕重被刑”。

    據《漢書》記載:“商君為法於秦,戰斬一首賜爵一級,欲為官者五十石”。 即:將卒在戰爭中斬敵人首級一個,授爵一級,可為五十石之官:斬敵首二個,授爵二級,可為百石之官。各級爵位均規定有佔田宅、奴婢的數量標準和衣服等次。軍隊和百姓可以透過戰爭來提高自己的社會地位,所以軍隊的作戰能力和軍隊計程車氣畢竟有顯著的上升。製造出了一支虎狼之師。

    二是廢“世卿世祿制”,鼓勵宗室貴族建立軍功,宗室非有軍功的不得列入公族簿籍,即“有功者顯榮,無功者雖富無所榮華”。廢除世卿世祿制,獎勵軍功,使得軍工地主勢力發展起來,打擊奴隸主貴族勢力,維護新興地主勢力,使得秦國軍事力量發展起來,從“夷狄遇之”到“虎狼之國”。從此上至貴族,下至普通百姓,都渴望透過軍功來提高自己的社會地位,一種全民尚武的社會風氣逐漸形成,秦國演化成一臺戰爭機器在所難免。

  • 2 # 萬萬無數

    商鞅變法既是當時經濟發展的需要,也是爭霸戰爭現實壓力的必然結果

    公元前356年,商鞅在秦孝公主持下開始變法。變法的主要內容:

    承認土地私有,允許自由買賣。這就從法律上維護了封建土地私有制,有利於地主經濟的發展;

    獎勵耕戰,包括獎勵耕織和獎勵軍功兩方面的內容。

    獎勵耕織就是獎勵一家一戶的男耕女織的農業生產,以生產糧食布帛多少為標準,凡是努力耕織生產糧食布帛多的,免去其本身的徭役。這就促進了小農經濟和農業生產的發展,保證了封建國家的財源和兵源。

    獎勵軍功,規定軍功以在前線斬得敵人首級多少來計算,按照軍功大小授予不同的爵位和田宅。廢除沒有軍功的舊貴族的特權,貴族凡是沒有立軍功的就沒有爵位,不能享受特權。這就嚴重地打擊了奴隸主貴族的特權,鼓舞將士勇敢戰鬥,加強了秦軍的戰鬥力;

    普遍推行縣制,由國君直接派官治理,使縣成為直屬於國君的地方組織,從而加強了中央集權。

    由於春秋戰國時期,鐵犁和牛耕的使用,大大提高了生產效率,使得私田的開墾變的越來越容易,私田主人擁有了大量不用繳交賦稅的土地,而公田變得不予重視,逐漸荒廢了,即說明井田制已經不適應社會經濟發展的需要,必須被廢除,而承認土地私有,允許土地買賣,就是順應這種要求。

  • 3 # 星岑雨

    很肯定的說,不是。

    商鞅變法之前,七國之間連年征戰,當兵相當於只是一份工作——為了混口飯吃而已,無論立多大的功勞,殺多少敵人,永遠是士兵。所以七國之間的戰爭更像是比武較技,點到為止,但是受苦的還是老百姓。

    商鞅變法之前,老百姓更像是奴隸,自己沒有土地,只能幫貴族官吏耕種,然後收穫的絕大部分糧食要交給這些貴族官吏,自己只能得到一點點僅夠勉強餬口,而且還要交稅。

    商鞅變法之後,提出了論功行賞制:士兵只要殺敵夠多就可以封官加爵、光宗耀祖。秦國計程車兵不在是向以前那樣,打仗無精打采,被稱為虎狼之師,為秦國統一天下起了決定性的作用。

    而對於老百姓而言,商鞅變法之後,老百姓有了屬於自己的土地,每年收穫的糧食只需要交一小部分給國家即可,其餘的自己留著,在大量人口基數下,秦國有了充足的糧草供應,為一統天下奠定了基礎。

    可以說,如果沒有商鞅變法,秦國不可能一統天下,將會持續四分五裂的狀態。天下一統以後,戰事少了,老百姓也有了自己的土地,也不必在忍飢挨餓受戰亂之苦!

    往大了說,如果沒有商鞅變法,就沒有秦始皇的統一中國,今天的華夏文明是什麼樣都不知道。

  • 4 # 沒有跨不過溝

    商鞅變法,正是由於它的作用,秦朝的歷史才變得如此輝煌,才促成了中國的大一統。

    商業變法的核心思想分為三點:軍功制度、重農抑商和中央集權,最終的結果是把秦國變成了一個無比強大的戰爭機器。

    《史記》記載,秦國規定“宗室非有軍功論,不得為屬籍”。意思是收回貴族所有特權,打破了貴族佔有政治優勢地位的局面,而是拿軍功作為標準來分配金錢和權益。意味著,國家不僅把貴族的榮譽和政治地位拿走了,而且全國上下任何人都不能拿出身說事,如果想要得到財富和社會地位,那就拿著敵人的首級來領

    又規定“明尊卑爵秩等級,各以差次名田宅,臣妾衣服以家次。有功者顯榮,無功者雖富無所芬芳”。在國家社會地位是用軍功來衡量,而不是以財富來衡量。商鞅變法,就是要用軍功來決定社會地位,軍功的大小又決定著社會地位,直接和田宅、臣妾和衣服這些物質利益掛鉤。即使你再有錢,沒有軍功,也不會有什麼社會地位,沒有什麼可值得炫耀的。

    《漢書》記載:“商君為法於秦,戰斬一首賜爵一級,欲為官五十石”。也就是說明了獎勵做法:將卒在戰爭中斬敵首級一個,授爵一級,可為五十石的官。而商鞅制定了二十等爵制度,意味著國家將根據軍功的大小授予爵位,官吏從有軍功爵的人中選用。二十級爵:一級曰公士,二級曰上造......十九級曰關內侯,二十級曰徹侯。

    商鞅軍功制推出後,可以看出,秦國是舉國推崇戰功,人人都可以透過戰功獲得功名財富,舉國上下蔓延著極端功利主義的進取氛圍,每個秦華人其實都成為了國家的戰爭機器,宛如那些出土的兵馬俑,人人面無表情而悍勇無比。

    在戰國中後期的一百多年,秦國成為最主要的戰爭發動者。據楊寬在《戰國史》中的統計:秦孝公在位24年,發動戰爭6次;秦惠公在位27年,發動戰爭17次;秦武王在位4年,發動2次;秦昭王在位56年,發動戰爭48次;秦莊襄王在位3年,發動戰爭4次;嬴政在位26年,發動戰爭31次。商鞅變法開始到完成統一,前後141年,秦國共發動戰爭108次。

    公元前221年,秦王嬴政實現六國一統,這幾乎可以被看成是“商鞅變法”的勝利。

  • 5 # 褚伯林11布衣

    商秧變法是在秦國的多方面的順應歷史潮流而動的有效革新措施。其出制定按軍功大小給予爵位等級的制度,大大調動了將士保家衛國英勇殺敵的積極性。《商君書.畫策》:“以戰去戰,雖戰可也。”;《孫臏兵法》中有云:“曰我將欲責仁義,式禮樂,垂衣裳,以禁爭奪。此堯舜非弗欲也,不可得,故舉兵繩之。”這兩個對當時周天子名存而實亡的情況下,諸候割據,天下大亂,爭雄稱霸要想站住腳,必須用武力解決戰爭而消滅戰爭的主張是明智的,是指導取得戰爭勝利的法寶,而絕不是戰爭機器。

    〈商秧變法〉是戰國時期商秧在秦國進行的一系列政治改革。秦孝公六年(公元前356年),任用商秧實行變法:重農而抑商,獎勵耕織和墾荒,生產收穫多的可免除徭役;廢除貴族世襲特權,制定按軍功大小給予官升的等級制度;採用李悝《法經》作為法律,推行連座法。秦孝公12年遷都咸陽,進一步變法:合併鄉邑為31個縣;廢除井田制度,允許土地買賣;創立按成年男子徵稅辦法,規定一戶有兩個丁男者必須分居,否則加倍徵收賦稅;頒佈法定的度量衡器,統一度量衡制。

    商秧先後兩次變法,奠定了秦國富強的基礎。

  • 6 # 夜狼文史工作室

    商鞅變法,是不是古代戰爭機器?

    我認為是,因為商鞅變法的目的就是讓秦國能打仗打勝仗。這與當時秦國國君秦孝公的想法不謀而合。

    商鞅雖然是秦國強大的最大功臣,但他的母國是衛國,也就是戰國時期只剩下一座孤城的衛國,與後來的秦相呂不韋是老鄉。出生在這個國家,即便商鞅是衛國國君的後裔也不頂用,想要實現心中理想商鞅只能另謀他路,但是這條路並不好走。最終商鞅在魏國差一點餓死,無奈之下才來到秦國碰運氣。幸運的是,他遇到一個與他一拍即合的君主:秦孝公。

    秦孝公為何如此看重商鞅?因為當時的秦國真的很難,尤其是在中原各國眼中,秦國就是不入流的蠻夷之國。舉個例子,公元前362年城濮之戰爆發,這場戰爭被稱為春秋時期的第一次世界大戰,秦國、齊國、衛國、晉國、楚國、宋國、魯國、曹國等等國家悉數參戰,可以說超級大國和不入流的小國都參加了。

    當時秦國雖說不是一流國家,但這場戰爭它是戰勝國之一,有資格瓜分勝利果實。但是一個月後踐土之盟,晉、齊、宋三國作為戰勝國喜氣洋洋的登場自不必說,中立和戰敗的魯、蔡、鄭、衛等國都接到邀請函,有資格和超級大國坐在一起吃吃喝喝順便撈點便宜,可是秦國竟然被這些國家排出在外。這件事對於要面子的秦孝公而言簡直是奇恥大辱,他發誓要重振秦國雄風,再續祖先秦穆公的傳奇。於是秦孝公頒佈“求賢令”,並與商鞅看對眼了。

    既然秦孝公有需求商鞅有辦法,那就辦唄。於是著名的商鞅變法開始了。簡單來說商鞅變法只有兩方面,一是土地改革,一是軍事改革。

    土地改革的第一步是廢分封行郡縣。也就是說所有土地都歸國家所有,管理這片土地的人只是地方官,他能拿的只是自己的俸祿,土地上的一草一木都是國家的。這個做法削弱了貴族私產壯大了秦國國庫,對國家有利。

    第二步是承認土地私有允許土地買賣,但是要給國家交錢,要服兵役。秦國的兵役制度和土地是連在一起的。想要土地就要服兵役,不想服兵役就沒有土地,在前線立功還可以得到更多的土地。這一點就與戰爭機器聯絡起來了。農民若是沒有土地還能稱之為農民麼?為了能有一畝三分地,秦國百姓只能在戰場上廝殺。

    第三步移民。秦國地處西北,早在秦穆公時期秦華人就開始西部大開發,但是秦穆公去世後很多好政策都擱置了,商鞅重新把它們撿起來。秦國利用地廣人稀的優勢把發達國家的百姓吸引到自己的國家,然後這些人在秦國有了土地有了老婆孩子,也就是秦華人了。戰爭時期最缺的是什麼呢?缺人。

    若是沒有足夠多的勞苦大眾,白起率領點老弱婦孺怎麼坑殺趙國40萬大軍?王翦帶領六十萬大軍才能打敗項燕,兵力不足能成什麼事?在冷兵器時代,將帥之才固然重要,普通的小兵小卒同樣重要。而商鞅這招西部大開發,為秦國之後數百年的征戰提供了兵源。

    第四步重農抑商。為了掌控百姓資產,也為了把百姓都趕到農民的陣營中,商鞅在打壓商人這條路上一向很認真。別的不說,單就商品流通稅這一項,許多商人都不消。經商是為了什麼?自然是賺錢。當經商不在賺錢的時候,商人都會變成農民,後來又變成戰士。

    農業改革尚且如此,軍事改革就更不用說了。我們來看看軍事改革的幾方面:

    第一,設立二十級軍爵制。

    如何獲得爵位呢?裙帶關係不好使了,要看你能砍下來多少人頭。帶回一個敵人的腦袋,升一級,這也是“首級”一詞的由來。這條規定極大減少了平民和貴族的差距,只要能砍人,誰都可以走上人生巔峰。為了能光宗耀祖,誰能不奮勇殺敵呢?

    第二:嚴格執行兵役制度。

    秦國的男子成年後可以得到土地,代價除了要給國家糧食,還要服兵役。當時服兵役可不是現在高中生大學生到軍隊鍛鍊體魄體驗人生,他們是要上戰場與敵人真刀真槍的砍。若是兵役結束你還活著,可以拿著朝廷給的榮譽接著回家種地,但是朝廷有大的戰事的時候還要出來,直到五十五歲徹底安全。秦華人的普通壽命,應該還沒到55歲呢。

    因此在秦國,想要有點養活自己和家人的土地就得上戰場砍人,想要取得一點成績也要上戰場砍人。為了家人也為了自己能活著,誰能不奮勇殺敵呢?

    第三:嚴刑峻法

    秦法之嚴早有記載,連坐挖鼻割耳等酷刑比比皆是。如此嚴苛的刑罰下,誰還敢觸碰法律的紅線。為了能平安的活著,秦華人不要說謀反,就是偷稅漏稅、冒名頂替這些事都是想都不敢想的。嚴刑峻法,為秦國其它法律的順利實施提供了重要支撐。

    以上就是商鞅變法的主要內容,一條條算下來,商鞅變法是不是把秦華人變成戰爭機器?赳赳老秦依靠商君之法強勢崛起,但是也因為商君之法的巨大隱患二世而亡。而商君,早就折在自己制定的法律之下。無論什麼人什麼事,放在歷史長河中,都擺脫不了因果迴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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